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系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煤氣系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煤氣系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煤氣系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1煤氣裝置爆炸事故的原因

  1.1在密閉的容器內,煤氣中混入空氣或空氣中混入煤氣,達到爆炸範圍,並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氣體;要有明火、電火或達到煤氣燃點以上的溫度。這三條件同時具備時,就會發生煤氣爆炸。

  1.2高爐煤氣爆炸最易發生在休風、送風和停風后,在煤氣系統動火施工時,在以空氣驅趕和置換系統中殘餘煤氣的過程中,有一段時間容器內會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氣體,所以在煤氣系統驅趕和置換殘餘煤氣作業是不允許用空氣為介質進行系統驅趕和置換煤氣。在煤氣系統驅趕和置換煤氣須向系統中通入蒸汽(或氮氣)來沖淡煤氣濃度,同時還要控制系統溫度低於煤氣著火溫度和火源(高爐煤氣著火溫度700℃、爆炸範圍煤氣量40%-70%;焦爐煤氣著火溫度650℃、爆炸範圍煤氣量6%-30%)。

  1.3高爐休風煤氣系統需要動火作業前,未放淨除塵器內的積灰,驅淨系統殘餘煤氣,系統未與大氣相通,未測定系統內氣體成份或氣體成份未達到合格便進行作業。

  1.4鼓風機突然停風時,如混風大閘、冷、熱風閥尚未關閉或未關嚴時,因爐內殘餘煤氣壓力較大,可能流入冷風管道和鼓風機內引起爆炸。

  1.5高爐休風或減風時,雖然鼓風機未全停風,如放風閥能將大部分放走,若冷風大閘未關、關閉過晚或關嚴,也可能發生冷風管道爆炸。

  2煤氣裝置爆炸事故的現象

  2.1在煤氣系統區域性部位動火作業,與管網切斷連線,吹掃、置換驅趕殘餘煤氣不徹底,留有爆炸性的混合氣體遇火區域性爆炸。

  2.2高爐休風后未按煤氣系統標準程式操作,發生爆炸。如休風及時開啟除塵器人孔等正常,但洗滌塔放水慢,在洗滌塔系統人孔尚未全開,煤氣尚未驅淨的情況下,就開啟了煤氣切斷閥,2—3min後高爐爐頂發生爆炸,繼之除塵器、洗滌塔連續發生爆炸,開啟煤氣切斷閥過早,將除塵器、洗滌塔內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氣體抽到高爐爐頂,遇爐頂火源而爆炸。

  2.3高爐休風后未按操作規程作業。如高爐休風后,放風到底時,混風大閘尚未關閉,由於放風閥將風放淨,使爐缸的殘餘煤氣倒流入冷風管道,後來關閉混風大閘、冷風閥和熱風閥,將煤氣關在冷風管道中,與冷風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氣體,在熱風爐換風時送風開啟冷、熱風閥時,爆炸性的混合氣體進入高溫的熱風爐內發生爆炸。

  2.4高爐休風時,發現冷卻裝置漏水未及時處理和處理不當發生高爐爆炸。如高爐休風時,冷卻裝置漏水未採取果斷閉水措施,產生了大量的水煤氣,使殘餘煤氣量大增、含氫量增高,休風3小時後,爐頂溫度仍高達580—600℃,怕爐頂裝置燒壞,開爐頂蒸汽降溫將爐頂煤氣火熄滅,頂溫下降後,又將蒸汽關閉。火滅後新生的煤氣和由人孔吸入的空氣,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氣體,當爐頂蒸汽關閉後爐頂溫度又逐漸升高,達到煤氣的著火溫度,煤氣的三個必備條件同時具備,爐內發生煤氣爆炸。

  2.5高爐休風后驅趕荒煤氣過程中,除塵器內煤氣發生了爆炸。如置換煤氣是在高爐休風煤氣灰未放淨的情況下進行的,置換煤氣時開啟清灰口,開始時由於灰量大,空氣不能進入,灰流小後有一部分空氣從灰口吸入並將溫度較高的煤氣灰往上吹,從而提供了爆炸火源,發生爆炸。

  3煤氣裝置爆炸事故的危害性

  3.1煤氣系統一旦發生任何部位的煤氣爆炸,都會給人生命安全和裝置安全帶來巨大損失。

  3.2高爐煤氣系統一旦發生爆炸,高爐被迫休風停產。

  3.3在處理爆炸事故不當時,會造成煤氣系統連環性的爆炸,直接威脅用氣單位。

  4煤氣裝置爆炸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

  4.1高爐休風爐頂點火必須在將除塵器內的積灰放淨後進行,同時要處理好除塵器內的煤氣。

  4.2煤氣管道主閘閥以後的裝置或管道發生爆炸著火時,立即關閉主閘閥,切斷煤氣來源,同時向管道中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氣,沖淡殘餘煤氣以防再次爆炸。

  4.3煤氣管道主閘閥以後的裝置或管道發生爆炸引起火災時,就按著火事故處理,嚴禁突然切斷煤氣來源。

  4.4因爆炸造成大量煤氣洩漏,應適當降低煤氣壓力,並指揮全部人員撤出現場,以防煤氣中毒,然後按煤氣危險作業區的規定進行現場處理。

  4.5處理煤氣爆炸事故時,進入煤氣危險區域的人員要做好個人保護,以防煤氣中毒。

  4.6高爐本體及煤氣裝置一旦發生爆炸事故,人員傷亡,裝置損失較大難以立即控制時,應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4.6.1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高爐值班室、廠排程室報告,並採取一切辦法迅速控制煤氣源。

  4.6.2高爐值班室接到報警後,立即向車間主任、廠排程室報告。

  4.6.3廠排程室接到報警後,立即嚮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上級部門報告,迅速通知各專業救援隊伍趕往事故現場,並視情況及時通知醫院、消防、事故地點區域內各相關方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求查明事故點及事故原因,併發出相應休風停機指令,下達應急救援預處置指令。

  4.6.4發生事故的高爐應立即通知熱風爐、除塵噴煤、鑄動車間等相關單位及事故區域內各相關方採取應急措施,高爐車間主任立即組織查詢事故點及事故原因,組織對現場受傷人員搶救,清點現場人數,設立臨時警戒區,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搶險,相關單位也要配合事故發生單位組織搶險、救援,並清點本單位在事故現場可能受傷的人數。

  4.6.5指揮部各成員接到通知後,按對口專業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到達事故現場,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並命令各應急救援隊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應請求上級支援。

  4.6.6通訊聯絡中心設在廠排程室,負責資訊傳遞、指揮、聯絡及對外資訊釋出。

  4.6.7安全生產技術科到達現場後,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查明事故點及事故原因,視事故控制情況,做出休風停機決定,並對事故狀態進行跟蹤監測。

  4.6.8治安隊到達現場後,設定警戒區,加強警戒和巡邏檢查,配合事故單位對現場人員進行疏散、撤離和人數清點。

  4.6.9醫療救護隊到現場後,配合事故發生單位,立即救護傷員,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並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4.6.10搶險搶修隊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裝置搶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擴大化。

  4.6.11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協助指揮部進行現場的指揮、救護、通訊、車輛的使用排程。

  4.6.12當事故得到控制時,立即成立兩個專門工作小組:

  4.6.12.1在生產副廠長指揮下,組成由安全生產技術科、裝置環保科、高爐車間參加的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範措施及事故處理意見;

  4.6.12.2在裝置副廠長的指揮下,組成由安全生產技術科、裝置環保科、高爐車間、裝置維修單位(二建公司)參加的搶修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並立即組織搶修,儘早恢復生產。

  4.6.13在未查明事故原因和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氣設施輸送煤氣。

  煤氣系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一、地下室煤氣管道著火、爆炸、中毒的原因:

  1、地下室內易燃、易爆氣體濃度達到爆炸濃度極限後,遇火花引起爆炸,造成著火或中毒。

  2、地下室內交換裝置(法蘭、考克開閉氣、管線、閥門因質量和焊接等)洩漏或破裂,引起煤氣外溢造成爆炸、著火和中毒。

  3、由自然災害造成的破裂和洩漏,如雷擊、颱風、地震、洪水等。

  4、超溫、超壓造成的破裂和洩漏。

  5、墊片撕裂造成的洩漏。

  6、壓力容器未按有關規定及操作規程操作(如壓力錶接錯、水封裝置失效)。

  7、轉動部分不潔,摩擦產生高溫,如交換考克缺油、潤滑不好等。

  8、停送煤氣,清掃煤氣裝置,操作不當引起火花或抽堵盲板不符合規定,未採取防靜電措施等。

  9、在地下室區域吸菸、搶修和檢修時違章動火,焊接時未按“十不燒”及有關規定動火。

  10、外來人員帶入火種。

  11、穿帶釘皮鞋進入地下室。

  12、擊打管道,裝置產生撞擊火花。

  13、電器火花。

  14、電器線路陳舊老化或受到損壞產生短路火花以及因超載、絕緣、燒壞引起明火。

  15、靜電放電。

  16、雷擊(直接雷擊、雷電二次作用,沿著電器線路或金屬管道浸入。

  17、焊、割、打磨產生火花等。

  二、防止煤氣管道破裂而引起爆炸、著火的應急措施

  1、控制與消除火源,嚴格控制裝置質量與安裝:

  (1)地下室嚴禁吸菸、攜帶火種、穿帶釘皮鞋進入。

  (2)動火必須嚴格按動火手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如準備黃泥、砂子、石棉布、消火器等)。

  (3)地下室及走廊地區使用防爆型電器。

  (4)使用不發火的工具(如銅質工具),嚴禁鋼質工具敲打、撞擊、拋擲。

  (5)抽堵盲板作業時,嚴格按規定要求採取防靜電措施。

  (6)按規定安裝避雷裝置,並定期進行檢查。

  (7)對地下室所屬的煤氣管線、閥門、交換考克、壓力容器等煤氣裝置,要按要求進行定期的檢驗、檢測試壓。

  (8)對裝置管線、機、泵、閥、儀表、報警器、監測裝置等要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維修,保持良好狀態。

  (9)有煤氣洩漏的部位,高溫部件要採取隔熱、密閉措施。

  (10)定期檢查地下室煤氣考克、交換考克的嚴密性,做火把及泡沫試漏工作。

  (11)定期檢查地下室各水封的嚴密工作,使水封處於正常的工作狀態。

  (12)定期檢查地下室、煤氣管線末端、放散管是否靈活好使、安全可靠。

  2、加強管理、嚴格工藝紀律:

  (1)地下室張貼各種危險安全提示標籤。

  (2)非本崗位人員嚴禁逗崗及進入。

  (3)杜絕“三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嚴守工藝紀律,防止生產控制引數發生變化。

  (4)堅持裝置巡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檢修時,必須做好確認與隔離工作(如安裝盲板等)抽堵盲板時必須有專業防護站人員進行,要有防靜電措施,煤氣管道處理乾淨後,必須做分析合格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凡動火作業,必須報填動火作業申請單,並逐級批准)

  (6)檢查有否違章、違紀現象。

  (7)加強調火和煤氣專業人員的培訓、教育、考核工作。

  3、安全設施要齊全完好:

  (1)安全設施齊全(如安全走梯、消防設施、地下室水封及水封放散管、遙控裝置)

  (2)煤氣低壓報警裝置、交換等報警裝置。

  (3)進入煤氣地區作業,必須攜帶可熄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三、煤氣著火的處理應急措施

  發生煤氣著火事故後,應由事故單位、消防隊和煤氣防護站共同組成事故處理指揮部,並做出迅速、慎重、準確的處理事故方案,凡參加急救的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不能造成事故擴大。

  1、凡發生煤氣著火事故,應立即掛電話報告煤氣防護站到現場急救,同時報告消防隊到現場急救。

  2、直徑在150毫米以下煤氣管道著火時,可直接關止閥滅火。

  3、直徑在150毫米以上煤氣管道著火時,應停止有關單位的使用,接安裝壓力錶,根據壓力逐漸關閥門降低煤氣壓力,或根據火苗長短逐漸關閥門降低煤氣壓力,向管道內通入大量蒸汽滅火,但煤氣壓力最低不得小於50-100pa,嚴禁突然完全關止煤氣閘閥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4、煤氣裝置燒紅時,不得用水驟然冷卻,以防管道變形或斷裂。

  5、煤氣管道內部著火,應封閉入孔,關閉所有放散管,用取樣頭和試驗頭向管道內通入大量蒸汽滅火。

  6、處理煤氣著火事故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煤氣閘閥、壓力錶、蒸汽或氮氣頭等,應派專人看管和操作。

  (2)管道直徑大於150毫米著火時,絕對禁止關止閘閥或封水封。

  (3)管道內部著火,封閉入孔前,必須確認管道內無人後方可進行。

  四、煤氣中毒事故的應急措施

  1、凡發生煤氣中毒事故,應立即掛電話報告煤氣防護站到現場急救。

  2、將中毒者迅速救出煤氣危險區域,安置在上風側空氣新鮮處,維護好現場,指派專人接救護車,同時通知附近衛生所到現場急救。

  3、檢查中毒者的呼吸、心臟波動、瞳孔等情況,確定煤氣中毒者的中毒程度,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和處理方法。

  4、對於輕微中毒者,如只是頭痛惡心、眩暈嘔吐等症狀,可直接送附近衛生所治療。

  5、對於較重中毒者,如意識模糊、呼吸微弱、大小便失禁、口吐白沫等症狀,應立即到現場補給氧氣,待中毒者恢復知覺、呼吸正常後送附近衛生所或醫院治療。

  6、對於嚴重中毒者,如意識完全喪失、停止呼吸等,應立即在現場施行人工呼吸,在中毒者未恢復知覺前,不準用車送往廠外醫院治療。中毒者沒有出現屍斑或沒有醫務人員允許不得停止一切搶救措施。

  7、為了便於中毒者的呼吸,領釦、衣釦、腰帶等應解開,溼衣服應脫掉。因而,冬季或初春、深秋季節,應對中毒者妥善保暖,以免著涼。

  8、對於搶救中毒者的環境,應由事故發生單位指派專人維持秩序,保持清淨以便於搶救。

  9、凡發生煤氣中毒事故後,必須查明原因,並將立即處理好,避免事故重複發生。

  五、煤氣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凡發生煤氣事故,一般是煤氣裝置損壞,冒煤氣或冒煤氣後著火,因而,煤氣爆炸事故發生後,一般接著而來的發生煤氣中毒事故、煤氣著火事故或者產生第二次爆炸。因此,處理煤氣爆炸事故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凡發生煤氣爆炸事故,應立即切斷煤氣來源,迅速處理淨煤氣。

  2、煤氣爆炸後引起著火事故,按著火事故處理。

  3、煤氣爆炸後引起煤氣中毒事故,按中毒事故處理。

  煤氣系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1煤氣著火事故的原因

  1.1高爐本體爐基、爐缸、爐腹等部位跑煤氣。

  1.2煤氣管道、煤氣壓力容器、除塵箱體、洗滌塔、重力除塵器等煤氣裝置跑、漏煤氣。

  1.3檢修、維修煤氣裝置時,裝置管道、容器內需要放散吹掃煤氣,而未放散吹掃或放散吹掃未達到安全作業要求。

  1.4帶煤氣作業發生工作失誤。

  2煤氣著火事故的現象

  2.1高爐本體爐基、爐缸、爐腹等部位跑煤氣,突然著火,作業人員未防備燒傷。

  2.2煤氣管道、煤氣壓力容器、除塵箱體、洗滌塔、重力除塵器等煤氣裝置跑漏煤氣,遇明火後著火。

  2.3在煤氣管道、煤氣壓力容器、洗滌塔、重力除塵器等煤氣裝置帶煤氣補焊,發生著火,作業人員被燒傷。

  3煤氣著火事故的危害性

  3.1高爐本體跑煤氣著火會影響部分裝置的使用壽命或燒損送風系統裝置、冷卻裝置、電氣裝置及線路。電氣裝置線路燒損後,作業人員在不備的情況下觸電,同時電路短路引起電氣火災。

  3.2煤氣管道、煤氣壓力容器、除塵箱體、洗滌塔、重力除塵器等煤氣裝置著火後會發生裝置爆炸、人員傷亡、裝置損壞、高爐休風。

  3.3煤氣管網發生著火應急處理不當,一旦管網形成負壓,會影響到整個管網系統發生連環爆炸,用氣單位人員傷亡,裝置損壞,生產停產。

  4煤氣著火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

  4.1高爐本體跑煤氣著火,應果斷進行補漏處理。

  4.2煤氣管道和裝置應嚴密無漏,並有嚴格的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使用電焊時,嚴禁利用管道做接地線。

  4.3在抽堵盲板作業期間,管道內應保持正壓,使用銅質工具,以防因工具碰撞產生火花引起著火事故。

  4.4雷雨天應避免抽堵盲板作業。

  5夜間原則上不得進行抽堵盲板作業,禁止用白熾燈或汞燈照明,以防燈泡破裂引起著火事故。

  6高爐本體及煤氣裝置一旦發生著火事故,著火較大難以控制,且有人員煤氣中毒時,應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6.1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高爐值班室、廠排程室報告,並採取一切辦法迅速控制煤氣源;

  6.2高爐值班室接到報警後,立即向車間主任、廠排程室報告;

  6.3廠排程室接到報警後,立即嚮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上級部門報告,迅速通知各專業救援隊伍趕往事故現場,並視情況及時通知醫院、消防、事故地點區域內各相關方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求查明事故點及事故原因,併發出相應休風停機指令,下達應急救援預處置指令;

  6.4發生事故的高爐,應立即通知熱風爐、除塵噴煤、鑄動車間等相關單位及事故區域內各相關方採取應急措施,高爐車間主任立即組織查詢事故點及事故原因,組織對現場受傷人員搶救,清點現場人數,設立臨時警戒,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搶險,相關單位也要配合事故發生單位組織搶險、救援,並清點本單位在事故現場可能受傷的人數;

  6.5指揮部各成員接到通知後,按對口專業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到達事故現場,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並命令各應急救援隊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應請求上級支援;

  6.6通訊聯絡中心設在廠排程室,負責資訊傳遞、指揮、聯絡及對外資訊釋出;

  6.7安全生產技術科到達現場後,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查明事故點及事故原因,視事故控制情況,做出休風停機決定,並對事故狀態進行跟蹤監測;

  6.8治安隊到達現場後,設定警戒區,加強警戒和巡邏檢查,配合事故單位對現場人員進行疏散、撤離和人數清點;

  6.9醫療救護隊到達現場後,配合事故發生單位,立即救護傷員,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並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6.10搶險搶修隊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裝置搶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擴大化;

  6.11當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兩個專門工作小組:

  6.11.1在生產副廠長指揮下,組成由安全生產技術科、裝置環保科、高爐車間參加的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範措施及事故處理意見;

  6.11.2在裝置副廠長的指揮下,組成由安全生產技術科、裝置環保科、高爐車間、裝置維修單位(二建公司)參加的搶修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並立即組織搶修,儘早恢復生產;

  6.12煤氣著火引燃其它物品時,發現人員應採用現場的消防設施滅火,並向生產排程室彙報。如果僅僅是煤氣著火,絕對不可滅火,避免CO中毒。如火情難以控制,立即拔打火警電話通知消防隊,並向安全生產技術科、生產副廠長彙報,應急小組成員趕赴事故現場,儘快通知消防隊,並派專人接應消防車。

  6.13煤氣設施著火時,立即降低煤氣壓力。直徑大於100mm的管道,將煤氣來源總閥關閉2/3,同時儘量通入大量氮氣或蒸汽降低煤氣濃度並保持正壓,不可形成負壓。設施內煤氣壓力最低不能小於200Pa,但壓力也不能過高,否則火勢不易控制。嚴禁突然關閉煤氣閘閥,以防回火爆炸。

  6.14對於直徑小於100mm的管道,著火時可以直接關閉煤氣閥門。

  6.15煤氣管道內部著火,或者煤氣裝置內的沉積物(荼、焦油等)著火時,可以將裝置的入孔、放散閥等一切與煤氣相通的附屬孔關閉,使其隔絕空氣,自然熄滅,或通入大量蒸汽、氮氣滅火,滅火後切斷煤氣來源,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6.16煤氣裝置燒紅時,不得用水驟然冷卻,以防管道和裝置急劇收縮造成變形和斷裂。

  6.17在應急指揮小組統一指揮下,有關煤氣閘閥、壓力錶、蒸汽和氮氣接頭等,指派專人操作和看管,負責開關閥門,監視煤氣壓力,通入蒸汽、氮氣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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