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通用10篇)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通用10篇)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通用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物產中大公用環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環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物產環境防範和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物產環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企地銜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貫通、多方聯動、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管理常態工作。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物產環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屬企業(以下簡稱“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是指應對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而開展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和應急評估等全過程管理。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相關規定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物產環境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總經理和分管生產安全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為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營管理部門。

  第五條物產環境對本級及各單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單位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應急管理領導機構。

  第三章管理內容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生產裝置、重點工程建設專案、要害部位、關鍵生產環節、危險生產與作業場所、公共聚集場所及重大活動,開展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突發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並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生產安全事件,編制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並建立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稽核備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建立本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的企業,應當與周邊應急救援力量簽訂協議,為本企業應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購置和儲備與應急處置救援需求相適應的應急物資裝備。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鼓勵和支援應急管理方法、應急技術、應急裝備的研究與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保障應急資金列支渠道暢通,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救援響應資金及時到位,足額保障。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全員應急培訓,透過多種形式培訓和針對性訓練,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針對不同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定期或有計劃地分層級、分類別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及綜合演練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安全應急演練活動,並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新制定或修訂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當及時組織演練。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於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高後果風險因素,應當及時組織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防範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監測預警。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當認真落實應急值班制度,接報資訊後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報送,落實領導批示,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準備,並做好事態跟蹤工作和後續工作。

  第十六條各分(子)公司應當明確並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排程人員突發緊急狀況下的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當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指令、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或組織撤離作業場所。

  第十七條事發單位應當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劃定警戒區域,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群眾,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疏導。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重要部位、危險區域應當實行專人值守。

  事發企業應當在不影響應急處置的前提下,採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收集現場照片、監控錄影、工藝裝置執行引數以及應急處置過程等資料。任何人不得塗改、毀損或隱瞞事故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及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當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時,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的統一指揮,並持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過程進行總結,並將總結報告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條物產環境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業績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考核。所屬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結合企業實際,修訂完善應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2

  搞好公司的安全費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作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國家規定,每年提取公司銷售額的4%作為公司的安全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於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及為滿足和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專案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費用納入公司財務計劃,保證專款專用,並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費用應當用於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2.安全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6.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裝置。

  8.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 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企業安全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餘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稽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稽核、彙總並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稽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彙總並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範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佔。年度結餘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4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專案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塗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塗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按期複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範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後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範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週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佈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並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裝置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裝置、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裝置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

  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裝置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效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6

  一、文物庫房為館內的安全重地,全館人員須加大文物安全意識。庫房內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有礙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庫房鑰匙分別交由兩名保管人員,並妥善保管,庫房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有兩人以上;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入內,經許可者,須由庫房工作人員陪同。

  四、進出庫房人員一律不許帶包,嚴禁在庫房內吸菸。

  五、創立庫房出入登記制度,非本館人員入庫須在保衛科認真填寫《入庫人員登記表》,並由館指導或保管部負責人簽字。

  六、庫房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嚴肅認真,細緻周到。

  七、庫房工作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出庫手續,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創立《庫房工作日記》,由專人記錄進出人員、時間、工作內容等情況,同時妥善保管好帳冊檔案,嚴守庫房機密。

  九、創立按時的安全檢查制度,由保衛科迎賓保管部對庫房安全按時檢查,如防火、防盜等,如發現情況,須保護好現場,立即向館指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十、保護庫房的整齊清潔,注意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做櫃門上鎖,門窗關嚴,拉閘斷電。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7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強化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控制各類傷亡事故,保護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一、安全組織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以單位主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擔任組長的安全領導機構,年初有計劃措施,有責任制度、有總結評比。

  2、制定安全生產三年規劃,單位年度各項指標必須有安全生產指標。

  3、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為安全生產責任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職工大會宣傳安全知識,強化安全預防。

  4、單位在重點安全部位,常年有專兼安全員,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連安全小組每季度要進行公司安全範圍的安全生產檢查自查專案,包括違章駕駛、柴草堆放、藥品管理、危舊房線路、重點部位、庫房等。

  二、安全責任制

  1、制定單位領導分工、主管領導、技術員、班組車間生產責任制、領導安全職責。

  2、制定單位安全員崗位職責與安全員簽訂責任書。

  三、安全生產教育

  1、對新工人進行三次教育,堅持持證上崗。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鍋爐工、電焊工、駕駛員等,必須持證上崗。

  3、每月向團廣播站定有關公司安全生產稿件一篇。

  4、在重大節假日,公司舉辦安全生產活動,特別是安全生產知識宣傳。

  5、設有固定安全標誌牌、橫幅。

  6、堅持“三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8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資訊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並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裝置,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裝置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正確進行使用並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於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於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經費專案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並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裝置,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於國際標準的105日,並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並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專職安全員不得少於一名。每班組兼職安全員不得少於一名。

  第四條、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減少應急情況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劃分責任區,落實責任制,追究責任人"的逐級負責制。各分割槽的管理人員對在自己分工範圍內發生的作業人員違章作業行為承擔領導責任。

  第二章、人員安全管理

  第六條、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懸掛上牆,明示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制度,服從管理,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違章作業。

  第七條、應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依法為工作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並向作業人員如實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理辦法。

  第八條、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第九條、及時向現場生產管理人員報告所發現的安全隱患,是每個作業人員的義務;作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單位管理人員不得報復。

  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後,應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條、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不準看報,不準睡覺、幹私活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帶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電系統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電器維修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掌握電器裝置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術。

  第十二條、變壓器、配電櫃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接受供電部門校驗、檢修,變壓器發生故障,應申請供電部門停電檢修,變壓器周圍應設定安全護欄,禁止無關人員靠近。配電櫃嚴禁超負荷執行;應定期進行維護、檢修。

  第十三條、進行電器安裝和檢修時,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人員參加並停電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禁止帶電作業。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在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或經舉報,消除和預防了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生產工作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程,經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礦山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在自己分工職責範圍內工作不力,放任下屬或違章指揮,致使分管工作內安全隱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發生時,組織搶救不力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甚至逃匿的,報公司給予降級、撤級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有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按國家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二零xx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擠塑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程,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穿戴好防護用品,方準操作本裝置。

  第二條、電源合閘時,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出現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第三條、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極變速箱,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第四條、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於3小時。

  第五條、不得在塑化不好,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生,發現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第六條、車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

  第七條、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條、往料斗中加料時,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並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第九條、檢查干試機周圍,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否則不準開車。

  第十條、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不得高於4歐;裝置是否有雜音等異常現象,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第十一條、禁止用手去觸控幹試機之高壓電器,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第十二條、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觸控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後線芯要先行採取放電措施,然後修理。

  第十四條、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第十五條、配備軟化裝置、塑膠機臺的,操作人員不能任意移動、調整電器和機械裝置;更不能用手扶摸導線、電導輪,銅導管部位。

  第十六條、開車結束後,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原位,並做好交接班日記的記錄。

  混料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在清理料斗時應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條、混料轉變時必須注意電源線路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第三條、混料時嚴禁溼手閉合混料機的電源開關,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第四條、混料完成後應及時關閉電源。

  磨粉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開動磨粉機前,應檢查所有檢修門關閉是否嚴密,調整好風機和主軸的轉向,排氣閥應處於全開的位置。起動主機後,應立即加料(應先加細小顆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後開大風量閥門,在保證進料口不向外噴粉的前提下應儘量關小排氣閥。接著再調正成品細度。帶有顎破和提升機系列開機前應檢查破碎機的顎板間隙是否符合進料粒度尺寸,調整分析機轉速應達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後按以下順序開機。

  1、開動鬥式提升機

  2、開動顎式破碎機

  3、待料倉存有物料後,啟動分析機

  4、啟動鼓風機(空負荷啟動,待正常運轉後再載入)

  5、啟動主機,在啟動主機瞬間即啟動電磁振動給料機。此時磨粉工作即為開始。

  操作順序簡易表示如下:

  "啟動"提升機===破碎機===分析機===風機===主機===給料機。

  停機時應按以下順序關閉各機:

  1、先關閉給料機停止給料

  2、給一分鐘後停止主機

  3、吹淨殘留的物料後停止鼓風機

  4、最後關閉分析機

  停機順序是:

  給料機===主機===鼓風機===分析機

  注:提升機輸運料至料倉的過程中,先停止破碎機而後停止提升,此項應由儲料量而變動。磨粉機在正常工作時不準隨意加油,要確保生產安全,磨粉機在任何部分發生不正常噪音,或負荷突然增大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以免發生重大事故。再繼續開機時必須將磨機內餘料取出,否則開機時電流過大,影響啟動。

  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10

  (一)、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安全措施。

  二、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並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性的業務指導,定期不定期對分包工程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監督落實整改。

  三、幾個分包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總包單位統一領導,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總包單位必須給分包單位提供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四、分包單位進場前,總包單位不許與其簽訂安全生產勞動合同。在現場施工中,如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總包單位有權對其停工整頓。

  (二)、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和總包單位的“安全教育標準”、“安全技術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檢查規定”、“施工安全管理標準”、“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實現安全生產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

  二、要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並賦予佈置、檢查、落實整改措施權,有停工和越級上報權,有獎罰權,充分發揮專(兼)職安全員的作用,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要經常性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搞好自我防護。

  四、要編制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項安全技術措施,按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合理組織施工,不冒險蠻幹,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總包單位一切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貫徹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六、要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結合分包單位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七、由於管理不善,造**全事故的餓,由分包單位負責,除及時向總包單位報告外,按“三不放過”原則查**因,追究責任,採取防範措施,按上級和總包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上級的指示、決議,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的措施,並檢查執行情況。

  二、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討論安全生產動態,分析事故教訓,解決安全生產上的問題。

  三、嚴格按照有關檔案規定,每年備好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財務部、材料部及專案部要落實專案,組織力量按時完成,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四、根據建築施工特點,按照國家規定的配備符合條件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要支援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使他們真正做到有職、有權、有責。

  五、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隨時組織檢查,不斷充實完善。

  六、積極改善勞動條件,開展安全達標活動,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產,保證本企業的產品符合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七、評比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時,要嚴格把關。由於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全事故的專案部和班組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凡有嚴重違章或發生責任事故者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八、經常性組織中層領導幹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作業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公司、專案部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規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規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技術工作。及時研究、處理重大安全技術難題。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稽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裝置、垂直運輸機械裝置的選用,以及確定腳手架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考核工作。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事故的能力。

  五、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入重大科研專案,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六、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專案部在實施和採用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在組織技術鑑定時,必須把安全技術措施、裝置列為重要內容。

  七、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八、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要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五)、經營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編制生產計劃時,同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二、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負責進行調並轉告有關科室。

  三、生產排程中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進行排程指揮,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施工裝置的裝載能力,防止超負荷作業。

  五、在指導施工生產過程中,當進度、質量、安全三者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安全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二、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三、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四、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形式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五、總結和推**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六、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七、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八、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九、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執行。

  十、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七)、財務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成立專用帳號。

  二、安全生產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開工前,要及時籌集資金,確保安全防護用品的到位率。

  四、負責對安全生產獎罰金的發放與收繳,禁止亂用職權,徇私舞弊。

  (八)、質量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頒佈的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

  二、組織工程質量檢查,負責公司的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三、組織質量工作會議,處理施工中的質量問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四、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指導,督促基層單位,抓好工程質量。

  五、制定並實施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目標和規則。

  六、配合總工程師進行質量事故分析,及時寫出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

  七、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術培訓。

  (九)、工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和督促行政部門貫徹執行勞動安全衛生各項規定,組織和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

  二、在組織競賽時,將安全衛生工作作為一個重要內容來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經費,並監督合理使用。

  四、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有關部門落實防範措施。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

  五、防範發動群眾宣傳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齊抓共管,人人有責,完善工會與群眾的聯絡。

  (十)、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工資政策。

  二、負責新工人的'招考、錄取和分配。

  三、編制、實施各種培訓計劃和規劃。

  四、協助進行幹部考核,負責職工考核定級和調級工作。

  五、負責技術職稱、職務的評聘工作。

  六、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採購、供應計劃。

  七、編制公司工作人員的工資單和獎金分配方案。

  八、辦理職工調動及離退休手續,進行社會勞動保險統籌基金的收繳和管理。

  九、編制企業用工計劃,參與審批生產單位的兌現方案,做好工資報表。

  (十一)、勞資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對新入場人員包括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復工人員、實習培訓人員,要及時與安全部門聯絡,搞好安全教育,對未經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準分配上崗。

  二、新工人進入生產崗位前應做好體檢工作,分配時應執行有關職業禁忌症和女工保護的規定。

  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注意勞逸結合。

  四、未經培訓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術工,學徒在沒有老師指導下不得安全獨立操作。

  五、特種作業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員的安排,應相對穩定。

  六、在調整勞動組織、制訂獎勵制度等各項技術措施時,應將安全生產列入考核條件之一,促進 安全生產。

  七、參加勞動鑑定工作,會同工會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八、參與重大的工傷、生產、裝置、火警等事故的調查分析,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負責辦理。

  (十二)、專案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其管理專案管理班子,建立專案內部各級責任制。

  二、搞好文明施工、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三、制定施工專案規劃,對工程專案的成本、質量、安全、工期及現場文明施工全面負責,進行全過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規章。

  四、在施工專案中,負責履行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專案施工招標合同過程中,如出現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經理反饋,使合同執行得到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完成。施工專案實現安全生產,維護和提高企業的社會信譽。

  五、合理組合、最佳化配置並落實專案的人、財、物等,生產要素,積極應用新技術、先進工藝和新型材料,組織好專案施工工作。

  六、組織和參加有關協調會議,處理好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及內外分包單位的關係。

  七、嚴格執行公司財經制度,加強財經管理,正確處珊公閉、個人的利益關係。

  八、組織和落實處理、變更工作,督促收取工程款和做好結算工作;督促落實做好:工程資料和施工驗收工作,負責撰寫專案施工組織方案及施工總結。

  九、做好工程施工交付使用後的工程質量跟蹤回訪工作。

  十、負責組織專案內的同度資金及工程成本分析,報送公司有關部門。

  十一、對在施工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和因專案經理部自身失誤,而造成專案成本超支,負責部分經濟責任。

  (十三)、專案部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嚴格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協作專案經理的工作,按照專案經理的委託,主持專案部的日常工作。

  三、根據工程施工總工期的要求,編制年、月、周施工進度計劃,檢查督促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當工程進度滯後時,提出切實有效的趕工措施。

  四、根據施工的需要,向有關部門提出機械裝置投入、調配意見;並根據機械裝置的狀況,及時督促維修、、保養、修理,保持機械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督促有關人員合理使用機械裝置。

  五、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向有關部門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調配的意見和提出材料供應計劃。檢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時調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計劃。

  六、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四)、專案部預結算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部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專案工程結算工作,督促檢查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維護企業利益。

  三、參與專案的經濟活動分析,監控分部分項工程直接費和現場經費的收支情況,及時向專案經理報告經濟盈虧狀態,並當好專案班子的經濟參謀,協作審查統計進度報表。

  四、做好增減變更工程、現場簽證和索賠的結算工作。

  五、負責專案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現場專案成本臺帳?進行專案成本核算,對專案部的管理費用成本和總目標成本負責,確保施工專案綜合目標成本的實現。

  六、建立現場專案預結算臺帳。

  七、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五)、專案部資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專案部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負責專案部質量體系執行中的有關檔案資料和工程檔案的管理工作,對工程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四、做好檢測和試驗工作。

  五、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

  六、負責專案部總體施工日誌和會議記錄。

  七、負責有關規範,標準及檔案的收集工作。

  八、負責工程基礎資料編制的指導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六)、專案部文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公文辦理程式的要求,負責公文和有關資料的列印。凡是以專案部名義發出的檔案和資料,必須經專案經理稽核後安排列印。

  二、按照保密條例保管並按規定做好使用各類證照、檔案的登記記錄。沒有專案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閱、抄襲本專案部的檔案及資料。

  三、負責接聽電話,並做到熱情有禮、文明用語;負責接待來訪人員,事前應先了解來訪內容,在徵得接待者同意後才准將來訪人員接到有關人員辦公室。

  四、負責電腦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編錄、保管好有關電腦技術的圖片、資料,做好有關資料檔案和程式資料的備份、儲存以及歸檔。

  五、負責電腦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並按公;司辦公室的委託,進行電腦裝置的維修工作。

  六、負責辦公用品的保管、登記、發放工作。

  七、協作做好工程資料工作。

  八、負責專案經理辦公室的整理。

  九、協作專案經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會議簽到及記錄工作。

  (十七)、專案部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收集專案部各施工員提出的材料計劃、整理後經專案經理批准向公司申請,並督促材料按時到位,做好收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按時提交專案部材料統計報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據專案部的要求定期進行物資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同時對專案部材料:進行文明管理。

  四、負責提出專案材料費用的控制意見,供專案部制訂相關控制措施,對專案部的材料費用成本進行嚴格控制。

  五、負責收集材料合格證、試驗證、使用證等有關材料使用證書,對不合格材料拒絕接收,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

  六、做好材料防盜、防火、防損壞等防範工作。

  七、搞好倉庫內及周邊衛生。

  八、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八)、專案部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當安全與生產進度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保證安全生產,不違章指揮。

  二、對所管工程安全生產負主要的責任,對所管施工現場作業環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機、電、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負責直接責任。

  三、認真參與編制和執行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實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如需修**必須經原編制審批部門同意。

  四、以書面形式認真向生產班組做好有針對性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五、做好新進場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每月不少於四小時的定期安全學習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六、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發現有違章者要及時糾正和教育,經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則應嚴格按照專案部制定的安全違章執罰規定,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和停止其作業。

  七、組織現場有關人員進行每週-次安全生產檢查,參加專案部的月度安全生產檢查。

  八、組織實施各層級檢查時發出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定“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寫整改記錄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書時,則應抓緊落實複查整改措施,並經簽發部門複查籤認後方能復工。

  九、組織有關人員做好施工現場腳乎架塔設和鋼井架,塔吊安裝等驗收工作,所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達到合格後方能使用。

  十、現場發生工傷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應督促有關人員及時做好記錄,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領導,同時參與組織“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現場分析會議,吸取教訓,組織實施防範措施。

  (十九)、專案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堅持原則,盡職盡責。

  二、協助專案經理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定時向專案經理彙報本專案安全生產情況。參與編制安全技術專項施工方案。

  三、督促專案部領導,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權,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隨時隨地督促有關人員解決不安全問題和制止違章指揮、冒險作業行為。遇重大險情或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立即採取妥善措施或上報處理。

  五、負責組織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作業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作好本專案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二十)、專案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模範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帶領本班(組)安全作業。經常教育和督促組員嚴格配戴、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制止組員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

  二、上班前,負責檢杳本組所使用的機具、裝置、防護用品、防護設施及阼業環境,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作業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現場施工員報告,並暫時停±E作業,直至經採取措施,確保安全後方可繼續作業。

  三、認真執行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對本組成員所從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時作好安全操作交底,並檢查督促班組兼職安全員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檢查和安全交底的記錄,不得漏記。

  四、帶領本組成員積極參加現場定期安全學習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組員的意識,督促班組兼職安全員作好安全學習記錄。

  五、發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報告施工員或質安員填寫職工工傷記錄表,並參與事故分析、落實措施。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和嚴重未逐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六、積極參加現場組織的定期(週期)安全生產檢查,對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七、服從專職安全員的指導,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組成員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並做好班組安全自檢工作。

  (二十一)、專案部機電水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專案部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服從專案部的管理和聽從機電水班長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時必須穿專案部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和戴好工作卡,並戴好安全帽,進行特殊作業時,還必須戴好用好相關防護用品及器具。

  四、熟悉和按照相關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五、勤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有較大問題要及時報告領導處理,做好巡查記錄。

  六、跟班作業時,要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備足用好電器具。

  七、做好機械維修、保養工作以及水、電線路的維護工作。

  八、積極參加專案部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十二)、專案部動力裝置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施工專案現場的機械、電器裝置等管理措施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專案部機電裝置的進退場計劃、實物的統計、臺帳和費用臺帳並及時填報統計報表。

  四、負責制訂和實施專案的機械裝置費用控制措施,對專案部機械費成本負責。

  五、工作標準:

  1、服從專案經理的工作安排,搞好本職工作。

  2、按公司有關機械裝置和電的制度規定,配合專案做好施工機械,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每天對工地的裝置使用情況和用電安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並向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確保施工安全。

  4、參與制訂專案現場施工裝置和用電、用水的配置方案、配合專案部做好起重裝置的報裝、安裝、拆卸工作,以及驗收工作。

  5、掌握專案施工機械使用情況,及時參與和協作專案部解決裝置安全使用的技術問題,並對臨電、臨水安裝驗收。

  六、對施工班組機具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及時提出相應的處罰意見上報專案經理。

  七、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十三)、專案部綜合治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專案內接受專案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專案部的生活後勤管理、生活設施管理、飯堂管理民工宿舍管理及環境衛生管理、計生工作管理等。

  三、負責專案部的治安、保衛、防火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專案部全體員工的教育組織和勞動紀律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調入和新招人員的考核工作,並及時報告專案經理。

  六、會同資料員、文員搞好各類宣傳專攔。

  七、經辦員工因違反有關制度的處罰手續。

  八、做好保衛班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十四)、專案部保衛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定,完成保衛負責人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保安負責人做好防火、治安防範工作。

  二、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和巡邏檢查施工現場的防火、治安防範工作。

  三、發現有違反安全和打架鬥毆行為,要立即制止並協助保衛負責人處理。

  四、掌握施工現場住宿人員情況,牢記報警電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上級報告。

  五、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提前15分鐘交接班並做好登記,值班執勤期間佩戴標誌,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

  六、認真做好班前的準備工作,檢查管區的材料、裝置是否有被盜、被破壞情況,若發生被盜事件,當班人員要承擔相關責任,視情節嚴重由公司或專案部對責任人作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夜間值班人員必須堅持做好夜間經常性的巡邏工作,對易被盜的材料、裝置必須逐一檢查到位,不準值班打瞌睡,發現值班睡覺,第一次警告,第二、三次每次罰款50元,發現晚上值班睡覺

  超過3次以上時,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八、對外出人員所帶的包裹、行李要認真檢查;私人帶人工地的電線、電器等容易與工地混洧的物品,進場時要求自覺進行登記,以便退場時核對。

  九、認真做好進場人員的登記和進退場車輛的檢查,材料運出憑放行條放行。

  (二十五)、專案部炊事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嚴格遵守公司及專案部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二、服從專案郎的管理和服從食堂管理指導。

  三、上班時穿著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並戴上口罩、胸卡。

  四、要搞好個人的衛生,勤剪指甲勤洗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五、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和加工程式製作食品,始終提供新鮮、乾淨、味好、量足的食品給員工就餐。不準向工人出售發黴變質的飯菜。

  六、根。據專案部開飯時間的要求,按時上班,確保準時開飯+對工人服務要文明禮貌,態度和藹。

  七、經常性的保持飯堂內部清潔及劃分區域內的衛生工作,做到殘碴、剩飯不隔夜處理,當天的餐具每餐應洗乾淨並消毒,不庫存隔夜青菜,嚴防食物中毒事件。

  八、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操作室。

  九、隨時將關好鎖好門窗,嚴防不安全事故發生。

  (二十六)、專案部清潔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專案部的規章制度。

  二、清潔工人首先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上班時按規定穿好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三、要撐握好作息時間,根據先急後緩的原則完成好衛生清潔工作。

  四、清潔範圍為專案管理人員辦公室、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公共走廊及場坪衛生、廁所衛生、浴室衛生、消毒工作等。

  五、一般在早上較徹底地清潔一次,其後巡查若干次,對不清潔的部位要及時清潔。

  每星期對生活區域消毒二次。

  飲茶(水)器具每天消毒一次(開水消毒即可)。

  六、在進行廁所、浴室消毒或清潔時,要出示標示牌。

  七、愛護好公物,遵守保密規定,積極參加有關活動。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三大紀律”,即:進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遵守規程,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二、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八項注意”即:無安全措施不操作;無安全交底不操作;無安全自檢不操作;危險問題不解決不操作;機械、電氣無防護裝置,壓力罐、電氣焊等無防爆裝置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識不操作;吸菸入室,生火登記;互相監督,高階工負責。

  三、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各項活動,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真正做到“三不傷害”.

  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或上報處理。

  六、聽從領導或安全人員的指導,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用具。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七、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新工人經“三級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作業。

  八、堅持安全生產、文明使用。

  九、維護好機具裝置和各種安全防護裝置。

  十、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報告,保護現場,積極搶救。

  (二十八)、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酒後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生產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二、認真學習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應知應會。熟知安全知識,按規定組裝電氣裝置,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拒絕違章指揮。

  三、要堅持每日巡迴檢查制度,對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裝置,尤其是移動和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燈、拖地電纜線,定時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經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交付使用,並對電氣裝置進行定期維修保養。

  四、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做到衣著整齊,穿好絕緣鞋,戴好安全帽,整裝上崗,在危險處作業繫好安全帶。

  五、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代,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拋擲物品;對流動式電線及時回收,妥善保管,線路輻射規範,配電箱、開關箱及時上鎖,用電標誌明顯。

  八、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後作業。

  二、認真學習木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板、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安全掛鉤、安全門、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穿好防滑鞋,使用移動式和手持電動工具戴好絕緣手套;拆除模板等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不得拆除任何防護設施,加強自我保護。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所用的建築材料和器材要隨時清理,分類堆放,有條不紊。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瓦工、抹灰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安全掛鉤、安全門、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裝置,加強自我保護。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帽,危險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使用移動式和手持電動工具戴好絕緣手套。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並隨時清理磚、瓦、灰、砂、石等,分類堆放整齊有條不紊。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和使用工具、材料、電氣及機械裝置,做好文明施工。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預防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安全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石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板、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裝置,加強自我保護。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帽,危險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使用移動式和手持電動工具戴好絕緣手套。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八、在腳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錘,修整石塊時,要戴好防護鏡,並不得兩人對面操作。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架上的石渣、碎片及時清掃乾淨。

  九、搬運石料要拿穩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兩人抬運,應相互配合,動作一致,用車子或筐運送,不得裝得太滿,防止滾落傷人。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應知應會,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按規定搭拆腳手架、井架、各類垂直運輸架、安全網及“四口”防護等,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拒絕違章指揮。

  三、要堅持每日巡迴檢查制度,對本工種組裝的施工機械裝置和搭設的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經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交付使用。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穿戴好防護用品,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所用的器材分類堆放,有條不紊。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拒絕違章指揮。

  三、在支模時應按順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支設3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時,應搭設操作平臺,不足3米的,可用馬凳操作,不準站在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許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穿戴好防護用品,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七、工作前應事先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系掛在身上,工作時思想要集中,防止釘子紮腳和從高處跌落。

  八、拆除模板時,一般要先採用長撬扛,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已拆除的模板、立杆、支撐應及時運走或妥善堆放,嚴防操作人員因扶空、踏空而跌落。

  (三十四)、鋼筋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接受安全教育。

  二、認真學習鋼筋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帽,危險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並隨幹隨清,分類堆放鋼筋,有條不紊。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預防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安全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砼工、抹灰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堅持上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施工環境中的洞口、安全網、高壓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保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持震動泵者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鞋,操作面上電纜不得隨地拖拉,不得掛在腳手架上。

  六、各種機械裝置必須專人操作,而且懂得機械原理和維修。

  七、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三十六)、打樁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不同形式的安全生產會議,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

  二、認真學習打樁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按規定使用打樁機,移動塔式樁架時,禁止行人跨越滑車組,移動樁架和停止作業時,樁錘應放在最低位置。

  三、打砼預製樁,吊樁前應將樁錘提升到一定位置規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

  四、樁身附著物要清除乾淨,起吊後人員不準在樁下透過。

  五、打樁時應採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用的樁帽及襯墊,發現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六、對灌注樁,樁管沉入到設計深度後,應將樁帽及樁錘升到4米以上鎖住,方可檢查樁管或澆注砼。

  七、鑽孔灌注樁澆注砼前,孔口應加蓋板,附近不準堆放重物。

  八、工作時,對各級主管人員檢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油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各類油漆,因其易燃或有毒,存放於專用庫房內,不允許與其他材料混放,對揮發性油料必須存於密閉容器內,不許設專人保管。

  三、油漆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並有足夠的消防器材,懸掛醒目的“嚴禁煙火”的標誌,庫房與其他建築物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住人。

  四、進行油漆作業時,戴好防護手套和口罩,避免傷手或刺激性氣味危害。

  五、進行油漆作業時,應遠離火源,不得作業時抽菸,遠離電焊操作區。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三十八)、機械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機械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按規定組裝各類施工裝置,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十不弔”,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堅持班前安全自檢制度,對所操作的機械裝置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得超負荷或帶病運轉,並在班前試運轉或試吊,確認合格後方可正式作業,用畢後及時切斷電源,把閘箱鎖好,同時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始終保持良好的運轉狀態。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且不得動用電氣和其他工種的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帶好安全帽,高處檢修應繫好安全帶,加強自我防護。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和操作的機械裝置,做好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起重工在從事吊裝作業時,應培訓考試後持證上崗,並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崗位。

  二、上崗前要衣著整齊,在吊物吊裝過程中不得碰擊腳手架等任何防護設施。

  三、認真學習起重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懂得起重機械效能,熟悉安全知識,按照起重工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四、起重工每天上班前,首先要對塔吊進行全面檢查,觀察安全裝置是否有效及其他方面有無異常,然後先空載試執行,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正式作業。吊物執行過程中,應儘量避開人員比較集中的區域,起降重物要響鈴示警。

  五、塔吊工工作期間不準喝酒,不準疲勞作業。

  六、起重工要按照“十不弔”進行作業,起吊時堅決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不得任意行動,對吊起的物件不準長時間停在空中。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工作中要精力集中。

  二、認真學習司索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悉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索具、鋼絲繩、帶子、扣件、預留鼻、周圍高壓線及其他障礙物進行全面觀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運要先試吊,把重物吊離地面1米左右檢查負荷有無超重,被吊物平衡程度,捆綁牢固情況。捆綁有稜角的物件時,必須墊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在確認無任何異常後,方可正式起吊。

  四、起吊後司索人員不得站在吊物下方,應運力吊物並撤到安全地方

  五、塔吊工工作期間不準喝酒,不準疲勞作業。

  六、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上班前戴好安全帽,保證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十一)、機械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機械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措施,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修理機械要選擇平坦堅實地點停放,支撐牢固和楔緊;使用千斤頂時,必須用支架墊穩。不準在發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架空試車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四、檢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裝置時,應先嚴格清洗,經檢查合格,開啟空氣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內操作,必須通風良好,外面應有人監護

  五、工作時注意工具應經常檢查,是否損壞,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在大錘甩轉方向上不準有人。

  六、檢修中機械應有“正在維修,禁止開動”的警示標誌,非檢修人員一律不準發動或轉動。修理中不準將手伸進齒輪箱或用手指找正對孔。

  七、清洗用油、潤滑油及廢油脂,必須按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扔。

  八、修理電氣裝置,要先切斷電源,並鎖好開關箱,懸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警示牌,並派專人監護,方可修理。

  九、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應設防護網,對面防線操作時應錯開。

  十、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做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四十二)、訊號指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訊號指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索具、鋼絲繩、帶子、扣件、預留鼻、周圍高壓線及其他障礙物進行全面觀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運要先負荷試吊,並在正式吊運前檢查負荷、平衡程度,捆綁牢固情況,在確認無任何異常後,方可正式起吊,不得馬虎從事。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有施工負責人協調,制定切實可行的吊運方案。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上崗時帶好安全帽,佩帶袖標,手拿紅綠旗及哨子,在吊物吊裝過程中不得碰撞腳手架等任何防護措施。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從高處吊運的一切物品,要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有條不紊。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防水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指揮,不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帶好安全帽,危險處施工應繫好安全帶。

  四、屋面周圍應設防護欄杆,屋面上的孔洞應加蓋封嚴或者雜孔周邊設定防護欄杆,並加設水平安全網。

  五、瀝青操作人員不得赤腳,穿短褲,褲腳、袖口應紮緊,配戴手套和護腳,操作時要注意風向,防止下風向作業人員中毒或燙傷。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

  八、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管道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砂輪、切割機、爬梯、腳手架、板、電線線路、安全網、高壓線、洞口等進行全面檢查,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不得操作,加強自我防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不得動用其他工種電氣和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各種流動電線應及時回收,妥善保管。班後閘箱斷電上鎖,隨時清理各類管道等材料,按類堆放整齊,有條不紊。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四十五)、電氣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電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電氣焊、腳手架、板、電線線路、安全網、高壓線、洞口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防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不得動用其他工種電氣和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上崗前戴好安全帽、防護帽、防護鏡、危險處要繫好安全帶,穿好絕緣鞋。

  六、對各級檢查提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各種流動電線應及時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後,閘箱斷電上鎖。

  八、積極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隨時檢查工作崗位周圍的環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組長報告,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提出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合理化建議。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和本企業安全條例,熟知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措施,不得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堅持上班前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工具和周圍環境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不得施工,加強自我防護。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不得動用與己無關的電氣和機械施工裝置。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衣著整齊,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六、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米,並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採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七、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固壁支撐。掘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並高度不得超過1.5米。

  八、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吧溜放。前後車距在平地上不得少於2米,下坡不得少於10米。

  九、從磚垛上取磚時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遞。腳手架上放磚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

  十、車輛未停穩,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有物料要墊好綁牢。

  十一、要堅決聽從工地安全人員指揮,不得違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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