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

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1

  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安全設施裝置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證。特制定安全裝置設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消防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保障安全設施、裝置資金的方面投入。

  2、購入的安全設施、裝置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生產的產品。

  3、各種設施裝置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裝置設施的管理,應經常對滅火器的壓力進行檢查,如發現過期或壓力不足,應及時充粉、更換。

  5、消防裝置、設施不能隨意移動、轉借或損壞,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消防泵必須至少每週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裝置是否執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帶老化、洩漏時要及時更換。

  7、防雷防靜電設施應按氣象部門要求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滿足要求。

  8、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2

  一、教學裝置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教學裝置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教學裝置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教學裝置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裝置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裝置設施進行認真除錯,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裝置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教學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教學裝置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確保學校設施裝置正常執行,為師生的教學、學習、工作提供保障。

  二、範圍

  適用於本學院設施裝置維護保養。

  三、職責

  1、裝置使用人是設施裝置保養維護的主要責任人,要做好有關設施裝置的管理及日常保養維護工作。

  2、明確總務科專人負責裝置設施維護和保養,維修人員應以主人翁的態度,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裝置。

  四、程式

  維護保養堅持主動檢修和日常保修相結合制度,在程式上分為二級。

  一級為日常保養。當裝置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填寫《報修單》上交總務科;或直接到總務科記錄於《日常維修記錄本》;急事特辦,日常維修總務科將於第二天早上安排專人維護,維護完成後在“完成時間”一欄中籤名打勾,部門主管負責確認。

  二級為定期維護保養,一般每學期安排三次(每學期初、期中,期末),由總務科安排專人實施,認真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確保設施裝置安全。

  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4

  一、目的

  規範實驗室儀器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的方式及措施,以確保發揮儀器裝置的效益以及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二、範圍

  1、適用於實驗室擁有的所有儀器和裝置的使用、管理、維護的管理行為。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裝置應定期檢定。

  3、各種儀器裝置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建檔建卡,做到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方能操作,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儀器裝置實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儀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管理科門,並寫出事故報告,各儀器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6、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7、原版儀器、裝置隨機資料一律不外借。

  8、實驗室裝置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或使用實驗室中的任何裝置。

  9、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10、檢驗人員職責

  10.1保護儀器裝置,正確使用,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定期對儀器、裝置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安排維修,提高裝置完好率。

  10.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標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和進行檢測工作。

  10.3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防火、防盜,保證義器裝置安全。

  10.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實驗室內不得任意堆放雜物,廢物要及時清除,臨時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齊。

  10.5做好儀器裝置的管理工作,建立分類賬,做到賬物相符。

  10.6做好儀器裝置的自檢工作,保證按期檢定。

  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5

  1、校內的一切裝置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執行安全可靠。

  2、教學裝置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教室、教師宿舍、圖書室、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教師在宿舍私自接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校長反饋,應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加強裝置、設施的管理,保證裝置正常運轉,設施條件滿足生產過程能力要求。

  2、適用範圍。

  本程式規定了裝置的選型、驗收、報廢以及裝置、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保養、衛生清理和檢查維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式適用於公司生產裝置、設施的控制。

  3、職責。

  由生產車間負責生產裝置、設施的管理工作,和車間負責按規定要求操作執行,並負責本車間裝置、設施的日常維護和衛生清理。

  4、工作程式。

  4.1裝置的選型、安裝、除錯及驗收

  4.1.1大型或重要裝置的選購由生產裝置科根據產品生產策劃的安排,組織調查研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定出最佳配置、採購方案,經質量管理科會籤、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填寫《生產設施配置購銷單》。

  4.1.2新購裝置進廠由裝置科組織進行檢查。

  4.1.3裝置安裝完畢,由總經理、生產車間、質檢部、車間裝置負責人及裝置生產廠家共同進行驗收,執行效果達到出廠技術要求,並填寫《裝置驗收單》,驗收合格後辦理移交手續,形成的檔案及出廠技術資料交檔案室儲存,在《生產設施一覽表》上登記。

  4.2裝置使用的日常維護

  4.2.1各車間實行嚴格的裝置使用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機管理,多人操作的裝置須指定一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車間必須貫徹執行裝置操作規程和《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4.2.3各車間應加強裝置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對裝置進行清法、潤滑、調整。

  4.3裝置、設施的檢查

  4.3.1各車間裝置、設施負責人每天不少於一次對本車間裝置狀況巡迴檢查,並做好記錄。

  4.3.2對連續出現質量問題的裝置、設施,認真檢查維修,分析原因,做好記錄。

  4.3.3裝置、設施發生事故,車間應填寫《檢修單》報生產車間,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時採取措施。

  4.4裝置、設施的維修

  4.4.1裝置、設施的檢修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以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全員預防維修技術,提高檢修水平,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4.5裝置的報廢

  4.5.1裝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報廢:

  4.4.2車間根據裝置出廠要求和執行狀態,對裝置進行潤滑、維護、保養、並做好記錄。

  4.4.3大修計劃由各車間編制初步計劃,報生產車間,生產車間據此並根據裝置、設施執行及歷年檢修情況,編制全公司大修計劃,填寫《裝置檢修計劃》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大修完畢,由生產車間組織車間有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按照有關標準要求進行驗收、試車、經驗收合格後填寫《檢修單》。

  a、己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裝置,裝置效能己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復者。

  b、型號過於老舊,裝置效能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無法提高效能的。

  c、嚴重影響生產,繼續使用會引起危險、事故、且不能修復的。

  d、因意外事故使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使用,修復的。

  4.5.2凡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裝置)報廢單》報主管部門審批後,辦理消帳手續。

  4.6裝置、設施的衛生管理

  4.6.1廠房與設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蠅措施,汙水排放管道保持暢通,廢水不得外溢;

  4.6.2原料清理過程需要有清理裝置,

  4.6.3成品必須有專用庫房,不得與其它物品同庫存放、同車運輸;

  4.6.4車間班前班後應進行衛生清理,防止裝置、設施中滯留物料,發生黴變;

  4.6.5按衛生實施細則的要求定期打掃車間環境衛生、並定期檢查。

  4.7裝置、設施停產、復產管理

  車間人員對停產復產時應認真填寫《停產、復產裝置安全控制檯帳》,如實記錄停產復產時間、裝置設施狀況,在備註中註明停產復產原因。

  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7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裝置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閉,並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裝置、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裝置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採用低壓36伏,鐵製容器內和潮溼地帶場所為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准,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准,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制度8

  車輛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了提高運輸服務質量,確保行車安全,使每輛車確保完好的技術狀況,特制定以下車輛管理制度:

  1、嚴把車輛准入關,對於公司化經營的車輛在購車前,投資人應與公司協商確定車型、營運線路,早簽有關協議,交納一定數量的質量信譽保證金,並向公司寫出書面申請,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購車入戶。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做好“三關一監督”工作。

  2、整車必須符合“GB7258-2012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標準”。

  3、按照行業有關部門要求,所有車輛在營運過程中,不得隨意私自加座,不得客貨混裝。

  4、所有營運車輛都要進行等級評定。營運車輛在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檢測,出具全國統一樣式的檢測報告,依據檢測結果,對照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

  5、根據有關規定凡達到國家規定報廢的車輛堅決停止營運並予以報廢。杜絕由於車輛老舊造成的機械施事故,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拼裝的、檢測不合格的客車以及其它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客運經營。

  6、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時進行二級維護,凡脫保車輛和未領取檢驗合格證的車輛,將通知車站予以停班。經督促仍未按要求改正者,將停止營運。對司屬車輛下達執行率為100%,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格執行車輛安全例會制度。

  7、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時繳納公司的稅費,及時領取相關的行車手續,保證做到行車手續、證件齊全有效。

  8、要求所有營運車輛必須保持內外衛生整潔、玻璃無破損、漆皮無脫落,公司安全員下站檢查的重點是車輛的燈光、剎車、轉向、傳動等部位是否完好,認真檢查車上的消防器材及冬季防滑用具的配置是否齊全有效,對已陳舊和可能造成不安全隱患的設施、裝置,應及時予以更新。輪胎必須符合技術要求,如輪胎殘留花紋深度低於1.6毫米須及時更換,如未及時更換導致在以後的行車過程中發生事故,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當事人承擔,徹底杜絕所有營運車輛“帶病”行駛。

  9、加大檢查力度。嚴禁乘客攜帶“三品”上車,嚴禁車廂內私裝、私運相關危險物品,嚴禁超速,嚴禁無資格證的駕駛員參加營運,對有上述行為的車輛和當事人,安全員一經發現,有權予以制止並立即給予糾正,嚴重者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處罰後仍不服從管理者或繼續違章操作而導致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的經濟後果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均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10、所有營運車輛應嚴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參加車輛的年檢審驗工作,定期進行客運車輛檢測。

  11、駕駛員必須自覺接受並配合管理部門和公司安全人員的檢查。同時必須做好對車輛的維護,落實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制度。

  12、公司必須建立健全營運車輛技術檔案,並妥善保管,對所記載的相關內容應當及時、準確,不得隨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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