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 總則

  (一)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全市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衛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食品衛生監督程式》和《咸寧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草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市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汙染事故和以食品為載體的恐怖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特別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ⅰ級)

  xx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特別重大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

  2、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ⅱ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較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ⅲ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ⅳ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下,但事故發生在學校、全市、全省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五)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市政府負責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市政府和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成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並根據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啟動應急預案。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設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管理與監督檢查。

  (二)應急處理辦事機構職責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各項指令和任務。根據工作需要,辦公室內設綜合、資訊等若干應急處理專業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組。負責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經費預算和資金調拔計劃;承辦各種會議;負責秘書、檔案和機要工作;管理指揮部辦公室財產;協調有關醫療衛生機構為外籍人員及臺、港、澳同胞提供預防和醫療服務。

  2、資訊組。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國內外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動態,設立食物中毒報告電話,及時報告轄區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資訊;組織協調流行病學專家研究制定預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預防控制工作情況,編寫、報送工作資訊等相關資料。

  3、醫療組。負責制訂定點醫院的標準,確定定點醫院和後備醫院,並督促落實各項準備措施;制定臨床診斷和疑似病例轉運、救治預案並督促落實各項準備措施;協調做好臨床專家會診、治療和護理等工作;組織、管理和調遣市醫療應急救治隊。

  4、現場調查組。在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快速檢測、取證取樣及臨時控制措施的實施。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造成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食品或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採取控制措施,追蹤已售出或外運被汙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採取樣品並送檢。現場調查組由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小組和現場衛生監督小組組成。

  (1)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小組: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報告、食物中毒取樣、實驗室檢測、流行病學調查、中毒診斷並出具食物中毒診斷報告。

  (2)現場衛生監督小組:由衛生監督機構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對事件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取證,對事件現場採取行政控制措施,對違法經營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事件發生地區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報告、醫療救治等進行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三)專家組。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建立專家組。其職責為:

  1、指導對食物中毒的診斷和處理;

  2、提出醫療救治方案,指導各地的醫療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動態,向指揮部提出事件分析、預警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4、指導或參與流行病學調查、事件現場處置;

  5、承擔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三、執行

  (一)應急準備和預警

  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食品衛生監督、檢測、抽檢、預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汙染物檢測網,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衛生監督,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食品、熟肉及製品、乳及製品、糕點、飲料、水發產品等進行日常監測並加強抽檢工作;

  2、加強食物中毒資訊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衛生網路,整合公共衛生資訊資源,保證應急處理資訊的暢通、及時、準確;

  3、組織各項資訊的彙總,透過對常規監督、監測、抽檢等綜合資訊或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預警報告,報同級政府批准後啟動、變更或結束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二)事件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1)發生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2)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3)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4)市衛生行政部門。

  (5)市政府。

  (6)各級各類教育機構。

  (7)其他有關單位及個人。

  2、報告時限規定

  (1)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監測報告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儘快向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報告時限按如下要求實施:

  ①對於一般食物中毒突發事件(iv級),應在接到報告後6小時內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本級政府報告;

  ②對於較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iii級),應當在接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資訊2小時內儘快向本級政府報告,同時向xx衛生行政部門及上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應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確認,及時採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市政府應在接到報告後2小時內儘快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③對於特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級)和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i級),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上報上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也可同時直接上報xx衛生行政部門;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本級政府報告。

  3、報告內容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分為首次報告、程序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程序。事件發生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監測報告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事件的調查情況,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個案調查登記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報告表》,調查處理結束後,撰寫技術型總結報告,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上報。

  (1)首次報告。未經調查確認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或存在隱患的相關資訊(包括髮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發生中毒時間、中毒人數(死亡人數)、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狀等),應說明資訊來源、危害範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和擬採取的措施。

  (2)程序報告。應包括事件性質、波及範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佈、事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

  (3)結案報告。應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現場調查及樣品檢測結果,採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處理經過、結果及分析和討論,成績與問題、建議等。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調查處理過程中的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筆錄、現場檢查筆錄、控制決定等執法文書,監測記錄、取樣送檢單、檢驗原始記錄和報告、事件的總結報告等資料應歸檔儲存。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每年底,將轄區內當年發生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進行分析彙總並上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三)應急反應

  發生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時,市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分級反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

  1、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分級反應

  (1)一般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v級)的應急反應

  市衛生行政部門接到一般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v級應急反應。在市政府領導下,成立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轄區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管理與指揮協調,向同級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

  (2)較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ii級)的應急反應

  發生較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報告時,市衛生行政部門做出iii級預警後,市政府根據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和食物中毒突發應急處理的需要,由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啟動iii級應急反應,在地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指揮協調本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市衛生行政部門同時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ii級應急反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適時對本應急反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必要時請求省衛生廳予以支援,保證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3)特別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級)和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i級)的應急反應

  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報告時,市衛生行政部門做出i級、ii級預警後,市政府根據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和食物中毒突發應急處理的需要,由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啟動二級、一級應急反應。在國家、省和地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指揮協調本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市衛生行政部門同時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i級、i級應急反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適時對本應急反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必要時請求國家衛生院予以支援,保證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2、應急處理措施

  (1)醫療救治

  負責病人的現場搶救、運送、診斷、治療,檢測樣本採集,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必要時調動市直其他醫療機構參與處理。

  (2)事件現場流行病學調查

  在接到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及時組織流行病學調查小組趕赴現場,按照《食物中毒診斷標準技術處理總則(gb14938-1994)等要求,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初步判斷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類別。

  (3)衛生監督現場調查與處置

  衛生監督機構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監督程式》及《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食物中毒事故進行調查,採取衛生行政控制措施,調查工作由2名以上衛生監督員依法進行。

  (四)反應終止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經應急反應,在完成對被汙染食品封存、銷燬等控制措施、對被汙染場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進行徹底清洗、消毒,並經消毒效果監測合格,沒有續發中毒患者,經專家組進行評估後提出建議,由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報告,經同級政府批准,可以結束應急反應。

  (五)資訊釋出

  釋出赤壁市資訊需上報xx衛生行政部門,經衛生部授權後,由省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向社會發布事件資訊,其他各級政府部門及單位無權向社會發布。

  (六)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查處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經調查取證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認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保障

  (一)技術保障

  1、資訊系統

  加強食物中毒資訊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衛生網路,整合公共衛生資訊資源,保證應急處理資訊的暢通、及時、準確;實現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資訊共享。

  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市政府應加快疾病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資訊網路;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裝置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建立食品汙染物檢測網,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熟肉、乳及乳製品、水產品等進行監測並加強抽檢工作;

  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根據服務人口和醫療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規模的緊急救援中心,根據需要選擇綜合醫院急診科建立急救網路。同時依託綜合力量較強的醫療機構建立緊急救援機構。

  4、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執法監督行為。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准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5、應急衛生處理隊伍

  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衛生行政部門統一領導下的由衛監、疾控、醫療參加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隊伍。

  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建立應急衛生處理隊伍資料庫,對應急衛生處理隊伍實行計算機管理;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情況,對隊伍及時進行調整,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積極選送應急衛生專家進行培訓。

  (二)物資保障

  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調理配備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所需的對講機,無線上網計算機、車載電話等通訊器材、消毒滅菌藥械等物資明細清單併購置適當數量用於儲備。

  市疾控中心檢驗室應保證儲備常見食物中毒檢驗用標準品、中毒標準菌株和診斷試劑等,並使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級醫療救治單位應儲備常見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藥品,隨時為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患者提供積極醫療救護。

  (三)資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應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購置和維護應急儲備所需物資,開展專項技術研究等所需經費以及有關技能培訓等經常性專案支出,並儲備一定數量的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和醫學救治等應急經費,以確保應急行動能夠及時快速啟動。

  所需經費由衛生行政部門每年列出預算後報同級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發事故,發生費用超支時財政部門應保證必需的資金供應,保障因突發事件致並致殘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預案的管理 本預案由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發布,報市政府備案。定期對預案進行演練評估,並根據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二)預案的演練 衛生行政部門應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市衛生行政部門應保證每年進行一次綜合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可是綜合演練或就現場調查處理、檢驗檢測、醫療救治等分系統模擬演練,演練要有針對性,重點檢驗資訊渠道是否通暢、應急準備是否充分、反映機制靈敏性和指揮系統的有效性等,以提高應急處理技術水平和整體應急反應能力,發現問題應及時對預案予以調整和修訂。

  (三)宣傳與培訓

  1、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和食品抽檢,認真落實對本地區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發事件和食品汙染事故的發生,不斷提高我市食品衛生的總體水平。應定期或根據需要適時對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醫療救治機構等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以便及時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學習交流國內外、省內外最新專業知識的進展,推廣應用先進檢驗監測技術。

  2、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利用電視、網路、廣播、手冊、傳單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當發生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時,衛生行政部門和政府其他相關機構應採取積極措施,組織或配合做好應急防範和救治工作等宣傳教育,以提高公眾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麵對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時的應對能力,防止或減緩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四)責任與獎懲

  本預案規定的相關責任單位或個人應當嚴格履行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的,以及不履行職責的,對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因其過失造成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或者對社會公眾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一)名詞術語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是指因攝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質當作食品攝入後出現的非傳染性(不屬於傳染病)的急性、亞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嚴重食品汙染。

  (二)本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由釋出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食品衛生安全關係到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和企業的生死存亡,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餐飲消費環節突發事故的危害,為提高保障本企業食品衛生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實際,制訂該預案。

  二、成立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小組,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相關責任的處理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以上相關成員對各相關部門負責,並在組長領導下密切協作。

  三、工作要求與工作職責: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成員要以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指導原則,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維護消費者切身利益。

  2、制定方案,提高應急能力。制定本農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各部門成員結合實際,按照《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熟悉掌握分級報告、人員救助、原因分析、責任追究等應急處置的具體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職責與應急措施:組長負責召集組織協調成員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保持與衛生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密切溝通與聯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成員必須立即報組長,根據突發事件等級由組長報縣衛生局以及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請求政府應急機構實施應急增援。

  四、應急措施:

  1、加強日常監測,根據就餐規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員狀況,如出現就餐人員出現異常,相關人員應第一時間報告組長。

  2、接報後應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根據實際情況相關成員按其分工,佈置任務,在最短時間內按預定方案執行。

  3、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並注意食品及相關原材料、餐飲用具的留樣工作。

  4、可使用緊急催吐方法儘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時做好嘔吐物留樣待查。

  5、儘快將中毒病人送往就近醫院診治,並報衛生部門。

  6、事後應根據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根據食品安全的有關法規、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實際制定制度。

  一、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是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二、一旦發生或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店(單位)有義務及時、主動、有效地採取應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和蔓延。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四、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店(單位)的應急處置措施:

  1、採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食用和使用;

  2、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導致事故的食品的人員,一旦出現不適症狀的,立即送至醫院救治;

  3、保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現場,控制和儲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便有關部門採集、分析等。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涉及的食品、工具、裝置等進行封存,並自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隱瞞、謊報、緩報。

  三、應當立即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管理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防止突發事件惡化。

  四、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臺賬,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絡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絡方式以及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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