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預案1

  一、目的

  為加強農機行業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農機行業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將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維護農機行業社會形象和保障農機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農機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1、違反農業機械管理法律法規和農機作業操作規程引發的人身傷亡和較大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2、農機具機庫、油料庫、農機具生產車間、農機具維修銷售網點突發火災事故。

  3、颱風、暴雨、洪水、高溫、雷擊和低溫冷凍等自然災害導致的意外事件。

  4、行業內其它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故。

  三、應急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透過採取各種措施,建立處置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的機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透過採取得力的防範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狀態,消滅在隱患期間,儘可能避免造成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後果。

  3、依法規範。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為指導,全面規範處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決策科學,措施得當。

  4、迅速反應。發生重大傷亡、火災、水災等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市農機化辦報告,根據指令,迅速、果斷、有效起動應急方案,市農機化辦組織統一指揮和積極妥善處理。

  5、明確職責。按照安全生產負責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6、公眾參與。廣泛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向幹部群眾闡明危害得失,識大體顧大局。準確釋出預警及處置資訊,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四、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xx市安全生產工作條例》、《生產事故安全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五、應急響應

  1、一般級別的突發事故,由事發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力量處置。事故發生後有關領導和人員須及時趕到現場,控制現場、收集現場資訊和開展救助等工作,並立即將情況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上報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較大和重大突發事故,由市辦領導小組啟動預案,組織各方面的力量處置。主管單位領導接報後,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並按相關程式報市農委應急處置指揮小組。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3、特別重大事故,事故單位領導接報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救援,並在1小時內上報。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市辦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啟動本系統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各方面力量積極進行救援。同時在2小時內上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4、應急結束

  事故處置完畢後,市辦領導小組決定應急工作結束。根據突發事故性質和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專業機構和主管單位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後工作。對事發原因、處置單位履行職責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援助範圍等進行全面評估,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經核實審查無誤後上報市農委突發事故處置指揮小組。

  六、保障措施

  (一)通訊與工程、交通保障

  1、各單位要保證應急指揮通訊系統正常工作,確保事故突發時通訊通暢。

  2、各單位加強水、電、氣等工程維護,保證其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執行狀況良好。

  3、指揮系統要能夠呼叫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強救援器材日常維護,確保其效能穩定;制定交通運輸工具呼叫方案,確保事故突發時車輛能正常使用。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依據職能組建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專門隊伍,配備足夠人員,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裝備水平。根據應急處置方案,積極開展突發事故應對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整體處置水平。

  (三)經費保障

  本市農機行業要建立專款專用的應急救援資金。各單位要保證安全防範與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社會動員保障

  各單位要積極組建突發事故應急志願者隊伍,實行以民為主,專群結合。對志願者隊伍的組建、管理和日常訓練等工作予以積極指導和專業支援。

  (五)技術檢測保障

  各單位加強業務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安全經營的檢測與檢查工作,重點加強農機產品庫房和油料庫房消防、農機田間作業等重點環節的事故突發預測預報工作。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1、各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重點是事故防範、緊急應對和正確處置等基本常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和演練活動。

  2、市農機安全生產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每兩年組織開展一次全行業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本行業突發事故處置人員的技能業務培訓,由市辦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各單位每年要分期對專職、兼職事故處置和救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兩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本單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

  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預案2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應對在我鎮區域內可能發生的重大農機安全事故,並積極開展有效的搶救和處理工作,特制訂本預案。

  一、重大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範圍

  本預案是指在我鎮轄區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性死亡1-2人或重傷2人以上10人以下,以及其他產生重大影響的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二、重大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定

  指揮長由鎮長兼任,副指揮長由農口口長擔任,農機監理站和農業服務中心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開展重大農機安全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三、重大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

  1、到達現場後,立即保護現場,維護秩序,搶救傷者。

  2、根據現場情況,請求有關部門搞好配合與支援,並協助工作。

  3、排除險情,預防事故再次發生。

  4、配合好上級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在一日內及時向上級彙報事故情況,並將事故原因、調查結果、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等進行公佈。

  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區安全生產的總體部署,認真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常抓不懈、依法規範、及時處置”的方針,立足防範,深入整治,強化監管,推進創新,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充分發揮農機站工作職能,妥善處理重大農機事故,維護農機安全生產的正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二、編制目的

  規範農機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三、工作原則

  1.實施屬地管理的原則

  鄉政府統一領導指揮重、特大農機事故處理工作,政府行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機事故的處理工作。各村(社群),部門要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2.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及時救治,逐級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3.預防為主的原則

  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項預防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應急演練,做到早預防、早發現、快行動、嚴處理。

  四、應急指揮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重特大農機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

  (二)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指示,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的重大問題。

  3.制定本鄉農機安全生產整頓措施和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4.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

  (三)工作組分工

  指揮部下設四個工作組

  (1)現場指揮組

  負責事故現場保護、疏導交通和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2)救護組

  負責組織救護車和醫務人員及時到達現場,搶救傷員;制定搶救多人內外傷的救護方案,盡最大努力搶救人民群眾生命,減少死亡。

  (3)事故調查組

  負責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撰寫調查報告,認定事故責任。

  (4)後勤保障組

  負責保證各種搶救物資、所需裝置及時到位,保證所有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到位。

  五、資訊管理

  1.事故上報時間

  辦公室接到重、特大農機事故報告後須立即向鄉黨委、政府報告。

  農服中心應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通報鄉黨委、政府後,逐級上報。

  2.事故上報內容

  (1)發生事故的機械、機主姓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上級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3.資訊

  農機事故發生後,由鄉重、特大農機事故指揮部決定是否對外資訊,其他人未經指揮部同意不得擅自對外資訊。

  六、應急響應

  1.當確認農機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事發地村(社群)應立即做出響應,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要求,成立村(社群)書記、主任為組長的現場指揮部,確定聯絡人和通訊方式,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前期救援行動。

  2.事故發生後,鄉重、特大農機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啟動本預案。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鄉政府,鄉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報告區農機主管部門和區應急辦。鄉農機重、特大事故指揮部要立即組織各工作組人員迅速到場,參加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等工作的組織、指揮與協調。

  3.參與重、特大農機事故處置的各相關單位,在鄉重、特大農機事故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分工和事故處理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農機事故的處置和救援工作。

  4.如果重、特大農機事故進一步擴大,預計憑本鄉現有的應急資源和人力難以實施有效處置的,鄉重、特大農機事故指揮部報請區應急辦主要領導批准後,報請區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5.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經鄉重、特大農機事故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總指揮宣佈響應結束。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村(社群)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機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維護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二)農機事故認定責任

  重、特大農機事故發生後,鄉重、特大農機事故指揮部要立即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並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三)事故責任倒查

  事故責任認定結束後,按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的有關規定,倒查和追究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保障措施

  1.健全農機事故救援資訊網路,設立事故應急救援電話。健全農機事故檔案,做到一案一檔。農服中心定期分析農機事故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2.農服中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農機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3.農服中心每年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不少於兩次。透過檢查及時開展事故排查,消除事故隱患。積極開展"農機安全村"建立活動,動員有關部門開展幫扶救助活動。

  4.農服中心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宣傳活動,提高廣大農機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預案4

  為有效應對突發性農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確保農村社會穩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農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和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紮實抓好各型別拖拉機和其它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對突發拖拉機及其它農業機械重特大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並按程式逐級報告。做到報告及時準確,出案迅速果斷,現場有效保護,實施救援快捷,快速處置得力。把事故傷亡人數,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作好善後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二、機構職責

  (一)、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 曾口鎮農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鎮農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

  組 長:王瑞林

  副組長:曾立濤

  成 員:蔣紅、吳尚鵬、苟波、各村(居)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

  (二)職能職責

  組長:掌握事故全面情況,制定現場搶救措施,現場組織、指揮搶險和排險工作

  副組長: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負責現場取證、勘查、分析,寫好調查報告,搞好事故責任認定,作好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穩定群眾思想情緒,解決傷亡家屬實際情況,維護穩定、避免上訪。

  成員: 分別成立現場指揮、醫療救護、治安維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後勤保障等工作小組。按各自的分工協調行動,服從組長命令和調遣,保護好現場。組織救護和醫療人員,聯絡公安、交警等部門共同維護現場秩序,作好群眾思想教育工作,確保現場救援正常進行。

  三、重大農機事故的報告

  1、各村(居)委會在本轄區發生事故後必須及時向鎮農機應急處理小組報告;

  2、農機應急處理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帶領事故處理人員趕赴現場,確定案情後,分別報告區農業局和區農機監理站。

  3、事故報告主要內容:事故發生時間、詳細地點、肇事農業機械及其駕駛員基本情況、事故主要經過、事故傷亡情況,初步估算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採取的措施。

  四、重大農機事故現場處理

  1、接到事故報案後,鎮農機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立即到達現場,同時向區農業局、農機監理站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道路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出示標誌,繪製現場圖,並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2、死3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的特大農機安全事故,區農業局長,鎮黨委書記,鎮長必須到達事故現場,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凡發生一次死亡 2人以上的較大農機安全事故,區農業分管局長和鎮黨委,政府領導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處置、組織事故救援。

  4、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人員到達現場後,應立即著手開展下列事故處理工作:

  (1)組織醫療等單位和個人搶救傷員,按照就近搶救原則。

  (2)勘查現場,收集證據,其中包括:A、收集物證;B、現 攝影、錄影;C、繪製現場圖;D車輛檢驗;E道路鑑定;F、屍體檢驗。

  (3)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保護,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尋找目擊者,並詢問當事人和證人。

  (5)及時疏導交通,依法監護肇事者。

  五、事故調查及處理

  1、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屬於農機監理機關處理範疇的農業機械事故,應立即依法移交農機監理組織事故調查處理;不屬於的,應依法移交交警機關或安監部門,並做好配合工作。

  2,對重大農機事故責任人,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3,對重大農機事故管理責任人,依據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提交監察部門。

  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預案5

  一、編制預案的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1前言

  為適應新時期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需要,切實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範公共事件發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據鄰府辦發【20xx】63號檔案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預案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2.1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促進公共安全工作由處理向主動預防轉變,推動公共安全工作規範化。

  1.2.2編制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自救與社會救助相結合”原則;堅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堅持“先人員、後物質”的原則;堅持“先重要物品、後次要物品”的原則;全域性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或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

  1.2.3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1.2.4主要事件型別

  全域性主要事件型別分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尤以自然災害頻繁,輕、中度旱洪災害基本上年年發生,嚴重特大旱澇災害幾乎是十年一遇或兩遇。

  二、預案內容

  2.1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局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小組,保障組和專家組等。

  2.2工作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現場指揮、臨機處理及後勤保障,靈通訊息和善後處理;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救援工作情況,與有關部門協調;組織單位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

  2.3總體要求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縣農機職工要牢固樹立抗災減災、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全體職工和群眾安全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抗災減災意識,立足於抗大災、防大事故,戰勝災情保平安,切實做好應急救援物質,資金的儲備和保障工作,積極組織,協調農機抗災減災工作服務,充分發揮農機抗災能力,把災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終杜絕災害。

  2.4預案適應範圍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於對農機系統造成損失的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進行抗災減災工作。

  三、災情預警和災情報告

  3.1適時保持與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救災辦、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密切聯絡,瞭解災情資訊,接到災害預警後及時通知各工作小組,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彙報災情。

  3.2建議與對策

  各工作小組應根據災害預警和抗災減災物質配備情況向本級政府及上級農機部門提出抗災減災的建議及對策,必要時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3.3災情報告

  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必須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機部門報告初步災情情況,並進一步實地調查核實。災情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損失及發展趨勢,採取的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等,各級農機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根據災害等級確定預案啟動時機。特殊情況下上級農機部門可直接指令下級農機部門啟動預案。

  四、災害等級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4.1災害等級劃分

  災害等級按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4.2預案啟動條件及方式

  發生重特大災害時,縣農機抗災減災預案啟動,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在當地黨政領導下,啟動農機抗災救災預案。其他災害由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根據具體情況啟動預案。

  4.3應急預案等級劃分

  根據全縣洪澇、乾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按照《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劃分為三級應級響應預案:

  4.3.1 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宣佈本縣進入緊急救援,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縣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鄉村機耕道和機電提灌站查險和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提水送水、抗災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農機部門負責人,應按照職責赴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和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各抗災服務隊應發揚不怕苦、敢於碰硬的精神,認真履職、辛勤工作。

  4.3.2 I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相關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根據情況下達本縣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政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並做好抗災救災的應對措施和物資準備。

  4.3.3 III級響應預案

  縣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本系統情況及時上報縣委縣府和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根據預案組織救援搶險或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應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行動

  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地區農機部門要核查統計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突發事件應急力量和資源需求及缺口等情況,並按規定逐級上報。縣農機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市農機局報告,爭取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資金支援。

  4.4.1火災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應積極自救,撲滅火災,同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要說明單位、地點、物質燃燒種類、是否有人員被圍困、火勢情況,請求滅火,報告人姓名,並記錄報警時間。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要現場指揮,組織滅火併組織人員、重要物資疏散。

  2、報警後,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人員到指定地點迎接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人員到達指定位置。

  3、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現場指揮員要向消防負責同志報告情況,移交指揮權,協同公安消防做好滅火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現場指揮的要求邊救火邊負責內外警械,維護公共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保證人員通暢。

  4.4.2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措施

  農業機械發生事故,無論何方責任,車輛駕駛(操作)人員應第一時間搶救人員,保護好現場,通知主管部門和投保保險公司,並及時上報。

  4.4.3盜竊案件應急措施

  1、遇到或發現有盜竊案件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保護好案發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觸控和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經過的通道、爬越的窗戶、開啟的箱櫃、抽屜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腳印、菸頭等,待公安部門人員勘察現場或勘察完畢後,方可恢復原狀。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記錄好被盜物品的名稱、價值等情況。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犯罪分子遺留下來的各種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儲存,交公安部門處理。

  4.4.4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措施

  1、如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或發現可疑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時,發現人應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撥打報警電話。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保護現場,禁止任何人接觸可疑物。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對附近區域人員疏散,設定臨時警戒線,禁止人員入內。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附近區域全面搜尋,消除隱患。

  5、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協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險隱患和調查。

  6、如危險已經發生,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好搶救和轉移傷員,同時組織人員安全撤離,保護好現場。

  4.4.5群體上訪影響辦公秩序事件應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訪者來群訪時,值班室要通知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或協調有關部室接待來訪人員。

  2、辦公室接待人員通知相關部室做好應急準備。

  3、經解釋、勸阻無效,發生上訪人員群體性衝擊辦公樓情況,辦公室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組織人員阻止。

  4、在人員阻止無效的情況下,辦公室迅速向上級部門彙報並經同意後報警,由警方負責解決。

  4.4.6破壞性地震應急措施

  1、發生破壞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牆角等堅固處,禁止跳樓逃生。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快速在室內安全地帶避震或沿安全地帶轉移。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維護現場,防止失盜。

  4.4.7洪澇旱災及泥石流應急措施

  1、發生洪澇旱災、泥石流災害,要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監測現場,防止災害事故擴大和人員物質二次損害。

  5、嚴格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啟動預案。

  4.4.8 搶運抗災減災物資。組織農機運輸機械搶運抗災減災物資和搶險物資等。

  4.4.9做好災後重建工作。根據災後重建工作需要,積極組織農機人員,設施裝置投入災後重建工作。

  4.4.10 做好宣傳工作

  按照當地公共突發事件報道口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認真宣傳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五、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構

  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和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機構組成。指揮決策機構是各級農機部門成立的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機構是各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機構是各級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服務隊。縣農機局組建由局長任指揮長,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相關股、室、站、校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機抗災減災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對農機與其他公共事件應急主管部門工作進行協調、部署、組織,指導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員擔任,其職責是:

  1、向各公共應急服務隊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

  2、收集各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資訊釋出;

  4、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指揮部門彙報災情和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情況;

  5、協調公共事件應急過程中出現的困難;

  6、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由農機技術人員,基層推廣站人員及農機專業合作社成員組成。負責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指令,進行公共事件應急和事後工作

  六、 公共事件應急準備

  6.1 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組成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由農機部門工作人員、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手和突發事件地區的幹部群眾組成。

  6.2 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物質儲備

  物質儲備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組織應急救援設施裝置的檢修、維護,保證裝置隨時處於正常執行狀態;

  2、提前採購、儲備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施裝置及零配件;

  3、做好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燃油儲備和用水用電協調工作。

  七、公共事件應急具體安排

  7.1 成立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職責:按照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全面組織領導防汛抗災工作。

  7.2 應急救援工作隊

  隊 長:

  副隊長:

  隊 員:農機系統在職全體職工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做好人員和國有財產等抗洪一線的搶險救援工作。

  7.3 後勤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全域性抗災減災後勤物質保障及供給工作,負責搶險隊員的醫療及搶險工作。

  7.4 國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 各片區公共應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現場處理險情,同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當地政府彙報災情,統計上報災情情況。

  八、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紀律

  8.1 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是各單位和個人應盡的法律義務,要無條件地服從上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命令,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討價還價,拖延塞責。對消極怠工、翫忽職守而造成損失或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2 局應急救援隊隊員及各單位搶險小分隊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則勝。

  8.3 各股室負責人要切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認識面臨的嚴峻形勢,嚴格落實局機關防洪指揮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指令。

  8.4 各防汛小組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24小時待命,確保通訊通暢,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8.5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要對各自職責有清醒的認識,堅守崗位,履行好職責。對領導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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