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裝置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裝置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1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2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安裝專案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完畢,由裝置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裝置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裝置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附有裝置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後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發生裝置事故,裝置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裝置管理部門主管、裝置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對重大事故由裝置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完畢,裝置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十八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屬裝置自然事故,裝置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裝置管理部門要編制裝置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裝置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六條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並做好記錄。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生產裝置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裝置管理部門。由裝置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裝置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裝置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維修人員在收到後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裝置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並上報生產總部,聯絡外援,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透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一條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制度,各使用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二條建立健全巡檢制度,保證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特種裝置的巡檢任務。各使用部門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式,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第三十三條資訊傳遞與反饋

  1、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車間管理,由車間管理通知裝置管理部門或維修人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做好維護工作。

  2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處理外,要將資訊向裝置主管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維修人員巡檢時除做好記錄,還要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裝置主管反應。

  4、裝置管理部門列出主要問題,及時安排處理,並登入臺帳。

  第三十四條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三十五條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檢查,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裝置管理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整改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估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八、裝置故障處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裝置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三十七條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注意操作,加強觀察。

  第三十八條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故障,必須協同維修人員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三十九條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條維修部門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維修作業人員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四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五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六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七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第八條裝置修理排程工作職責。

  1.排程員根據月份生產計劃,編制維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計劃,按照進度要求,組織好生產。

  2.排程員必須根據機臺、裝置狀態和維修人員技術情況,編制計劃和進度表並及時檢查和處理配件備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問題。

  3.排程員要將每月投產的備品配件生產準備情況及時向主管彙報。

  4.排程工作。應本著面向生產和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進行工作安排。

  5.沒有列入計劃而生產急需的配件,經領導批准後,安排加工。

  6.開好定期裝置會議,檢查各車間裝置維修任務完成情況和裝置維修的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調整。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本公司生產、運輸裝置的管理,正確、安全地使用和維護裝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可用來指導生產部、技術部、財務部以及裝置管理科的工作人員開展裝置操作、使用、檢查、維修、保養、轉讓、報廢等工作。

  第二章裝置使用規定

  第三條裝置使用前,其操作人員應在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訓,培訓由裝置部門安排專業的技術人員現場操作講解。

  第四條操作人員應熟練操作裝置,清楚裝置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裝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第五條機器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人員應報告班組長及有關負責人員解決處理。

  第六條所有動力裝置,未經車間、裝置部、電工或機修工人允許,不準亂修、亂拆,不得在電氣裝置上搭溼物和放置金屬類、棉紗類物品。

  第七條裝置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八條未經領導批准,不準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員的機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條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翫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裝置、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十條裝置管理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將其列為工作考核內容。

  第三章裝置檢修和技術改造

  第十一條裝置管理科每年12月份編制下一年度的《裝置檢修計劃》,在使用部門的協助下按計劃進行檢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門無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寫《裝置檢修單》申請裝置管理科檢修。

  第十二條檢修後的裝置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門負責人的簽名認可,由裝置管理科將裝置檢修的情況,記錄於《裝置檢修單》及相應的《裝置管理卡》上。

  第十三條裝置的技術改造可納入檢修計劃一併執行。

  第四章裝置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四條裝置的維護保養由裝置管理科在《裝置維護保養專案表》中規定保養專案、內容及頻率,併發放至裝置使用部門執行,裝置管理科負責配合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第十五條裝置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日常維護制度。

  第十六條相關部門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效能檢測,保證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第十七條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裝置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鏽、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第五章新增裝置管理

  第十八條生產部根據工作的要求及公司發展需要,需購置生產裝置時應填寫《生產裝置購置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註明裝置的名稱、規格、用途及要求裝置達到的效能、數量等,並提交裝置管理科審查,報生產部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產裝置的申請由生產車間提出,由生產部經理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製造或改造。

  第二十條新生產裝置的驗收。

  1.採購或自制的生產裝置,由生產部組織使用部門進行安裝除錯,確認符合要求後,由技術部、生產部和使用部門在《生產裝置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2.驗收不合格的生產裝置,相關部門把情況反映到裝置採購人員,由其與供應商協商解決,最後由驗收人員把處理結果記錄在《生產裝置驗收單》上。

  3.生產部對驗收合格的生產裝置進行編號,建立《裝置管理卡》,並在《生產裝置臺賬》上登記。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裝置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裝置管理科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正確使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二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管理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二十三條安裝的裝置,由裝置管理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條對新置裝置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第六章裝置執行動態管理

  第二十五條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為了使各級裝置管理人員能準確掌握其執行狀況,制定相應管理措施進行管理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制定健全的裝置巡檢措施。

  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巡檢點、內容、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條巡檢任務的承擔。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的裝置進行巡檢,裝置的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裝置的巡檢任務。

  第二十八條資訊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進行裝置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排程,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資訊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專職巡檢人員除完成承擔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於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二十九條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人員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專案,納入檢修計劃。

  2.對於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如情況緊急,為了不影響生產,能由修理班組處理的立即處理,如不能及時處理,應由多作業部門立即確定解決方案,並著手解決。

  3.對於重要裝置的重大缺陷,由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和處理方案。

  第三十條薄弱環節的立項。

  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安全隱患,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三十一條薄弱環節的處理。

  1.有關部門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對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方案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給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第七章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

  第三十二條裝置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再無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在報廢之前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評估。

  第三十三條有關部門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及殘值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三十四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相關程式審批。

  第三十五條申請批准後,將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三十六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工程部按有關規定處置。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5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6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1、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2、保證公司裝置的正常執行,防範裝置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2條、適用範圍

  1、適用於公司各類裝置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適用於操作人員對裝置的巡視、操作、檢查和維修等常規工作。

  第2章操作裝置前的規定

  第3條、操作前的準備

  1、操作前,操作人員應認真閱讀操作說明,熟悉安全操作規範。

  2、操作人員必須瞭解裝置的效能和特點,對於危險環節,有關職能部門應設定明顯的安全標誌和安全防範裝置。

  第4條、操作人員的紀律。

  1、作業前,必須對裝置設施的傳動、電器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輔助材料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2、作業中,如果發現裝置設施的轉動、電器部位發生故障,應立即予以解除。

  3、作業中,如果發現輔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

  4、作業中,一旦發生事故應首先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5、操作完畢,應認真擦洗、注油、,保持裝置實施處於良好狀態,定期對裝置進行保養。

  第3章操作裝置中的安全管理

  第5條、制定裝置安全操作規範

  1、生產操作的裝置,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2、各種機械裝置的除錯、安裝、使用和修理均須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裝、改裝、擴裝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裝置專案,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勞動保護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

  4、裝置在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裝置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範。

  5、新安裝的裝置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後方能帶負荷試車。

  第6條、安裝安全裝置

  1、生產過程中容易發生有毒氣體或粉塵,應安裝安全裝置,確保裝置的密封性和機械性。

  2、因壓力的施壓以及其他部件執行使得人體可能產生傷害的裝置,都要為裝置設有安全裝置。

  第7條、其他安全裝置的設定。

  1、高於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裝置,應有寬度為0。6毫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有該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地欄杆。

  2、電動機及動力轉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會接觸的部分應安裝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3、機械裝置在停車進行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而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4、使用的閥門及其他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定在照明充足的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5、使用的閥門及其他調整裝置要便於操縱管理,反扣閥門或經常關閉的閥門和閘板上應懸掛明顯標誌。

  6、被切斷的與生產系統相連的管道應上好盲板,並掛上明顯的標誌。

  第8條、操作中的應急措施。

  1、裝置拆卸、貯槽時,其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他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構築堅固的圍柵和扶欄。

  2、發現操作的裝置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氣體發生爆炸的措施。

  ⑴可燃性氣體管道、裝置的嚴密程度應達到防止氣體洩漏的基本要求。

  ⑵帶有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持充分的換氣,禁止動用明火。

  ⑶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裝置產生負壓。

  第4章操作裝置後的維護

  第9條、操作後的維護。

  1、操作裝置後應立即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對裝置進行清洗,檢查各支架和個連結處是否有異常。

  2、裝置開始使用後,沒半年應對裝置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證裝置能夠靈活、正常開啟,排汙口乾淨。

  第10條、操作後的清洗。

  1、使用裝置後,應從裝置的外表開始,對錶面各部位可見的泥汙、灰垢、油汙正常清洗。

  2、確保裝置各部件的安裝位置,將裝置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進行清洗。

  3、檢查各部位有無缺陷,是否需要更換零件,如需要,應對其進行更換和修復。

  第11條、操作後的檢修。

  1、根據裝置的結構、生產執行特點及重要程度選擇線上修理或離線修理。

  2、根據檢修方案,備齊有關技術資料、工裝、夾具、機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附則

  第12條、本規定由生產部負責制定並解釋。

  第13條、本規定經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為了加強裝置、設施的管理,保證裝置正常運轉,設施條件滿足生產過程能力要求。

  2、適用範圍。

  本程式規定了裝置的選型、驗收、報廢以及裝置、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保養、衛生清理和檢查維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式適用於公司生產裝置、設施的控制。

  3、職責。

  由生產車間負責生產裝置、設施的管理工作,和車間負責按規定要求操作執行,並負責本車間裝置、設施的日常維護和衛生清理。

  4、工作程式。

  4.1裝置的選型、安裝、除錯及驗收

  4.1.1大型或重要裝置的選購由生產裝置科根據產品生產策劃的安排,組織調查研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定出最佳配置、採購方案,經質量管理科會籤、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填寫《生產設施配置購銷單》。

  4.1.2新購裝置進廠由裝置科組織進行檢查。

  4.1.3裝置安裝完畢,由總經理、生產車間、質檢部、車間裝置負責人及裝置生產廠家共同進行驗收,執行效果達到出廠技術要求,並填寫《裝置驗收單》,驗收合格後辦理移交手續,形成的檔案及出廠技術資料交檔案室儲存,在《生產設施一覽表》上登記。

  4.2裝置使用的日常維護

  4.2.1各車間實行嚴格的裝置使用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機管理,多人操作的裝置須指定一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車間必須貫徹執行裝置操作規程和《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4.2.3各車間應加強裝置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對裝置進行清法、潤滑、調整。

  4.3裝置、設施的檢查

  4.3.1各車間裝置、設施負責人每天不少於一次對本車間裝置狀況巡迴檢查,並做好記錄。

  4.3.2對連續出現質量問題的裝置、設施,認真檢查維修,分析原因,做好記錄。

  4.3.3裝置、設施發生事故,車間應填寫《檢修單》報生產車間,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時採取措施。

  4.4裝置、設施的維修

  4.4.1裝置、設施的檢修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以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全員預防維修技術,提高檢修水平,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4.5裝置的報廢

  4.5.1裝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報廢:

  4.4.2車間根據裝置出廠要求和執行狀態,對裝置進行潤滑、維護、保養、並做好記錄。

  4.4.3大修計劃由各車間編制初步計劃,報生產車間,生產車間據此並根據裝置、設施執行及歷年檢修情況,編制全公司大修計劃,填寫《裝置檢修計劃》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大修完畢,由生產車間組織車間有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按照有關標準要求進行驗收、試車、經驗收合格後填寫《檢修單》。

  a、己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裝置,裝置效能己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復者。

  b、型號過於老舊,裝置效能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無法提高效能的。

  c、嚴重影響生產,繼續使用會引起危險、事故、且不能修復的。

  d、因意外事故使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使用,修復的。

  4.5.2凡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裝置)報廢單》報主管部門審批後,辦理消帳手續。

  4.6裝置、設施的衛生管理

  4.6.1廠房與設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蠅措施,汙水排放管道保持暢通,廢水不得外溢;

  4.6.2原料清理過程需要有清理裝置,

  4.6.3成品必須有專用庫房,不得與其它物品同庫存放、同車運輸;

  4.6.4車間班前班後應進行衛生清理,防止裝置、設施中滯留物料,發生黴變;

  4.6.5按衛生實施細則的要求定期打掃車間環境衛生、並定期檢查。

  4.7裝置、設施停產、復產管理

  車間人員對停產復產時應認真填寫《停產、復產裝置安全控制檯帳》,如實記錄停產復產時間、裝置設施狀況,在備註中註明停產復產原因。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8

  1、職責

  技術部負責裝置的採購與配備。生產部負責裝置的管理、檢修、維護和保養。各崗位操作人員負責本崗位生產裝置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生產裝置控制工作。

  2、裝置的正常使用

  (1)裝置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並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

  (2)重要裝置實行“三定”(定人、定崗、定機),並由機修人員實施監督,嚴禁違章操作。

  (3)裝置操作人員每天交接班時,應填寫裝置執行記錄,辦理交接手續。

  3、裝置的維護、保養及檢修

  (1)裝置維護、保養及檢修,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使裝置經常保持整潔、潤滑、安全的良好狀態。若執行過程中發生故障,操作者應立即停機,通知機修車間進行處理。

  (3)容易接觸成品或半成品的加工機械的潤滑,使用植物油作潤滑劑,不得使用機油等礦物油脂作潤滑劑。

  (4)根據生產裝置的使用價值及重要程度,對生產裝置實行分類管理和定期檢修。

  (5)在用裝置小修由檢修工負責,操作人員配合,並及時填定維修記錄。

  (6)在用裝置大修由生產部根據使用情況及使用年限提出申請,經技術部稽核同意,上報總經理批准後,下達年度大修計劃,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組織實施。

  (7)裝置大修完畢後,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組織質量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應保證大修後的裝置基本達到正常裝置的生產能力和精度。

  (8)生產裝置修理過程中,必須做好隔離和衛生工作,確保產品不受汙染。如因裝置修理造成產品汙染,須及時清除並銷燬汙染產品,嚴禁受汙產品進入生產環節。

  (9)裝置備(配)件的購置,由機修車間根據實際情況按季向生產部申請,上報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技術部採購。

  4、裝置的清洗

  生產前及生產後完成,須認真清洗各類生產裝置、工用具。裝置內部、工用具的清洗必須使用無毒清潔劑和經消毒滅菌處理過的清水。

  5、裝置事故處理

  (1)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明確的不放過,未確定糾正措施的不放過。

  (2)裝置事故的處理方法:一般事故由生產部簽署處理意見後安排人員處理;重大事故由技術部提出處理意見,上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裝置事故的處理記錄由生產部妥善儲存、歸檔。

  (3)裝置報廢,由生產部提出申請,經技術部稽核同意,上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驗收、執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驗收、執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管理。

  三、職責

  3.1運營部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或下屬單位對生產設施執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門對分管的生產設施要嚴格遵循操作規程,認真檢查生產設施執行中的動態指標是否符合要求,保證生產設施的執行安全。

  3.3生產設施的檢維修由裝置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

  3.4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由運營部、使用部門負責。

  四、控制程式

  4.1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負責裝置的管理與維護,建立裝置設施運行臺賬,制定檢維修計劃。

  (1)日常點檢:操作人員上班前對裝置進行檢查,裝置執行中對裝置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保留檢查記錄。

  (2)定期檢查:裝置管理部門每月對裝置全面檢查一次,並認真填寫《裝置安全檢查表》,特種裝置應定期聯絡國家檢驗部門年檢。

  (3)季節性檢查:由於季節原因裝置使用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對裝置進行檢查,主要內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凍等。

  (4)定期保養:維修工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保養,並認真填寫《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記錄》。

  4.2生產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

  1、維修前的準備

  (1)根據裝置維修專案的要求,檢修部門應進行檢修前風險分析並制定裝置檢修方案,落實維修人員、維修組織、安全措施。

  (2)裝置維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等,按相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2、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和各種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轉動裝置維修前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裝置上電器電源,並經啟動複查確認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誌。

  (3)對維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訊裝置、照明裝置等器材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併合理放置。

  (4)對維修中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5)應將檢修現場的障礙物、油汙、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乾淨。

  (6)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障暢通無阻。

  (7)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3、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

  (3)嚴禁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4)對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5)檢修結束後的安全要求

  (6)檢修人員檢查檢修專案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裝置內。

  (7)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杆、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正常。

  (8)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裝置應及時拆除。

  (9)裝置檢修人員會同裝置所在部門,對檢修的裝置進行試車、驗收、交接。

  4.3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門應對拆除裝置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道、供熱裝置等相連線部分切斷。

  (3)生產裝置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乾淨,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動火拆除。

  (4)工人從事拆除工作時,應有腳手架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份方可操作。

  2.生產設施的報廢

  (1)生產裝置使用或保管部門應填寫《裝置設施報廢單》

  (2)由歸口管理部門現場確認後簽署意見。

  (3)報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批示。

  (4)報批後由運營部統一辦理報廢。

  4.4新裝置設施的驗收

  1、裝置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聯合裝置採購人員參加裝置的開箱驗收。

  2、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裝置包裝情況確認裝置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後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裝置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裝置採購部門負責追回。

  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裝置破損、生鏽、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並責成裝置採購部門監督裝置供貨廠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後再行驗收。

  4、開箱裝置驗收合格後,裝置採購人員填寫裝置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5、對於裝置完成安裝進入除錯階段後,除錯人員對除錯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裝置採購部門,由裝置採購部門聯絡並督促裝置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廠家應予以更換。

  6、若裝置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裝置採購部門督促廠家直至解決。

  7、對進廠裝置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註明完好與否,並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8、對有關安全、裝置、設施的驗收要求由安監部門人員參加並建檔。

  五、附件

  《安全生產設施及特種裝置管理臺帳》

  《安全附件統計管理臺帳》

  《裝置設施驗收單》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裝置維護保養檢查表》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裝置檢維修記錄》

  《裝置檢維修計劃》

  《裝置檢維修作業(交付/驗收)單》

  《裝置檢維修安全交底記錄》

  《裝置報廢申請單》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10

  1、生產裝置、工具由各車間專人管理。(按裝置指定使用人員)。

  2、嚴格執行《生產裝置管理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每天上班後檢查裝置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4、當發生與生產裝置有關的工作,應及時、準確、整潔填寫各種記錄。

  5、生產裝置堅持八字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潤滑。做到“三好”“四會”。

  (1)、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

  (2)、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出一般故障。

  6、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裝置空車運轉。發現故障立即停機、維修檢查、處理。

  7、保管好各自工具、附件、不得丟失。

  8、嚴格掌握控制裝置預熱時間。

  9、各裝置應保持操作控制系統、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建立生產裝置清潔管理制度,保證生產裝置符合工藝衛生要求。

  2、範圍

  車間一般生產區、潔淨區裝置。

  3、責任

  3.1車間各班長負責組織實施,各工序生產操作人員有責任按本制度執行。

  3.2工藝員、質監員負責監督、檢查。

  4、內容

  4.1一般生產區裝置的清潔

  4.1.1裝置內表面清潔時,先用軟用水(必要時加洗滌劑)擦試裝置內表面至清潔,再用幹抹布將裝置內表面擦試乾淨。

  4.1.2裝置外表面清潔時,用軟布或溼毛巾擦拭裝置外表面,注意不可讓水流入電器開關及控制盤內。

  4.1.3如有汙處應用去汙粉或洗衣粉擦洗乾淨。

  4.1.4清洗完後,用毛巾擦乾裝置表面的水。

  4.1.5清潔時注意手勿被裝置尖物刺傷。

  4.1.6電器開關清潔前必須切斷電源,用乾布擦去表面浮塵。如有必要用微溼毛巾擦拭電器表面。

  4.2潔淨區裝置清潔

  4.2.1生產完畢後,切斷電源,對裝置進行整理,清除裝置內外的殘留物。

  4.2.2裝置上可拆下部分及可移動裝置送清潔間清洗,按生產用容器具清潔SOP進行清潔。

  4.2.3裝置主體按各裝置清潔SOP實施,內部要清潔乾淨,外部要見裝置本色,電器擦拭無油汙,裝置清洗要揩淨邊角、縫隙。

  4.2.4用純化水將裝置內外表面及拆下部件擦洗乾淨,再用75%酒精對裝置及部件進行全面擦拭、清潔。

  4.2.5裝置清潔完後,按順序進行安裝、試車,正常後,填寫清潔記錄,報質監員檢查,檢查合格後,裝置掛已清潔牌。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12

  (一)管理制度

  1、全廠的裝置固定資產由裝置組負責管理。

  2、裝置固定資產:單臺裝置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購置價(出廠價、運雜費、安裝費、管理費等)在800元以上者列入裝置固定資產。

  3、裝置選型、安裝、移交使用,建檔封存,廠內部調劑、向礦申請更新改造、報廢、確定修舊方案由裝置組負責。

  4、生產裝置操作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操作證上崗使用。

  5、未經裝置組辦理及生產廠長同意,不得調整、變動裝置的安裝地點和使用條件。

  6、未經裝置組辦理及生產廠長同意,不得改變裝置的結構附屬裝置、電機等。

  (二)考核辦法

  1、無證或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裝置者處30—50元扣款,造成裝置損壞的,其修復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2、擅自變動裝置安裝地點位置者,除令其將裝置放回原處外,處30—50元扣款,造成裝置損壞的,其修復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3、擅自改變裝置原有的結構,附屬裝置電機等到,處30—50元扣款,恢復裝置完好的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4、不按要求使用裝置,擅自改變裝置的使用條件,除令其按要求使用,恢復原來的使用條件外,處30—50元扣款,造成裝置損壞的,其修復費由責任者承擔。

  5、已被定人定機,有操作證的裝置使用人,在其操作使用期間,如不愛護裝置、違章操作、拼裝置,造成裝置損壞的,其修復費用責任者承擔。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13

  選礦裝置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裝置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裝置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裝置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尤其要注意裝置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訊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裝置進行認真清掃擦拭,並將裝置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裝置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裝置可以執行週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範圍及程度高於日常維護。週末維護一般規定在週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裝置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裝置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裝置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裝置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線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後,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於維護週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週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裝置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並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於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鬆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14

  生產裝置是企業固定資產主要的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為了確保國家財產的完整,充分發揮裝置的效率,對所有生產裝置必須嚴格管理和監督,做到科學管理、正確使用、合理潤滑、精心維護、定期保養、計劃檢修,防止非正常的磨損和損壞。

  一、操作工使用裝置必須遵守“五項紀律”及做到“三好”“四會”。

  五項紀律

  1.憑操作證使用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2.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遺失。

  3.不準在裝置運轉時離開裝置,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查,自己處理不了的故障應及時報告主管科室。

  4.不準擅自拆卸零部件當作它用。

  5.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清潔、潤滑工作,做到不做好潤滑工作不開車,不做好清潔工作不下班。

  “三好”

  (一)管好:

  1.操作者對所有使用裝置負保管責任,不經領導和本人同意,不準別人動用自己使用的裝置。

  2.操作者對裝置及附件或其它裝置保持清潔、完整無損。

  3.裝置開動後,不準擅離工作崗位。

  4.認真做好裝置運轉檯帳記錄和日常點檢記錄。

  5.認真做好交接班,並詳細準確填好交接記錄。

  (二)用好:

  1.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精機粗用和超負荷使用裝置,更不準拚裝置(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科和厂部領導同意後使用。)

  2.堅持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做到每天一小擦,每週一大擦,並經常清洗油氈、油線,保證裝置無油垢、無鐵屑、無雜質髒物,各油孔清潔暢通。

  (三)維護好:

  1.熟悉裝置的轉動系統和結構效能,掌握裝置操作原理,經常保持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2.能排除裝置的一般常見故障,以及進行區域性的精度調整,在維修人員的幫助下,逐步掌握更多的修理技術。

  3.按時認真進行裝置的一級保養,配合維修工進行的二級保養。裝置大修時,參加拆卸、總裝和試車工作。

  四會

  (一)會使用:

  1.操作者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各操作手柄的使用方法,變速時應停車,防止發生裝置事故和喪失裝置的精度。

  2.對新裝置或未操作過的裝置,在操作前應先熟悉裝置效能及操作機構的作用,在確有把握時,方可上機操作。

  3.熟悉裝置效能和加工範圍,能選用合適的切削用量或工作負荷,發揮裝置的最大效能,熟悉加z12t藝,能選用合適的工具和刀具及其它輔助裝置。

  (二)會保養

  1.經常保持裝置內外清潔,工具、工件(成產品)堆放整齊,做到班前潤滑,班後擦拭清掃。

  2.保證裝置無滴漏(油、水、汽、電),備滑動面無油垢、無碰傷、無鏽蝕。

  3.按裝置潤滑表加油,做到“五定”‘保持油標醒目,油窗明亮,油路暢通,油氈、油線清潔完整。

  4.認真做好例行保養和定期保養。

  (三)會檢查

  1.裝置開動前,必須檢查各操縱系統,擋鐵、限位器及其它操縱控制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各運轉滑動表面潤滑是否良好,一切正常後再開機。如果發現問題,不得開機並向生產科反映。

  2.裝置執行過程中,應經常觀察各部位運轉情況,聽取裝置運轉聲音,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會同維修工人一起分析原因。

  3.瞭解裝置精度的檢查專案,檢查方法和精度要求,並能進行檢查。

  (四)會排除故障

  1.凡裝置的一般機械故障(不需要拆開較大的箱蓋等),操作者應能夠排除。較大的故障應與維修工共同排除。

  2.操作者在電氣人員指導下,經常熟悉裝置電氣系統,如遇電氣故障,應協助電工排除。

  3.裝置發生事故,要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並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

  二、對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要按照“清潔、整齊、潤滑、安全”等四項要求來做。

  清潔

  裝置內外清潔,各滑動面、絲桿、齒條、齒輪箱,油孔等處無油汙,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氣,裝置周圍鐵屑雜物、髒物等應清掃乾淨。

  整齊

  工具、附件、工件(成產品)應放置整齊。管道、線路等應保持整潔。

  潤滑

  按時加油、換油,不斷油。油壓正常,油標明亮i油路暢通,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標、油氈清潔。

  安全

  努力學習和熟悉裝置結構及安全操作規程,不超負荷使用裝置,裝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做到無裝置人身事故。

  三、建立潤滑管理制度,擬定潤滑工作人員的職責範圍。

  四、編制裝置的潤滑卡片,收集潤滑技術資料,指導操作和維修工搞裝置保養。

  五、核定全廠每臺裝置潤滑材料及消耗定額,編制裝置的換油計劃,並組織好廢油回收工作。

  六、貫徹裝置潤滑的“五定”原則,定點、定質:、定量、定時、定人,以實現科學管理。

  七、建立精、大、稀裝置保養細則,嚴格按計劃進行維修。

  生產裝置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規範實驗室儀器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的方式及措施,以確保發揮儀器裝置的效益以及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二、範圍

  1、適用於實驗室擁有的所有儀器和裝置的使用、管理、維護的管理行為。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裝置應定期檢定。

  3、各種儀器裝置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建檔建卡,做到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方能操作,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儀器裝置實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儀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管理科門,並寫出事故報告,各儀器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6、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7、原版儀器、裝置隨機資料一律不外借。

  8、實驗室裝置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或使用實驗室中的任何裝置。

  9、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10、檢驗人員職責

  10.1保護儀器裝置,正確使用,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定期對儀器、裝置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安排維修,提高裝置完好率。

  10.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標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和進行檢測工作。

  10.3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防火、防盜,保證義器裝置安全。

  10.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實驗室內不得任意堆放雜物,廢物要及時清除,臨時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齊。

  10.5做好儀器裝置的管理工作,建立分類賬,做到賬物相符。

  10.6做好儀器裝置的自檢工作,保證按期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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