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通用12篇)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1

  為切實加強我園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確保教育資訊化和教育現代化的順利實施,制定本制度。

  一、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應定位放置,並由相應專業人員負責保管;要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和固定資產總帳及分類帳;每學期清點核對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二、加強對各種裝置的檢查、保養、維修,做好通風、防潮、放火、防盜、防塵、防磁、防腐蝕、防靜電、防雷擊、防病毒、安全用電等工作。

  三、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因公需要短期外借的,須經分管校長書面批准,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借出,用畢及時歸還。所有一律不得借予私人使用。

  四、由班級和個人保管的教育技術裝置管理,開學初由班主任和使用人填寫《裝置領用登記表》,辦理領用手續,並設專人管理。教學過程中臨時所須教學裝置,使用人須提前填寫《裝置使用通知單》,辦理使用手續。所有裝置均應在學期末歸還學校,集中保管。

  五、所有歸還的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均應檢查驗收,並作出驗收記錄。對人為損害或因違反操作規程、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害,應追究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

  六、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使用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大型、精密、貴重的裝置,還應建立專門的使用操作記錄,隨時記載裝置的使用、保養、維修等情況,裝置應始終處於完好狀態,禁止帶故障執行,以確保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使用過程中的正常損壞,應及時報修;失去使用價值的裝置,經技術鑑定確認後,報請有關領導審批,及時報廢,並辦理財產報廢登出手續。

  八、 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的保管人員調離本崗,應辦理財產移交手續,並由有關領導監交,三方簽字生效,以保證財產不受損失。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2

  為保障學校資訊中心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加強對計算機裝置的管理,更好地發揮計算機裝置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作用,促進我校教育資訊化的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計算機裝置主要包括臺式微機、筆記本式微機、顯示器、掃描器、印表機、UPS電流、穩壓電源、插座、滑鼠、鍵盤、光碟機、多媒體套件、網路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等。

  第二條制度管理範圍包括:辦公計算機、計算機教室、多媒體教室、網路學習室、網管中心等範圍。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學校計算機裝置的使用、調配維護及其管理。

  第二章裝置日常維護及管理

  第四條資訊中心建立裝置登記制,建立全校計算機裝置檔案,內容包括機型、品牌、裝置編號、購買日期、配置、使用部門和人員、IP地址、防病毒系統、維護保養記錄、維修記錄等。

  第五條計算機裝置的使用必須按有關操作規程進行,其主要裝置臺式微機的開關機順序:一般先開顯示器、後開主機、先關主機、後關顯示器,不要頻繁開關主機電源,開關之間至少要間隔2分鐘以上,絕對不能在帶電狀態下開啟機箱、拔插各種介面卡和連線,下班前要關閉電源。

  第六條裝置必須由專人定期進行保養維護,並將保養維護記錄登記入“裝置維護記錄表”。

  第七條裝置發生故障時,應做好故障或系統提示記錄並立即關機,按裝置性質通知或送有關部門進行維修。

  第八條計算機裝置不得外借,確實工作需要,須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辦好相關手續後,方可外借,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九條保證計算機裝置和計算機機房清潔、防塵、通風,機房溫度和溼度適宜(溫度保持在20℃±5℃,相對溼度在40-70%)。進入機房必須換鞋(或鞋套),嚴禁吸菸、吃食品,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第十條加強機房安全保衛工作,增強安全意識,定期檢查各種用電裝置和門窗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電、防雷、防水工作,機房和網路中心安裝專業安防系統。

  第十一條除網路裝置(含伺服器)外,下班時應及時關閉裝置總電源;在雷雨季節,下班時除拔掉電源進線外還應拔掉網路進線,嚴防雷電損壞整機或部件。

  第十二條不得利用學校網路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嚴禁利用學校計算機系統上網釋出、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的資訊。

  第三章監督與檢查

  第十三條學校資訊中心、總務部門定期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對於裝置發生損壞的,由資訊中心和總務部門進行技術鑑定,明確責任後,由責任人填寫《南師附中新城初級中學裝置報損表》,按照責任比例進行賠償。惡意損壞的,除賠償外,還須進行罰款處理。裝置丟失時,先由保衛部門立案偵察,明確責任後,由責任人按照責任比例予以賠償。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學校總務部門、資訊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3

  一、 教學裝置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 教學裝置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 教學裝置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 教學裝置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裝置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 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裝置設施進行認真除錯,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裝置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 教學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 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 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 教學裝置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 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 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4

  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是學校開展現代教育教學活動的重要設施,是教師落實課程教材改革理念,實施資訊科技與學科教學活動整合的硬體平臺。裝置能否正常使用直接關係到新課程教學能否順利落實、二期課改能否正常推進。因此,學校必須建立完善的使用管理制度,確保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為促進學校儘快建立相關制度,特制定以下條例,供各校參照執行。

  一、各校應建立以班主任負責製為核心的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班級管理員制度。即每個班級確定一名由班主任本人或由班主任委任的學生擔任本班的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管理員,負責本班教室內的網路埠、多媒體教學終端、講臺中控、背投電視機等所有現代教學裝置的日常管理。全班同學均有責任共同保管好教室內的多媒體教學裝置。

  二、教室內所有保管多媒體教學裝置的桌、櫃鑰匙均由班主任或班級管理員收管,由班級管理員在上課時根據教學安排協助上課教師開啟和關閉相關多媒體教學裝置。除學校統一規定的收看電視節目或瀏覽網路資訊時間外,必須經班主任批准,且有教師在場,才能開啟多媒體教學裝置。未使用裝置時要關閉電源,鎖好機櫃。中午、晚上、休息日要鎖閉教室門窗。

  三、學校應組織對每位教師和班級管理員進行相關培訓,使他們掌握現有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維護知識,明確管理、使用職責,嚴格遵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設立教室多媒體裝置使用登記冊,每次使用後都必須由班級管理員認真填寫使用記錄,以便統計裝置使用率,幫助維修人員掌握裝置的使用情況。未經允許,學生不得擅自使用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

  四、必須嚴格按照要求保管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經常對多媒體裝置進行清潔衛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盜等日常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背投電視機螢幕的保護,不要在背投電視機螢幕前嬉戲。嚴禁碰撞、敲打或用玻璃、小刀等銳器與硬物觸劃背投電視機螢幕。發現裝置故障要及時上報學校主管部門聯絡維修並做好裝置故障及維修記錄。如發生裝置人為損壞,要查清責任,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五、建立管理、使用教室多媒體裝置的校、班兩級考核制度,每學期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對學校教室多媒體裝置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相關考核,由學校對本校各班級的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管理情況、裝置使用記錄、教師使用教室多媒體教學裝置和製作多媒體教學資源的情況進行考核驗收,考核結果相應列入學校、班級、教師工作的學期考核指標體系。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5

  一、教學儀器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學儀器要設立賬目,內容包括儀器名稱、來源、數量、單價、金額,做到賬、卡片、實物相符;學校教學儀器一律不準外借。

  三、教學儀器裝置應按標準分類編號,定櫃、定架存放,並在櫃上貼有存放儀器名稱、數量的卡片,以便查詢和使用;藥品和儀器分櫃存放。

  四、各類儀器說明書要裝訂成冊,專架存放,以便正確使用。

  五、教學儀器室內要張貼演示、分組實驗安排表,設定實驗記錄單和報告單,為實驗教學開展服務。

  六、學校建立教學儀器使用、歸還、賠償制度,儀器管理人員對儀器的使用、歸還、賠償都要有記載,需要請示領導的,及時向領導請示。

  七、儀器管理人員要愛護儀器裝置,及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使儀器裝置始終處於完好狀態;要經常做好儀器裝置的安全工作,室內要保持乾淨、整潔、通風,做到防潮、防鏽、防火、防盜。

  八、主管領導每學期對教學儀器管理工作進行不少於兩次的檢查、指導;學期末進行全面檢查,做為儀器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

  九、儀器管理人員若更換工作或調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6

  一、學校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和教學儀器裝置效能,加強對教學儀器裝置的管理。學校設立專用儀器室,做到儀器、藥品分室存放、專人管理。

  二、教學儀器和裝置,學校財務部門設該項財務帳,各學科儀器室建實物帳。儀器裝置應按部頒標準分類存放,儀器櫃和儀器架應有物資存放登記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資(燒杯、試管、試劑瓶等玻璃儀器除外),主件必須編號,除特殊情況外,附件也要編號。化學藥品試劑應酬有標籤,並塗蠟保護。

  四、儀器室和實驗室區域,應按公安消防部門要求備有消防設施和防盜裝置等。

  五、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應放置在安全地點,有必要的保安設施和使用規定。

  六、儀器室需經常保持清潔,注意做好防塵、防潮、防光、防鏽、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蝕、防揮發等工作,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效能。

  七、 教師領用儀器須先填好通知單、進行登記後才能拿出儀器室,用完及時送回,並經主管人員驗收入櫃,有損壞的要說明原因, 報學校領導處理。

  八、教學儀器只供學校教學使用。儀器的借用、報損、報廢、賠償等須先經學校領導批准,管理人員同意,辦好登記手續。儀器報損時,報損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由學校領導審批,無審批手續,一律不予銷帳。

  九、學校要經常開展修理、改進、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對於有利用價值的儀器應積極進行修理,不得輕易報損、報廢。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7

  一、建立健全安全設施、裝置安全管理臺帳和檔案

  對於在用的安全設施、裝置應建立臺帳和檔案,其內容包括安全設施裝置的主要效能引數、投用時間和地點、歷次檢修記錄、檢測記錄和裝置更新情況等。

  二、定期檢查安全設施裝置

  定期對安全設施裝置進行維護和檢修,對於安全設施裝置要定期檢查,安全科應每月檢查一次,車間每週檢查一次,班組每班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於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定期對安全設施、裝置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並做好維護和檢修記錄。

  三、 安全設施、裝置問題的處理原則和程式

  存在的安全設施、裝置問題應根據“三定一不推”原則限期處理。發現安全設施裝置問題應制定整改方案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制定出相應的防範措施並做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 、強檢(定檢)設施、裝置的檢測維護要求

  強檢、密不可分的`設施、裝置,應按要求定期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對於其中的不合格專案,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整改,要定期對強檢、定檢設施、裝置進行維護,保證其效能安全合格,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點安全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

  重點安全設施、裝置的維護和檢查應由專人負責,建立完善專門的安全檢查和執行維護臺帳。對於重點安全設施、裝置要縮短檢查週期,檢查記錄要詳盡詳實。重點安全設施、裝置問題應優先予以處理。

  六 、安全設施、裝置的報廢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裝置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於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後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8

  一、幼兒園園領導和各班級、各部門要運用各種方法,對師生及家長進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破壞設施裝置。

  二、建立健全設施、裝置安全檔案資料,對所有設施、裝置必須登記造冊,註明購買時間、裝置名稱、裝置價格,由財務室專人保管,並做好維修記錄。

  三、在園長領導下,每學期組織人員對設施、裝置認真普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平時思想要重視,以防患於未然,確保使用時的安全。

  四、各種設施、裝置屬於固定財產,實行分班定人管護,落實責任制。如有變動,必然辦理移交手續,如發現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五、公共場所的設施、裝置由幼兒園專人負責打掃與保養,有損壞及時通知辦公室進行修理。

  六、建立治安組織,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以防火災、盜竊、意外事故的發生,每天下班後應由保安人員普查一遍門窗關閉情況,閒雜人員不能進園。夜間加強巡視制度。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護園。

  七、注重平時的管理、維修、保養工作,以延長設施、裝置的使用壽命。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9

  幼兒園是教育場所,幼兒園公共設施的安全、完好是保證幼兒園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因此,全體教職工、全體幼兒都有保養、保護好公共設施的責任和義務。為明確各方面的職責和義務,特制訂幼兒園公共設施養護制度。

  1.教室養護

  教室是幼兒活動的主要場所,要做到清潔、明亮和教室美觀,教師有責任做到如下幾點:

  (1)保護好牆壁。不允許在教室的牆壁上隨便塗寫,教室牆壁上的所有裝飾都應有目的地設定。教育幼兒不用腳踢牆壁,不能用不乾淨的手摸牆壁,不做有汙損牆壁的行為。對於向幼兒開放的牆壁,教師應積極鼓勵幼兒及時展示自己。

  (2)保護好地面。教育幼兒不在教室中拖桌子、椅子,不用堅硬的物體在地面上劃,保育員要用拖把把地面拖乾淨。

  (3)門窗的養護。窗上玻璃要妥善保護,不用腳踢,要輕輕開關門窗。

  (4)電器的養護。不準在電燈上吊任何東西,妥然保護好日光燈管、電扇等電器,及時關燈。

  2.綠化、花園養護

  (1)愛護花木:禁止摘花、攀枝及攀登樹木,不要隨便搖樹木。

  (2)在草地生養期間,禁止進草地,禁止向草地中拋置垃圾,門衛有義務為草地清除雜草。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10

  一、管理人員經常維護保養裝置,認真執行裝置的十字'作業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同時必須及時詳細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二、學校安全設施、裝置由專人保管。專用教室的設施、裝置由專職教師保管使用,其他人員未經專職教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裝置發生影響安全的故障時,應採取相應的檢修措施,並通知上級,嚴禁安全設施裝置出現現問題。

  三、安全設施裝置檢修計劃,首先應由管理人員根據裝置執行時間和情況提出,由主管領導和管理人員共同制定並明確檢修保養的專案、方法、時間和責任者。

  四、保修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檢修計劃,並根據裝置的停運時間採取有效的保養措施。

  五、檢修時間根據裝置執行記錄確定,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時間,以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六、學校設施、裝置一旦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學校總務部門並請專職人員檢查維修。個人不得隨意拆裝維修,否則後果自負。裝置檢修在正常情況下每半年檢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進行檢修。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11

  1、校內的一切裝置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執行安全可靠。

  2、教學裝置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教室、教師宿舍、圖書室、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教師在宿舍私自接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校長反饋,應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附屬幼兒園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12

  學校的消防裝置、設施和器材,供滅火情況下搶救使用,必須時刻處於良好狀態。

  1、 消防裝置、設施和器材,不準隨便挪用和移動其他位置。

  2、 消防報警系統由維保單位每月進行一次測試。

  3、 樓內消火栓每月初進行一次出水試壓,檢查供水系統執行狀況。

  4、 樓外消火栓每年保養兩次。

  5、 輕便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修、保養、換藥。

  6、 各部門對自己所管轄範圍內的消防裝置、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經常保持裝置的完好和清潔,發現問題及時報保安部更換。

  7、 工程部負責消防裝置、設施的維修和保養,要以專人負責,並制定出檢查、保養方案,將裝置、設施的執行狀態報保安部門。

  8、 樓內的消防樓梯,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隨意堆物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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