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1篇)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1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1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

  一、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有關法規,結合我公司的實際。

  三、企業概況

  基本情況

  地址:

  職工人數:

  主要經營範圍:生產、加工、銷售:木材加工機械、金屬加工機械、環境汙染防治專用裝置。

  主要產品:自動化單雙貼合生產線、PUR包覆機、鋼板貼合生產線等

  四、危險性分析

  因本公司有大量的機電裝置、起重機械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觸電事故、以及中毒事故等。

  五、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可能發生的一般事故、死亡事故、火災事故以及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

  (一)公司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並在總經理不在時代行總指揮職權。

  (二)安全主任擔任現場協調員。各部門負責人擔任指揮機構成員,負責向各自部門傳達指揮機構的各種命令,並帶領所屬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下班、夜班、放假期間應由現場值班負責人擔任總指揮,常住公司保安人員、值班人員組成各行動小組。

  (四)行動小組組成及職責

  行動小組包括:通訊小組、疏散疏導小組、義務消防小組、緊急搬運小組、緊急救護小組、警戒治安小組。

  1、通訊小組;由行政部門擔任。在應急預案啟動後傳遞來自總指揮、各成員、各行動小組之間的各種資訊、命令;負責外部報警及接警。

  2、疏散疏導小組;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在啟動緊急疏散命令後負責現場疏散疏導工作,確保疏散路線暢通,確保人員安全快捷的撤離到指定集合地點。清點集合人數並向總指揮報告。

  3、義務消防小組;小組由公司義務消防員擔任。在發生火災時負責撲滅初期火災。此小組由公司義務消防員擔任。

  4、緊急搬運小組;小組由採購部門及銷售擔任。負責搶救或協助搶救被困傷員、貴重原材料、機器裝置等。此小組由物流和人事部門擔任。

  5、緊急救護小組;由行政部門安排人員擔任。負責對傷者進行初步搶救並送醫院救治。

  6、警戒治安小組;由值班經警人員擔任。負責或協助進行緊急情況發生後的現場警戒,治安。

  七、應急救援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方針,貫徹“快速有效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原則,按照事故類別、嚴重程度和事故地點,實施應急救援。

  八、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情況總指揮可決定需要進行的現場處置。例如:危險化學品洩漏的緊急吸附、危險設施、電氣設施、管道閥門的關閉;消防自救、緊急搬運;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等。

  (1)個體防護;在需要進行現場處置時,處置人員應按照操作規程配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例如;防毒面具、安全眼鏡、呼吸防護用品、隔熱手套、絕緣手套等。

  (2)緊急關閉;為防止險情擴大或出現新的險情在疏散前需要對相關裝置、設施進行緊急關閉。應事先制定簡明的緊急關閉程式張貼於現場。

  (3)消防自救;義務消防員應在總指揮的指令下達後,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進行火災的初步撲救工作。

  (4)緊急搬運;在總指揮的指令下進行人員、物品的搶救和搬運。

  (5)緊急救護;在醫療救援機構趕到前,應對傷員進行必要的緊急救護,以減少人員受到更大的傷害。

  (6)現場警戒治安:為保證現場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救援現場必須設定警戒線,由警戒治安小組執行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證救援隊伍,物資供應,人員疏散的暢通進行。

  (7)外部救援支援:按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訊聯絡方式進行求救。報警時語言要清楚、講清地點、情況、報警人姓名、聯絡電話。報警後應到路口迎候引導救援車輛。

  (8)善後處理:在全部救援行動結束後,應進行現場和場外的善後處理工作。應在專業救援機構的指導下派員進入現場進行再次確認,險情是否已經排除,並檢查是否有未被發現的其他隱患存在。

  (9)確認險情已經排除,總指揮下達解除緊急情況及現場警戒命令後,各部門人員應有秩序的進入工作場地,檢查現場損失情況,並逐級報告。

  (10)應積極協助公安、安全監察部門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取證工作。進行必要的對員工及傷者家屬進行安撫。

  九、應急響應

  (一)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措施

  1、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現場負責人或職工應立即報告公司經理或安全部門。公司主要領導應立即趕往出事地點組織搶救和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在1小時內即時報告鎮安監站和區安監局。

  (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安監部局報告。

  (3)事故發生後要立即救護受害者,只要有一線生機,就要儘快救護到就近醫院。

  (4)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防止二次傷害。應立即停產,撤離所有與事故無關人員。

  (5)保護好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禁止人員出入。有關物體痕跡不得破壞,清理現場必須經事故調查組或區安監局同意方可進行。

  (6)有關人員聽候調查。

  ①現場目擊者;

  ②班組、車間負責人;

  ③安全乾部;

  ④企業主要領導等。

  2、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輕傷、重傷,無人員死亡),事故現場負責人或職工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全部門或公司領導,重傷事故應在1小時內報鎮安監站。

  (2)發生事故部門負責人要立即組織搶救,並保護好事現場。

  (3)安全部門應立即帶領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責任部門組織搶救,並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絡,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以上所有事故在結案後,由安全部門將事故過程、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後採取的措施、制定防範措施和落實整改等等情況寫出專題報告公司總經理。

  (二)火災事故的應急措施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

  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4、根據情況總指揮可決定是否需要人員疏散。人員疏散應按照預先指定的疏散路線、疏散指示燈的引導,在本部門負責人和疏散疏導小組人員的指揮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點。

  5、遇火災時,疏散人員應作好必要的個人防護,防止吸入有害的煙塵。

  6、發生火災時嚴禁使用電梯疏散。

  (三)裝置事故的應急措施

  1、突發重大裝置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裝置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程式,迅速給予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裝置事故。

  3、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

  (四)意外停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1、請關閉所有電器裝置。

  2、保安員必須加強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檢查,檢查可能因停電引發的不安全隱患。

  (五)可燃氣體洩漏的應急措施

  1、如發現可燃氣體洩漏,應保持鎮定,嚴禁開關電氣裝置,包括:手電筒、手機、對講機等。

  2、撤離危險範圍,到達安全地點後向安全科報告情況。

  3、開啟附近的所有外窗進行通風。

  4、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有關閥門。

  (六)搶劫、盜竊等刑事案件應急措施

  1、公司保安員或員工發現搶劫、盜竊等情況,或接到員工報警電話,應立即報告保衛科。報警時要說明報警人的身份,發案的時間、地點及作案人數等案件的簡明情況。

  2、接報案後,辦公室應迅速派人到達現場確認。保安員、值班人員應攜帶記錄本、手電筒(晚上)、有關鑰匙(必要時可以帶上相關器具),迅速趕到現場。

  3、確認並保護犯罪現場,使用警戒帶控制現場,禁止所有人員進入現場內,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並立即報“110”。

  4、向當事人或報案人、知情人瞭解案情,做訪問記錄,並請被訪人員簽字確認。

  5、有條件時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現場情況,並簽字確認。

  6、協助搶救傷員,並同醫務人員一同前往醫院,酌情向傷員瞭解、記錄有關案情。

  7、配合公安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兇或準備逃跑,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儘可能制止抓獲,派人嚴加看守,並儘快轉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1、每年6月份安全生產月演練一次,針對實際情況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

  2、本預案報區消防大隊、區安監局、鎮安監站各一份備案,以求得上級安全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2

  1、目的

  為了在木工加工廠發生火災事故時,能迅速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和救援,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能在最短時間內處理好事故,特制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專案部木工加工廠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木工加工廠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3.2職責分工

  3.2.1組長職責

  (1)統一指揮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救援處理。

  (2)負責向專案處、專案部領導彙報事故情況。

  (3)負責聯絡當地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各部門之間的協調等工作。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2)負責與組長、各救援部門之間的聯絡。

  (3)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並進行監督。

  3.2.3組員職責

  (1)協助副組長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處理。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實施。

  (3)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狀態下的生產和物資投入使用。

  (4)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監護工作。

  (1)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2)負責向副組長反映救援物資使用情況。

  4、應急處理程式

  木工加工廠發生火災事故後,發現者立即報告應急救援小組組員。

  (2)組員立即彙報組長。

  (3)組長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同時準備好車輛等搶救物資。

  (4)立即將遭受火災的患者送往沙灣縣醫院進行搶救。

  (5)如發生大範圍火災時,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19、120,請專業人員來現場進行急救。

  (6)組長負責向上級領導彙報和對外救援聯絡。

  (7)組長組織人員和車輛,對遭受火災的患者邊救治邊送往醫院搶救。

  (8)應急救援小組組員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疏散站內無關人員,並禁止與應急救援無關車輛和人員的進入,防止造成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事故型別分析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業中超載、斜吊、拆卸安裝過程中鋼絲繩等連線件拉斷、地錨拉脫,靜置重大風貨軌基地形陷變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發生在傾倒過程中,塔身於建築物相撞,另外,當塔機遇鋼軌用卡軌鉗卡牢而嚴重超載時,由於塔機整體不能傾覆,載荷重力產生的彎矩大於塔身金屬結構的剛度,使塔身屈服變形,於是造成折塔。

  3.塔機背杆主要是由於過卷楊或過傾角等執行失誤,導致起重暫被主捲揚機或變幅捲揚機拉起到垂直狀態,然後越過塔頂砸落在塔身後面。

  4.折臂主要是由於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嚴重彎扭變形甚至折斷,原因為背杆倒塔等意外事故,由於製造質量,安裝不合標準如臂杆前端滑輪中心與塔身中心線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後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後偏扭折斷。

  5.塔機重物墜落事故是塔機吊載自空中墜落,其原因較多,如鋼絲繩拉斷,過卷楊造成吊鉤撞翻,起重鋼絲繩接頭固定卡扣拉脫,卷樣機制動器突然失靈以及三相動力突然缺一相等電氣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墜落。

  二、事故發生所存在主要因素

  1.超載、斜吊、過卷陽、國慶郊、過行程是人為原因,是違章操作或操作失誤的直接結果,並且都以安全裝置的失效為前提條件。

  2.機件過度磨損和隱傷,是操作者檢查保養不周所致。

  3.自然環境影響大風颳跑屬意外因素。

  三、認真處理好人為因素所存在三個障礙。

  1.施工管理人員包括行政領導人員的安全技術障礙。施工管理人員和企業領導要把塔機安全工作當做大事來抓,要迅速提高塔機安全技術知識,充分發揮裝置管理人員的作用。

  2.塔吊司機的安全心理障礙,其實質是技術障礙在塔吊司機心理的反映,存在僥倖心理,過於自信,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3.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職責方面的障礙,裝置管理人員即要懂技術,又要有實踐經驗並保持穩定。

  四、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裝置管理(包括安裝<拆>使用維修與保養)

  1.對於起重機拆裝的工人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作業證。

  2.在作業前要了解起重機的效能,嚴格按照說明書所規定的安裝及拆卸的程式進行作業,嚴禁對產品說明書中規定的拆裝程式做好任何改動。

  3.熟知起重機拼裝活結體格拆裝部件相連線處所採用的連線形式和所使用的聯接件尺寸、規定及要求。

  4.瞭解每個拆裝部件的重量和吊點位置。

  5.在安裝或拆卸帶輕重閉合平衡臂的起重機時,嚴禁只拆裝一個臂就中斷作業。

  6.在緊固要求有預緊力的螺栓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可讀數工具,將螺栓準確地緊固到規定的預緊力值。

  7.拆裝起重機的電氣國家規定的部門部分,必須按照國家勞動人事部門的規定,由持有國家規定的部門發給的電工操作證的正式電工或由他帶領的電氣徒工進行,嚴禁其他人拆裝。

  8.起重機作業中,司機除了對臨時出現的故障進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須停機對機械認真地做一次例行保養,並按使用說明規定的部位、週期和潤滑劑做好潤滑。

  9.起重機發生故障後,必須及時排除與維修。

  10.在安裝好的起重機的各部金屬結構上安裝或懸掛標語牌、廣告牌等擋風物件。

  11.做好其它裝置的地錨或牽繩等的固定裝置。

  12.將起重機的和部分或電焊機地線相連。

  13.將起重機的工作機構、金屬結構、電氣系統作為其他裝置的附屬裝置等。

  14.起重機上所使用的安全裝置及各種儀表按有關規定,定期標定、維修、報廢更新,不受起重機大修間隔時間的限制。

  15.在安裝(拆除)使用過程中需要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監控,並做好監控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與上級部門。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4

  為加強對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單位目前有臺起重機械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裝置。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起重機械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起重機械傾翻、火災、墜落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聯絡機構

  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xx縣消防大隊。

  xx縣公安局。

  xx縣人民醫院。

  維護保養單位: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困人解救、井道內作業、轎頂作業、底坑作業、廳層作業、機房作業、更換和割短鋼絲繩、扶梯桁架作業、施工用電常識、墜落保護、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事故報警、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按照本預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組織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公司的安監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絡人:,電話:,工程部接到報告後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七、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准,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通知維護保養單位,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4、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裝置。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起重機械發生事件後,採取起重機械專業維修人員的一般救援措施,透過起重機械專業維修對於起重機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動。

  八、應急裝備、物資、通訊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要配備到位,並應定期檢查裝備完好情況,安排專人保管,並明確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應急救援人員應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單位應督促維保單位在維保現場儲備數量充足的起重機械易損件及電子元器件,以便起重機械元件發生故障時能夠及時更換,排除故障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指揮長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2、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指揮長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指揮長下達應急終止令

  3、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十、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資訊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翫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人員,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它事項

  1、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檔案,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為保證船機在生產或維修過程中的安全與環境保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當事故發生時採取緊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制定本預案。

  1.2船機的安全與環保是指工程船舶或施工機械在生產或維修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或人為因素造成的船機本身的傷害和對周圍環境的破壞。

  1.3各船機保有單位要嚴格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將事故發生的機率降到最小。

  1.4預案的目標應根據公司重大危險源和重大環境因素辨識的結果來確定。船機方面共有六個,包括船舶翻沉、起重機事故、加壓艙災害、船舶排汙、船舶挖/倒泥汙染和拌和系統的粉塵汙染。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船機生產安全和環境汙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主管副總經理

  組員:裝置管理部安全質量監督部工程管理部船機保有單位經理、書記

  船機生產安全和環境汙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地點:裝置管理部

  電話:

  2.2各船機保有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船機生產安全和環境汙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本單位的船機安全與環保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當包括應急救援小組的組織機構及職責、聯絡方法、工作程式、應急措施和糾正完善等內容。

  3、工作程式

  3.1船機保有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特點進行重點監控並配備相應的船機裝置、器具、索具等。

  3.2事故發生後應馬上彙報公司應急救援小組,根據危害的輕重,實施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4、應急措施原則

  各單位根據船機保有情況和公司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和環境因素制定船機安全與環保應急預案,堅持“充分準備,快速反應,措施得當”的原則。

  5、糾正與完善

  5.1事故發生後主管副總經理與裝置管理部、安全質量監督部、工程管理部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對事故的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懲罰,對事故應急救援中的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5.2事故發生後應對事故發生部位進行整改,並對整改部分進行檢查,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提高對安全/環保的認識及技能。

  6、附則

  6.1本預案公佈之日起實施

  6.2本預案由公司裝置管理部負責解釋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6

  一、起重機械安全事故防範措施

  1、塔機司機和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且有專機上崗證才能操作塔機,嚴禁擅離崗位或讓非本機操作人操伯塔機。嚴禁灑後操作,嚴禁從高處向下投擲物件。

  2、司機上機時巡視一遍,檢查供電電壓是否達到要求,檢視各機械傳動結構部分的完好及潤滑情況,根據需要加潤滑,排除發現的故障。

  3、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須嚴格控制在規定的回轉半徑的起重量內。禁止斜吊重物,禁止用吊鉤掛重物。

  4、司機必須在得到起重指揮的訊號後,先鳴鈴,然後再進行操作。安全操作塔機必須做到“五好”和“十不弔”。

  5、操作控制器時,應從零位轉動動到第一級,然後逐級增速,嚴禁越級操作,在吊鉤提升及小車走近限位開關時,應降速,嚴禁起吊重物自由落下。

  6、如遇大雨、大霧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暫時停止工作,並須鎖緊夾鉗。

  7、鋼絲糹繩扭成麻花現象時應整理後方可繼續工作,若麻磨損、斷股超過規定標準時,應更換。

  8、收工時,吊鉤下不得懸掛重物,將吊鉤升上,小車駛回至塔身處。如遇大風,先將起重臂轉向順風方向,並鎖緊大鉗。

  9、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關好操作室門窗,切斷地面上電源開關。

  10、塔機操作人員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11、在非工作狀態時允許塔機迴轉支承以上的部分隨風轉動,將吊鉤起升至最高處,並將起重小車置於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位置。

  12、塔機在迴轉過程中不能未經塔機停穩就進行反方向操作。

  13、塔機使用時,如遇雷雨天氣,操作人員應儘可能離開塔機,回到地面上。

  二、應急救援預案

  1、事故發生後首先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並馬上報告有關負責人。

  2、各負責人要立即調查,如實做好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3、做以上工作的同時,應針對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及時請有關專業維修人員檢修裝置,如有人員的傷亡應儘快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力爭將事故的損失降到最少。

  4、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對違章作業、翫忽職守的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根據情節輕重,賠償部分經濟損失。

  5、對事故性質嚴重、惡劣的或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責任人,除賠償經濟損失外,並應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6、總結經驗,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重大農業機械事故的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置工作,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農業機械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農業機械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廣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廣東省農業廳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農業機械管理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發生在佛山市三水區行政區域內的重大農業機械事故;區委、區政府要求農林漁業局處置的有重大影響的農業機械事故。

  1.4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建立健全重大農業機械事故報告制度,對重大農業機械事故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本預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嚴格控制事故及事態發展,依法查處事故責任人。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穩定社會秩序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本著救人為先的原則,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分級管理。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實行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部門相互配合、聯合行動的應急工作機制。

  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提高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裝備水平,加強安全宣傳與巡查,落實隱患排查與治理,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區農林漁業局成立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部,農林漁業局分管農機的副局長任總指揮,農機監理所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區農機監理所的農機監理人員及各鎮街農業部門負責農機工作的人員組成,必要時邀請省、市有關部門領導或專家參加。

  應急指揮部在區農機監理所下設應急指揮辦公室,負責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預案的日常工作事務。辦公室主任由農機監理所所長兼任。

  2.2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釋出重大農業機械事故的重要資訊;

  (4)負責向上級農機部門報告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上級農機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3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職責

  負責重大農業機械事故重要資訊的收集、處理和釋出,並及時準確向上級農機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3、預防與預警機制

  3.1應急準備措施

  區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加強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管理,建立和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預防和減少農業機械事故的發生。

  3.2事故分級

  本預案所稱農業機械事故是指農業機械在田間、場院或機耕道路作業或轉移過程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根據其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分為:特別重大農業機械事故、重大農業機械事故、較大農業機械事故、一般農業機械事故。

  3.2.1特別重大農業機械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農業機械事故。

  3.2.2重大農業機械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農業機械事故。

  3.2.3較大農業機械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農業機械事故。

  3.2.4一般農業機械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農業機械事故。

  4、應急處置

  4.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接到重大農業機械事故報告並經核實後,立即按規定報告,並報請農林漁業局分管農機的副局長批准啟動本預案。

  4.2資訊報告

  4.2.1報告程式

  重大農業機械事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應急指揮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當按規定向上級農機部門報告,並立即按規定向同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政府報告,並通知同級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4.2.2報告內容

  報告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2)肇事機具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先期處置

  農業機械事故發生後,區農機監理所在按規定報告的同時,必須作出快速反應,組織救援隊伍和事故處理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態發展,協助開展醫療救護,降低事故危害。

  4.4指揮與協調

  本預案啟動後,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與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5應急終止

  事故隱患和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終止。區重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向同級政府和上級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5.1.1區農業機械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做好重大農業機械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撫有關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5.1.2區農業機械管理部門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

  5.1.3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要做好事故損害賠償調解工作。

  5.2責任追究

  事故當事人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在農業機械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存在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紀律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3 總結報告

  重大農業機械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區農林漁業局應當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總結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和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同級政府和上級農機管理部門。

  6、監督管理

  6.1應急預案演練

  區農業機械管理部門應當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專業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6.2宣教培訓

  區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所應當加強農業機械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7、附則

  7.1本預案由區農林漁業局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為有效防止突發性機械裝置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傷害,結合本專案特點,制定本預案。

  一、各單位要加強對機械裝置安全工作的領導,經常性地組織操作人員學習操作規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排查裝置故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消除隱患。

  二、各單位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並熟悉裝置的構造、原理、效能及安全技術要求,嚴禁操作人員違規操作,機械裝置帶“病”作業。

  三、應急救援措施

  1、漏電觸電。若機械裝置出現漏電觸電現象,當事人應及時向工區負責人或應急小組報告,採取有效的搶救措施。若操作人員觸電後,應儘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實施搶救。

  2、剎車失靈。上坡時出現剎車失靈,不能脫檔,鬆掉油門,靠邊行駛,將發動機熄火,利用手制動將車停住,然後找人打眼。下坡時出現剎車失靈,掛低速檔行駛,不能將發動機熄火,靠邊行駛,行駛至平坦的地方將發動機熄火,利用手制動將車停住,然後找人打眼。

  3、提升裝置事故。當提升裝置出現事故時,立即將現場人員迅速撤離,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組織人員對井架、電動葫蘆(捲揚機)、聯接件的安全隱患進行處理。

  四、應急程式

  1、發生事故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事故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後1小時。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同時,迅速聯絡119、120處理事故現場。

  2、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救援組,實施現場救援工作和調查處理。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和損失加重,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3、特大事故現場救援組到達後,根據省指揮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命令,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救援工作,聽取事故發生單位的彙報,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制定搶險方案,並按分工組織實施。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9

  1、總則

  (1)目的

  為及時、有效、迅速地處理由於機械傷害造成的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機械傷害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2)依據

  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以“保人身、保電網、保裝置”為原則,以《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有關內容為指導,根據電力生產的特點,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3)工作原則

  專案部在機械裝置現場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中,應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集中領導、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執行高效”的原則。

  2、重要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1)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為機械裝置安全事故,發生的地點為專案部所屬各涉及機械裝置作業現場。

  (2)可能影響的範圍:機械裝置作業場所; 可能影響的人員: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3)發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數人傷亡或機械裝置損壞,構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3、組織機構與職責

  (1)本預案應急指揮部設定在技術組,人員集合地點在辦公樓前,集合方法為電話通知。

  (2)專案部防機械裝置現場事故管理領導小組:

  施工現場責任人: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預定急救中心:

  (3)各級人員職責

  a.組 長:負責全面組織指揮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應急工作,做好事故現場應急措施,並將應急事故發展情況彙報有關領導、部門。

  b.副組長:負責在緊急情況發生時協助組長做好應變的各項組織工作。

  c.成員:負責做好本預案的各項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

  4.危急事件的應對及預案的啟動

  (1)必要物資準備

  工作服及手套、安全帶、安全帽、工具包、安全隔板、臨時遮欄、警示牌。

  (2)危急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

  (a)當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現場作業人員應及時彙報機械傷害人身傷亡事件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同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迅速大致判明受傷者的部位,聯絡廠醫院和打120急救電話,必要時可對受傷者進行臨時簡單急救。

  (b)日常管理辦公室人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組織處理事故,並宣佈啟動事故應急預案,並通知相關人員要求保持通訊隨時暢通。

  (c)日常管理辦公室人員判明情況後及時彙報機械傷害人身傷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處理事故,並根據情況向公司、分公司彙報。

  5.應急結束

  危急狀態消除,由日常管理人員宣佈應急行動結束。應急救援結束後,有關部門要組織協助調查,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進行調查評估,並按照四“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突發事件做出處理。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針對施工現場施工活動頻繁,人員活動區域廣,機械裝置使用量大等情況,專案部除在日常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環境安全手冊》、《程式檔案》要去開展施工活動和加強動態控制之外,為防患未然,使在發生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下,應急小組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險情,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1、施工現場發生起重機械事故後,發現人員應立即到專案部值班室或撥打專案部應急小組組長或副組長電話,詳細報告事故發生地點、目前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

  2、專案部人員接到險情報告後,應急小組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財產搶救工作,避免造成更大損失。專案經理總體協調指揮,施工員組織人員疏散和人員清點工作,安全員、裝置員對事故進行評估並組織急救.

  3、現場如有人員傷亡情況,專案部急救員應及時進行傷員搶救工作,具體可自行組織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搶救或撥打120電話請求救援。

  4、應急小組在組織排除險情同時,應及時上報裝置物資部,由裝置物資部進行現場組織處理相關事宜。現場如有人員傷亡的情況,專案部還應立即上報生產安全部,並確保在移動現場物料時,先做出標誌,繪出事故現場平面圖或進行攝影、錄影,並附詳細說明。

  5、現場險情排除後,應及時填寫《應急情況處理表》,並按《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情況程》的規定,寫出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人員傷亡情況及組織處理相關事項報分公司。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一、目的及範圍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起重裝置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起重裝置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特種裝置安全檢查條例》的要求,結合我xx分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起重裝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xx分公司各單位各部門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起重裝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本預案適用於xx分公司施工現場,本公司、外包自帶、租賃起重裝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活動。

  二、起重裝置事故

  1、電梯困人故障或由於剪下、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起重類起重裝置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應急處理機構

  設立起重裝置事故應急處理和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組,實行分公司執行經理負責制,由專案經理任組長,分管起重裝置安全的專案副經理任副組長。有關科室、專業公司及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為現場搶險救援組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分公司執行經理

  副組長:副總工

  組員:安保科

  施工管理部

  質檢科

  綜合辦公室

  採供科

  BOP專業公司

  機械化專業公司

  電氣專業公司

  熱機專業公司

  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

  電梯、大型起重機的使用部門和應急搶險部門應根據本規定和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的起重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包括:

  1、本單位的起重裝置數量、安裝位置和分佈情況。

  2、在日常執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或可能引發事故的故障型別、徵兆、應對措施。

  3、設立組織機構、管理網路及搶險救援隊伍。

  4、明確相應的操作人員、維修人員、班組長、機管員、安全員、技術員、專工、副經理、經理在處理特大事故時的職責。

  5、分公司施工管理部、安保科對容易引發事故的起重裝置列為重特大危險監控裝置,實行重點監控。

  6、使用部門和應急搶險部門應定期組織本部門的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學習。

  7、使用部門和應急搶險救援部門應根據本部門起重裝置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針的規定,配備必要的裝置、工具、救援物品儲備。

  8、使用部門應定期對起重裝置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檢查,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後,使用部門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五、事故報告與應急處理

  1、事故發生後,應立刻向本部門、施工管理部、安保科和有關領導報告,報告事故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

  2、事故發生後,由分公司專案經理批准,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各搶險救援工作小組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式貫徹執行本預案。

  3、嚴格保護現場,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呼叫物資、儲備、人員和佔用場地的,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部門和個人應當支援,配合並提供一切方便,所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事故部門負責。

  5、事故發生後,事故部門的裝置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採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六、總結與獎懲

  1、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施工管理部、安保科應當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獎懲。

  2、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資訊報送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施工管理部、安保科建議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翫忽職守,不聽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

  4、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部門和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