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防颱防汛應急預案

建築工程防颱防汛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工程防颱防汛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築工程防颱防汛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我市建築工地防颱防汛工作,提高應對災害天氣的快速反應能力,及時、妥善處置因颱風、暴雨等造成各種重大緊急情況,避免或減少颱風、暴雨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臨海市處置洪澇和臺災重大應急情況工作預案》、《臨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城市防颱防汛應急預案》,結合建築工程實際,制訂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建築工地對臺風、汛期暴雨災害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協調,快速反應。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市建築業管理局成立建築工地防颱防汛工作指揮部,負責我市建築工地防颱防汛工作。

  總指揮:王黎明

  副總指揮:李春

  成員:單勇、葉青、黃平、餘傑柳、許志斌、林星友、蔡才廣、蔣法興、許凌雲、柳宇鴻、陳允煒、方柏林

  指揮中心設在建設大樓20樓會議室,值班電話:0576-85382163,傳真:0576-85382166。

  2.2主要職責

  (1)釋出啟動本預案的命令;

  (2)全面協調和指導在建工地防颱防汛的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中的重大問題;

  (3)及時掌握因颱風、洪澇等災害造成設施損壞、行業相關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

  (4)及時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報告災情、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等,組織開展災後自救;

  (5)完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應急辦事機構

  根據防颱防汛及搶險救災工作要求,當確定為Ⅰ級和Ⅱ級預警時,設立若干應急工作組。

  ()搶險救災組:

  主要職責:負責搶險救災車輛、機械裝置、人員的落實和調配;指導或幫助企業組織施工現場物資的搶修,危險部位應急加固;指導和組織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撤離;配合市民政局做好避災點有關工作。

  (二)後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負責防颱防汛值班人員和搶險救災人員後勤生活保障工作。

  (三)資訊綜合組:

  主要職責:掌握災情動態,綜合情況,宣傳報道,釋出颱風災害資訊,彙總、核實、上報災情資料,及時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及有關部門上報有關情況,協調各科室的工作。

  3.汛臺分級

  分級參照《浙江省防颱風應急預案》有關標準,按照臺風影響範圍和程度,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3.1特別重大(Ⅰ級)

  省氣象臺和市氣象臺預報強熱帶風暴、颱風將登陸並嚴重影響我市。

  3.2重大(Ⅱ級)

  省氣象臺和市氣象臺預報熱帶風暴我省登陸,或強熱帶風暴、颱風在相鄰附近省(市)登陸,嚴重影響我市。

  3.3較大(Ⅲ級)

  省氣象臺預報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影響我市範圍較小或預計影響程度不重。

  3.4一般(Ⅳ級)

  省氣象臺預報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對我省影響較小。

  4.應急響應

  4.1Ⅳ級響應

  (1)根據省、市氣象臺對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的預警訊號和市防汛指揮部的指令,報告進入Ⅳ級響應階段。密切關注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的路徑和發展趨勢。

  (2)釋出颱風訊息,督促企業做好防颱防汛工作檢查,消除在建工地安全隱患。

  4.2Ⅲ級響應

  (1)根據省、市氣象臺對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的預警訊號和市防汛指揮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員報告進入Ⅲ級響應階段。

  (2)局裡召開防颱防汛工作指揮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市建設規劃局防颱防汛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颱防汛各項工作。

  (3)局防指下設總值班室,成員由綜合科、質安科、企管科、市監科人員組成。值班員應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將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指示精神送交局指揮部領導批閱,並將局領導批示下傳各單位。並收集好各科室實時工作情況彙報。

  (4)組織相關人員對在建工地防颱防汛安全開展檢查,落實加固預防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5)組織有嚴重安全隱患的臨時工棚人員撤離工作,做好其餘撤離人員的撤離準備。

  4.3Ⅱ級響應

  (1)根據省、市氣象臺對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的預警訊號和市防汛指揮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員報告進入II級響應階段。局值班室進入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由綜合科負責協調組織。

  (2)各科室相應安排人員值班,與總值班室保持聯絡。晚上安排中層幹部在辦公室輪流值班,以便及時將局指揮部有關防颱防汛精神傳達到全體幹部職工,確保24小時有人接聽,隨時向局指揮部彙報工作情況,並及時處理群眾投訴的應急事件。

  (3)局設立後勤保障組。成員由各科室抽調,負責準備防颱防洪中必要的設施保障。

  (4)在臺風洪澇發生前,要按照上級指示和職能要求,按時完成各項防颱防汛檢查準備工作,並將進展完成情況向局值班室彙報。

  (5)組織施工工地臨時工棚人員撤離和物資轉移工作。

  (6)核實、確認搶險救援組人員到位、到崗情況,確認事故救援裝置、器材的儲備地點及聯絡方法。

  4.4Ⅰ級響應

  (1)根據省、市氣象臺對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的`預警訊號和市防汛指揮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員報告進入Ⅰ級響應階段。

  (2)全域性所有人員進崗,局領導現場坐陣指揮。局指揮部根據市防汛抗災總指揮部和市建設規劃局的部署,隨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3)局防指下設的資訊綜合組、搶險救災組、後勤保障組的全體人員,開展工作,履行職責。

  (4)確保施工工地臨時工棚人員撤離和物資轉移完畢。

  (5)確保搶險救援組人員到位、到崗,確保搶險救援中裝置、器材、物料到位。

  (6)發生下列險情時,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①當施工現場發生房屋倒塌引起人員傷亡時,指揮部迅速派出搶險救災組,一方面到現場瞭解情況,制定解決辦法;另一方面從下屬公司抽調人員、施工機械進場清理,減少損失。

  ②當發生大型施工機械和腳手架倒塌影響道路暢通和群眾安全時,由指揮部立即派人進行清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5.災後自救階段

  (1)及時清理現場,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受損的施工機械和裝置儘快恢復執行;指導專案部恢復施工。

  (2)認真檢查施工現場受災的臨時設施和建築材料,嚴防出現次生災害;

  (3)做好損壞情況統計,綜合科將建築工程損失情況彙總上報市建設規劃局。

  (4)及時補充搶險救災消耗的物資和裝備。

  (5)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完善預案。

  6.工作制度

  6.1請示彙報制度

  在防颱防洪中,出現較大災情和工程出險時,及時向局指揮部請示報告,由局指揮部統一向市建設規劃局請示報告,並提出處理意見。

  6.2值班制度

  各科室要合理安排好防颱防汛值班,中層領導要自覺帶頭參與,並做好與局值班室聯絡。

  6.3安全檢查制度

  颱風洪澇發生前,根據局防指的統一安排開展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進行協調處理,重點加強防範深基坑、塔吊、人貨電梯、井架式物料提升機、腳手架、高聳大型樁機等安全穩定。颱風洪澇過後,要對所有在建工地的安全及臨時工棚的安全進行檢查,確保能正常使用而不產生安全隱患。對渡汛有問題工程,應登記列冊,並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處理。

  6.4人員安全轉移制度

  對因受暴雨、洪水、颱風等災害襲擊時可能造成人身傷亡和危險區域的人員,必須做好相應的安全轉移方案和相關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

  6.5災害統計報告制度

  災害發生後,要立即調查災情。根據要求和程式按時彙總到綜合科統一上報。

  6.6工作總結制度

  做好防颱防汛工作總結,總結內容應記錄颱風、洪澇和災情發生的特點,並加以分析和比較,留作資料查證。注意總結防颱防汛中取得的經驗,並對湧現出的先進事蹟進行表彰。

  7.附則

  7.1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建築業管理局制定與解釋。

  7.1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建築業管理局負責管理與更新。

  7.2實施與生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建築工程防颱防汛應急預案2

  為加強東環鐵路四分經理部2標段施工現場的防颱防汛工作的規範管理,確保臺汛期間防救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理部依據海南省防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重大工程建設辦公室《通知》精神,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經理部設立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組員:各部(室)部長(主任)、專案隊隊長、專案隊書記、技術主管

  2、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一組、應急救援二組和防颱防汛辦公室:

  應急救援一組:由xxxx負責鋪架一隊的防颱防汛工作佈置及各項應急工作;

  應急救援二組:由xxxx負責鋪架二隊的防颱防汛工作佈置及各項應急工作;

  防颱防汛辦公室:防颱防汛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負責政府及有關部門防颱防汛的檔案接收、資訊動態的掌握、後勤保障、車輛調配及各項應急工作的彙總,上報等。

  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協調,各組負責人各司其職主動應對施工現場防颱防汛和各項應急工作的管理,組織、佈置和指導各參建單位進行防颱防汛工作。

  三、應急措施

  1、出現颱風和汛期預警,防颱防汛辦公室建立值班制度,關注通訊、廣播、上級部門的電話和傳真,並將有關資訊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搶險一組和搶險二組負責人,做好值班記錄;

  2、應急救援一組、二組按各自的分管目標通知各參建單位密切掌握資訊來源,關注政府有關部門、氣象部門的預警資訊;

  3、出現颱風和汛期警報,應急救援一組、二組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授權下即刻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各參建單位啟動應急預案;各參建單位及時向經理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報出書面應對方案和應對人員名單;

  4、各搶險組分管領導必須親臨或授權組內人員對施工現場組織、佈置、指導和督促各參建單位進行防颱防汛工作;各搶險組應及時把落實情況報經理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5、防颱防汛辦公室確定值班名單,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與上級主管理部門的聯絡,接收到的資訊第一時間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及成員,並做好值班記錄,防颱防汛辦公室在值班期間要確保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各參建單位的通訊暢通;

  6、出現險情或災難時,各專案分管領導建立半小時通報制,及時瞭解各隊的防範情況和防範動態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必要時與有關搶險部門聯絡,請求援助。

  7、防颱防汛警報解除,防颱防汛辦公室應對情況進行書面報告,經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確認後,報相關部門備案。

  四、防颱防汛聯絡部門、聯絡人和聯絡方式

  1、醫院救援中心:120報警:110

  2、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xxxxxx(手機:xxxxxx,電話:xxxxxx)

  副組長:xxxxxx(手機:xxxxxx,電話:xxxxxx)副組長:xxxxxx(手機:xxxxxx,電話:xxxxxxxx)

  3、防颱防汛辦公室值班電話:xxxxxxxx

  建築工程防颱防汛應急預案3

  為指導和規範全市各地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組織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物業小區、加梯工地防汛防颱抗雪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最大程度防範人員傷亡,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家、省防汛防颱抗旱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杭州市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合法建設並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物業小區、加梯工地因汛期暴雨、颱風、暴雪等災害性天氣時的防範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為主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設立防汛防颱(雪)指揮部

  市住保房管局設立防汛防颱(雪)指揮部(以下簡稱局防指),在市防汛防颱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下,負責統籌、指導全市房屋安全、物業小區、加梯工地防汛防颱(雪)及搶險救災工作。

  局防指指揮長由黨組書記、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局長擔任。各處室及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局防指成員。

  局防指辦公室設在房屋安全處,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由房屋安全處負責人擔任。局防指指揮中心和值班室設在平海大廈622會議室,值班室電話(傳真):略。

  (二)局防指成員職責

  1、局防指辦:組織、指揮防汛防颱(雪)和險情處置工作。研究制定防汛防颱(雪)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颱(雪)工作機制和基層防汛防颱體系,及時掌握汛情、風情、災情,組織指揮救災搶險和災中、災後的恢復處置工作;按要求安排相關人員接受媒體採訪工作。

  2、房屋安全處:負責局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時傳達上級指令,反饋有關情況,應急資訊報送責任處室工作,協調局機關處室和局屬單位的防汛防颱(雪)應急工作,做好防汛防颱物資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各地住建部門開展防汛防颱(雪)工作,收集統計各地災情。指導各地做好城鄉危舊房搶險排險、除險加固等房屋安全管理,收集統計各地危舊房屋搶險排險相關資料和人員安全轉移資訊。

  3、辦公室:負責接收、傳達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上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防指文電、命(指)令;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情況綜合上報、值班領導安排和後勤保障工作。

  4、物業處和物管中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相關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做好地下空間積水、高空墜物、供水管網凍結等風險隱患摸排和應急處置,協助屬地組織做好人員、車輛撤轉等應急搶險工作。

  5、住保中心:負責督促指導各公共租賃住房搶險排險工作。

  6、安全中心:負責為各類房屋搶險排險提供技術指導及支援,建立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監測和鑑定響應隊伍,指導和協調各地開展房屋安全鑑定檢測等工作;督促指導各地強化加梯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7、租賃中心:負責指導各地及租賃房經營企業做好藍領公寓及租賃房的風險排摸及搶險排險工作。

  8、研究中心:負責中心機房及應急網路系統的保障工作和有關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工作。

  9、房管釋出:負責應急災害輿情監測,負責做好媒體溝通接待、應急搶險工作的宣傳報道、資訊釋出及向市委宣傳部報送緊急資訊工作。

  局屬其他單位:根據局防指統一安排,共同做好局防指佈置的防汛防颱(雪)防禦、搶險各項工作。

  (三)各區、縣(市)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防汛防颱(雪)指揮部職責

  在本級政府和防指的統一領導指揮下,落實上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住保房管局防指要求,做好本地區本行業雨雪、颱風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做好災前預警、災中救援和災後恢復重建等各項工作。負責做好本地區本行業內災情資料統計上報工作。按規定做好應急資訊報送工作。

  三、事件分級和應急響應

  按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洪澇臺(雪)應急事件由低到高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事件分級與響應

  1、一般(Ⅳ級)事件

  (1)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一般(Ⅳ級)事件:

  ①市氣象臺發出颱風藍色預警訊號。

  ②市氣象臺發出暴雨藍色預警訊號。

  ③市氣象臺發出暴雪藍色預警訊號。

  (2)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收到市防指一般(Ⅳ級)事件響應預警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預警資訊,及時啟動預案開展工作,保持資訊暢通,隨時瞭解掌握重點區域、重點房屋和重點隱患情況,並將情況及時報告局防指辦。根據需要,局防指辦每日17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2、較大(Ⅲ級)事件

  (1)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較大(Ⅲ級)事件:

  ①市氣象臺發出颱風黃色預警訊號。

  ②市氣象臺發出暴雨黃色預警訊號,降雨導致區域積水影響交通等災情。

  ③市氣象臺發出暴雪黃色預警訊號。

  (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收到市防指較大(Ⅲ級)事件響應預警時,局防指辦安排專人在平海大廈值班室24小時值班,局屬各單位要落實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隨時掌握汛情(包括颱風、雨雪),併發布和收集資訊,及時將汛情(包括颱風、雨雪)報局防指辦。局防指辦按要求每日7時、17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3、重大(Ⅱ級)事件

  (1)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重大(Ⅱ級)事件:

  ①市氣象臺預報熱帶風暴將正面襲擊我市,市氣象臺發出颱風橙色預警訊號。

  ②市氣象臺發出暴雨橙色預警訊號,降雨導致部分割槽域交通中斷等災情。

  ③市氣象臺發出暴雪橙色預警訊號。

  (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收到市防指重大(Ⅱ級)事件響應預警時,分管領導到崗指揮,視情況召開局動員會;局防指辦安排處級幹部及專人值班人員在平海大廈值班室24小時值班,局屬各單位由處級幹部及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隨時掌握汛情(包括颱風、雨雪),併發布和收集資訊,及時將汛情(包括颱風、雨雪)報局防指辦。局防指辦每日7時、17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4、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1)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①市氣象臺預報強熱帶風暴、颱風將正面襲擊或嚴重影響我市,市氣象臺發出颱風紅色預警訊號。

  ②市氣象臺發出暴雨紅色預警訊號,降雨導致城市交通不暢、重要區域交通癱瘓等災情。

  ③市氣象臺發出暴雪紅色預警訊號。

  (2)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收到市防指特別重大(Ⅰ級)事件響應預警時, 主要領導到崗指揮,組織召開局動員部署會。局防指辦安排處級幹部及專人值班人員在平海大廈值班室24小時值班,安全處、辦公室、物業處、研究中心、房管釋出要安排人員到局防指辦值班;局屬各單位由處級幹部及專人24小時值班,重要科室負責人到單位值班。值班人員隨時掌握汛情(包括颱風、雨雪),併發布和收集資訊,及時將汛情(包括颱風、雨雪)報局防指辦。根據市防指通知或災情實際,各處室(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在局防指統一指揮下,協調落實專家及人員趕赴災區。每日7時、13時、17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二)不同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主要災害種類分為江河洪水、颱風災害、大雪災害等3類。

  1、江河洪水

  (1)當水利部門預報江河洪水接近或超過保證水位時,各地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按預案做好物資裝備、人員隊伍搶險等準備。

  (2)組織危險區域城鎮危舊房和農村危房人員轉移避險。

  (3)對危險區域加梯工地立即實行停工,落實人員撤離和停工安全措施。

  (4)疏散城鎮危險區域建築物地下空間已有車輛並禁止進入。

  2、颱風災害

  (1)密切監視颱風動態,各地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按預案做好物資裝備、人員隊伍搶險等準備。

  (2)按不同響應等級(一般出現Ⅲ級響應並有進一步升級的風險)及上級防指要求,合理、梯次組織危險區域城鎮危舊房和農村危房人員轉移避險。

  (3)按不同響應等級(一般出現Ⅲ級響應並有進一步升級的風險)及上級防指要求,對加梯在建工地實行停工,落實人員撤離和裝置加固、轉移等安全措施。

  3、大雪災害

  (1)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各地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按預案做好物資裝備、人員隊伍搶險等準備。

  (2)按不同響應等級及上級防指要求,組織危險區域城鎮危舊房和農村危房人員轉移避險。

  (3)按不同響應等級及上級防指要求,對危險區域加梯工地實行停工,落實人員撤離和裝置防雪加固措施。

  (4)組織落實好物業小區內各項防雪抗雪應急措施。

  四、災害處置和應急保障

  (一)各地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負責本地區防汛防颱(雪)和搶險救援工作。

  (二)重大災害現場應成立現場指揮機構統一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並設立統一的搶險救援隊伍和物資集結點。

  (三)市局防指督促、指導各地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科學迅速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四)市局防指按照響應行動要求或視災情狀況,決定派出工作組赴災區現場,指導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五、應急響應變更和結束

  (一)局防指根據市防指的指令或通知,及時啟動同等級應急響應。

  (二)啟動防颱應急響應即視為同時啟動防汛應急響應。

  (三)市防指應急響應宣佈終止,或當地區域性應急響應指令宣佈終止時,局防指響應指令終止。

  六、災後恢復

  (一)災情核查

  各地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認真做好災情評估,重點做好城鄉住房、物業小區、加梯工地等災害損失統計,並及時報市局防指辦。

  (二)災後恢復

  災害發生後1天內,各地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督促指導做好環境清理恢復工作;3天內及時督促指導做好遭受雨水浸泡、大風侵襲、雪災房屋的安全檢測工作。恢復情況及時報市局防指辦。

  (三)覆盤評估

  重大災害發生後,各地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要督促指導各地街道(鄉鎮)和專家,對災害防禦工作進行復盤評估,分析原因,總結經驗。

  七、預案管理

  (一)管理與更新

  1、各區、縣(市)住房城鄉(市)建設部門防指應根據本預案和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相關預案需報市局防指備案。

  2、防汛防颱(雪)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修改,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在實際應對和實戰演習中出現新問題、新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二)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局防指辦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本局之前印發的相關防汛防颱(雪)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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