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一)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職責,強化工作責任心,完善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向全體參建人員進行高空墜落安全知識的宣傳,廣泛開展高空墜落技能和災害現場逃生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參建人員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救護要求配齊、配足各種必需裝置和器材,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現場施工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通訊聯絡組及職責

  組長:XXX

  成員:專案部、分包單位相關人員。

  主要職責:

  根據高空墜落事故情況,如需報警,應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救護中心,報告內容為XXXXXXXX工地發生高空墜落事故,請迅速前來搶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再掛機。然後派人到大門口開啟大門、清除路障,等候救護車到來;

  引導救護人員和設施進入高空墜落事故現場;

  聯絡有關單位、個人,組織調遣救護力量;

  負責對上、對外聯絡及報告工作。

  (三)傷員營救組及職責

  組長:XXX

  成員:專案部、分包單位相關人員。

  主要職責:

  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攜帶救護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搶救、組織將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保衛疏導組及職責

  組長:XXX

  成員:專案部、分包單位相關人員。

  主要職責:

  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疏散場區內外的人員撤離出危險地帶。

  現場臨時醫療組及職責

  組長:XXX

  成員:專案部、分包單位相關人員。

  主要職責:

  利用就便器材對傷病員進行緊急搶救和包紮工作,並及時聯絡當地醫院將重傷人員送醫救治。

  (四)物資搶救組及職責

  組長:XXX

  成員:專案部、分包單位相關人員

  主要職責:

  搶運可以轉移的場內物資,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帶。

  二、應急行動

  一旦發生高空墜落事故由施工單位安全員組織搶救傷員,施工單位專案經理打電話120給急救叫中心,由班組長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擴大。其他小組人員協助安全員做好現場救護工作,水、電工協助送傷員外部救護工作,如有輕傷或休克人員,由安全員組織臨時搶救、包紮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將傷亡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候救護車輛。

  三、高空墜落事故後有關行動

  1、領導小組得悉高空墜落情況後立即趕赴現場,各種救護隊伍到辦公樓或附近集結待命。

  2、各小組在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搶險救災。

  ①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危險地帶的所有人員撤離。

  ②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③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管轄區域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參建人員的思想宣傳工作,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傷亡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四、在高空墜落事故發生後

  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高空墜落事故的人員,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和第一執行者。第一責任人要以國家利益、專案部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制險情和報警的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事發或接警後拖延、推諉等,一律視為失職、翫忽職守或瀆職。專案部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包括開除在內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在高空墜落事故發生後

  全體人員要把搶救、保護人員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卻,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逃脫手段,否則,將給予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

  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六、高空墜落事故發生後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立即上報XXXXX專案部,XXXX專案部接報後根據事故性質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時限內再上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時限:

  1、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後20小時;

  2、重大事故,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後8小時;

  3、特大事故,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後4小時;

  4、特別重大事故,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後2小時。

  七、其它

  1.在應急行動中,各組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2.本預案從年11月10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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