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

學校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1

  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物件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影響廣泛的特點。事實證明,及時的搶救,會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傷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為了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校舍及裝置設施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資訊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根據有關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健全安全組織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二、現場指揮系統

  1、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各負其責,協調各有關人員統一行動。

  2、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班主任→主管負責人→校長→中心學校辦公室→教育局

  (一)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1、學生或教師在家中出現非典、肝炎、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報告,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學生或教師在校內出現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學校隔離室,請醫務人員作初步檢查,需轉醫院治療的立即轉傳染病醫院。學生出現傳染病症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護送人員要穿防護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師出現傳染病,也要戴防護口罩、手套。初步檢查是傳染病的立即轉送定點醫院並通知其家屬,家屬不能到校的由校領導及工作人員護送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師,學校應急小組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並馬上打“120”急救電話,送定點醫院就診。

  4、學校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的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師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疫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二)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A、一旦發現火險的應急預案

  1、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搶救,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2、如不能及時撲滅,要及時通知周圍的師生共同救火。與此同時,立即報告校級領導。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開啟樓房的所有大門。

  4、值班人員和各部位負責人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人員疏散。

  B、報告程式

  1、學校各部位發生火險,在及時搶救的同時,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值班領導在立即到達現場組織指揮疏散,組織撲救並視情況決定是否報119。

  2、對小的火險及時撲救了的,學校要在次日向上級單位彙報;對比較大的火災要在組織搶救的同時立即向中心學校辦公室彙報,並撥打119報警電話撲救。

  C、責任追究

  發生了火險,在及時組織搶救消滅火險後,及時分析查詢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分別給予批評,罰款、處分等措施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三)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學校本著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食品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視情況在最短的時間內向中心學校辦公室和塔洋衛生院報告。

  2、積極配合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現場。

  4、配合衛生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四)發生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造成建築物倒塌,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發生事故的資訊傳遞到指揮機構

  2、指揮機構人員馬上按工作指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2)各班班主任、教師立即到班指揮學生按確定的逃生路線進行緊急疏散。

  (五)學校治安保衛應急預案

  A、採取措施,堵塞漏洞

  1、針對學校存在的治安不安全隱患採取以下措施解決:

  2、學校定期召開學生、教師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法制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3、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學生提出具體的要求,如不得攜帶凶器等。

  4、發揮班主任、學生幹部作用,對學生進行深入細緻的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做工作。

  5、嚴格值班制度,加強檢查,堵塞漏洞。

  B、對發生治安問題的預案

  1、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2、學生髮生群毆事件後,班主任、教師、學生幹部要立即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幹部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

  3、對有社會人員參與打群架的,制止後仍不聽的,經領導決定立即撥打110報案。

  4、對被打傷學生,首先到塔洋衛生院治療,醫治不了的及時送市。

  學校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打造平安校園,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學校校長

  (2)中心校校長

  (3)教育局

  2、報警程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以校區內消防安全員和教師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3)學校各級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於工作,便於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4、注意事項:

  (1)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4)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並立即報告校長。

  (5)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6)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7)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學校領導

  (2)縣教體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和上級衛生防疫部門。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疑似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接觸。

  (4)立即組織骨幹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式:

  (1)學校校長。

  (2)經學校校長同意後向縣教體局和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

  (2)接報後,學校管理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安排人員保護現場,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學校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3

  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物件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影響廣泛的特點。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性疾並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自然災害事故(洪水、颱風、破壞性地震等)等。

  事實證明,及時的搶救,會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傷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為此,我校制定安全事故發生的校園安全應急方案:

  一、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學生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競賽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幼兒有紀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周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4、各班教師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要不定期的對校內大型玩具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學校定期不定期進行各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各班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生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的自查,並相互進行復查。

  7、學校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一月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安全工作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

  8、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幼兒園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二、具體安全事故救助應急預案分析

  (一)校園出入管理

  事發現象:有陌生人強行進入校園未果吵鬧;有陌生人強行進入到校園。

  救助方案:一旦當有陌生人強行進入校園未果而吵鬧時,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解決問題。如涉及治安問題,可移交派出所處理。如有陌生人強行進入到校園時,要立即找出該人的位置,問清原因,及時處理。如涉及治安問題,可移交派出所處理。

  (二)火災及爆炸事故

  事發現象:發生火災、爆炸事件

  救助方案:當發現幼兒園發生火災或爆炸時,值班人員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要將本單位的位置等資訊提供給消防部門。

  具體的報警語是:這裡是機關幼兒園,發生了火災,火勢(較大或具體情節),火災的具體位置是——(教學樓或其它)的是第()層樓,是——(電火、其它物質著火),現在火已經——(著火的現象)。請趕快來救火。我到xx路口等候消防車,我穿()衣服。

  1、發生火災及爆炸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如有人員傷亡要同時呼叫120急救,並立即向區教育局和區政府報告。

  2、搶險應急小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幼兒園應急搶險小組全部成員到位,組織疏散師生,有序撤離到安全區域。

  4、應急搶險小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之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組織第一輪滅火,消防人員到達後在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6、現場積極協助120急救中心做好受傷人員救護和醫療器械用具的搬運、輸送工作。

  7、火災事故處理過後,學校要立即進行災後重建等恢復性工作,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教學。

  (三)值班工作

  事發現象:值班人員不到位;出現火災、被盜等。

  救助方案:如出現值班人員沒到崗時,幼兒園要立即找人到崗,同時調查沒到崗人員的原因。出現火災、被盜事情時,按本預案第二款規定辦理。

  (四)食堂衛生安全

  事發現象:

  集體食物中毒

  救助方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進食過某種同樣食物後,短時間內多數人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頭暈、頭痛、乏力、發熱、抽搐等相似症狀)時,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或直接送醫院診治。

  2、應及時向區衛生局和區教育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幼兒園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聯絡人、聯絡電話等有關內容。

  3、保護好中毒現場,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原料、工具、裝置、食品樣品封存,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因食用校外食物所致,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同時要保留病人的嘔吐物、腹瀉物。

  4、應急小組要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衛生、公安等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交通事故及其他傷害事故

  事發現象:學生上、下學的路上交通肇事;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等。

  救助方案:

  1、師生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樓道擁擠踩踏及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等其他意外傷害時,要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先撥打120急救中心,後採取其他搶救措施。對樓道擁擠踩踏的事故,要迅速尋找其他通道,及時趕至人流上游組織疏導,防止事態擴大。

  2、及時向區教育局、縣政府報告,造成死亡的,應同時向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報告。

  3、妥善處理事故,協助公安、安監等部門保護通知受傷害者家屬或家長,做好善後處理工。

  4、協助有關部門迅速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六)學校會室安全救助方案:報案,同時保護現常

  (七)教師安全事發現象:被打。救助方案:立即保護教師本人的安全,同時報警。

  (八)學生安全

  如有安全受到意外傷害時,要立即將學生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其家長到場,向家長說明原因。

  (九)事後處理工作要點

  一、處理工作要全力以赴,同時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請示工作。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校長為組長,輔以一至兩名副組長,相關教師為組員的工作小組。

  三、實行學校各類安全事故登記制度,做到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物、經過、處理結果等記載清楚。

  四、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事故處理後,須及時將事發的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今後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報告,報區教育局;對因學校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傷害的,分清責任,由上級領導部門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本預案中涉及到的各成員,應在本預案啟動時,相應判斷自己所處的位置,之後自動到達各崗位。在上崗期間,任何人都以有利於救助的措施為命令,發揮其職能。

  學校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4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現場疏導保護小組

  組長:

  成員:

  (三)搶險救災小組

  組長:

  成員:全體教職工

  (四)統計、通訊小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排危搶險或者實施求教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教師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的領導和成員聞迅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拉起警戒線。

  (2)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119)。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同時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4)學校領導在向上級指揮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並組織教職工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2、組織實施:

  (1)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指揮學生及老師撤離到安全地帶如操場等場所。

  (2)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學生及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4、災後統計檢查

  統計檢查小組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彙總相關資訊並迅速報告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二)地震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地震災害發生後,校內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

  (2)學校立即組織學校各級小組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中,先救人為主。

  (3)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聯校報告人員、財產損失及受災情況。

  (4)各工作小組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5)資訊通訊組立即與傷亡學生的家長或傷亡教師的家屬聯絡。

  2、震後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立即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2)如有人員傷亡通訊小組及時報告120或通知受傷者家人。

  (3)警戒保衛組設定警戒區域,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加強對重要設施、重要物品的保護,維護學校秩序。

  (4)統計檢查小組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彙總相關資訊並迅速報告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5)校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向教育局安委辦就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等分別核實登記,快速地、實事求是報告災情。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當交通事故發生時,當事人應及時向交警隊報告事故發生,明確彙報事故發生詳細位置,同時應彙報教師或學校領導。

  2、發生人員傷亡時,當事人應向120、122報告,請求支援。

  3、在醫院等急救人員尚未到場的情況下,當事人應本著救人要緊的原則,緊急實施對傷員的急救,直到急救人員送往醫院。

  4、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協助交警維持現場秩序,保留現場,提供交警需要的證據。

  5、學校接到交通事故電話後,應立即趕赴現場,同時將情況向上級部門彙報,並配合交警進行事故處理、事故原因調查。

  6、班主任立即與家屬或家長取得聯絡,到達事故地點或醫院。

  7、學校加強對學生和教師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安全工作會議。

  9、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10、保險介入,進入保險理賠程式。

  (四)外來人員滋事應急預案

  1、為防止校外人員進入校內滋事,學校值班教師應嚴格門衛制度非本校要員禁止入內。

  2、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做好登記。

  3、校內如發生外來人員滋事事件,學校值班教師或在場的教師應立即制止,並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值班教師無法控制局面的應立即撥打110請求支援。

  4、如果事故已經發生,發現人員應即刻制止,如無法控制局面應立即撥打110,如果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並將情況及時報告學校。

  5、學校瞭解情況後,立即通知學生家長,並將事件的時間地點,事件的成因經過結果形成文字材料報告。

  (五)傳染病應急預案

  1、晨午檢制度執行每天到校後對學生進行體溫檢測。

  2、發現不明原因發熱、腹瀉及呼吸道傳染病;班級縮小活動範圍;通知學生監護人送醫院就診。

  3、診斷為傳染病病人的,通知學校,由學校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各項工作。

  4、將學校情況報告聯校及疾病預防中心120,對學校及教室場所進行消毒處理。

  5、做好學生所在班級的控制工作,縮小其活動範圍。

  6、協助衛生部門落實好有關預防控制措施。

  學校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5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一副組長:協助校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二責任人;

  副組長:

  成員:

  二、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三、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行政人員——>學校主管領導——>校長——>縣教育局主管副局長

  四、安全工作聯絡電話

  五、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全體師生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

  2、教學活動中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全體師生要熟悉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體師生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並組織好緊急疏散。

  5、全體師生和創安小組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6、全體師生有義務將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協調解決。

  六、學生宿舍安全應急預案

  1.學生管理人員要組織緊急疏散及撲救工作。

  2.學生管理人員要做好維持秩序工作。

  3.學生管理人員要熟悉疏散路線。

  4.學生管理人員要將疏散線路告知每一位學生。

  5.學生管理人員要遇事鎮定,指揮有方。

  6.學生管理人員要帶領成員相互幫助,相互支援。

  7.學生管理人員要熟悉防火設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學生管理人員要熟練地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9.學生管理人員要掌握各幢樓層內人員的分佈情況。

  10.學生管理人員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11.學生管理人員要將隱患、問題和困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協調解決。

  七、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凡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班級要向學校保衛科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副校長、校長審定再報縣教育局審批方可開展活動,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

  2.書面申請材料應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若是組織校外活動須由一名校級領導帶隊直協調安排。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清運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和消防人員及車輛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八、食堂安全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

  1.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2.將中毒者速送就近醫院,無法處理及時送往縣、巿、省醫院。

  3.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4.保護事故現場,通知區衛生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詳細寫清事故報告,如實上報領導。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九、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一)發現火險時的措施

  1.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2.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並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救火。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開啟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4.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和120。

  5.小火險撲滅後,要向學校領導彙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報市教育局。

  (二)責任追究

  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詢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十、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十一、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一)加強治安保衛工作

  1.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棍棒、刀具的給予沒收,並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發揮班主任、學生會、團委會的作用,深入細緻地開展學生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4.對打架者決不手軟,根據相關條例給予嚴肅處分。

  5.學校大門實行封閉式管理,師生憑校卡出入校門。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壞人進入校園滋事。

  (二)發生治安問題時的預案

  1.發生鬥毆事件後,班主任、教師或保安要立即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並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班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2.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就近醫院治療。就近醫院不能治療的,及時送巿、省醫院或撥打120。

  3.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縣教育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

  學校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6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交通、火災及颱風、地震、食品中毒、傳染病監控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內有2位值日教師值班,值班老師當天早上必須在七點半到校,放學時,值日教師應及時到校門口維持秩序。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擠壓事故,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如一名值班老師護送學生前往就近的醫務室或撥打120進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師通知其家長。放學後待全部學生全部離校方可下班。

  2、課間在活動場地發生意外事故,應由發現老師立即控制現場,組織搶救,並立即報告校長室或總務處、教導處、班主任,若遇緊急情況可直接報警請求救護。

  3、在5、6年級各班選出2名安全監督員,每日在各班教室門口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遇情況不明、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學校和班主任。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上報中心校和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或校長室、總務處,並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突發疾病,必須在半小時之內及時報告校長,並及時報警請求救治,同時採取必要的救護措施。

  7、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值班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管理。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校長室、教導處等協同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校長指派專人處理,並在2小時內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立即通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樓內滅火器進行撲救(禁止組織學生撲救),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本班學生進行疏散。

  9、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五、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晨會活動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教育周每學期不少於2次。

  4、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6、學校要張貼安全教育警示標誌,形成安全教育氛圍,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7、每遇長的節假日,須與家長取得聯絡,發放告家長書,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師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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