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災應急的處置預案

防火災應急的處置預案

  一、案情設想:

  1、罪犯縱火

  2、電源起火

  3、意外失火

  二、現場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立即撥押火警電話“119”和分管領導和部門電話。

  2、立即切斷電源,撤離易燃、易爆物品,開啟所有出口通道。

  3、使用滅火器及其它滅火器材,奮力滅火。

  4、搶救受傷人員,重要財產:如現金、貴重物品、帳冊等。

  5、保護現場,維護秩序,防止外人趁火打劫。

  三、救援行動方案

  單位幹部職工發現火情或接到報警通知時,應儘快趕赴現場,立即組織人員實施撲救,若縱火罪犯未離開現場的。

  1、應給予制服。

  2、罪犯逃跑的,不要追擊,記住其主要特徵,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車種、車型、顏色、牌號等。做好現場保護,同時迅速報告案情,協助破案。

  四、人員分工

  1、受災部門人員負責切斷電源,搶救財產及現場維護。

  2、火災第一發現人當不能及時撲滅滅情時,負責報警並立即彙報領導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實施應急措施。

  3、辦公室在緊急事故發生時,應作為快速反應救援力量,在接到報警通知時,要立即組織人員直赴現場,奮力撲滅火災。

  4、災情現場的施救指揮員,由現場班子成員負責指揮,如班子成員不在場,由火災發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指揮,如負責人不在場,由在場的黨員幹部或工齡長者負責指揮。

  5、所有幹部職工在接到單位災情通知時,應無條件立刻趕到受災地點,服從現場指揮,全力參加滅火救災工作。

  五、注意事項

  1、當發生火災後,現場人員應奮力搶救,特別是現金、捲菸等貴重貨物,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如現場情況危急、險峻、確實無法實施搶救,應撤離人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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