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自升式施工升降機安裝應急救援預案

最新自升式施工升降機安裝應急救援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國家規定,為進一步提高我公司建設重大質量安全環保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 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本工程重大事故發生後,對事故及時予以控制,以防事態 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和損失,有效組織搶救和救援,結合本項 目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懷來縣富達園一區擴建工程 1、2樓工程,1樓建築面積 4540。23 ,本工程結 構型別為底框架結構,地上六層;本工程建築等級三級。 一層、 二層框架; 三至六層為磚混。 層高:一層高 3。3 米、二層高 3。5 米,住宅層高 2。9 米。根據現場施工需要,安裝一臺自升 式施工升降機進行垂直運輸,安裝高度 24 米;本工程為富達園一區擴建工程 2樓,一層層 高 2。15m,住宅高 2。9m,總計建築面積 2745 ㎡,一層建築面積 549 ㎡,陽臺面積 304。13 ㎡。本工程為六層砌體結構,建築等級為三級。根據現場施工需要,安裝一臺自升式施工升 降機進行垂直運輸,安裝高度 24 米。

  二、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 治理”的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 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指揮, 分工負責、 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任何人都有義務參加或配合特重大安全事故 應急救援工作,不得因為某種原因延誤救援。

  三、事故類別

  使用機械裝置發生的事故有物體打擊、 機械傷害、 起重傷害、 觸電傷害、 高處墜落傷害, 事故發生後造成人員傷亡和機械損毀。

  1、 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冒頂和墜落或墜物,或司機違章作業超載起 裝,造成傾倒、斷繩事故、自然災害(雷電、沙城暴、地震強風、強降雨)對裝置的嚴重損壞。 執行中電氣裝置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 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起重傷害,事 故發生後造成人員傷亡和機械損毀。 四、預防措施 1。 操作者必須持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上崗,應熟悉本裝置技術性能,能熟練掌握吊 籃升降,操作精力集中、反映要迅速,特別是吊籃距平臺 3—5 米的高度位置時,注 意及時停機,當捲揚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拉斷總閘,嚴禁衝頂和衝底事故。

  2、 安全裝置停層控制必選由專人管理,並按規定進行除錯檢查,保持靈敏可靠,不能 帶病執行。一般情況下,每月及暴雨後,需對架體基礎,鋼絲繩的磨損程度,楔塊 抱閘,所有銷軸、滾動輪、緊韌體、各種彈簧、捲揚機、抱閘等易損件和關鍵部位 及主柱傾斜度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不能帶病執行。

  3、 升降吊籃每班首次執行時,應作空載及滿載試執行,檢查制動靈敏可靠後方可投入 執行。

  4、 吊籃內橫鋪不小於 50mm 厚木板,鋪滿、鋪嚴。吊籃載物升降時,應使荷載均勻分 布,嚴禁超載,偏載執行、禁止帶人執行。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採取防滾落 措施,宜減 30%執行。散料應裝箱貨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5、 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吊籃停靠就位,聯絡訊號要做到準 確無誤。發現安全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 置。

  6、吊籃停穩後在開啟防護門,開啟支穩後方可上人卸料。吊籃下降時,首先必須關好 防護門,再明確聯絡訊號。

  7、 停止作業時, 操作人員離開操作現場前必須放下吊籃, 嚴禁將吊籃擱置在空中停放, 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電源箱。

  8、 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 時更換。

  9、 採用摩擦式捲揚機為動力的,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 1—2m 處,控制緩 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10、 禁止在 6 級風以上作業,禁止非操作人員啟動捲揚機。

  四、現場應急措施

  1、 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1) 施工人員要利用好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安全帽正確地佩戴。

  (2) 如發生人員從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時,應注意保護摔傷及骨折部位,不得隨意 抬起傷員,因傷員的內傷和骨折不宜隨意挪動,避免不正確抬起造成二次傷害, 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撥打急救電話“120”或送醫院救治,中途不要亂動病 人的頭部,應該將病人的`頭部略微抬高,防止嘔吐物吸入肺中。

  2、 觸點事故

  觸電急救的要點是:動作迅速,方法正確。發現有人觸電時,搶救者首先迅速斷開 近處電源電閘,斷電時用木棍或不導電材料,將觸電人與觸電器部位分離開,切忌直接 用手或金屬材料及潮溼物件直接去拉電線和觸電人, 以防止解救人員再次觸電; 觸電人 員脫離電源,抬到平整場地進行搶救,如觸電人員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 全身無力或觸電過程中一度昏迷, 但已清醒過來, 應使觸電人員在舒適安靜的地方休息, 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必要時送往醫院診治。如觸電人員已經失去知覺、停止呼吸,但 心臟還在跳動,儘快放平進行不間斷的人工呼吸,如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心臟二者 均已停止, 應立即不間斷地口對口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搶救, 並速請醫生或送往醫 院,應注意的是急救要儘快進行,不要等醫務人員,更不要不經過搶救直接送入醫院。

  3、 機械傷害

  (1) 操作機械,發生斷手斷足、斷指或趾的嚴重情況時,現場要對傷口包紮止血、 止痛、進行半握拳狀的功能固定。將斷手或足、斷指或趾用消毒和清潔的敷料 包好,切忌將斷指或趾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細胞變質,將包好斷手或足。 斷指或趾放入無洩漏的塑膠袋內,紮緊袋口,在袋周圍放些冰塊或冰袋,切忌 將斷手或足。斷指或趾直接放入冰水中浸泡,速隨傷員送醫院搶救。

  (2) 發生頭皮撕裂時,必須及時對傷者進行搶救,採取止痛及其對症措施。

  4、 因裝置傾翻造成人身事故後,應同時採取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搶救傷員並 密切注意傷員情況,防止二次受傷;另一方面對機械採取臨時支撐措施,防止因二 次傷傾倒造成更大的傷亡。搶救和排險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指揮進行。對危害大的復 雜塌方,應由安全部門及有關技術部門共同商定處理措施。

  五、應急救援組織

  總指揮由專案經理甕海雄擔任;

  副總指揮由專案負責人趙亮擔任;

  應急技術組負責人由王樹新擔任;

  聯絡組由材料員、安全員擔任; 現場保護組由王樹森擔任;

  搶救人員由董進春擔任;

  若專案經理外出,由專案負責人擔任,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發生事故,專案經 理要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科,對區域內外人群構成威脅時,對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 進行緊急疏散並有緊急避險措施, 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和傷亡的增加, 以及在搶救時發 生二次事故。本單位搶險力量不足時,指揮部立即向上級請求社會力量援助,報火警電 話 119,急救中心電話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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