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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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因此制定了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來閱讀學習以下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於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疊、貨場。

  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稽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幹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幹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第十九條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溼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第二十二條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定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裝置要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裝置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膠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裝置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定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定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裝置,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定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採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現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視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疊、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並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佈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即行廢止。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2

  1.對本部門員工,正副班長要對三大院庫區有全面瞭解,做好轄區安全生產管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統一指揮。特別是每日值班,要從思想上認識肩負的責任,對環境熟悉,以高度責任制對庫區巡防,保證庫區的安全。

  2.值班期間嚴格按部門制定規章制度實行,做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簽名,正副班長要檢查值班記錄,簽好自己名字。部門安全管理員不定期檢查評估,把安全考核作為員工工作考評的一部分。

  3.每位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按規定檢查施工單位所需領退材料的正確性,嚴防個別私拿,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加強庫房安全防範意識。

  4.安全員應積極協助三大院門衛檢查,加強部門之間溝通,共同管理物資流出,辦理好出門相關手續。

  5.協助各部門不定期派出人員上門收集各個施工單位工程廢料,統一集中,統一處理。

  6.加強對公司統一上交的工程廢料處理,配合安保部對工程廢料監督,檢查,在處理工程廢料時,及時向安保部通知,請安保部上門檢查工程廢料處理去向,同時拿出收購單位相關證件,給安保部驗收合格後,方可處理。

  7.正確合理的對工程廢料進行處理,全面瞭解工程廢料市場價格資訊,嚴把重量關,辦好相關手續,現場按規定二人以上人員簽字方可。

  8.每位員工應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庫房消防裝置安全到位,進出隨手關燈,關好大門。

  9.在行吊下發料時,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時要求施工單位人員戴好安全帽,在吊車工作時,人員要遠離行吊下,操作人員按規定做好每一項工作,嚴防無關人員進行操作,如施工單位人員不戴安全帽,發料人員有權停止發料。

  10.負責行車片區員工要熟悉裝置效能,瞭解裝置狀況,查明線路來龍去脈,及時掌握進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定期保養,使裝置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11.員工搬運貨物時,嚴格檢查貨物包裝,搬好貨物,卸貨時注意貨物場地,避免貨物碰撞損壞,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12.加強員工宿舍安全檢查,特別嚴禁使用電磁爐,進出關好電器裝置,關好門窗,嚴防個人用品失竊的發生。

  13.對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和安全教育,並做好相關培訓教育記錄。

  14.安全管理員應加強上下之間的溝通,努力執行好相關政策落實,對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定,有權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員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績突出的有權給予獎勵表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產工作躍上一層樓。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3

  1、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

  2、危險化學品倉庫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的規定。

  3、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牆體應採用砌磚牆、混凝土牆及鋼筋混凝土牆。

  4、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定高窗,窗上應安裝防護鐵欄,窗的外邊應設定遮陽板或雨搭。窗戶上的玻璃應採用毛玻璃或塗白色漆。

  5、倉庫門應為鐵門或木質外包鐵皮,採用外開式。

  6、有爆炸危險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定洩壓設施。洩壓設施採用輕質屋面板、輕質牆體和易於洩壓的門、窗等,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7、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獨立設定,為單層建築,並不得設有地下室。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4、工作程式和要求

  4.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六要:

  a)倉庫內堆放物品與牆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倉庫內要保持乾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於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六不準:

  a)倉庫內不準吸菸;

  b)倉庫內不準設灶;

  c)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4.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4.2.1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並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4.2.2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定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4.2.3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並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2.4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溼,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割槽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4.2.5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製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4.2.6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後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4.2.7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4.2.8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3倉庫設施、裝置的管理

  4.3.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4.3.2倉庫設施、裝置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後,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3.3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4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4.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4.3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4.4.4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4.4.5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4.4.6倉庫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4.4.7倉庫內禁止吸菸,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並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4.4.8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4.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定在顯眼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並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並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4.4.10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4.4.11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並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後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訓的管理

  4.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後,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4.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4.5.1.3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4.5.1.4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5

  1 .目的和範圍

  為了加強對倉庫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責任事故,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倉庫的安全管理。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危險化學品庫保管負責對庫存物資入庫、貯存和發放的整個過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式

  4.1.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4.2.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誌,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3.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4.4.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公司《倉儲管理程式》進行。

  4.5.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4.6.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批准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強對防爆電氣裝置、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4.8.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4.9.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批准,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4.10.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5 .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記錄

  6.1安全檢查記錄。

  6.2出入庫記錄。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必須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定存卡、套帳、實時在存卡上登記每筆業務交易物資的進出數量,確保資料連續、準確。做到帳(包括電腦帳及帳本)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第二條對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並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存放物品的庫房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溼,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務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割槽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第四條對原輔材料、零部件,在製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第五條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後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不得大聲呼叫、跳躍。

  第六條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

  第七條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生產部反映。

  第八條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第九條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的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四)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五)倉庫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禁止帶入火種。

  (六)倉庫內禁止吸菸,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並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七)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定在顯眼和便於取用的地點,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並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八)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九)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並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後協助查明原因,提提出出處理意見。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7

  1、物品驗收

  (1)倉管員對採購員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並做到:

  ①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科按實際驗收;

  ③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對購進的物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2、入庫存放

  ⑴驗收後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

  ⑵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⑷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餘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與抽查

  ⑴對庫存物品要勤於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黴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會計或有關管理人員也要經常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領發物資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必須提前做計劃,報庫存部門準備;

  ②倉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領貨

  ①各部門各單位的領貨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領料單(含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並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③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單位自留一份,單位負責人憑單驗收;倉管員一份,憑單入帳;材料會計一份,憑單記明細帳;

  ④發貨時倉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發、後進的後發;

  3.貨物計價

  ①貨物一般按進價發出,若同一種商品有不同的進價,一般按平均價發出;

  ②需調出以外的單位的物資,一般按原進價或平均價家手續費和管理費調出

  5、盤點

  5.1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中小盤點,月底大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

  5.2將盤點結果列明細表報財務部稽核;

  5.3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6、記帳

  6.1設立帳薄和登記帳,帳薄要整齊、全面、一目瞭然;

  6.2帳薄要分類設定,物資要分品種、型號、規格等設立帳戶;

  6.3記帳時要先稽核發票和驗收單,無誤後在入帳,發現有差錯時及時解決,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帳;

  6.4稽核驗收單、領料單要手續完善後才能入帳,否則要退回倉官員補齊手續後才能入帳;

  6.5發出的物資用加權平均發計價,月終出現的發貨計價差額分品種列表一式三份,記帳員、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6.6直撥物資的收發,同其他入庫物資一樣入帳;

  6.7調出本企業的物資所用的管理費、手續費,不得用來衝減材料成本,應由財務部衝減費用;

  6.8進口物資要按發票的數量、金額、稅金、檢疫費等如實折為單價人民幣入帳,發出時按加權平均發計價;

  6.9對於發票、稅單、檢疫費等尚未到的進口物資,於月底估價發放,待發票、稅單、檢疫費等收到、衝減估價後,在按實入帳,並調整暫估價,報財務部材料會計調整三級帳;

  6.10月底按時將材料會計報表連同驗收單、領料單等報送財務部材料會計;

  6.11與倉管員校對事物帳,每月與財務部材料會計對帳,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7、建立檔案制度

  7.1倉庫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帳薄;

  7.2材料會計的檔案有驗收單、領料單、材料明細帳和材料會計報表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8

  一、庫區值班警衛人員必須由政治可靠身體強壯的人員擔任,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覺悟、思想品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明確職責、防患於未然。

  三、庫區應設立崗哨,實行24小時保衛巡迴制度,夜間警衛人員實行雙人雙崗制度,嚴禁脫崗、睡崗、串崗,嚴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對民爆器材倉庫的門窗、通氣孔、監控系統、紅外線報警等設施進行一次巡查,對庫區圍牆、排洪溝進行檢查,並認真記錄。

  五、倉庫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庫;煙火、移動通訊裝置不準入庫;不準在庫區動火及架設臨時電線;確需動火時,需辦理動火許可證。

  六、夜間不準產品出入庫。夜班應一小時在庫區內巡邏檢查一次,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處理。

  七、嚴格出入庫登記手續、查驗制度,對外來人員必須查驗其身份無誤登記後,方可進入庫區。

  八、在天氣晴好開啟門窗通風換氣時,應有專人守衛。

  九、倉庫必須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對活動在庫外可疑人員及時盤查,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公司及公安機關彙報。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全面加強公司各倉庫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相關安全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請各部門嚴格執行,確保安全生產。

  一、倉庫安全責任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3、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牆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嚴禁堵塞消防門及消防器材。

  庫房五距是指:

  1)頂距:距離樓頂或橫樑50釐米;

  2)燈距:防爆燈頭距離貨物50釐米;

  3)牆距:外牆50釐米,內牆30釐米;

  4)柱距:留10—20釐米;

  5)垛距:留10釐米。易燃物品還應留出防火距離。

  4、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5、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裝置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0。5米。

  6、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等家用電器。

  7、倉庫應當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8、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確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實倉庫溫度、電源安全管理責任和24小時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0、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問距不小於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於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12、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13、庫區範圍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動火證申請流程詳見附件1、動火證申請表詳見附件2)

  14、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私自挪用。

  二、倉儲部門經理安全責任

  1、倉儲部門經理是倉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經營管理的倉庫安全生產負責,重點加強倉庫消防安全、貨物安全、貨物裝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範。

  3、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

  4、認真落實倉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倉庫消防安全、防汛、防盜等工作,嚴禁在倉庫儲存限類貨物。

  5、做好員工安全培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宣傳,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6、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重點包括:倉庫結構安全及衛生狀況、庫區消防安全、庫區安全用電情況、叉車安全技術、現場作業規範等,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7、認真落實責任區的安全器材配備及檢查,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嚴禁煙火,安全用電,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8、落實公司叉車使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叉車等裝卸裝置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車容車貌、安全技術良好。

  9、制定並落實叉車裝卸和貨物撤運操作流程,確保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10、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定,實行電梯安全使用監督制度,避免電梯超載、撞擊。

  11、落實進出倉庫車輛的捆綁、苫蓋和其他安全規範監督。

  三、倉庫管理員安全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及財產安全。

  2、倉管員是所在庫區的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範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庫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做好庫區周圍的禁菸和防火管理,負責每月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查,並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卡》。(消防滅火器檢查登記表詳見附件3)

  3、庫區範圍嚴禁明火作業,如特殊情況需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申請,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採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4、必須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貨物,按規定留出安全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貨物,對超限貨物設定圍欄,並做好安全標識。

  5、按規定做好安全隱患巡查工作,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隱患,並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6、確保安全用電,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庫區內照明設施,庫區內嚴禁使用生活電器裝置。杜絕在倉庫私自亂拉電線和安裝照明裝置,對於外來客戶因工作需要臨時拉線用電時,需報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准,並確保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7、認真落實現場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及時制止並報告違章作業行為。

  8、不得隨意帶人進入倉庫,對需進入倉庫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實行登記制度,並要求來訪人員不得明火、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範圍發生火災或受颱風暴雨襲擊,應按照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統一部署,採取防範措施,積極參加抗災搶險,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10、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報告,並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四、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1、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防火安全作為倉庫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覺執行“四抓”即:抓隱患、抓苗頭、抓措施、抓效果。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率區域內嚴禁吸菸。(吸菸管理規定詳見附件4)

  3、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準超負荷用電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裝置進行檢查。禁止亂拉臨時線,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虧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5、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範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7、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與保障部檢修。

  8、下班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

  9、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人員,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

  10、每月檢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在消防卡進行登記,對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報告更換,確保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清潔、完好。

  11、倉庫內嚴禁點燃明火和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五、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1、貨物必須按照“五距原則”堆放,並按貨物包裝提示安全堆碼,貨物擺放要分類、整齊、穩定、限高。

  2、對包裝材料穩定性較差的貨物、包裝有鋒利菱角的貨物、疊層且偏高的貨物要設圍欄,警示標牌。

  3、禁止貨物堵塞消防設施及消防通道。

  4、切實做好庫區內的防盜工作,確保倉庫門窗緊固有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操作人員或其他檢查人員採取登記制度,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鎖上倉庫大門,倉庫大門不準隨便交與他人保管。

  5、在雨季和颱風季節到來前,檢查倉庫大門、窗戶是否緊固,牆體、屋頂是否有穿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庫區內準備好繩子、蓬布等防風、防汛工具,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颱風來襲,安排人員巡邏值班,發生險情隨時報告並組織搶險,確保庫內人員、財產安全。

  六、貨物裝卸安全規定

  (一)叉車司機安全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持證上崗,自覺遵守操作流程,防止發生裝卸安全責任事故。

  2、愛崗敬業,不斷學習,提高叉車操作技能。愛護裝置,做好叉車的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叉車安全技術隱患。杜絕叉車帶病作業。

  3、文明裝卸,愛護貨物,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4、杜絕發生因車輛停放不穩定而盲目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

  5、杜絕叉載超高、超寬、超長貨物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

  6、杜絕發生盲目操作而撞擊損壞電梯安全責任事故。

  7、嚴禁把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車輛,杜絕用叉車搭載如何員,不得擅自使用又車裝置。

  8、嚴禁酒後駕駛叉車,杜絕疲勞作業。

  9、嚴格遵守庫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公司應急救援行動。

  (二)叉車作業規範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並獲得叉車操作資格,並透過體檢和視力測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過程要確保“三不傷害”。

  2、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檢查專案包括叉車剎車系統、方向系統、輪胎、叉臂平衡、燈光、升降及門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僥倖作業。

  3、嚴禁酒後駕駛叉車,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行為。

  4、杜絕利用叉車裝置載運任何人員,杜絕用叉車門架載運貨物,不準用單一叉臂撬載貨物,不能把叉車交給無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

  5、作業前必須根據貨物包裝規格調整叉臂長度、寬度,並確認叉臂平衡固定。

  6、作業前確認車輛停靠穩定、車輪有三角墊、貨物包裝正常穩定,方可進行裝卸作業。

  7、控制安全行駛速度,空車行駛不準超10公里,/每小時;叉載貨物行駛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應抬高叉背離地面20—30公分,叉臂後傾15度。

  8、在出入庫門、通道反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透過”原則,在作業區門口放置安全提示牌,並減速慢行,鳴笛警示。

  9、在進出倉庫門和案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叉載貨物進入電梯要注意觀察,不得撞擊電梯,不得在地面和電梯內調整貨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杜絕在坡道臨時停放叉車。

  11、杜絕叉載超高貨物,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執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七、進出庫區人員及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庫區保安人員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稽核,確認有正常來訪目的且無攜帶危險物品後方可放行;對離開庫區的人員、車輛要核查驗放,對提貨車輛憑出門條核對驗放。(倉庫車輛、人員出入庫登記表詳見附件5)

  2、保安人員弓導外來車輛有序進入庫區,監督外來車輛慢速行駛。

  3、要求提交貨車輛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車輛,嚴禁堵塞消防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4、保安員及倉庫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提交或司機的管理,要求司機對停妥車輛熄火,嚴禁司機在庫區範圍隨便走動,嚴禁司機在車底休息,防止司機在庫區抽菸,隨意大小便、亂丟垃圾,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給與批評教育和警告,對情節嚴重的給於500元罰款,並報告公司與對方單位進行交涉。

  5、加強庫區範圍消防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或人員攜帶或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物流基地;嚴禁任何人員在禁菸區吸菸,庫區範圍嚴禁生火或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作業。

  6、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查庫區範圍的電線路,嚴防因水浸,去噬,自然老化等,反時更換老化電路、開關;嚴禁在物流基地超負荷用電,杜絕在倉庫違規使用電烙鐵、電熨斗、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7、加強安全宣傳與教育,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標誌。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0

  酒店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後,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範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範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倉。

  8、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並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保證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牆、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裝置,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效能名稱。

  3、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4、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溼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後,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為確保危化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庫房的建築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等標準規範要求。

  三、危化品倉庫應根據儲存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誌,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倉庫保管等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的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六、制訂危化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驗收進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領用,應嚴格控制,生產部應經常檢查核實。

  九、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雙五”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放、雙鎖、雙本帳的管理辦法。

  十、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十二、危化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後應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2

  就在這幾天,我讀過許多好玩的書,在這些書堆裡,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書是《洋蔥頭歷險記》,我讀了這本書以後,感覺好快樂。

  這本書的內容十分精彩。書中告訴我們家:洋洋蔥頭的爸爸老洋蔥因為無意中踩了檸檬王一腳,被關進了監獄,洋蔥頭探監時。老洋蔥告訴了他的兒子洋蔥頭說這監獄裡關得都是正直的人,而強盜、殺人犯都被檸檬王在宮中養著。洋蔥頭決心救出監獄裡所有的好人,讓他們不用再過那種苦日子,過上以前平淡而又美好的生活。但是,正當他準備救出南瓜老爺和村民的時候,卻被番茄騎士關入了黑牢。在洋蔥頭的好朋友小田鼠、小櫻桃和小草莓的助下,他才被救出來了。後來由於青豆律師的背叛,他又一次落入了番茄騎士的手中,被關進了老洋蔥的那間監獄。小田鼠把地洞打到監獄,救出了洋蔥頭和所有的好人,檸檬王的手下檸檬兵紛紛放下了武器,家共同推翻了檸檬王的統治,都獲得了自由。在洋蔥頭被關進監獄的那些天裡,番茄騎士專門用一根管子通到洋蔥頭的監獄裡,聽他們說話。他怕別人偷他的鑰匙,想到把鑰匙放在襪子裡。於是,他每天都穿襪子睡覺。小草莓想找出藏鑰匙的地方,但是什麼線索也沒有。他決定和小櫻桃商量。小櫻桃想出了:“偷,做一個巧克力蛋糕,在裡面撒上安眠藥,正好番茄騎士也愛吃巧克力。等他一睡,把鑰匙偷出來,就這樣神不知鬼不覺的出來了。是不是一個好辦法呀!”有了這個絕妙的好辦法,洋蔥頭就得救了。

  故事中的洋蔥頭,是一個聰明、機靈、有主張和正義感的男孩,他團結葡萄師傅、南瓜老爺、小紅蘿蔔、小櫻桃等被受壓迫的朋友,一起抗檸檬王、櫻桃女伯爵、番茄騎士的統治,雖然在鬥爭中歷盡了磨難,但是最終還是取得了勝利。

  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洋蔥頭了,他做了一件連人也難以完成的事。他為了救出他的所有朋友,怎麼也不怕苦,就算番茄騎士一而再,再而三的和他作對,但洋蔥頭不屈服,勇敢地將小夥伴和親人救出來。洋蔥頭告訴我們,以後不管遇到什麼事情,都不能向困難低頭,要勇敢的面對這一件事情,不能屈服。

  讀了這一本書,我感覺好快樂,整個人好像已經走進了這一美妙的童話世界裡。和洋蔥頭一起冒險,一起玩,一起交朋友,一起歷盡千辛萬苦!

  原來讀書是如此美妙,如此有趣呀!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中國XX通訊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並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分倉)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範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資訊保安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定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範規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透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和內容,分章節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定。

  第四章庫區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准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定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後方可進入倉庫庫區。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並交還出入證後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並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並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需經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准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並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並記錄離開時間後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腳踏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指定的停放區域,禁止進入庫區。

  第五章庫區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定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定),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於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並按照有關規範設定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定,並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頒發建(構)築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人員在庫區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儲存區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後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效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裝置(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裝置、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於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築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裝置。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並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行《XX通訊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裝置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裝置、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菸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裝置;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並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集中儲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築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菸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誌;庫區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並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治安防範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治安防範管理規定,規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範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範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定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定),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範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範設施,如監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控錄影儲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後,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安全防範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並登記備案;安全防範設施的維護保養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範應急預案,發生治安防範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彙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並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裝置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並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裝置操作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為支援倉庫園區開展連續生產工作,倉庫園區可根據情況設定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於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行前述各項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相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並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櫃儲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洩漏報警裝置並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並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裝置、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採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資訊保安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操作人員應按許可權進行操作,並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或裝置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資訊。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許可權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後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並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採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倉庫是商品和物資保管存放重地,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二、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並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三、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揹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四、倉庫範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員工更不準圍聚閒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範圍參觀。

  五、倉庫範圍不得生火,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批准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七、任何人員,除驗收需要外,不準把倉庫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八、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並接受保安部的檢查、監督。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5

  一、 倉庫日常管理

  1、倉庫保管員必須合理設定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原材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型別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半成品、產成品應按照型別及規格型號設立明細賬、卡片;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及順序編號必須互相統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並做到賬、物、卡三者一致。對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發電機組、電機、割草機等,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核對並記錄,如有變動及時向財務部門反映,以便及時調整。

  3、各單位必須根椐防汛任務及倉庫庫存情況合理確定採購數量,並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有條件單位逐步實行零庫存;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按月編制報表,報送分管領導及財務人員,財務物資部門對本單位的各類不良存貨必須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加以處理。

  二、入庫管理

  1、物料進倉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如屬回用物資應憑回用單辦理入庫手續,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2、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專案,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3、入庫物資在未收到相應發票前,倉管員必須建立貨到票未到材料明細賬,並根據檢驗單等有效單據及時填開貨到票未到收料單,在收到發票後,沖銷原貨到票未到收料單,並開具材料票到收料單,月底將貨到票未到材料清單上報財務。

  4、收料單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並與發票單位一致,如屬票到抵衝的,應在備註欄中註明原入庫時間。收料單上必須有保管員及經手人簽字,並且字跡清楚。

  三、出庫管理

  1、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採用先進先出法。根據工程技術人員制定的施工計劃,做到限額髮放。

  2,領料人員必須持有主管領導鑑字的領料單,方可領取。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後方可發料;倉管員應開具領料單,經領料人簽字,登記入卡、入帳。

  四、報表及其他管理

  1、倉庫保管員在月末結賬前要與財務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資核算的正確性。

  2、必須正確及時報送規定的各類報表,收付存報表、材料耗用匯總表、積壓物資報表等,並確保其正確無誤。

  3、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式經領導稽核批准後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生鏽、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彙報

  五、保管員工作職責

  1、保管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公私分明。努力學習、鑽研業務知識,做到四懂二會:懂品名、規格、型號、一般效能用途,懂保管常識,懂業務手續,懂消耗規律;會保管維護,會利廢節約代用。

  2、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和各種報表。

  3、嚴格按照材料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堅決不予驗收。

  4、認真做好倉庫材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5、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範及倉庫衛生工作。

  6、保管員必須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及時準確地記好物資賬目,隨時反映庫存變化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核算、結賬和有關報表。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倉庫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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