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安全用電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用電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用電應急預案1
為切實保護我校師生的切身利益,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加強突發性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以保證迅速正確有效地處理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我校用電安全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用電安全和應急疏散領導小組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學校其他成員和各班主任
2、主要職責
(1)平時指導全校處理用電安全事故和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
(2)戰時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開展工作,迅速果斷將災情控制在初始階段;協調配合有關專業人員開展各項工作;
(3)經常檢查學校線路、開關、插座是否安全。對安全有隱患的及時更換或修理。
二、防範預案
1、組織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2、未經允許,學生不得私自拆、卸電器及開關、插座等。
3、學生不得私自使用需接插電源的用電裝置。
4、定期檢查學校用電裝置是否正常工作。
三、應急預案
1、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2、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3、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時向學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四、應急救援通訊錄
應急電話:火災:119
報警:110
緊急救護:120
安全用電應急預案2
為了做好停電狀態下的應急處理工作,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執行,確保師生員工在校學習、工作和生活有序進行,保障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佈置並檢查督促學校停電狀態下的應急處理工作,對重要情況快速反應,及時處置。
組長:江廷明
成員:全體教師
二、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與供電部門聯絡,提前掌握停電動向。
2、提前將停電時段通知全校師生(不屬供電系統安排停電的特殊情況除外)。
3、停電時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到達教學樓、食堂、以及學校其它有關部門的相關崗位,採取應對措施。
4、不屬供電系統安排的特殊情況下的緊急停電時,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並指揮有關部門和人員到達規定崗位,採取應對措施。
5、遇有意外事故時,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援助,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三、部門工作的預見性:
學校各有關科室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必須考慮停電狀態下的變更應急辦法。
四、通訊聯絡:
停電期間,領導小組聯絡員在其辦公室負責聯絡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校內各處室應當根據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任何人無條件服從學校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五、應急指揮常規程式:
(一)供電系統安排的停電狀態
1、總務處提前掌握供電系統安排的本校地段的停電時段,並將掌握的情況及時上報校長室。
2、校長及時將停電時段通知校內處室並佈置各處室迅速通知其下屬部門。
3、教導處提前安排並通知有關部門和個人:
(1)、停電時段的作息訊號的發出辦法;
(2)、晚間放學時間的調整情況;
(3)、停電時段的課務變更情況。
4、總務處提前安排以下工作:
食堂提前準備好停電時段飯菜,確保在停電狀態下有飯菜供應給師生;
5、晚間停電時段,值班領導必須在校指揮並巡視校園。
6、校長辦公室負責核查、記錄各科室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六、意外事故的處理
停電狀態下發生嚴重意外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或知情人員立即向校長回報情況,請示應急辦法,並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緊急疏散、援助。
安全用電應急預案3
一、活動目的:
透過本節課的學習讓學生充分了解了解觸電的原因,掌握安全用電的原則。提高學生的自救意識。
二、活動內容:
學習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自救逃生方法和急救措施。
三、活動重點:
瞭解觸電的原因、觸電的形式提高安全用電意識。
下面,我們先來學習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與自救的逃生方法。
四、活動時間:XX年3月25日
(一)觸電及觸電的危險。
人體是導體,當人體上加有電壓時,就會有電流透過人體。當透過人體的電流很小時,人沒有感知;當透過人體的電流稍大,人就會有“麻電”的感覺,當這電流達到8~10mA時,人就很難擺脫電壓,形成了危險的觸電事故,當這電流達到100mA時,在很短時間內就會使人窒息、心跳停止。所以當加在人體上的電壓大到一定數值時,就發生觸電事故。
通常情況下,不高於36V的電壓對人是安全的,稱為安全電壓。
照明用電的火線與零線之間的電壓是220V,絕不能同時接觸火線與零線。零線是接地的,所以火線與大地之間的電壓也是220V,一定不能在與大地連通的情況下接觸火線。
(二)幾種觸電型別。
(1)家庭電路中的觸電:人接觸了火線與零線或火線與大地。
①人誤與火線接觸的原因。
a、火線的絕緣皮破壞,其裸露處直接接觸了人體,或接觸了其它導體,間接接觸了人體。
b、潮溼的空氣導電、不純的水導電——溼手觸開關或浴室觸電。
c、電器外殼未按要求接地,其內部火線外皮破壞接觸了外殼。
d、零線與前面接地部分斷開以後,與電器連線的原零線部分透過電器與火線連通轉化成了火線。
②人自以為與大地絕緣卻實際與地連通的原因。
a、人站在絕緣物體上,卻用手扶牆或其它接地導體或站在地上的人扶他。
b、人站在木桌、木椅上,而木桌、木椅卻因潮溼等原因轉化成為導體。
③避免家庭電路中觸電的注意事項。
a、開關接在火線上,避免開啟開關時使零線與接地點斷開。
b、安裝螺口燈的燈口時,火線接中心、零線接外皮。
c、室內電線不要與其它金屬導體接觸,不在電線上晾衣物、掛物品。電線有老化與破損時,要及時修復。
d、電器該接地的地方一定要按要求接地。
e、不用溼手扳開關、換燈泡,插、拔插頭。
f、不站在潮溼的桌椅上接觸火線。
g、接觸電線前,先把總電閘開啟,在不得不帶電操作時,要注意與地絕緣,先用測電筆檢測接觸處是否與火線連通,並儘可能單手操作。
(2)高壓觸電。
高壓帶電體不但不能接觸,而且不能靠近。高壓觸電有兩種:
①電弧觸電:人與高壓帶電體距離到一定值時,高壓帶電體與人體之間會發生放電現象,導致觸電。
②跨步電壓觸電:高壓電線落在地面上時,在距高壓線不同距離的點之間存在電壓。人的兩腳間存在足夠大的電壓時,就會發生跨步電壓觸電。
高壓觸電的危險比220伏電壓的觸電更危險,所以看到“高壓危險”的標誌時,一定不能靠近它。室外天線必須遠離高壓線,不能在高壓線附近放風箏、捉蜻蜓、爬電杆等等。
(三)發生觸電事故後的措施
(1)如果發現有人觸電了,下列哪些措施是正確的`?
A、迅速用手拉觸電人,使他離開電線。
B、用鐵棒把人和電源分開。
C、用乾燥的木棒將人和電源分開。
D、迅速拉開電閘、切斷電源。
E、將觸電人轉移到空氣流通的地方。
F、若停止呼吸,立即進行人工氧合。
透過討論要學生明確:處理觸電事故的原則是儘快使觸電人脫離電源,而避免在處理事故時,不使其他人再觸電,所以A、B兩項是絕對錯誤的。
(2)如因電線短路而失火,能否立即用水去滅火?為什麼?
要學生明確:不能,因水可導電,會加重災情。必須迅速切斷電源,用砂土、滅火器撲滅火焰。
(四)安全用電原則
電器裝置安裝要符合技術要求。
不接觸高於36V的帶電體。
不靠近高壓帶電體。
不弄溼用電器。
不損壞電器裝置中的絕緣體。
四、小結
只要我們處處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護的知識,鍛鍊自己自護自救的能力,機智勇敢的處理遇到的各種異常的情況或危險,就能健康地成長。
安全用電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公司值班人員處置廠用電中斷時的應急能力,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廠用電中斷,並最大程度地縮短廠用電恢復所用時間,使各動力裝置及時投入執行,恢復正常生產。
1.2依據
本預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和《中國化工集團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事故)應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編制。
1.3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照“保人身、保電網、保裝置”的方針,加強廠用電執行方式的可靠性、安全性。備用容量應在熱備用狀態,當廠用電發生故障後,在執行值長的統一指揮下,能迅速進行事故處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應確保不發生衍生事故和人身傷害、裝置損壞,儘快恢復廠用電執行。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現場應急指揮部
公司成立廠用電中斷應急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經理
成員:電氣車間、生技處、安環處負責人,當值值長
2.2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執行地區排程下達的機組正常執行方式,保證廠用電的安全執行。
(2)負責本公司廠用電中斷處理的應急處置工作,將故障損失減少到最低。
(3)彙報故障處理進展情況,嚴格執行排程命令,及時恢復廠用電系統執行,故障處理完畢後儘快將機組併網。
2.3電氣車間職責
在值長的指揮下正確處理事故,恢復廠用電系統供電。若有裝置故障等情況發生,應立即進行搶修,儘快將裝置投入執行。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
公司應編制“保機組、保廠用電”的相應措施,措施要有可操作性,值班人員應熟悉廠用電系統的接線和執行方式,掌握廠用電處理的原則和步驟。措施包含以下內容:
1)針對機組的執行方式,制定《廠用電中斷的處理》預案,定期對執行人員進行演練並監督各值的執行情況。
2)保證廠用電執行方式的可靠性,投入廠用電的高壓快切和低壓備自投裝置。
3)廠用電中斷後,立即啟動本預案程式,組織當值人員進行事故處理,儘快恢復廠用電。
4)確保廠用母線所帶的公用系統的重要輔機(如引風機、給水泵等)執行可靠。
5)保證裝置的主保護正常執行、後備保護可靠並能選擇性動作;應投入開關的失靈保護,嚴防開關拒動、誤動而造成擴大事故。
6)防止電纜故障引起的全廠停電事故。
3.2預警
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應熟知當班的電氣主系統接線和廠用電的執行方式,裝置的保護應全部可靠投入,訊號和報警應試驗良好。
4應急響應
4.1應急處置
1)廠用電突然消失時,備用電源應自投入。備用電源不能自投入,應迅速檢查工作段有無故障,視情況決定是否用備用電源試送工作電源。
2)迅速檢查排除廠用電系統的故障,恢復工作段電源。
4.2應急恢復
嚴格按照排程命令恢復機組併網執行,調整發電出力;對有關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如有損壞裝置及時進行修復或更換。
4.3應急物資保障
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做好與應急預案相對應的應急保障工作,包括技術保障、裝備保障、物資保障和人員保障。
5後期處置
認真做好對事故的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發生的過程、應對和恢復的處理情況、事故損失等,並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安全預防措施建議,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
6培訓和演練
結合本公司制定的廠用電中斷的應急預案,定期對值班人員進行培訓,提高現場人員的應急處理的能力。
安全用電應急預案5
1目的
為規範戶縣呂公路下穿鐵路立交橋工程施工用電的正常有序,預測預防各施工環節、部位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一方面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另一方面,在事故發生後透過有序的行動和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的損失,特制定本措施和預案。
2範圍
公司承包或關聯施工的所有民用建築工程。
3施工用電
3.1配電箱、開關箱
3.1.1危險因素:
a配電箱、開關箱無門、無鎖,其他無關人員可以隨意操作,無防雨措施,易導致電器淋溼出現故障,傷害作業人員。
b開關箱(末級)無漏電保護或保護器失靈,容易造成電氣火災或人員傷害。
c閘具損壞或不符合要求,容易引發火災。
d配電箱內配電線路無標識、引出線路混亂,容易產生接線錯誤,引發火災。
e作業層配電箱、開關箱未按“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原則配置,不是“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容易漏電傷人。
3.1.2採取措施:
a配電箱、開關箱製作時應有門,平時要加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電器開關,箱頂伸出箱體並向兩邊下坡,防止雨水進入箱體內。
b開關箱(末級)必須加設漏電保護裝置,並經常檢查漏電裝置是否正常動作。
c閘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如有損壞應及時更換。
d配電箱內配電線路應整齊有序,走向明確,每個開關均有明確標識,引出線路有明確的顏色區分。
e配電箱、開關箱嚴格按“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原則配置,末端開關箱必須按“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設定。
3.2現場照明
3.2.1危險因素:
a照明專用迴路無漏電保護,容易漏電傷害作業人員。
b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沒有接零保護,容易發生觸電事故。
c潮溼環境下作業及手持照明燈沒有使用安全電壓的電源,易發生漏電傷人的事故。
d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於2.4米,如果安裝高度低於2.4米且電源未使用安全電壓,容易發生觸電事故。
3.2.2採取措施:
a照明專用迴路應設定漏電保護裝置。
b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具金屬外殼必須有接零保護。
c潮溼環境下作業及手持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的電源。
d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於2.4米,如果安裝高度低於2.4米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3.3配電線路
3.3.1危險因素:
a電線老化、破皮沒包紮,容易發生漏電傷人或短路造成火災事故。
b電纜架空或埋地敷設時,架空高度或埋地深度不夠,易被車輛掛破或壓斷,發生觸電或火災事故。
c使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根電線替代五芯電纜,容易造成裝置金屬外殼帶電,形成安全隱患。
3.3.2採取措施:
a電線老化的不許使用,破皮的電線經過包紮後還需要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b電纜架空或埋地敷設時,架空高度或埋地深度要按照規範要求做夠,經過檢查確認後方可通電使用。
c必須按照國家規範JGJ59——99要求使用五芯電纜。
3.4外電防護與電器裝置
3.4.1危險因素:
a施工現場附近有高壓線路透過,與準備建設的建築物直線距離小於安全距離,無防護措施,容易造成觸電傷害事故。
b有防護措施但封閉不嚴,也有可能使作業人員觸電或被電擊。
c閘具、熔斷器引數與裝置容量不匹配,安裝不符合要求,有可能發生電器火災事故和觸電事故。
d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斷器或保險絲,易發生電器火災。
3.4.2採取措施:
a施工現場附近如有高壓線路透過,與準備建設的建築物直線距離小於安全距離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使建築物與高壓線路隔離。
b防護措施要封閉嚴密牢固。
c閘具、熔斷器引數與裝置容量應匹配,安裝要符合要求。
d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斷器或保險絲,如果熔斷器損壞應及時更換。
4應急措施
4.1應急行動
在施工用電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觸電、電弧傷害、電器火災等事故,且作業人員多數情況是在高空作業,易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
4.2凡有現場施工用電作業的專案部應制訂與本專案部工作相適應的現場預案。事故發生後,由事故專案部的現場負責人指揮,各小組按照分工,各司其職,立即開展救援工作。專案部的應急小組應經常演練,以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4.3針對施工用電作業施工地點不固定,現場環境惡劣,施工人員流動性大的特點,應對特別危險的重大工程單獨制定現場預案。該預案應著重介紹現場危險源點和逃生路線,增強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4.4現場負責人(如現場負責人已在事故中受到傷害則由專案部平時或班前會上指定的臨時負責人代替,下同)指揮現場人員立即撤離危險區。
4.5對於觸電事故,救援小組應具備一定的緊急救護知識,若傷情較嚴重,應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4.6對火災事故,現場負責人要迅速判定是否具備救援條件才能組織施救。在仍然存在倒塌、垮塌危險時,要立即組織消除危險或降低危險度後,方可組織救援。
4.7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防護用品、採取防護措施後在負責人的指揮下進行。
4.8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在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的同時,逐級上報事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