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炸應急預案

防爆炸應急預案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防爆炸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防爆炸應急預案1

  1、總則

  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爆炸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爆炸造成的經濟損失,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爆破全規程》GB6722-86,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可能發生的爆破器材、化學危險品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防爆炸應急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副總經理

  成員部門:安全質量監督部、工程管理部、裝置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基層各單位負責人

  2.2公司防爆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監督部)。

  電話:0000000緊急電話:火警119、巡警110、救護120

  2.3主要職責

  2.3.1防爆炸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防爆炸應急預案”,組織專項檢查,做好防爆炸應急的準備工作;

  2.3.2組長全面負責防爆炸應急工作。並依據險情適時釋出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爆炸物品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對防爆炸應急預案的佈置的落實情況,組織對爆炸事故的協助調查工作,評價並完善應急預案;

  2.3.4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制定“防爆炸應急預案”,負責對公司範圍內的爆破器材、化學危險品的檢查監督。負責預案的實施,負責爆炸事故的通報及牽頭調查處理工作;

  2.3.5相關成員部門負責現場的通訊聯絡、機械、船機裝置的疏散和救援、現場保護和傷員的搶救,協助公安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3.工作程式

  3.1應急準備

  3.1.1工程管理部、基層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爆炸應急預案組織,制定本單位防爆炸應急預案,並報公司備案;

  3.1.2工程管理部、基層各單位應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和《公司爆炸物品管理辦法》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3.1.3對易引發爆炸的重點部位,進行全過程監控,定期檢查不間斷巡查。

  3.2應急響應

  3.2.1發生爆炸事故後,現場目擊者應立即報告本單位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報警並同時報安全質量監督部,簡要說明情況;

  3.2.2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公司防爆炸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並通知相關部門,迅速趕赴爆炸現場;

  3.2.3事故責任單位應迅速瞭解爆炸事故情況,立即啟動本單位防爆應急預案,在確認再無爆炸可能的前提下進行自救,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2.4事故現場總指揮

  a.要根據瞭解爆炸現場的實際情況,適時地釋出救援行動命令;

  b.必要時可同時啟動《防火應急疏散預案》,及時疏散人員及船機、機械等裝置;

  c.隨時協調解決事故中出現的問題;

  d.積極與公安、消防部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e.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確定爆炸事故過程中的人員傷亡、機械、船機裝置損壞情況。

  3.3應急措施

  3.3.1發生爆炸事故後,事故責任單位應急小組應立即逐級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3.3.2防爆炸應急小組,應立即組織本單位醫務人員及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發布命令後,對事故中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

  3.3.3組織人員疏散爆炸現場機械、船舶,迅速撲滅因爆炸引起的火災,減少損失;

  3.3.4組織車輛對傷情較重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並保證現場通道暢通;

  3.3.5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派專人進行警戒,等待公安部門對事故進行現場勘察。

  4、糾正與完善

  4.1爆炸事故單位應對防爆炸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

  4.2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爆炸事故單位的應急預案的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稽核,並經公司防爆炸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後,交由爆炸事故單位實施。

  5、附則

  5.1本預案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防爆炸應急預案2

  1、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是煤形成過程中伴生的氣體,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災害是煤礦生產過程中的一大安全隱患。瓦斯爆炸事故主要與以下五種因素相關:

  (1)瓦斯固有危險源,如瓦斯湧出量:

  (2)存在引燃瓦斯的點火源(瓦斯最低點火溫度為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點火能為0. 28mJ);

  (3)環境中氧氣的濃度大於12%:

  (4)瓦斯濃度處於爆炸極限範圍內5%~16%:

  (5)管理缺陷。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救援人員應該按照“緊急救災、妥善避難、安全撤退、救人優先”的原則搶險救災。

  (1)以搶救遇難人員為主,必須做到“有巷必入”,要本著“先活者後亡者、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原則救險。

  (2)在進入災區偵察時要帶有乾粉滅火器,發現火源及時撲滅。確認災區沒有火源並不會引起再次爆炸時,即可對災區巷道進行通風。應儘快恢復原有的通風系統,加大風量,排除爆炸後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迅速排除這些氣體,既有利於搶救遇難人員,減輕遇難人員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對下井救援人員的威脅。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於救人。

  (4)尋找火源,儘快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

  (5)做好災區偵察、尋找爆炸點、災區封閉等工作。

  3、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應急組織體系主要由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及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主要由通風、機電、安監等部門的人員以及總工程師組成。

  2)指揮機構及職責

  (1)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時,應依照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的指揮機構設定,及時有效地處理事故。

  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礦長、總工程師和其他領導必須立即趕到救災指揮現場,組織搶救,礦長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礦長負責指揮。

  (2)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負責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具體事務工作。辦公室設在礦井排程室,主任由總經理兼任或由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兼任,成員由副總工程師及有關部門人員共同組成。

  (3)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①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②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絡,及時傳達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

  ③負責調動礦山應急救援力量和調配礦山應急救援資源;

  ④日常提供技術支援,組織礦山應急救援技術組參加救援工作,協調礦山醫療救護工作;

  ⑤呼叫礦山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資訊;

  ⑥瓦斯爆炸事故災難擴大或一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裝置增援;

  ⑦完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4)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及其職責。結合礦山的實際情況,為及時應對礦山發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在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面設立五個應急救援工作小組。

  ①通訊供電主扇組。

  a、熟悉井下各條供電線路,並繪製各採區變電所供電系統圖;

  b、確保井下通訊暢通,一旦發生瓦斯爆炸時,能保持正常聯絡;

  c、根據礦長命令,必要時對主扇進行反風。

  ②通風組。

  a、負責日常的通風系統管理,確保通風系統合理、穩定、可靠;

  b、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瓦斯排放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他措施;

  c、完善必要的區域性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區域性反風。

  ③安全撤退組。

  a、負責按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清點彙總人數等工作,並及時彙報;

  b、要求各單位撤退前將動力、主副風機饋電開關打到零並關閉,同時關閉供水閥門。

  ④後勤保障組。

  a、供應所需物資、裝置,並且保質保量到位;

  b、負責救援人員的食宿安排工作。

  ⑤安全保衛組。

  a、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准的處理事故的現場處置方案,調配檢查人員,對現場處置方案的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現場處置方案順利完成;發現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並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聽取指令;

  b、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閒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閒雜人員逗留、圍觀,保證井口附近無火源。

  4、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認真落實“先抽後採、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切實把防治瓦斯的各項管理規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實處。不斷提高“一通三防”現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禦瓦斯災害的能力,防止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積聚可採取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不斷完善礦井通風系統,使通風系統合理、穩定、可靠,實行分割槽通風。礦井、採區應有足夠的風量,採掘工作面配風量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消除採掘工作中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加強巷道貫通後的通風管理和區域性通風管理工作,杜絕巷道出現無風、微風和區域性通風機出現迴圈風現象。

  (2)嚴格落實恢復通風、排放瓦斯、停送電的安全措施。因臨時停電或其他原因區域性通風機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瓦斯檢查,只有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方可人工開啟區域性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否則,必須首先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須制定專門的瓦斯排放措施。並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報批,嚴格按措施進行排放。

  (4)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杜絕空班、漏檢、假檢現象;巡迴檢查人員要按規定時間、線路進行檢查。

  (5)礦井按規定配齊行動式瓦斯報警儀。下井人員要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佩帶行動式瓦斯報警儀。

  (6)設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瓦斯。煤與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採煤工作面及瓦斯湧出異常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瓦斯。

  (7)加強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管理工作,保證系統完好正常執行。各採掘工作面和機電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齊、上全監測探頭,瓦斯斷電功能做到資料準確、靈敏可靠。

  (8)充分利用先進的通訊技術釋出礦井安全監測資訊。各礦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監測資訊釋出管理制度,規定安全監測資訊釋出流程;配齊安全監測機房值班人員,保證安全監測機房24小時有人值班,並應確保監測主機超限聲響報警功能正常。當瓦斯超限時,應立即停產,迅速採取措施處理,並及時將瓦斯超限的原因、處理情況、防範措施等反饋給企業總排程室。

  (9)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統。瓦斯抽放礦井採掘抽關係要合理,積極探索適合本礦井的瓦斯抽放技術、抽放工藝、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須達到規定要求,方可佈置工作面回採。要合理佈置鑽場和鑽孔,提高礦井瓦斯抽放率,減小風排瓦斯壓力。

  (10)加強掘進工作面瓦斯管理,消滅掘進頭瓦斯事故。高瓦斯礦井必須完善“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2)預警行動

  煤礦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條件有:

  (1)甲烷積聚超限且濃度達到5%~ 16%;

  (2)空氣中氧含量大於12%;

  (3)引燃引爆熱源必須大於甲烷最小點燃溫度650℃~750℃。

  在一般的礦井條件下,氧濃度是滿足的,只要積聚的瓦斯達到爆炸濃度範圍,同時具有引燃熱源,就有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礦井須加強對瓦斯積聚程度的監測,一旦發現超標,就要釋出事故預警,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

  5、資訊報告程式

  礦井排程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彙報後,立即透過電話或對講機將事故概況向值班礦長彙報,並根據值班礦長的指示透過電話或對講機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礦山救護隊、礦長報告。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等;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人數、程度、所屬單位)等。

  6、應急處置

  1)響應分級

  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報告後立即由應急辦透過電話或對講機通知指揮部全體人員到排程室集合,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

  (1)當發生了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時,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被困井下,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及以上死亡時,則為I級響應。

  (2)當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時,事故造成10~ 29人被困井下,已經或可能導致10~ 29人死亡時,則為Ⅱ級響應。

  (3)當發生了較重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10人被困井下,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死亡時,則為Ⅲ級響應。

  (4)發生了一般傷亡事故時,事故造成1~3人被困井下,已經或即將導致1~3人死亡時,為Ⅳ級響應。

  2)響應程式

  礦井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後,礦井排程室負責啟動報警器報警,排程室應通知立即撤出井下人員,並切斷井下的電力供應,防止由於使用電器引起的爆炸。

  排程室按礦井瓦斯爆炸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並立即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應急辦立即通知企業應急指揮部全體成員和礦山救護隊、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趕赴事故現場。

  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值班礦長或企業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任命副總指揮或指揮部有關成員擔任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

  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救災方案,並指揮和調動礦山救護隊和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到事故現場實施救援行動,直至災情消除、被困人員獲得解救。

  3)處置措施

  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企業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應採取如下措施。

  (1)採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閉區瓦斯聚集。一般高瓦斯煤礦工作面都有瓦斯抽放系統,工作面因火被迫封閉後,應繼續對工作面進行瓦斯抽放,直至確認封閉區不再有爆炸危險性,以防封閉區瓦斯濃度再次聚集而發生爆炸。

  (2)採取從地面注惰氣、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閉區氧氣濃度。封閉時,發火區溫度、氧氣濃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區附近工作。此時可以從地面向火區注氮,降低火源點附近氧濃度和煤溫,保證工作面安全。

  (3)消滅火源高溫點。採取向發火區注凝膠等方法,使高溫點溫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溫度以下。

  (4)用水封閉火區,如果發火區兩端比較低,可以在撤離了人員的情況下,向發火區所在巷道兩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閉住該火區。當火區用水封閉後,能夠保證密閉無漏風,而且一旦封閉區內發生爆炸,兩端的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衝擊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4)注意事項

  在處理瓦斯爆炸事故時應注意如下問題:

  (1)問清事故性質、原因、發生地點及出現的情況;

  (2)切斷通往災區的電源;

  (3)進入災區時須首先認真檢測各氣體成分,確認沒有爆炸危險時再進入災區作業;

  (4)檢查時發現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時,應立即撲滅,以防二次爆炸;

  (5)有明火存在時,救護隊員的行動要輕,以免揚起煤塵,發生煤塵爆炸;

  (6)救護隊員穿過支架破壞地區或道路堵塞地區時,應架設臨時支護,以保證隊員在這些地點的往返安全。

  7、應急保障

  1)應急物資保障

  企業應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庫,儲備區域性通風機、水泵、風筒、水管、滅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紅磚、水泥、黃沙)等必要的救災裝備、物資等。

  2)應急裝備保障

  礦山救護和醫療救護裝備配備專用警燈、警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請求地方政府及時協調對事故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災時間。

  同時,企業應建立有線、無線相結合的基礎應急通訊系統,並提供相應的通訊裝置。

  8、附則

  1)編制與解釋

  本專項應急預案由礦井排程室負責編制和解釋。

  2)實施日期

  本專項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實施。

  防爆炸應急預案3

  本方案適用於遇有破壞、爆炸事故時,從發現到公安機關到達現場期間,大廈各部員工協同作戰,積極補救,最大限度地減少人身、財產損失的整個過程。

  1.發現或接到破壞、爆炸資訊時的報警方法和要求

  (1)員工當發現或聽到異常的資訊時,應及時選擇最方便的方式向大廈監控中心報警(0130、5119),報警時應儘量避開他人,以免引起恐慌。

  (2)監控中心接到報警後,要及時通知保安隊員前往探查,同時通知分管總經理、值班總經理,在徵得總經理的同意後,由管家部向公安機關報警。

  (3)保安隊員要認真仔細排查大廈所有可疑的部位,決不放過任何可疑點,並保持與監控中心的聯絡。

  2.發現可疑物、可疑人的報警方法和要求

  (1)可疑物

  要及時的向監控中心彙報,管家部在向總經理彙報的同時通知保安隊員前往,做好可疑物的保護工作,並及時組織人員疏散。在徵得總經理的同意後,由管家部向公安機關報警。

  (2)可疑人

  要及時的向監控中心彙報,監控值班人員要密切監視可疑人員,同時通知保安隊員前往查問。

  3.發生破壞、爆炸後的報警方法和要求

  在及時向總經理彙報的同時向管家部監控中心報警,保安隊員火速趕往現場維持秩序並組織補救工作,管家部要及時向公安、消防機關報警。

  4.發現可疑物的保護工作原則

  (1)先控制,再報警

  首先嚴禁任何人觸動可疑物,控制任何人靠近可疑物,再報警。

  (2)先疏散,後排查

  對可疑物不能確定時,先進行人員的疏散,再進行排查,在專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前嚴禁觸動可疑物。

  5.發現破壞、爆炸事件後的現場保護原則

  首先,及時報警並進行人員疏散,在積極撲救因事件造成的災害的同時,還要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保護好現場的每一件物品,密切注視可疑人員的出入,並對事發現場周圍的所有人員進行登記,在公安機關未到達前嚴禁任何人離開。

  6.爆炸及可疑爆炸物的緊急處理程式

  (1)酒店員工發現爆炸物及可疑爆炸物,應立即打電話通知消防監控室,說清時間、地點及情況、報案人姓名、部門、崗位。

  (2)管家部應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場,立即疏散附近的人員,並設定臨時警戒線,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內。

  (3)立即向領導彙報情況,積極配合做好各項工作,組織有關人員做好滅火及搶救傷員的準備。

  (4)打電話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後,協助公安人員排除爆炸物並進行調查。

  (5)如果發生爆炸,及時搶救、轉移傷員,疏散客人。

  (6)對附近區域進行全面搜尋以消除隱患,同時詢問發現人及現場知情者並做好記錄。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