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精選10篇)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精選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 篇1

  一、教學儀器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學儀器要設立賬目,內容包括儀器名稱、來源、數量、單價、金額,做到賬、卡片、實物相符;學校教學儀器一律不準外借。

  三、教學儀器裝置應按標準分類編號,定櫃、定架存放,並在櫃上貼有存放儀器名稱、數量的卡片,以便查詢和使用;藥品和儀器分櫃存放。

  四、各類儀器說明書要裝訂成冊,專架存放,以便正確使用。

  五、教學儀器室內要張貼演示、分組實驗安排表,設定實驗記錄單和報告單,為實驗教學開展服務。

  六、學校建立教學儀器使用、歸還、賠償制度,儀器管理人員對儀器的使用、歸還、賠償都要有記載,需要請示領導的,及時向領導請示。

  七、儀器管理人員要愛護儀器裝置,及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使儀器裝置始終處於完好狀態;要經常做好儀器裝置的安全工作,室內要保持乾淨、整潔、通風,做到防潮、防鏽、防火、防盜。

  八、主管領導每學期對教學儀器管理工作進行不少於兩次的檢查、指導;學期末進行全面檢查,做為儀器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

  九、儀器管理人員若更換工作或調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 篇2

  為做好教學裝置、設施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儀器裝置的正常運轉,杜絕損壞和丟失現象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充分認識加強教學裝置、設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教學儀器裝置特別是現代化教學裝置是學校的貴重財產,其安全問題關係到學校的教學工作和整體形象,我校高度重視,設定教學儀器裝置、設施使用管理人員,安排專人負責教學儀器裝置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教學儀器裝置登記建檔工作

  各學校要對所有教學儀器裝置進行詳細清點,分類建立教學儀器裝置一覽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一份交學校相應科室查對管理。

  三、加強教學儀器裝置的管護

  根據教學的需要,對分發到各實驗室、儀器室、音體美教室、微機室、衛生室、圖書室及辦公室等科室的教學裝置、器材,要按照部門歸屬由專人負責存放,對小型行動式儀器、裝置、工具、貴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險化學藥品要做到及時入庫、入櫥,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裝置、物品都安全歸位。

  四、加強教學裝置存放地點及環境的安全檢查

  各學校要認真做好實驗室及教學裝置存放地點的水、電、暖等各種管路設施的日常檢查,定期對電源線路、電器裝置等進行檢查,防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 篇3

  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是學校開展現代教育教學活動的重要設施,是教師落實課程教材改革理念,實施資訊科技與學科教學活動整合的硬體平臺。裝置能否正常使用直接關係到新課程教學能否順利落實、二期課改能否正常推進。因此,學校必須建立完善的使用管理制度,確保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為促進學校儘快建立相關制度,特制定以下條例,供各校參照執行。

  一、各校應建立以班主任負責製為核心的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班級管理員制度。即每個班級確定一名由班主任本人(小學)或由班主任委任的學生(中學)擔任本班的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管理員,負責本班教室內的網路埠、多媒體教學終端、講臺中控、背投電視機等所有現代教學裝置的日常管理。全班同學均有責任共同保管好教室內的多媒體教學裝置。

  二、教室內所有保管多媒體教學裝置的桌、櫃鑰匙均由班主任或班級管理員收管,由班級管理員在上課時根據教學安排協助上課教師開啟和關閉相關多媒體教學裝置。除學校統一規定的收看電視節目或瀏覽網路資訊時間外,必須經班主任批准,且有教師在場,才能開啟多媒體教學裝置。未使用裝置時要關閉電源,鎖好機櫃。中午、晚上、休息日要鎖閉教室門窗。

  三、學校應組織對每位教師和班級管理員進行相關培訓,使他們掌握現有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維護知識,明確管理、使用職責,嚴格遵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設立教室多媒體裝置使用登記冊,每次使用後都必須由班級管理員認真填寫使用記錄,以便統計裝置使用率,幫助維修人員掌握裝置的使用情況。未經允許,學生不得擅自使用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

  四、必須嚴格按照要求保管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經常對多媒體裝置進行清潔衛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盜等日常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背投電視機螢幕的保護,不要在背投電視機螢幕前嬉戲。嚴禁碰撞、敲打或用玻璃、小刀等銳器與硬物觸劃背投電視機螢幕。發現裝置故障要及時上報學校主管部門聯絡維修並做好裝置故障及維修記錄。如發生裝置人為損壞,要查清責任,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五、建立管理、使用教室多媒體裝置的校、班兩級考核制度,每學期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對學校教室多媒體裝置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相關考核,由學校對本校各班級的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管理情況、裝置使用記錄、教師使用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和製作多媒體教學資源的情況進行考核驗收,考核結果相應列入學校、班級、教師工作的學期考核指標體系。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 篇4

  本學期在縣教體局的關心和支援下,我校安裝了“班班通”,根據學校要求,為了保障系統裝置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班班通”,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教導處特提出以下應用管理規定:

  1、各班班主任負責裝置的全面管理工作,經常檢查裝置的使用情況,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出現裝置損壞、丟失等情況及時向學校彙報,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及時維修,保障教育教學正常進行。

  2、各班班主任指定一名品德優秀、責任心強、工作認真的學生協助班主任進行“班班通”裝置日常管理工作,監督在校期間“班班通”裝置不被學生隨意動用、不被人為破壞,發現問題及時向班主任報告。

  3、任課老師使用時,應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並取得機櫃鑰匙,使用前首先檢查裝置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使用中不可頻繁啟閉裝置;使用結束後,認真填寫使用記錄,將裝置歸納整齊放回原位,關閉裝置電源並鎖好機櫃,將鑰匙交回到班主任手中,以保證裝置完好。

  4、“班班通”教室是學校進行現代化輔助教育和教學研究活動的重要設施和場所,師生不得利用“班班通”裝置從事遊戲、聊天、音樂、影片等與課堂教學無關的各項活動。

  5、遇雷雨天氣嚴禁使用“班班通”裝置,並及時切斷裝置總電源,裝置放置處的門窗需關閉,防止雨淋或雷電造成安全事故。

  6、確保“班班通”教室整潔衛生,安全有序。打掃環境衛生時應關閉裝置電源,掃地時儘量不要帶起灰塵;擦拭裝置宜用擰乾的軟布,嚴禁使用酒精類有機溶劑清洗裝置;裝置機櫃附近不能灑放大量的水,防止裝置鏽蝕或漏電;機櫃上不得放置粉筆盒、黑板擦、水瓶、作業本、食物、磁鐵等雜物;不得在機櫃上進行液體類實驗,防止觸電、火災事故的發生。

  7、加強對學生愛護公物教育,培養自覺維護“班班通”裝置的良好習慣。未經教師允許,學生不準隨意動用班班通裝置,嚴禁碰觸裝置電源;不得對裝置進行開箱拆裝、移動,不許破壞裝置線槽;不能用硬物在裝置上亂劃。

  8、若“班班通”裝置出現故障,應書面通知管理人員維修,不得擅自開機維修。

  9、所有裝置未經學校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出教室。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 篇5

  一、學校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和教學儀器裝置效能,加強對教學儀器裝置的管理。學校設立專用儀器室,做到儀器、藥品分室存放、專人管理。

  二、教學儀器和裝置,學校財務部門設該項財務帳,各學科儀器室建實物帳。儀器裝置應按部頒標準分類存放,儀器櫃和儀器架應有物資存放登記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資(燒杯、試管、試劑瓶等玻璃儀器除外),主件必須編號,除特殊情況外,附件也要編號。化學藥品試劑應酬有標籤,並塗蠟保護。

  四、儀器室和實驗室區域,應按公安消防部門要求備有消防設施和防盜裝置等。

  五、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應放置在安全地點,有必要的保安設施和使用規定。

  六、儀器室需經常保持清潔,注意做好防塵、防潮、防光、防鏽、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蝕、防揮發等工作,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效能。

  七、 教師領用儀器須先填好通知單、進行登記後才能拿出儀器室,用完及時送回,並經主管人員驗收入櫃,有損壞的'要說明原因, 報學校領導處理。

  八、教學儀器只供學校教學使用。儀器的借用、報損、報廢、賠償等須先經學校領導批准,管理人員同意,辦好登記手續。儀器報損時,報損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由學校領導審批,無審批手續,一律不予銷帳。

  九、學校要經常開展修理、改進、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對於有利用價值的儀器應積極進行修理,不得輕易報損、報廢。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 篇6

  一、 教學裝置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 教學裝置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 教學裝置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 教學裝置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裝置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 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裝置設施進行認真除錯,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裝置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 教學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 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 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 教學裝置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 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 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 篇7

  第一條所有裝置屬國有資產,全校職工人人有責任愛護保管。

  第二條新購裝置必須經過驗收,嚴把質量關。裝置到貨後,及時組織安裝、除錯、驗收,經檢驗人員簽署驗收報告的儀器裝置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條裝置維護責任到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維修和保養,確保裝置安全正常使用。每個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格交接手續。非使用保管人員使用裝置,必須經過培訓。(裝置借用登記表見附件1)

  第五條如儀器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並認真查清原因。凡屬使用者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損壞,應由使用者負責排除或修復,並承擔所需的費用,如不能修復,由使用者負責賠償。

  第六條建立裝置檔案(裝置檔案表見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裝置名稱、生產廠家及型號、序列號、收到日期與啟用日期、保管人員、儀器操作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損壞和故障記錄、維修及校驗報告等。由各裝置管理人員進行登記,由中心指定專人管理檔案。每臺裝置建立專門檔案。

  第七條對多年不用或已損壞並無修復價值的裝置要主動通報,經確認後,按積壓或報廢裝置處理。

  第八條對丟失的裝置,一經發現要立即彙報,認真查詢。如不能找到,應說明原因,並追查有關責任者。

  第九條定期(3個月——半年)對裝置的使用、管理及保養進行檢查。對於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精心維護保養,在裝置管理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由於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或管理不善、翫忽職守而使儀器裝置發生嚴重故障、損壞、丟失、提前報廢者,按其情節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 篇8

  一、使用管理

  1、裝置操作人員均應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鍋爐工、空調工、電工均應持有專業操作證並定期年審、

  3、其他裝置的操作人員應接受工程部操作培訓。各部門的裝置、設施因損壞而修理,應向工程部報修,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維修。

  4、各工種裝置定期巡查內容:

  水電(含弱電)空調系統(末端)巡查內容及週期:變配電所、主樓低配房、樓層水電管井、機房的定期巡查,責任區域為:A區為維修一班,C區為維修二班、檢查週期為每週一次,外場燈光為維修班中班每晚檢查一次,冷庫及屋頂水箱為維修夜值每夜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如實記錄檢查與處理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向主管或經理彙報。

  空調主機房當班人員須對飯店前臺區域的空調及熱水使用情況作跟蹤檢查,以便及時瞭解並掌握對主機和溫控的適度操作與調節,使其始終處於最佳狀態。每班還需對冷水機組、泵系統、熱交換器、地下泵房及屋頂冷卻塔系統按時履行巡查,實時如實填寫執行日誌,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難度大的、向主管或經理彙報協調處理。

  鍋爐房:當班執行人員負責檢查本區域裝置狀況,保持使用裝置清潔、完好檢查所有加油部位,並及時加油。發現情況及時向領班彙報。工程部根據具體情況每年安排一次大修,鍋爐班對裝置每三個月小修一次。每月進行一次鍋爐附件、附件裝置大自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確定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彙報。

  二、新增裝置管理

  1、凡需新增裝置的部門,首先提出申請,報分管領導簽字後,報送工程部。

  2、工程部按裝置電氣負荷,建築物承載允許值、安全、環保、通風、水暖核實後,報請總經理室批准後方可進行購置。

  3、工程部應向採供部提供產品資訊和提出產品質量、尺寸等要求。

  4、根據安裝要求,並視工程大小,工程部決定內部或委託專業施工單位施工。

  5、新裝裝置應由工程部的相關專業人員當場開箱檢查:

  (1)規格型號是否相同,質量是否達到要求;

  (2)收集有關技術說明資料,並交內勤存檔。

  (3)收集有關備品備件、隨機工具等,交工程部儲存。

  6、裝置安裝後應由工程部技術人員在場指導除錯後,方可投入執行。

  7、裝置一經安裝固定,使用部門不得任意移動位置,另接電源等,若因經營需要,按改移裝制度辦理。

  8、裝置正常運轉後,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三、裝置改、移裝管理

  1、酒店裝置需改、移裝時,應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工程部根據施工技術要求及動力提供等其他技術因素論證後進行計劃安排。

  3、對改裝工程較大,技術複雜性和價格較高或需對原結構、裝潢做較大面積破壞的,由使用部門經理提出申請,擬定方案,報請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

  4、裝置改裝的材料及審批檔案應由工程部存檔。隱蔽工程設施的改裝、移裝資料及裝置改動原因除存檔外,應對相應的施工圖紙作改動或標註有關說明備案。

  5、部門移裝、改裝時,應按裝置轉讓制度處理,並辦理有關撤消、登記手續。

  6、凡未經賓館許可,私自移動、改裝拆除裝置或破壞建築結構、裝潢效果者,將追究有關部門責任。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 篇9

  一、設定目的

  為了加強對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境不受損失。為此,特設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下屬各車間的特種裝置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監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三、規範性引用檔案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裝置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與使用細則》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

  四、職責

  4.1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4.2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裝置(設施)的安裝、投產、註冊登記,建立特種裝置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並指導協助工廠做好特種裝置的維護和保養、檢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裝置(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裝置(設施)的安裝、執行、操作進行安全監督管理。並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執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裝置(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設施)安全執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五、管理程式

  5.1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並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錶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汙裝置無洩漏。在檢驗週期使用。

  5.1.3按規定合理設定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

  5.1.4給水裝置完好、配備合理。採用機械供水時應設定兩套給水裝置。

  5.1.5爐牆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洩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裝置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定。

  ⑴鍋爐、壓力容器執行間,應有防爆措施,並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制度和規程辦事,執行記錄詳實、認真,並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

  ⑷操作執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後上班。

  ⑹安全閥、水位表、壓力錶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執行人員發現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註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檢查;介面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洩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錶在檢驗週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線牢固。

  5.2.4疏水器、排汙(水)閥無洩漏,佈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境無汙染。

  5.2.5執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象;有定期巡迴檢查記錄。

  5.2.5工業管道。

  漆色標記應明顯,流向清晰。

  應有全廠管網平面佈置圖,標記完整,位置準確,管網設計、安裝、驗收技術資料齊全。

  管道完好,無嚴重腐蝕、無洩漏(3點/1OOOm),防靜電積聚措施可靠。

  埋地管道敷層完整無破損,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2.6工業氣瓶

  氣瓶狀況

  ⑴在檢驗週期內使用;

  ⑵外觀無缺陷及腐蝕;

  ⑶漆色及標誌正確、明顯;

  ⑷安全附件齊全、完好。

  儲存要求

  ⑴倉庫狀況良好,安全標誌完善;

  ⑵各種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量符合規定;

  ⑶標記明顯,間距合理;空、實瓶的存放處應有明顯標識,並保持間距1.5m以上;

  ⑷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安全使用

  ⑴防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場地存放量符合規定,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定二級瓶庫。

  ⑶與明火間距符合規定;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於10米,氣瓶壁溫應小於60℃。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5.3起重機械(電梯、電動葫蘆)安全要求

  5.3.1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使用長度和固定狀態等應符合國標規定

  5.3.2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

  5.3.3吊鉤等取物裝置無裂紋、明顯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缺陷,緊固裝置完好

  5.3.4制動器工作可靠,磨損件無超標使用,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要求

  5.3.5各類行程限位、限量開關與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

  5.3.6緊停開關、緩衝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有效使用。

  5.3.7各種訊號裝置與照明設施符合規定。

  5.3.8 PE連線可靠,電器裝置完好有效。

  5.3.9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可靠,安裝符合要求。

  5.3.10露天起重機的防雨罩、夾軌鉗或錨定裝置有效使用。

  5.3.11安全標誌與消防器材配備齊全。

  5.3.12各類吊索具管理有序,狀態完好。

  5.4廠內機動車輛

  5.4.1車輛必須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有關技術資料及檔案齊全,且定期檢驗。

  5.4.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5.4.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訊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效能良好

  5.4.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4.5行駛系統連線緊固,輪胎無損傷

  5.4.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5.4.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5.5安全管理

  5.5.1特種裝置(工業氣瓶有供氣單位定期檢測外)均應按規定建立臺帳,法定資質單位定期檢測。儲存檢測報告。

  5.5.2裝置應進行定期自檢記錄。

  5.5.3裝置改造或大修理應存入裝置檔案。

  5.5.4裝置發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應有記錄。

  六、考核

  按裝置管理考核辦法或《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行。

  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安全制度 篇10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式。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式

  1、檢修組織

  (1)較大專案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稽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

  (3)檢修計劃編制,專案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專案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採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專案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裝置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裝置,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裝置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採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裝置,清洗後,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裝置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裝置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並由裝置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裝置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裝置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裝置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裝置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後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3、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專案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裝置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並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裝置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採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溼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裝置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裝置帶壓不拆;

  b.傳動裝置電源未斷不折;

  c.裝置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並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裝置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溼、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採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裝置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並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裝置。

  (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溼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並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採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後,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淨,場地清後,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專案、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後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裝置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儲存,其儲存期限不應少於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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