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公司裝置管理制度(精選6篇)

私營企業公司裝置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私營企業公司裝置管理制度(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私營企業公司裝置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確保檢修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在檢修工作過程中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裝置檢修。

  3.工作程式

  3.1本廠檢修工作的組織形式為混和組織形式;具體部門有:生產技術部、機修班、生產班組。

  3.1.1檢修計劃由主管副總批准。

  3.1.2裝置科負責編制年度檢修計劃、準備大、中修專案圖紙、技術資料並負責進行技術指導。

  3.1.3生產排程負責協調安排檢修時間,保證檢修按計劃進行。

  3.1.4安保科負責檢修現場的安全檢查和財產保衛工作。

  3.1.5大、中修專案由公司維修班負責,車間配合完成。小修專案由車間自行組織安排時間,維修班協助完成。

  3.2檢修計劃管理

  3.2.1車間主管裝置主任根據裝置定期檢查,狀態監測和診斷資料以及故障計劃好檢修的具體內容上報生產技術部裝置科。

  3.2.2生產技術部裝置科制定檢修技術任務書、工藝檔案資料、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方案。

  3.2.3主管副總落實檢修負責人(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安排檢修時間。

  3.2.4任務單位提出需換件明細表及圖紙、專用工檢具、研具的圖紙和清單。準備好備品、備件、材料、工用具和檢修裝置。

  3.2.5上述檔案和資料交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組織備品、備件、工具、器材、安排檢修時間。上報主管副總審批。

  私營企業公司裝置管理制度2

  1、目的:

  使裝置維修及報廢工作系統化、條理化,明確維修責任,加快維修速度,使裝置維修及報廢工作處於受控狀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乃至避免資產流失。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學院內教學實操室(包括計算機房、電子電工實驗室、琴房、財會模擬室、語音室、多媒體電教室等,下同)及辦公室內電子類辦公裝置(簡稱辦公裝置,下同)。

  3、職責:

  3.1、辦公裝置責任人負責裝置日常使用保養及裝置的及時報修。

  3.2、實操室裝置管理員負責裝置的日常保養及裝置的一級維修,一級維修仍不能解決問題的裝置,再報請資訊裝置處處理。

  3.3、資訊裝置處負責裝置的二級維修。

  4、工作程式:

  4.1、《裝置維修申請表》分為維修申請人填寫欄、維修人員填寫欄及驗收報告欄。

  4.2、裝置發生故障,辦公裝置責任人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報資訊裝置處;實操室裝置管理員在進行一級維修未果後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報資訊裝置處。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內容包括裝置名稱、裝置位置、使用部門、維修申請人、申請維修時間、要求修復時間、故障現象描述及緊急程度描述。

  4.3、資訊裝置處維修人員接到《裝置維修申請單》後開展維修工作,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維修人員填寫欄,內容包括故障原因分析、故障處理過程、結果及建議、更換零件清單。

  4.4、維修完成後由維修申請人確認維修內容及更換零件清單,填寫驗收報告欄。

  4.5、維修人員二級維修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裝置,由維修人員在“結果及建議”處填寫“未能維修復,鬚髮外維修”交裝置專員,由裝置專員安排人員或交維修公司發外維修。

  4.6、被指派外出送修人員接到任務後,按指定時間外出送修,並負責跟蹤維修結果。裝置返回後,由裝置管理專員在《裝置維修申請單》上填寫維修結果、更換零件及維修費用,安排交付使用部門,維修申請人在《裝置維修申請單》驗收報告欄填寫驗收報告。

  4.7、《裝置維修申請單》由裝置專員負責收集歸檔。作為統計維修費用的依據。

  4.8、裝置報廢:實操室裝置管理員在進行一級維修後判斷為要報費的裝置,可直接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交資訊裝置處初審;維修人員在進行二級維修或發外維修後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裝置,可根據具體情況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交裝置專員初審,8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還須主管院長和資產中心複審。《裝置報廢申請單》的報廢原因要詳細填寫。

  私營企業公司裝置管理制度3

  為加強裝置 的維護 與保養、貫徹“預防為主”和“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以保證裝置的長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應大力開展“完好裝置”及“無洩漏”等活動,實行專機專責制或包機制,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 、塊塊儀表 有人負責。

  2、操作人員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裝置。

  3、操作人員透過崗位練兵和培訓 ,對所使用的裝置,做到“四懂”、“三會”,經過考試 合格,發給證書才能持證單獨操作裝置。

  4、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啟動執行與停車。

  (2)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工作。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

  5、操作人員發現裝置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並上報和通知值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須記於執行記錄上,並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維修工人(機、電、儀)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乾的裝置,負有維修好的責任,並做到:

  (1)定時定點檢查,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2)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予以消除。

  (3)按質按量完成維修任務。

  7、所有備用裝置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對於傳動裝置還應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8、車間裝置管理 人員應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總結操作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 ,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9、未經裝置動力處批准,不得將配套裝置拆件使用。

  私營企業公司裝置管理制度4

  1目的

  明確公司內所有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規定,確保裝置檢維修安全、順利、高質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所有檢維修作業。

  4職責

  3.1裝置負責人對大檢修進行計劃並報總經理審批。

  3.2安全負責人對檢修現場的作業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3.3相關作業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

  4.控制程式

  4.1檢修計劃的下達

  4.1.1裝置檢維修計劃分年度檢維修計劃和日常檢維修。

  4.1.2根據裝置檢維修間隔期及日常裝置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由裝置負責人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和裝置執行情況,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計劃,交總經理稽核,由總經理批示,下達年度大修計劃。

  4.1.3年度大修計劃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編制上交,同時提出備品備件、材料、工具計劃,制訂檢維修計劃應包括檢修專案及內容、檢修負責人、檢修進度等。

  4.1.4日常檢維修計劃由檢維修負責人直接下達。

  4.1.5檢維修計劃應包括裝置及安全設施檢維修的內容。

  4.1.6檢維修計劃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4.2檢修準備工作

  4.2.1公司大修計劃實施:成立公司大修指揮部。設立大修指揮負責人、成員、地點、時間,形成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與協調。

  4.2.2應根據檢維修計劃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a.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計劃編制檢修施工方案,落實檢修人員的具體分工及安全措施。

  b.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任務劃分作業組,凡兩人以上的檢修作業,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c.檢修負責人和檢修人員必須到檢修現場核實檢修任務,並與作業人員及相關負責人交換意見,制定安全措施。

  4.2.3檢修負責人要做好檢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佈置、周密檢查、安全可靠。

  4.2.4檢維修前還應執行下列程式:

  a.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b.編制檢維修方案;(檢修規程已明確的,能按照檢維修規程進行檢修的,可不再編制檢維修方案。)

  c.辦理工藝、裝置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d.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e.檢維修前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

  f.為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適當的勞動保護用品;

  g.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

  4.3檢修作業管理

  4.3.1檢維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現場應設有安全防護欄杆、警示標誌等,確保檢維修安全。

  4.3.2檢維修過程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進行管理,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檢修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需要,辦理動土、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證,作為檢維修施工依據。

  4.3.3安全負責人應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私營企業公司裝置管理制度5

  1目的

  規範公司所屬各單位裝置檢維修管理,保障作業安全。

  2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轄區域內設施裝置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

  3編制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3.3 gb 2894 《安全標誌》

  3.4 mn-01-02 《裝置檢維修管理辦法》

  4釋義

  4.1檢維修作業:為了保持和恢復裝置、設施規定的效能而採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和修理。

  5職責

  5.1公司裝置工程部負責制定本細則,並組織執行。

  5.2公司生產管理部監督所屬各單位執行該細則的情況。

  5.3所屬各單位負責本單位裝置檢維修作業安全的全程監控管理,包括裝置檢維修前的裝置倒空、置換、委託分析、安全風險識別、安全措施的落實、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核查,檢維修過程安全監護等。

  5.4檢維修作業單位負責制定檢維修安全作業方案,核查檢維修作業安全條件,落實檢維修作業安全措施,嚴格執行檢維修安全作業方案。

  5.4作業相關人員職責

  5.4.1作業人員職責

  a)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

  b)作業票所列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確認無誤,獲監護人同意後方可進行裝置檢維修作業;

  c)對違反本細則的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

  d)作業結束後應清理現場,不得遺留安全隱患。

  5.4.2監護人員職責

  a)對作業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制定的措施不當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制止作業;

  b)對作業現場負責監護,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當發現違章行為或意外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報警;

  c)作業完成後,檢查作業現場,確認無安全隱患。

  裝置檢維修作業監護人由申請單位指派熟悉生產與裝置狀況的人擔任。

  5.4.3現場hse責任人

  負責檢維修作業現場hse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當發現違章行為和意外情況,應及時制止作業。

  現場hse責任人由申請單位指派,一般是班組兼職安全員,涉及風險性較大的裝置檢維修作業時,應由本單位hse工程師或主管擔任。

  5.4.4申請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負責裝置檢維修方案、安全措施審查,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並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行為;作業完成後,負責完工驗收。

  5.4.5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負責施工作業風險削減措施的制定、審查和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並監督執行;負責在作業票上籤署意見。

  5.4.6申請單位批准人

  必須到現場瞭解裝置檢維修作業地點及周圍環境情況,審查作業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並得到落實後,方可簽字批准作業。

  申請單位批准人由申請單位指定熟悉生產與裝置狀況,對安全生產與安全作業具有管理責任的人員擔任。

  私營企業公司裝置管理制度6

  為加強計算機及裝置的管理,提高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效益,保證辦公用機和業務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計算機及裝置的管理職責

  1.資訊中心負責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維護、維修和報廢歸口管理工作,並檢查、督促計算機各使用科室嚴格按計算機操作規程使用。

  2.計算機及裝置各使用科室應要求使用者嚴格按計算機操作規程使用,並做好計算機的維護、保養工作。

  3.資訊中心為機關計算機及裝置的維護維修責任人,各科室資訊員為本所計算機及裝置的維護維修責任人。

  二、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規定

  1.系統內各科室的計算機由使用科室負責定人定機管理,並報資訊中心備案。

  2.計算機操作者必須加強學習,熟悉所使用計算機及裝置的'操作規程和維護知識。

  3.計算機開機時,應遵循電源插座、顯示器、主機的順序;每次的開、關機操作至少間隔一分鐘,嚴禁連續進行多次的關機操作;電腦關機時,應遵循主機、顯示器、電源插座的順序;下班前,務必要關閉電源插座,節假日時,更應將電源插頭從插座上拔下,徹底切斷電源,以杜絕安全隱患。

  4.列印裝置在使用時要注意電源線和列印線是否連線有效,當出現故障時注意檢查有無卡紙,鐳射印表機注意硒鼓有無碳粉,噴墨印表機有無墨水,針式印表機是否有斷針、是否有色帶。當印表機工作時,不要人工強行阻止,否則很容易損壞印表機。

  三、計算機及裝置的維護保養

  1.計算機及裝置要儘量放在乾燥、通風的地方,計算機使用者應對計算機及裝置進行日常清潔、保養,切實做好防火、防塵、防潮、防曬工作。

  2.計算機使用者在操作的過程中,須熟悉所使用計算機及裝置的操作規程,掌握其工作狀況,經常保持裝置的整潔。

  3.計算機使用者使用計算機時,應當按照規定安裝正版防毒軟體,及時升級系統補丁,進行系統最佳化處理,並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4.計算機使用者應經常檢查計算機是否有病毒,並採取措施進行防毒,慎用外來的光碟、隨身碟,以防止病毒的入侵。

  5.計算機使用者不得有意破壞計算機及裝置,要節約裝置的墨盒、列印紙等材料,防止浪費。

  四、計算機及裝置的維修管理

  1.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開計算機及附屬裝置、更換配置、隨意搬離辦公地點。檢修人員拆裝硬體裝置時,須按順序進行,不可野蠻操作。

  2.計算機及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本單位的維護維修責任人,維護維修責任人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到現場檢查故障原因,並做出故障鑑定。

  3.“三包”期內的計算機及裝置出現故障,應當按照“三包”要求報修,不得違反“三包”規定私自拆機維修。

  4.一般零部件硬體損壞,由各科室購買,並及時更換;重大、關鍵零部件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各科室提出申請,並提出故障鑑定報告和維修方案建議,經領導批准後,由資訊中心聯絡專業維修點維修。

  5.計算機及裝置外出修理,應遵循先檢查處理、後考慮外出修理的原則,避免不必要的修理費用開支。送修電腦應當取得維修單回執,並註明固定裝置主要關鍵部件。

  6.外來技術人員進行維護工作時,須有管理人員陪同或認可。

  7.涉密計算機及裝置不得外出送修,出現故障應當聯絡保密管理部門處理。計算機及裝置外出修理及外來技術人員進行維護工作時應做好資料備份,防止重要資料丟失,並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有關規定。

  8.計算機及裝置修理完畢後,維護維修責任人需填寫維修檔案,記載維修裝置名稱、故障內容、維修點名稱、維修情況、更換裝置、維修時間、維修費用等。

  五、計算機及裝置的報廢管理

  1.計算機及裝置的報廢,由使用科室提出,資訊中心根據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升級情況,組織鑑定,同意報廢處理的,報領導批准後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辦理。

  2.報廢的計算機及裝置殘件由資訊中心負責收回處理。

  3.計算機報廢的條件:

  ①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無升級和維修價值;

  ②修理或改裝費用超過或接近同等效能價值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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