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

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

  現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專案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專案部。

  二、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專案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單,並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稽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經稽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稽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儲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裝置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式經稽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專案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採購,必須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式採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專案備用金,視各專案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週1萬—5萬。特殊情況,需由專案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況,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許可權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登出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後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專案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專案部。

  二、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專案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用心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務必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單,並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稽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稽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回到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稽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狀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務必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務必妥善儲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裝置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務必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狀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式經稽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專案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採購,務必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式採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專案備用金,視各專案狀況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週1萬—5萬。特殊狀況,需由專案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狀況,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狀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許可權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登出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後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務必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務必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務必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專案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專案部。

  二、備用金範圍

  1、採購零星客戶禮品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專案突發事件備用金;

  4、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專案部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單,並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稽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經稽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稽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儲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裝置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備用金管理人員可由財務人員管理)。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採購客戶零星禮品用款,單次不得超過20xx元,超過20xx元的禮品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式經稽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以上禮品採購必須由部門副總及公司副總審批簽字。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部門副總級別:200元/天

  部門經理或以上級別:150元/天

  普通員工級別:100元/天(此金額包含餐費超出補助金額自行付費)

  3、各工程專案備用金,視各專案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5000元。特殊情況,需由專案經理提前向公司總經理說明情況,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許可權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登出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後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

  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部門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貪汙,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二、範圍

  是各部門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專案管理及實施、差旅費、搬運、貨運、臨時網費及日常性費用之類的借用款項。

  三、職責

  1、由財務中心門負責備用金的稽核、發放和收回;

  2、由各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備用金髮放的初審及協助備用金的收回;

  3、由總經理負責備用金的審批。

  四、備用金分類

  為保證日常臨零支付而單獨儲備的現金。備用金分定額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出納備用金三種:

  1、定額備用金是指因支出頻繁等原因而需要週轉的現金,具有時間長、比較固定的特點;

  2、臨時備用金是指因公司業務需要而暫時借支的現金,具有一次性、時間較短的特點;

  3、出納備用金是指因結算需要而準備的庫存現金,具有金額較大、流轉快的特點,一般不超過規定限額。

  五、管理要求:

  1、備用金帳戶由專人負責,實行專帳管理。各部門需將備用金帳戶管理人員的情況報財務中心備案;

  2、備用金管理員及時做好備用金帳戶的收支記錄,備用金帳戶按季度結清,備用金管理員應於每季度10號前將收支情況以電子報表形式報公司財務中心;

  3、公司財務中心有權對各部門的備用金帳戶進行不定期清查,備用金的支出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不得出現白條抵帳,未經同意任何人無權轉借備用金;

  4、定額備用金每年為一次週轉期,即年底收回備用金,備用金歸還後如需要繼續借用,其借款審批手續需重新辦理。

  六、備用金的使用程式:

  1、定額備用金和臨時備用金的使用:

  1)借款部門填寫《備用金申請表》——部門經理簽字——中心負責人簽字——財務中心核籤備用金額度——總經理審批——會計記帳——出納稽核付款;

  2)各部門內部使用備用金,備用金專管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3)備用金專管員必須妥善儲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裝置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每季度10號前備用金專管員彙總清理備用金帳戶,並將備用金帳戶的收支情況報財務中心備查;

  4)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專管員發出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備用金專管員可通知財務中心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

  2、出納備用金的使用:

  1)出納填寫《備用金申請表》——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稽核——執行董事審批,

  填寫基本戶銀行支票(或網上銀行轉帳提現)——會計根據相關票據記帳。

  2)出納備用金必須注意安全第一原則,有專用保險櫃存放現金,並且存放地點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則。

  3)保險櫃隔夜存放現金額不得超過控制金額,特殊情況下的大額存放,必須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以便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出納備用金必須日清月結,每天核對帳實資料。

  5)出納備用金的直接責任人為當事現金出納員,財務中心經理負管理責任。

  3、因人員調動或離職等原因造成定額備用金責任人更換的,必須辦理變更手續,變更方法採用借還兩條線,即原責任人辦理還款,新責任人辦理借款。

  4、備用金的申請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由部門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中心負責人稽核,財務中心核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能劃入指定帳戶或領取現金;

  5、上年度備用金帳戶沒有結清的,不能申請下年度的備用金

  七、其他相關規定:

  1、從事工作未滿一年其出差借款不作為備用金,僅作為暫借款,在結算時由財務中心負責收回;

  2、備用金借款的員工一旦離開公司或調離崗位,應在離開或調離之前還清備用金。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及時通知財務中心清帳,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相關部門負責。若無法歸還且造成經濟損失的,借款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使用備用金人員應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公司將不定期地對備用金私用現象進行檢查,促使備用金處於正常狀態。

  八、懲罰

  1、出納在審批手續不全情況下借支備用金的,按借支金額10%處罰,情節嚴重者直接除名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2、到期臨時備用金借款未及時收回的,也無法提供其他特批書面報告的,每發現一筆,對出納扣罰100元;

  3、對於超過週轉期還不能足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中心有權在工資中扣除,並對未歸還部分按月利率1%計算利息,計息日期從借款之日起計算;因長期出差在外無法回借款地歸還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續借的,必須提出書面報告,並經中心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免於罰息,提交財務中心備案;

  4、財務中心負責人負責對備用金定期盤點(一個月不少於一次),對因未及時盤點而出現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備用金盤點損失,一律由責任人賠償;

  5、若借款人拒不歸還(超過歸還時間一個星期),由出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告知人力行政中心相關人員在工資獎金中扣收借款額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行政中心未作扣款處理,每次處罰100元,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

  6、財務中心對借款人的借款信用進行評定,對於逾期還款或拒不還款等人員,嚴格控制以後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資格;

  九、附則

  1.本管理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人力行政中心。

  2.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01日起執行。

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5

  1、目的:為了加強專案部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

  2、名詞解釋:備用金是單位內部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

  3、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用心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務必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貪汙,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本制度規定了備用金借用和報賬手續及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5、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5、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辦事處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三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專案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辦事處辦理借款手續。財務人員稽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稽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5、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辦事處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並經主管經理審批後,再將“報銷單”回到財務部辦事處,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稽核,稽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5、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6、備用金的管理

  6、1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辦事處根據實際狀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務必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務必妥善儲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裝置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

  6、2財務部辦事處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登出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6、3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辦事處發出最後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辦事處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獎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備用金管理制度。

  6、4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務必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年借款。

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減少零星支出的審批次數,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備用金是公司內部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

  第三條允許裝置用金的部門:辦公室、採購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條備用金限額:辦公室3000元人民幣(含食堂伙食費),採購部10000元人民幣,科研部20xx元人民幣,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幣。

  第五條備用金的用途:辦公用品、市內交通費、差旅費、零星物品採購費用、郵政諮詢費、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備用金務必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用於私人擠佔,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六條各部門對備用金實行專人管理,並把管理人員名單報公司財務備案。備用金管理人員的職責:

  (一)辦理借款手續;

  (二)辦理借出手續;

  (三)辦理報銷手續;

  (四)負責登記備查賬目。

  第七條備用金借款。各部門指定專人後,需要到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借款手續,借款人為部門,經辦人為部門的備用金管理人。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三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部門領導簽字同意、經辦人簽字後,交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財務經理稽核、財務總監複審簽字後的“借款單”交給公司出納,出納經複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第八條備用金的報銷。備用金管理人員對其部門使用的備用金,採取用完即時報銷辦法。報銷時,經辦人員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按公司費用報銷辦法進行報銷。

  第九條備用金管理經辦人,要認真稽核各項報銷憑證,對不合法、不合規的票據拒絕報銷。對審查不細,經財務審查出不合格的票據,由備用金經辦人個人承擔。

  第十條備用金經辦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備用金支出是否在原核定的範圍,發現不在原核定範圍內的支出,財務人員拒絕報銷。

  第十一條備用金的補齊。備用金管理人員在備用金報銷後即時按定額補足。

  第十二條財務部門按備用金領用部門設立明細賬,核算備用金的借、報銷、補足等事項。

  第十三條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管理人有權催辦,如果催辦無效,備用金管理人員可通知財務部門扣款。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財務部門解釋。第十六條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專案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專案部。

  二、備用金

  備用金是指公司員工以現金、銀行存款方式借用的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公務出差等業務的款項。備用金分定額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出納備用金三種。定額備用金是指因支出頻繁等原因而需要週轉的現金,具有時間長、比較固定的特點;臨時備用金是指因臨時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現金,具有一次性、時間較短的特點;出納備用金是指因結算需要而準備的庫存現金,具有金額較大、流轉快的特點,一般不超過規定限額。

  三、備用金管理的原則:

  1、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備用金的申報和借支必須在預算的範圍內,沒有列作預算的備用金不得借支;

  2、專款專用原則。借款人不能編造借款理由,套取使用備用金,已提取的備用金不得挪作他用;

  3、時效性管理原則。定額備用金的時效為一年,臨時備用金時效為一個月;

  4、權責對等,責任連帶原則。部門負責人為其借用備用金員工的第一管理人,借款人為部門負責人的,主管領導為其第一管理人。第一管理人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稽核下屬借用備用金的真實性、必要性和借款標準,並督促其及時辦理衝賬、還款手續。第一管理人在備用金不能按期收回時負連帶責任。

  四、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專案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五、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六、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式

  1、 工作人員需借用備用金時,應先根據實際需求填寫《備用金專項報告》,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三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財務人員稽核簽字後的《備用金專項報告》、《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完整,稽核無誤後辦理付款手續。

  2、 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並經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後,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稽核無誤後,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3、 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 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儲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裝置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七、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式經稽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專案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採購,必須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式採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專案備用金,視各專案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週1萬—5萬。特殊情況,需由專案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況,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八、備用金使用審批許可權

  備用金使用由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九、 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登出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十、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後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 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