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傳染病防治應急預案

學校傳染病防治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傳染病防治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傳染病防治應急預案1

  1 應急響應和終止

  1.1 應急響應的原則

  突發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未發生突發性的傳染病的地方,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同時,服從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1.2 應急響應程式

  1.2.1 甲類傳染病的應急響應程式

  專家委員會和應急處理機構負責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書寫的病歷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不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應當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影印件一併轉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1.2.2 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的應急響應程式

  專家委員會和應急處理機構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應急指揮機構和感染控制科負責聯絡和組織相關部門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書寫的病歷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不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應當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影印件一併轉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1.3 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要確保參與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針對不同的突發性的傳染病,特別是一些重大突發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人員還應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

  1.4 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性的傳染病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經過一段時間後無新的病例出現。特別重大突發性的傳染病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實施。特別重大以下突發性的傳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性的傳染病事件應急反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援。

  2 善後處理

  2.1 後期評估

  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撲滅後,應急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2.2 獎勵

  院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對參加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2.3 責任

  對在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4 撫卹和補助

  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2.5 恢復生產

  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撲滅後,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復生產。

  2.6 社會救助

  發生重大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後,服從上級行政部門指揮,做好向疫區提供的各項救援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技術保障

  3.1.1成立突發性的傳染病專家委員會,成員由傳染病學、臨床醫學、流行病學、衛生管理、醫學檢驗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3.1.2 應急處置的醫療衛生隊伍由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檢驗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3.2 後勤保障

  3.2.1 物資儲備

  建立處置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醫藥器械應急物資儲備。物資儲備種類包括藥品、傳染源隔離、衛生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和交通及通訊工具等設施。

  3.2.2 經費保障

  合理安排處置突發性的傳染病事件所需資金,保證醫療救治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開展。

  3.3 培訓

  感染控制科定期組織專家委員會對醫務人員進行突發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置的系統培訓,確保醫務人員撲滅疫情的應急能力。

  3.4 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積極參與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性的傳染病疫情。

  4 附則

  4.1 本預案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4.1.1 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指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診斷標準》,符合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診斷標準的人。

  4.1.2 病原攜帶者:指感染病原體無臨床症狀但能排出病原體的人。

  4.1.3 疫點:指病原體從傳染源向周圍播散的範圍較小或者單個疫源地。

  4.1.4疫區:指傳染病在人群中暴發、流行,其病原體向周圍播散時所能波及的地區。

  4.1.5 消毒:指用化學、物理、生物的方法殺滅或者消除環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學調查:指對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狀況的分佈及其決定因素進行調查研究,提出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對策。

  4.1.7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從事疾病預防控制活動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及與上述機構業務活動相同的單位。

  4.1.8 醫療機構:指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機構。

學校傳染病防治應急預案2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的發生與流行,保障學生教師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學校有效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組織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蠅等蟲媒昆蟲以及其他傳播傳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動物的危害。

  2.學校有計劃地建設和改造公共衛生設施,對汙水、汙物、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改善飲用水衛生條件。

  3.學校配備設立專門的衛生室和校醫,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學校響應防疫站的號召,定期為學生接種疫苗。

  5.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堂符合食品衛生法的標準,建立嚴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鮮衛生,場所定期消毒並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員都有健康證。

  7.如學生或教師被認做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癒或者排除傳染病嫌疑前,不得來校上課或從事學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學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都應當及時向學校校醫或學校領導報告。醫療保健人員發現甲類、乙類和監測區域內的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必須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限向當地衛生防疫機構報告疫情。衛生防疫機構發現傳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類傳染病 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報告,應當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同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9.學校有關主管人員和校醫,不得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疫情。

  二、應急措施:

  1.在學校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病原攜帶者,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部門協助治療單位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2.對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類、丙類傳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據病情,採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3.對疑似甲類傳染病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

  4.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汙染的場所、物品和密切接觸的人員,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和預防措施。

  5.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當地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地方政府決定,可以採取停課的緊急措施。

  三、監督和責任:

  1.學校上下人人重視,層層把關,領導起帶頭作用對傳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監督管理職權。

  2.校醫要對傳染病的預防、治療、監測、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3.如果因為某人的責任引起傳染病大規模流行或引起相應後果的要受到學校或法律的相關處罰。

  4.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學校傳染病防治應急預案3

  為了保證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加強對傳染病的預防。學校特制定此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確保全校師生及家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強化防範“傳染病”的應急防案工作。

  二、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全面負責防控工作)

  副組長:xx(具體分管防控工作)

  組員:xx(具體負責防控工作)

  xx(負責後勤保障工作)

  xx(負責防控工作)

  xx(負責宣傳工作)

  xx(具體負責資訊報送和電話回訪)

  各班班主任(具體負責宣傳和晨檢)

  三、傳染病預防

  1、按照國家對傳染病的預防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學校人口密集的特點,開展常見傳染病的預防知識和預防措施的衛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增強師生的公共衛生安全意識,促使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範的能力。

  3、定期組織力量消除傳染病或者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動物危害。

  4、有計劃地建設和改造公共設施,對汙水、汙物、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改善用水衛生條件。

  5、食堂飲食從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四、傳染病疫情報告

  加強監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全體學生認真關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狀況,一有情況及時向家長及班主任報告。家長在家發現子女有常見傳染病等類似症狀的,立即到正規醫院檢查治療並通知班主任。學校全面實行學生健康檢查制度,特別是要做好晨檢、午檢工作。並做好因病缺課登記工作,如在校發現有傳染病等類似症狀的,須立即隔離並通知家長帶到正規醫院治療。學校應在20分鐘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當地疾控機構報告。

  五、控制措施

  1、經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部門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2、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指定場所觀察,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和預防措施。

  3、建立學生定期健康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傳染病患者並採取相應的隔離防範措施,及時切斷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途徑。

  4、對傳染病人的活動環境進行必要的消毒處理,並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定期安排全校範圍內的消毒工作。

  5、做好學生缺勤,排查登記。各班班主任每天做好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的統計,並及時報告校衛生保健人員。

  6、做好已發病學生的電話回訪工作,掌握已發病學生的病情,協同醫院做好防止併發症相關工作。對治癒可復學的學生明確復學要求:康復後憑醫院證明,方可返校復學。

  7、做好學校的環境衛生,消除疾病傳染源。注重教室衛生,及時通風換氣,對教室等公共場所嚴格按規範要求每天消毒。

  8、嚴格執行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

  六、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

  學校對傳染病的預防、監測、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進行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並將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有關職責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中。

學校傳染病防治應急預案4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傳染病管理制度》,全面有效地做好傳染病的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教育以人為本,以健康為本,確保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教學秩序和穩定。

  二、預控原則

  第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原則,充分認識到人是國家的最大資源,健康的體魄對社會的穩定、國家的興衰、中華民族的未來的.極端重要性,把確保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並以此貫徹於教育活動的始終。

  第二,要把預防學校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作為衛生工作的重點,責任到人,抓好、抓細、抓緊。

  第三,堅持預防為主。堅決果斷地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斷傳染病的中間環節,切實做到防患於未然。

  第四,及時準確掌握疫情,特別實行“日報表”和“零報告”制度。

  三、全面落實各項預防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學校學生晨檢工作。由衛生員、班主任、衛生保健教師共同負責,每天上午上課前對全校同學進行檢查、詢問、觀察、瞭解學生中有無發熱、頭痛、咳嗽等症狀,必要時可測體溫,做到層層把關,不遺漏一個同學,嚴重時可送醫院進一步確診。

  2、學校要經常的、定期的組織對教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對重點崗位的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有關專案的檢查。凡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3、凡是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在治癒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

  4、一旦發現有傳染病的發生,要讓同學少去公共場所,學校減少或停止任何大型活動。

  5、開展好春季、秋季滅蚊和“滅四害”活動,清理整頓校園衛生環境,不留衛生死角。

  6、堅持室內通風換氣制,教室每天堅持開窗通風,在傳染病高發季節要用紫外線和84—消毒液對教室地面,空氣進行消毒。

  (二)監控措施

  1、建立學生晨檢制。年級主任每天要到各班瞭解學生身體情況,班主任在晨會上要詢問學生身體情況,即發現一例立即報告、隔離,越早越好。

  2、如在班級中發現學生不明原因病情異常增多,亦立即與年級主任聯絡,將異常情況在1小時內上報校長室、逐級上報。

  3、在傳染病多發季節儘量不組織大型的學生集體活動,減少人員流動。

  4、學校應時時監控疫情動態,確保在第一時間內上報疫情。

  5、依法治校責無旁貸,嚴格實行飲用水安全制。

  (三)應急處置措施:

  1、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不緩報,不漏報、不瞞報。

  2、如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現場的食物,患者排洩物等要留樣送檢,並封存好現場,待專業人員前來處理。

  3、對傳染病的班級要立即進行消毒處理,除班級之間亦隔離,並組織集體服用防治藥物等。

  四、加強宣傳力度

  學校教務室、政教室、總務室三方聯合利用健康教育課、校園網、廣播、黑板報、宣傳欄、主題班會等多種形式結合季節性、流行性、宣傳日等時機在學生中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學生的自我保健,自我保護意識。

  五、建立學生、教師的健康狀況報告制度

  凡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時,任何人都應立即向政教室報告,政教室在接到報告後要即可向校主管領導報告,並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六、積極開展愛國衛生工作

  環境衛生工作做到定人、定點、定時,要處處有人掃、人人有事做,確保處處潔淨。同時要做好滅四害工作。

學校傳染病防治應急預案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工作目標

  普及傳染性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完善傳染病疫情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採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在校園內發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針和原則

  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三、預防措施

  1、組織開展校園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的監督管理。學校公共場所應保持環境清潔、通風換氣,對師生經常接觸的部位和用品進行定期消毒。

  2、學校應積極開展各種型別的健康教育,利用網路、宣傳櫥窗、黑板報、廣播、主題班會等宣傳陣地,開展健康教育,普及衛生防病知識,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師生員工自我保健知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增強自我防護意識。

  3、學校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監督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並指定教師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檢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4、定期組織人員對供水系統進行清洗消毒,保障飲用水衛生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5、在疾病防控機構的幫助下,定期組織師生員工體檢和做好對學生進行各種疫苗接種工作。

  6、加強衛生安全監督工作。每年組織不低於4次的對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檢查、督導,學校根據實際每星期至少一次衛生檢查,並按規定做好記錄。

  四、監測

  1、學校要建立疫情監測制度,形成校領導—護理中心——班主任——班長——宿舍長的學生健康監測網路。要建立學生健康管理檔案,班級要有晨檢記錄本,學校要有傳染病疫情報告記錄本。

  2、日常監測。由班主任每日早晨觀察、詢問、瞭解、發現和掌握學生的健康狀況並做好登記。如發現學生中有發熱、頭痛、腹瀉、嘔吐、皮疹、黃疸、精神萎靡等症狀;或傳染病及疑似傳染病;或症狀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應立即報告,同時做好記錄。

  3、對因病缺勤、缺課學生進行監測。班主任應當及時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因病缺勤、缺課的學生,應及時瞭解其患病情況,可能的病因和病情發展情況,如懷疑是傳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4、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應向各級醫療機構或疾病控制機構提供監測資訊,經醫療機構或疾病控制機構確認為傳染病後,及時做出響應級別的預警。

  五、應急措施

  一旦學校發生群體傳染病疫情,應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疫情報告

  (1)學校師生員工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都應立即向學校護理中心報告。

  (2)護理中心對可疑病人進行首次診治,並上報學校有關領導。學校領導根據傳染病類別、發病人數、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時內向屬地防疫機構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逐級上報。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疫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後果追究責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應急措施

  (1)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不能確診的,應送當地醫疾機構診治。

  (2)經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部門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3)對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可疑物品要進行封存,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防止疾病擴散,等待防疫部門來檢測和處理。

  (4)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汙染的場所、物品,學校指導相關工作人員做好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學校護理中心應採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並進行醫學觀察。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未經學校和醫務人員同意,任何同學、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暫時停止大規模的集體活動,必要時全校暫停上課;加強對校門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員的進出。

  (7)學校在接到當地政府和疾控中心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後,應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級領導和全體教職員工應按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立即到達規定崗位,聽從指揮。

  (8)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應採取積極的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穩定學生的情緒,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的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六、善後處理

  1、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學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撫工作;要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調查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詳細的疫情報告,對傳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執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教育辦將對在重大傳染病疫情控制中有突出表現的學校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傳染疫情防治過程中翫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藉故推委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疫情報告需要向外釋出,必須得到行政部門及相關單位的同意。詳細的資訊釋出,要待上級部門核實情況後,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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