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外集體活動事故應急的處置預案

學校校外集體活動事故應急的處置預案

  一、事故預防

  1.學校要成立活動領導小組,擬定詳細的活動計劃,活動前一週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2.制定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活動中每一個環節的安全責任要落實到人。

  3.活動前對活動場所、線路、環境等要進行實地勘察。

  4.注意選擇較好的時間和天氣。根據季節和氣象預報提示參與者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5.對乘坐的交通工具必須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

  6.保持通訊暢通。出現事故苗頭,管理人員要沉著冷靜指揮學生,不要驚慌失措,禁止學生亂跑。

  7.遇火災要指揮學生選擇與風向垂直的兩側撤離,千萬不要順風跑。

  8.活動前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必要時可辦理人身和意外事故保險。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式

  一旦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應遵循以下程式處理。

  1.及時報告和報警。具體程式如下:

  (1)發生事故,活動領導小組要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領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校和教育局有關部門報告。

  (2)發現傳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學校應在事件發生的30分鐘內電話上報學校。

  (3)校外集體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4)報告中要具體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情況、事故原因及處理情況。對於發生事故原因不明的以及事故處理的進展在後續報告中說明。學校在處理過程中的重大事件應隨時報告。

  2.學校和承辦單位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採取措施救護患病或受傷人員,同時以最快方式將人員緊急送至附近醫院,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對患病或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學校和活動領導小組迅速收集有關事故資訊,做好相應的'記錄及有關現場、證據的儲存工作。活動的組織網路和通訊網路應在第一時間發揮作用,在最短的時間內相互聯絡並及時作情況彙總。

  4.及時聯絡患病或受傷人員的家屬(學生家長),做好安撫工作。

  5.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程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器械(具)、設施、裝置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活動承辦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6.學校要在事件發生後及時做好隨訪工作。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後要做好隔離和排摸調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療延遲。安排專人做好患病或受傷人員家屬(學生家長)的解釋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學校和教育局。

  7.及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必要時公安部門介入。

  8.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對外發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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