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精選

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精選

  為了加強突發事故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重、特大事故,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建設部令第3號),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及重特大事故確定

  (一)適用範圍:適用於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類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裝置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確定:

  1、本預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大疏散的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毒氣、放射性物質大量溢散、洩漏事故;

  (3)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預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各類事故;

  (2)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凡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工程專案部)必須立即向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及工程負責人報告。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及工程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調集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護,同時應將事故資訊立即報告工程所在地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若為公司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在進一步瞭解事故情況後,事故發生單位(工程專案部)必須配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及有關負責人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上述所列程式和部門逐級上報;若為公司分承包的建設工程,事故發生單位(工程專案部)應主動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做好重特大事故報告工作。

  重特大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專案、企業名稱;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公司協助事故發生單位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立即組織力量對事故現場實行嚴密保護,防止隨意挪動或丟失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資料等,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採用拍照或錄影手段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和物證。

  三、重特大事故處置程式

  發生重特大事故後,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工程負責人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加強指揮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及時作出決策。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迅速到達現場開展工作。

  處置程式:

  1、由總指揮委派現場指揮長組織現場指揮機構;

  2、根據部門職責及災情,迅速調集力量,建立現場搶險救護工作組織;

  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4、做好情況通報;

  5、開展事故調查。

  四、救援工作的領導、機構職能

  (一)救援工作領導

  建立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職能科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指揮部職能:

  (1)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2)釋出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3)及時向現場派出指揮班子,並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4)掌握彙總有關情報資訊,及時作出處置決斷;

  (5)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揮排程,調動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6)組織做好善後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

  (二)現場處置機構設定及職能

  公司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派出現場指揮部。

  指揮長:由總指揮根據事故型別指派分管副總經理擔任。

  成 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單位領導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專業搶險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和預備機動組。

  現場指揮部職能:

  (1)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救護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

  (2)迅速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3)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排程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4)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現場分工和職責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按照指揮部指示,各相關科室和救援單位應召集足夠人員,調集搶險救援裝備器材物資迅速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搶險救護工作,並由現場指揮長指定各組長單位。

  (1)專業搶險組: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搶險方案,明確分工,迅速組織滅火、打撈、工程拆除、礦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築物土石方、關閉危險洩漏源,安全轉移各類危險品等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損失。

  (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清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

  (3)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思想穩定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4)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長調動、使用。

  (5)在開展搶險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各種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防止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事故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1、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工作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指揮部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及搶險救治、事故控制、善後處理等情況按分類管理程式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上報,並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逐級傳達到現場指揮領導和參與事故處理的人員。

  2、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現場調查組要抓緊時間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上級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如實彙報事故調查初步情況,提供相關調查取證資料,並根據上級調查組要求,按照行業對口關係,專職負責分工,抽調力量,協助進行深入調查取證工作。

  附件:公司重特大事故搶險隊

  編制單位: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編制時間: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司重特大事故搶險隊

  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重特大事故搶險隊:

  隊 長:(建 築) 電話

  副隊長:(市 政) 電話

  (土石方) 電話

  人員:

  固定在編搶險人員30人,以各分公司的電工、焊工、起重司機、架子工、駕駛員、安全員等持證人員為主。

  裝備器具:

  大型裝備:配有自卸車2輛、載貨汽車1輛、裝載機1輛、剷車1輛、挖掘機1輛、16t汽車吊1輛。

  小型器具:配有千斤頂、衝擊鑽、應急燈、汙水泵、高壓泵、雲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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