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特種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

有關特種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關特種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1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對於環境保護的總體管理要求和具體執行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

  2、總則

  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由行政部歸口管理和分工負責、分級負責制度。

  堅持公司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實現環境和生產同步規劃、同時實施、同步發展。

  公司建設和生產應依法保護環境,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並依法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依靠科技提高,採用新技術、推行禮貌、清潔生產,減少有害物質排放,防止環境汙染和其它公害。

  3、機構和職責

  3.1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和需要由行政部負責,並理解市環保部門監督指導。

  3.2行政部的主要職責。

  3.2.1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依據公司環境保護戰略、方針和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相關的管理辦法。

  3.2.2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及組織實施。

  3.2.3負責公司環保監督,環境統計的稽核工作。

  3.2.4建立健全公司環境管理和環境保護設施執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裝置安全,有效正常地執行,從而做到達標排放。

  3.2.5負責處理公司環境汙染事故和汙染糾紛,

  並制定防止環保突發事件預案,發生汙染事件或其它突發性汙染事件,應立即採取防止汙染的應急措施。

  3.2.6負責公司環境保護科技創新的組織實施,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4、辦公環境管理

  4.1辦公環境必須堅持安靜,商談業務或接打電話應儘量降低音量,嚴禁在辦公區域內奔跑、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4.2辦公時間嚴禁閒談、睡覺、吃東西、玩電腦遊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等。

  4.3員工著裝應得體,不得穿過於隨便、休閒的服裝,以免有損公司整體形象。

  4.4愛護各類設施裝置,並正確使用設施裝置。

  4.5辦公桌面堅持清潔、整潔,椅子擺放整齊,廢紙雜物隨時入簍,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

  4.6重要檔案做到及時儲存,不能隨意放置桌面,避免造成洩露機密。

  4.7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動用其它員工的資料或專用裝置。

  4.8不得隨意帶與公司無關人員入司,否則引起的後果自負。

  4.9最終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檢查所有電源等是否關掉,保證安全。

  5、生產環境管理

  5.1廠區地面衛生清潔

  廠區地面衛生清潔專門由1名清潔工負責,其衛生清潔範圍包括:

  5.1.1全廠廠區通道、空地衛生清潔工作;

  5.1.2監督廠內員工講衛生,愛綠化;

  5.1.3車間公廁衛生清潔以及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

  5.1.4清潔工每一天經常清理廠區內小垃圾桶內的`垃圾;監督好車間員工的垃圾倒放,以確保他們把垃圾倒入廠垃圾倒放區的大垃圾桶內。

  5.2生產現場地面整潔

  5.2.1生產現場的原輔材料必須放在固定位置或區域內,擺放整齊,標識明顯、清楚,不合格品應加以標識並隔離存放。

  5.2.2廢棄邊料等應及時清理回收。

  5.3生產區無亂塔、亂建、亂堆、亂掛現象。

  5.4廠區職工要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汙物,不亂倒垃圾,不亂潑汙水,不隨地大、小便。

  6、日常生產生活垃圾、三廢管理

  6.1按規劃設定公共廁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設施。清潔工定期清理、保質清潔衛生。

  6.2公共廁所用無害水沖廁所,並有專人管理。做到基本無臭味、無蚊蠅、無蛆蟲、無隨地便溺現象。

  6.3妥善處理糞便、汙水,對垃圾等廢棄物做到日產日清,對糞便和垃圾要設立處理場和聯絡好相應的處理單位。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特種裝置和人員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種裝置安全、高效、穩定執行,防止和減少特種裝置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能耗,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

  1、術語

  特種裝置:本制度中特種裝置係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幷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2、應採購具有相應制造資質的單位所製造的特種裝置,並查驗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和產品安全效能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等檔案。

  3、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登記證存入特種裝置技術檔案,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4、特種裝置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應當在移裝完成後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特種裝置跨原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登出手續。移裝完成後,向移裝地登記機關申請註冊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

  6、特種裝置產權發生變更時,應當辦理登出手續,並將裝置全部檔案資料移交新使用企業,新使用企業應按註冊登記的要求辦理手續。

  7、裝置部門應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且持證範圍應覆蓋本單位的各種特種裝置,應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特種裝置的法規和標準,並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裝置使用中的違章行為,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情景緊急時,能夠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2)收集、管理特種裝置技術檔案;

  (3)編制日常安全檢查計劃並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提出應急救援演練計劃,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具體工作;

  (6)組織實施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

  8、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貼合有關法規及行業安全標準和要求。

  9、特種裝置必須做到定人、定機,定時維護保養。

  10、做好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使用,維護,校驗,檢修工作,並做好記錄。

  11、特種裝置停用1年以上的,應當封存裝置,在封存後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報停,並張貼停用標誌,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儲存;重新啟用前,經檢驗合格後,到登記機關辦理重新啟用手續。

  12、在特種裝置停用期間應對裝置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

  13、應及時將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種裝置予以報廢,併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登出手續。

  14、不得將報廢后的特種裝置再作為特種裝置進行轉讓和使用。

  15、裝置部門應結合特種裝置使用的實際情景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預案與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16、一旦發生特種裝置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裝置部門負責人報告;裝置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後立即通報HSE部門負責人,並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好事故現場。裝置部門應按照《特種裝置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15號)的要求於特種裝置事故後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以上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HSE部門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應按照中國化工《HSE事故管理規定》,根據事故分級情景按規定逐級上報,並按規定進行事故處理。

  二、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1、特種裝置安裝、操作、維護、保養等作業人員必須理解政府相關機構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方能從事相應工作。

  2、持證人員須經過公司相關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3、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裝置部門有關負責人報告。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

  5、操作者要了解作業過程中可能引發的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掌握其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6、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於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7、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3

  目的

  為規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裝置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堅持公司生產的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一、管理職責:

  公司裝置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裝置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管理資料與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的製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並經裝置科和安全科審查後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由裝置科和安全科審查後,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裝置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裝置基礎臺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裝置,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製造許可證廠家製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裝置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裝置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裝置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裝置科和安全科委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裝置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裝置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4

  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使用壓力容器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對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並指定具有壓力容器專業知識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一)壓力容器的技術管理

  1、建立健全容器技術檔案容器技術檔案是掌握容器用、管、修過程中的綜合性記錄,是容器管理的基礎工作。

  2、建立健全容器技術管理規程要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技術特性,制訂容器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安全執行。

  (二)壓力容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

  1、正確使用

  (1)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履行崗位職責制。

  (2)容器載入時,速度不宜過快,避免操作中頻繁大幅度壓力波動。

  (3)嚴格控制工藝引數,嚴禁超壓執行。

  (4)容器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後上崗。

  2、合理維護

  (1)採取塗層、噴塗、電鍍等有效措施,防止大氣與介質對容器的腐蝕。

  (2)堅持絕熱、保溫層良好。

  (3)緊韌體應堅持齊全、完整、緊固、可靠。

  (4)安全裝置、閥門等應堅持清潔、完好、靈敏。

  (5)遇有振動、摩擦等情景,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減輕。

  3、定期檢查按週期有計劃地進行檢驗與檢修。並注意以下要求:

  (1)容器執行時不得對任何受壓元件進行修理與緊固。

  (2)洩壓、降溫要按操作程式進行。

  (3)進入容器檢驗或檢修,要有專人監護並有聯絡訊號。

  (4)容器修理或改造時必須保證受壓元件原有強度和製造質量,其技術方案經過有關主管審批。

  (三)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

  根據勞動部頒佈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在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向當地勞動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取得使用證後方能將裝置投入執行。為此,壓力容器必須逐臺登記、領取《壓力容器登記卡》。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5

  一、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二、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三、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符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同解決。

  四、水位計、壓力錶、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錶、安全閥必須經鑑定合格在週期內使用。

  五、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執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執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七、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檔案。

  八、特種裝置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九、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十、對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週一次,並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十一、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經常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的培訓。

  十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四、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裝置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或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十五、對特種裝置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1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裝置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裝置管理機構和裝置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裝置安全效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裝置的註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裝置安裝、維修、執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裝置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裝置監督管理

  3.1特種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裝置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裝置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裝置執行。

  3.5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裝置,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裝置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要保留裝置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影印件備查。

  3.9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裝置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透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稽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裝置(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裝置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裝置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裝置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的專案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裝置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裝置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檔案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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