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鍋爐事故應急預案

蒸汽鍋爐事故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蒸汽鍋爐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和加強鍋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使應急安全有序、高效實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此預案適用於本單位鍋爐事故、火災事故、(或者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公司蒸汽鍋爐事故的綜合與處置相結合的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業救援搶險與單位自救相結合。

  2、危險源及風險性分析

  2.1鍋爐概況

  本單位生產鍋爐,現有WNS2-1.0-Y/Q型臥式內燃天燃氣鍋爐一臺,主要執行引數壓力為1.0Mpa、額定蒸發量:2t/h、最高蒸汽溫度1844℃;鍋爐房建於廠區西北側。

  2.2危險性分析

  2.2.1燃氣蒸汽鍋爐在執行中遇特殊情況可出現超壓、爆管等事故,如處理不當會引起鍋爐爆炸。

  2.2.2燃氣蒸汽鍋爐在密閉狀態下執行,當壓力超過鍋筒承受壓力時,會造成鍋筒破裂(爆炸)。同時鍋筒壓力瞬時降為大氣壓力,高溫熱水迅速蒸發,體積激烈膨脹而爆沸造成第二次爆炸,釋放出大量能量產生巨大的作用力和衝擊波,給人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傷害。

  2.2.4燃氣蒸汽鍋爐爆炸的破壞力決定於燃氣蒸汽鍋爐的容積、壓力和溫度。

  2.2.5燃氣蒸汽鍋爐爆炸原因

  (1)超壓:因違章操作、安全附件失靈或安全聯鎖保護裝置失效,使鍋爐的執行壓力超過鍋筒的承受壓力而發生爆炸。

  (2)鍋爐的受壓元件自身缺陷或損壞,降低了自身的承受壓力而造成鍋爐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指揮部的組成人員和職責

  3.1.1指揮部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法規和政策。

  (2)分析災情,確定事故應急方案,制定各階段的應急對策。

  (3)發生事故時,負責搶救工作的組織、指揮。

  (4)確定各部門的職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5)為搶救提供物質保障及其他保障條件。

  (6)負責內、外資訊的'接收和釋出、向上一級救援機構彙報事故搶救情況。

  (7)組織預案的學習、演練、改進。

  (8)負責瞭解、檢查各搶救部門的工作,及時提出指導或改進意見。

  (9)適時調整各部門人員組成,保證搶救組織正常工作。

  (10)對預案的執行或演練情況進行總結、評審。

  (11)向有關新聞機構釋出資訊。

  (12)負責向上級部門做事故報告。

  3.1.2總指揮:董富嶽總經理

  職責:負責應急指揮工作,釋出搶險命令,對特殊情況進行緊急決斷,協調各部門工作內容向上級領導彙報,事故處理情況對應急工作全面負責。

  3.1.3副總指揮:

  職責:負責指揮技術人員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搶險、搶修作業依據、技術規範,提供準確可行的搶險方案。並隨時向總指揮彙報情況,負責消防和警戒人員的安排,佈置善後和現場保護。

  3.2搶險事故處置組成員

  (1)成員:

  (2)主要職責:對鍋爐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發生事故時應急處理,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鍋爐爆炸後進行搶救處置。

  3.3消防、保衛、後勤組職責

  成員:

  職責:負責消防器材,爆炸後如有火情立即投入滅火;負責安全保衛,佈置警戒,控制人員有序疏散;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險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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