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20篇)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20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xx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xx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xx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組員:xx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 組織機構

  1、 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杜柳青 副組長:高惠娟 吳建平

  成員:戈亞芳 滕金花 陸惠琴 江堯章 俞紅霞 周惠珍

  2、 現場處置機構

  資訊聯絡組:戈亞芳 陸惠琴

  醫療救護組:邵惠平 高利芬 周惠珍 周秀蘭

  警戒維護組:滕金花 朱雲龍 柏秋香 許金球

  後勤器材組:吳建平 江堯章 柳雪明 楊金元

  二、 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釋出應急求援命令、訊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資訊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彙報,保持資訊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 突發安全事故後應急對策和措施

  1、 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於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 事故後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 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 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並送往臨近醫院。

  5、 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 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 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 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 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 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已採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 彙報人姓名。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杜萬金

  副組長:王二鐸

  組員: 各教研組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

  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陝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 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透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 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4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火災、安全事故、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保障師生安全,減少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其成員有學校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工會領導組成(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區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學校一旦出現火災、群體性活動安全、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緊急情況後,學校負責人、各部門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關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 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必要時街道、區教育局可派有關領導直接參與學校臨時現場指揮部的工作。

  三、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緊急情況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總務、後勤人員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員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校長)

  3、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帶,並阻止學生救火救災。(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長室負責)

  6、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總務處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應馬上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校長辦公室。

  2、迅速與當地衛生院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負責人、校長辦公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診為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立即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區教育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全校有關公共場所進行嚴格的消毒和隔離。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上級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五)學校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2、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入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3、調查事故原因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群體性活動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學校負責人、各部門負責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四、報告與響應

  1、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 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若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翫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2、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站好崗,值好班,不得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學校領導應身先士卒,堅守崗位,最後撤離。

  3、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後,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區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及時處理在學校食堂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建立完善有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特制定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界定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火災、食物中毒、傳染病以及其它事件。

  二、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加強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安全預防工作,避免師生群體性食物中毒、傳染病及其它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相關措施,定期檢查、瞭解學校食堂安全防範工作的執行情況,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2、如遇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果斷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協調、組織和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行動順利進行。

  4、保證通訊暢通、做到報警及時、迅速,準確傳遞各種資訊。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確保突發事件預防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指導、層層落實、分割槽分塊、責任明確”的目標。

  2、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學校食堂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突發事件預防教育學習(如:防火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檢查培訓、常見傳染病知識培訓等)活動,培養應急處理能力,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3、對食堂內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查,專項彙報,及時解決,並做好相關記錄。真正做到有領導、有組織、有落實、有排查、有反饋。

  五、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

  (一)火災

  1、當接到火災資訊後,分管領導應迅速趕赴現場,察看火情,同時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2、 分管領導應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滅火,疏散學校及其他人員,指導滅火人員選擇適當的滅火工具進行滅火。如果火勢難以控制,應及時撥打火警“119”報警。

  3、儘快切斷臨近電源。

  4、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火災報告後,應儘快趕赴現場,組織滅火工作,並積極聯絡其他相關部門,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

  5、火勢撲滅後,組織人員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後處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1、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A、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飲食服務中心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汲取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訓,加強安全防範工作。

  B、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宣傳畫、安全教育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衛生知識,把食品衛生教育納入學校健康教育當中。

  C、食品索證、用餐留樣,餐具及時消毒,確保食堂食品衛生安全。

  2、發生食物中毒的處理程式

  A、通報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分管領導應立即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聯系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情況嚴重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B、處理安排

  分管領導:在學校門口等待醫護人員的到來,說明中毒的基本過程。

  領導小組成員:召集、帶領醫生到指定地點緊急救護;就近安排和集中中毒人員,做好安置工作。負責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3、原因調查

  ①保護現場,對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樣,封存留樣;

  ②將留樣食物和現場提取到的食物樣品送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鑑定;

  ③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4、情況彙報

  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中毒原因及處理情況上報學校,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三)傳染病

  1、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傳染病知識培訓(常見傳染病的病狀、傳染途徑或方式、預防傳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定期檢查。

  3、做好傳染病預防的宣傳工作,關注社會媒體對傳染病的社會公告及防治資訊。

  (四)其它突發事件

  其它突發事件是指學校食堂發生的水、電故障及其它建築事故。此類事件發生時,分管領導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對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單位聯絡,儘快處理。重大事故要上報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協調處理。

  六、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A、外來人員進出學校登記制度

  B、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學校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絡,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帶班領導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經帶班領導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 、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6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 “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突然發生並嚴重危及學校財產安全、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校園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學校及有關部門立即採取應對措施,並加以處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校園發生的群打群毆、爆炸、綁架、暴力傷害等惡性刑事案件,群體性中毒事件,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和全體師生員工要以強烈的責任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地對待突發事件,要警鐘長鳴,始終把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為主,防控結合。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要有明確標誌,並在師生在校期間24小時開通),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7、凡凡被上級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堅決無條件的撤出學生,立即封存,拉上警戒線禁止人員靠近,撤出的學生搬到安全校舍或搭建活動板房上課。學校的危牆立即拆除,修建堅固符合要求的圍牆或修建鐵藝牆等,消除安全隱患。危險設施裝置迅速檢測維修,以達到標準要求,不能維修者立即封存,禁止使用,確保師生安全。

  8、確定各班應急逃生路線及安全場所,確保有災情有序撤離。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在確保校門24小時上鎖,來人問明情況後方可放行。

  2、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3、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4、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6、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領導,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透過彙報程式彙報。

  1、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3、每學期開展兩次以上地震、洪災等應急疏散演練,並儲存好文字、圖片、影片資料,演練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演練方案。

  (五)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靠右有序行進。

  三、事故處理責任要求

  1、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翫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脫手段。

  3、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4、突發事件解決後,學校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四、事故處理保障

  1、一切為事故處理讓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提供物資及資金保障。

  2、盡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援。

  3、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為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可採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盡力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5、對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現者學校對其給予報功請獎,學校予以重獎。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7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不僅是全體師生員工和廣大家長的迫切意願,也是推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保證。建立和完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預案、機制和制度,確保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

  二、應急組織的職責:

  1、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是學校整個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中心,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和請示,負責與應急部門和社群聯絡,負責協調應急期間各救援隊伍的運作,統籌安排各項應急行動,保證應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進行。

  ⑴人員組成:組長 副組長

  成員

  ⑵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

  ①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②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和資源的調動;

  ③向公安、消防、安監、技監等應急部門報告,並保持密切聯絡;消防等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後,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項;

  ⑤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向新聞媒體公佈事故情況;

  ⑥負責事故原因調查和善後工作。

  2、事故現場指揮職責:

  ①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把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現場無關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③負責救護受傷人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④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

  ⑤把事故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嚮應急總指揮報告。

  ⑥與消防等應急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資訊。

  ⑦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⑧負責事故後的現場清理工作。

  3、現場行政值班職責:

  ①在事故發生初始階段,擔當事故現場指揮

  ②在確認事故即將發生或已發生後,向單位領導報告,向上級部門報告。

  ③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學校事故應急預案。

  ④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4、應急救援小組:根據學校特點和需要,分別設定:

  ⑴通訊聯絡小組 負責人

  ⑵疏散引導小組 負責人、各年級主任

  ⑶醫療救護小組 負責人

  ⑷警戒保衛小組 負責人

  ⑸排險搶修小組 負責人

  ⑹後勤保障小組 負責人

  三、學校防暴雨雷擊事故應急程式

  1、暴雨雷擊來臨前,學校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並與上級有關部門保持聯絡。

  2、暴雨時,若房屋內漏雨,應當切斷電源,有秩序地轉移室內學生,以及貴重裝置。學校應當關閉所有門窗。

  3、若有雷電,應當儘可能地切斷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設施裝置的電源,防止電器在雷擊時遭到雷電襲擊。強弱電房和電氣設施周圍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險、救護等應急人員應當做好救援準備。

  4、若暴風造成房屋進水,校園積水:

  ①應當切斷電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詢問市政部門排水設施執行情況。

  ②應當儘可能防止廁所進水和溢水,防止水汙染。

  ③學校應當組織師生,有秩序地轉移,避免推擠踩踏,堵塞通道。

  ④房屋積水時應當把裝置、資料等物品往高處轉移。

  5、如校內積水嚴重或校外汛情嚴重,應根據情況在報請上級部門批准後,可以停學疏散師生,並安排好學校保衛工作、留守工作。

  四、校園內犯罪分子持械行兇事件應急程式

  本應急程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資訊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行政值班或學校領導報告,並同時打110報警。

  2、行政值班領導或任何現場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指揮部宣佈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各應急小組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導小組負責組織班主任、教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醫療救護小組負責救護受傷學生和其它傷員。

  7、通訊聯絡組向公安、消防、救護、社群有關部門、單位求援,爭取外援迅速趕到事件現場,並保證學校應急組織資訊暢通。

  8、警戒保衛組組織人員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9、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

  五、學校火災事故應急程式

  本應急程式的要點是:確保人員安全,儘快撲滅火災,減少事故損失。

  1、獲得火災資訊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行政值班領導和學校領導報告,並同時打119報警。

  2、單位領導或行政值班領導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通訊小組應當立即進行火警廣播,指導師生疏散。

  3、在初起火點現場的教職員工,要使用消防栓、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自救。

  4、應急領導小組應當根據應急預案,選擇合適的疏散路線,迅速地組織師生撤離事故現場。

  5、疏散引導小組趕赴指定位置,在樓梯口、拐彎口、叉道路,引導學生安全撤離,並在上風向的指定地點集合。

  6、排險小組應當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並切斷火區電源,關閉防火門、防火捲簾,控制火勢,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

  7、疏散小組應當在集合地點對學校所有人員和外來人員進行清點,尋找滯留在現場的人員。

  8、醫療救護小組應當努力營救事故現場的傷員,並將他們安全轉移。

  9、警戒保衛小組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和學校周圍設定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並在校外路口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現場,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10、火災撲滅後,學校周圍警戒線和事故現場警戒線,必須根據應急總指揮或消防部門的命令,方可解除。

  11、事故發生後,單位應當立即向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

  六、學生食物中毒事故應急程式

  本應急程式的要點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態擴大,迅速組織救治病人。

  1、發現學生出現食物中毒症狀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行政值班領導和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領導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並追回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裝置。

  3、警戒保衛小組立即在伙房事故現場實施警戒保衛,保護現場以便事務調查。

  4、校醫立即對有食物中毒症狀的學生進行醫治,有明顯或嚴重症狀的學生,立即送醫院救治。

  5、委派學校領導、教師去醫院,探視、安慰學生,並及時與患病學生的家長聯絡。

  6、立即上報教育局、鎮教育辦及衛生防疫站,並配合衛生監督部門的調查工作。

  7、一旦發現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應當立即停止伙房的一切生產和經營活動,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學校伙房工作人員應當留在學校,配合調查。若有證據證明或有理由懷疑有人投毒,應當立即報警。

  8、確認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學生食物中毒後,應當根據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和要求,進行消毒、處理等工作。

  9、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報告。

  七、觸電事故應急程式

  1、發現觸電事故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搶救觸電者,並讓在場人員打120求援,同時向行政值班領導和學校領導報告。

  2、觸電解脫方法:

  (1)、切斷電源。

  (2)、若一時無法切斷電源,可用乾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等絕緣材料解脫觸電者。

  (3)、用絕緣工具切斷帶電導線。

  (4)、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注意:要預防觸電者解脫後摔倒受傷。另外,以上辦法僅適用於220/330V“低壓”觸電的搶救。對於高壓觸電應及時通知供電部門,採用相應的緊急措施,以免發生新的事故。

  3、醫務人員到達前的現場搶救方法:

  (1)、觸電者神智清醒,讓其就地休息。

  (2)、觸電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應仰臥,周圍保持空氣流通,注意保暖。

  (3)、觸電者呼吸停止,則用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用體外人工心臟擠壓維持血液迴圈;若呼吸、心臟全停,則兩種方法同時進行。

  注意:現場搶救不能輕易中止,要堅持到醫務人員到場後接替搶救。

  4、觸電事故發生後,單位應立即在現場設定警戒線,維護搶救現場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員應當引導醫務人員快速進入事故現場。

  5、事故現場警戒線必須待醫務人員將觸電者帶離現場赴醫院救治,事故調查和排險搶修工作完畢,現場已無事故隱患時,方可解除。

  6、事故發生後單位應當立即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報告。

  八、縱火事故應急程式

  1、立即啟動放火、滅火預案進行撲救滅火,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

  2、保護好現場,引導消防車進入學校區域,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3、如犯罪嫌疑人在現場,立即組織圍捕,關閉所有進出通道,並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彙報,同時組織圍捕。

  4、如犯罪嫌疑人在逃並在可視範圍內,立即組織圍捕,捉拿嫌疑犯。

  5、滅火後,保護好現場、證人,在公安部門到來之前,嚴禁無關人員進出統計損失。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萬戶,人命關天的大事,也是懸在學校全體教職工日常生活頭上的一把利劍。為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必須認清形勢,“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為前提,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防範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 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松

  成 員:燕紹松 文墨 李本春 各班班主任

  三、防火安全

  1、防範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④嚴禁在校園記憶體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④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⑶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與家長聯絡。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③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彙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③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縣防疫部門報告。

  ⑷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9

  學校是育人重地,保障安全是頭等大事,為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衝擊校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衝擊校園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與校園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事件的資訊監測絡,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解決;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努力打造“平安校園”。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正常不懈,宣傳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加強門衛值班和值日製度,一旦發現衝擊校園事件,一方面及時勸阻、制止,一方面及時報告校創“平安校園”領導小組;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案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校創“平安校園”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學校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制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現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建立“平安校園”領導小組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職責:一是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二是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實情況;三是深入開展突發事件上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範能力;四是及時冷靜,果斷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到最低損害。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門衛工作的領導和管理。訂立門衛工作責任制,重點是看好門管好人,嚴禁校外人員隨意進校,建立來訪人員登記制度。

  2、嚴守職責,切實加強值日教師和領導值周制度,強化校門口和操場,走廊巡視,及時制止偶發事件和校外突發衝擊事件;

  3、強化措施,加強學校安全規範化管理,每月定期進行校園安全隱患情況調查和周邊安全情況,調查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落實有產在整改措施;

  4、強化教育,把安全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專題研究,並透過多種形式(講座、黑板報展覽、實踐活動等),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創安意識和防範能力;

  5、增加投入,切實改善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和條件。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一般突發衝擊事件

  (1)門衛、值日導師及時善言勸阻、緩衝衝擊者急暴心態;

  (2)迅速報告學校應急處置組負責人;

  (3)處置組成員瞭解衝擊原由,並同相關人談話,全面掌握整個事件前因後果情況;

  (4)在校處置組人員主持下調解,矛盾雙方協商解決。

  2、重大突發衝擊事件

  (1)門衛、值日導師,溫言勸阻;

  (2)資訊員速報創安領導小組,並同時上報公安、派出所、鹿城區教育局;

  (3)衛生保健人員緊急出動對受傷者實施緊急救治,嚴重者即送就近醫院救治;

  (4)在校創安領導小組負責人會同區局、公安等有關人員協商解決衝突雙方問題,並做好善後處理。

  六、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學校除成立創“平安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小組外,還要成立資訊員等快速反應隊伍,要求門衛、內保人員,以及保健室、工會、大隊部堅守崗位,具體負責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學校應配齊衛生技術人員,門衛人員、內保幹部,教育他們應有高度工作責任感,定期組織突發衝擊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衝擊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務和物資保障,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質儲備。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為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資訊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安全、文明、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切實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資訊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物資保障組、疏散引導組

  1、資訊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將資訊上報巍山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並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並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組織學校人員對受傷者、發病者緊急救護、隔離,根據病情撥打巍山縣疾控中心電話。協助中心醫務人員負責把病者護送到指定醫院。

  3、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理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5、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師生的日常宣傳、預防培訓工作。

  7、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學生進行疏散引導並做好安撫工作。

  三、宣傳發動

  大隊部、各班班主任做好預案的宣傳工作,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明確職責和步驟,並實施操作。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教務主任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當班校行政領導負責。

  五、 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資訊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式:值班人員——校長(110、120、119),同時根據校長的指示報上級領導部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教育局。

  (2)採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資訊,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員。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撥打“120”電話求救,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受傷學生的家長。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進行初診,根據醫生意見處置。明顯嚴重者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裝置、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校學生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不含診所)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送縣醫院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根據醫生建議處理或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並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教育局和縣氣象局防雷中心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鑑定。

  (4)檢查裝置或建築物損壞情況,並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或協助搶救,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絡,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坐在教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譁、起鬨或走動。輔導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班老師及時聯絡學校領導和門衛。通知電工到位,開啟其它照明用具。

  (3)值班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若停電20分鐘後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習暫停,輔導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有序進行疏散、進宿舍,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5)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浴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6)電工做好供電裝置的檢修,將情況向學校彙報。

  (七)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八)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同學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學生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區域性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衛生室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並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並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突發自然災害(汛臺、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絡,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後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後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並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絡,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十)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教職工在場的必須堅決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或報警。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並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七、善後處理

  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或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體性 事件(鬧事、遊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颱風、破壞性地震)等。

  根據有關要求,不提倡學生參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災活動。各學校要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演習,充分做好各種應急準備。在處置安全事故過程中,各班級老師要指導中小學生做好自救自護工作。學校每一位教職員工要將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並積極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將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時間內取得聯絡和支援,確保將人員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為了保障全鎮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鎮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安全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

  1、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指揮機構。

  總指揮:

  成員:

  2、安全突發事件處理隊伍。

  (1)搶救處理組:

  組長:

  成員:

  (2)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在校園教學園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扣分。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它現象,保證學生有秩序、守紀律地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對各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

  8、學校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會議根據實際佈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臺帳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程式:

  (1) 當事人所在學校負責人

  (2)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公安機關,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110(電話110)。

  3、處置措施:

  (1) 接報後,校長、值日教師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 組織人員按照程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 組織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彙報。

  (4) 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衛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 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餘人員驅散。

  (6) 如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 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

  4、注意事項。

  (1) 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 處理群體性 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為確保學校的安全、穩定,及時應對學校食堂可能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範圍

  學校食堂發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應急小組成員

  學校成立應急小組,由校分管領導任組長,後勤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食堂從業人員、門衛、寄宿管理教師組成。

  三、前期工作

  一、嚴把食品原料進貨關。學校飲食服務中心採供組要嚴格把關,確保所採購的原料符合有關規定,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安全關。

  二、嚴把食堂倉庫關。學校食堂採供組倉庫、各食堂倉庫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倉庫門口有明顯標記,規定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倉庫。定期對倉庫裡的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變質原料,及時處理,堅決杜絕變質的原料流入餐桌。

  三、嚴把餐具消毒關。學校各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四、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一、發現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領導報告,並積極協助醫務人員進行搶救工作和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同時,保護中毒現場,及時向市分管^領`導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現場調查處理。

  二、根據與學校衛生所簽訂的衛生監督制度,對發現食物中毒症狀的師生,做好登記工作,共同分析判斷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對可疑中毒食品進行消毒處理,根據中毒原因,作出現場消毒預防措施。

  三、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縣教育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飲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並對造成中毒的班、組及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領`導責任。根據調查結果,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處分的處理。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後評估和資訊釋出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釋出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鑑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資訊,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並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援。

  (12)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資訊。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汙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汙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參與校園特種裝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援,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鑑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訊保障工作和提供通訊技術支援。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資訊,及時彙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諮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彙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資訊,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資訊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資訊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後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資訊,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洩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或體徵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或體徵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並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資訊。根據預警資訊及等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資訊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資訊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路,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資訊。

  (2)資訊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資訊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資訊。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資訊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採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並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釋出預警資訊,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釋出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資訊,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透過相關部門向學校釋出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資訊。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後,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訊裝置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資訊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資訊後,對資訊進行分析與核實後,按照資訊報告程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後,應當按應急資訊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資訊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彙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瞭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絡,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並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絡,溝通學校安全事件資訊;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援措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彙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啟動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儘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後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後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後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並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資訊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資訊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資訊的收集、處理、分析、釋出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資訊,並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釋出的資訊,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託,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並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汙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透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資訊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資訊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做好資訊的分析、評估與判定工作,並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資訊。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翫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實現“校園安全零事故、在校學生零犯罪”的安全目標,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反應迅速、措施落實、安全有序”的原則。

  對本預案處理範圍內所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處理,由“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相關部門,充分利用和發揮已有資源,對所涉及的機構、人員、裝置、物資、資訊進行整合,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教職員工和學生的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事件。

  第二章機構和制度

  第一條應急機構

  1、瓦店小學成立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處理本預案下的突發事件。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職責分工

  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

  瓦店小學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需要,組成現場指揮部。其中,重大事故現場總指揮由學校校長擔任;現場指揮部成員由學校相關級部的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年級的分管負責人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維護組、緊急搶救組、資訊聯絡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預備機動組。

  第二條報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現部門或個人須向中心校(學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的;

  (2)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可能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4)發生或可能發生暴力傷害事件的;

  (5)發生或可能發生在校學生被綁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師生人身傷害的事件。

  2、報告可根據事故性質,採用先口頭後書面的形式進行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三章一般預案及處理流程

  第一節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一條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源線路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裝置、液化煤氣(天然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預防措施

  1、主要負責人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切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學校應當成立校義務消防隊伍,選拔身強力壯的老師擔任隊員(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制定學校防火計劃,繪製防火平面圖,教室門後掛緊急疏散路線圖。寄宿制學校應當每個樓層都要有兩個通道,樓道懸掛應急燈,學生寢室門後掛緊急疏散路線圖。

  3、各學校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裝置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為切實做好突發惡劣天氣情況下的師生安全工作,保證廣大師生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的安全。根據中心校的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體教職工要高度樹立“生命無價,安全至上,責任如山”意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增強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要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採取有效措施,將應對突發惡劣天氣和學校安全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組員:6名班主任及其他任課教師

  分工:董xx校長負責全面工作,阮xx負責制訂預案,負責宣傳,姬xx負責後勤保障,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負責加強惡劣天氣安全知識教育,負責學生安全。

  三、惡劣天氣範圍

  大風、雷電、雨雪(中大)、冰雹等。

  四、具體措施

  1.加強校舍安全檢查。學校對校舍、圍牆、廁所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安排專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惡劣天氣時要隨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同時加強對校內電氣線路以及各種教育教學設施與裝置的檢查,杜絕安全事故。採取保暖防風措施,保證學生正常的活動及學習條件。

  2.加強安全教育。利用校會、廣播等形式,加強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防止上下班期間發生各類事故,提高雨雪天氣、大風天氣師生安全意識。各班對學生進行惡劣天氣的安全教育,提醒學生及時新增衣物,防凍防寒,預防感冒。

  3.加強與家長的聯絡。各班主任要利用電話等通訊手段,加強與家長的聯絡,共同做好學生上放學途中的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遲到或未到校的情況及原因,要將出現的問題及時上報並通知家長。

  4.加強值班,保障安全資訊暢通。學校實行教師值日執勤,校長帶班制度,要求值勤人員及班主任教師保證通訊暢通,提前到校,確保能夠及時報告和迅速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5.大雪天氣,要組織人員及時清除校內道路的積雪,加強後勤保障工作,提前準備好除雪所要使用的`掃帚、推雪板、鐵鍬等工具,準備好地毯、紙版等防滑用品。

  6.如突遇災害天氣,必要時,學校可採取停課、延遲上學時間、提前放學、臨時放假等措施,避免師生出現安全事故(採取措施前,應提前通知家長)。

  我校師生要認真加強防範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做好惡劣天氣下師生的安全工作。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一、指揮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值班室、現場處置組、應急分隊、後勤組。

  1、值班室

  主任:

  成員:

  值班室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接報工作,及時準確地為指揮部提供事故資訊。根據總指揮指示,上報下達指揮部指令、聯絡協調各參戰部門工作。

  2、現場處置組

  組長:

  成員:

  負責第一時間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工作,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事故情況,協調現場應急分隊和後勤組開展工作。

  3、應急分隊

  組長:

  成員:

  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保護教職工和學生及學校財產安全。

  4、後勤組

  組長:

  成員:

  負責車輛的供給、其他所需物品的供應、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

  二、應急行動措施

  1、值班室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指揮部報告,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在最短時間內確定是否起動應急預案,如果啟動應急預案,值班室要通知各部門,立即進入應急狀態。

  2、現場處置組要及時奔赴事故現場,勘察事故現場,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及發展動態,供指揮部決策,確定是否動用應急分隊或後勤組。

  3、應急分隊或後勤組接到指揮部命令後,立即採取行動保護現場人員及財產安全,維護現場秩序,救治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擴大。

  4、遇到重大安全事故,啟動應急預案後,全體教職工及物資必須服從指揮部統一調動,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應急行動。

  三、處置安全事故的原則和要求。

  1、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經常對學校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預防。

  2、加強師生安全教育,上好安全教育課,提高廣大師生安全意識,掌握必要的自防自救知識。

  3、完善學校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並落實各類責任人員及其職責。

  4、處置安全事故做到三個不放過,即事故發生的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有關職責人員的責任不追究不放過,採取的補救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5、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嚴格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鬆懈大意思想,要善於發現新問題,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確定廣大師生和學校財產安全。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7

  一、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村診所,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並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3、及時通知家長(或家屬),並做好家長和家屬工作,迅速向學區報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注意觀察檢查他們的健康狀況。

  二、疾病應急預案

  1、師生在家中出現流腦、風疹等傳染性疾病,應迅速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學、上班。

  2、師生若在校內出現疑似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和手套併到村衛生所,學生出現疑似傳染病的,班主作任應立即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陪同的,由老師送去醫院就醫。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班級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師生在校期間,若有突發疾病,學校應以生命第一,立即派人以最快速度護送趕往就近醫院救治;並儘快通知家屬或家長。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各班要認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觀看交通安全知識錄象,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

  2、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並迅速報告交通部門。

  3、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4、組織保護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四、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課。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放)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也可以報警求助。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並將事實情況透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建築物倒塌或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資訊向校長報告。

  2、發生火災,嚴格禁止學生參與救火,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處。老師要利用一切救火裝置組織自行撲火。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已力量難於撲滅時,立即撥打“119”報警求助。

  3、師生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若遇緊急情況,則直接疏散出校園。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8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設立溪郭第一小學學生意外離校出走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學生工作處,老師任辦公室主任。

  (二)辦公室下設4個工作組

  1.資訊組。主要職責是:

  ①接受報案,報案電話為110;

  ②及時將事件資訊彙集到領導小組,並在事件處理過程中隨時蒐集資訊,及時上報。(負責人:)

  2.應急處置組。負責第一時間內採取應急行動。(負責人:)

  3.後勤保障組。負責物資組織、車輛排程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人:)

  4.善後工作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做好善後工作。(負責人:)

  二、事故應急預案

  1、班主任每天早晨、中午進教室檢查學生。

  2、班主任或教師發現學生未到校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1)代課教師發現學生未到,應立即通知班主任。

  (2)班主任應向學生家長、親友、同學等了解學生去。

  (3)班主任應當瞭解該學生最近在學習成績、同學交往、經濟負擔、社會關係、精神狀態或身體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問題。

  (4)在學校周邊的遊戲機房、網咖、舞廳和其他場所是否有該學生。

  (5)班主任確認學生已失蹤,應立即報告政教處。

  三、事故處理步驟

  學校確認學生已失蹤,並與學校、家庭、親友、同學失去聯絡,應當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立即報警,請公安部門和社群協助學校尋找該學生;

  2、立即通知家長,希望家長配合學校尋找該學生;

  3、學校應急小組領導應當召整合員召開緊急會議,透過失蹤學生同班同學、班主任、門衛、任課老師、班幹部和家長,瞭解失蹤學生的思想和精神狀況,出走時可能攜帶多少錢款,以及可能的去向。應當耐心細緻地做了解學生去向的同學的思想工作,讓他們說出實情。

  4、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制訂尋找計劃,組織人員到失蹤學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尋找,並保持與警方的聯絡,電話應當安排人員值班,一天24小時暢通。

  5、失蹤學生找到後,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

  6、彙集情況,做出結論,並根據事實情況及相關法律、政策和學校規定,做好善後、安撫等工作。

  7、若發生糾紛等情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勸說工作,若勸說無效,學校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正常校園秩序。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9

  為了進一步落實市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精神,使全校師生牢固樹立“安全重於泰山”的意識,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斷提高學校處理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學生出現突發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盡最大可能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妥善安置受害人員,穩定思想,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活動時間

  9月14日(星期五)、9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成立機構、明確職責

  1、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校全體環節幹部、相關負責人

  2、領導小組職責:

  (1)及時排查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

  (2)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對飲用水、車輛等進行安全檢查。

  (3)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時間內做出決策,採取相應措施。

  (4)突發事件後,及時向上級彙報,並作好各項善後工作。

  3、分工:

  xx負責與交警、消防、醫院等相關部門聯絡,報告組長,通知學生家長。

  xx負責書寫事故材料,並逐級上報,研究事故動態,及時處置事故現場工作及保護現場。

  xx負責各級各班的協調工作,做好其他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迅速帶領學生撤離事故現場返校。

  xx負責現場人員所需藥品的供應。

  xx負責接送傷員,陪護被搶救人員,並將傷員傷情及時彙報組長。

  緊急求助電話:110、120、119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三、突發事故報告及應急處理程式

  1、一旦發生突發事故,現場人員立即報告組長,組長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同時組織人員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實施力所能及和切實有效的搶救措施。

  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時拔打120、110等緊急救援電話請求援助,並在最短時間趕赴事故現場,調派人員迅速將受傷人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並告知學生情況,已採取的措施和送往的醫院。

  3、迅速將其他師生撤離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維護好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4、領導小組採取相應措施做好善後工作。

  5、做好事故上報材料,反思事故發生的前因後果。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實現“校園安全零事故、在校學生零犯罪”的安全目標,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反應迅速、措施落實、安全有序”的原則。

  對本預案處理範圍內所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處理,由“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相關部門,充分利用和發揮已有資源,對所涉及的機構、人員、裝置、物資、資訊進行整合,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教職員工和學生的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事件。

  第二章機構和制度

  第一條應急機構

  1、瓦店小學成立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處理本預案下的突發事件。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職責分工

  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

  瓦店小學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需要,組成現場指揮部。其中,重大事故現場總指揮由學校校長擔任;現場指揮部成員由學校相關級部的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年級的分管負責人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維護組、緊急搶救組、資訊聯絡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預備機動組。

  第二條報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現部門或個人須向中心校(學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的;

  (2)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可能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4)發生或可能發生暴力傷害事件的;

  (5)發生或可能發生在校學生被綁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師生人身傷害的事件。

  2、報告可根據事故性質,採用先口頭後書面的形式進行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三章一般預案及處理流程

  第一節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一條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源線路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裝置、液化煤氣(天然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預防措施

  1、主要負責人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切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學校應當成立校義務消防隊伍,選拔身強力壯的老師擔任隊員(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制定學校防火計劃,繪製防火平面圖,教室門後掛緊急疏散路線圖。寄宿制學校應當每個樓層都要有兩個通道,樓道懸掛應急燈,學生寢室門後掛緊急疏散路線圖。

  3、各學校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裝置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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