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2篇)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2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安全設施裝置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證。特制定安全裝置設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消防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保障安全設施、裝置資金的方面投入。

  2、購入的安全設施、裝置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生產的產品。

  3、各種設施裝置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裝置設施的管理,應經常對滅火器的壓力進行檢查,如發現過期或壓力不足,應及時充粉、更換。

  5、消防裝置、設施不能隨意移動、轉借或損壞,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消防泵必須至少每週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裝置是否執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帶老化、洩漏時要及時更換。

  7、防雷防靜電設施應按氣象部門要求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滿足要求。

  8、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厂部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上報公司。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檢、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陸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並向有關監督臂理部門辦理登出。

  七、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安裝、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公司裝置部門要建立特種裝置技術檔案,內窖包括:特種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堆護證明書等檔案及安全技術資料;裝置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一、在礦機電科及工區領導下,負責全區機電裝置的檢查維護,使分管機電裝置正常運轉,安全無事故。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機電裝置完好質量標準,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積極參加機電業務學習和機電裝置檢查管理會議,努力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三、加強工作責任心,每班必須對全區機電裝置進行巡迴檢查及維護保養,出現問題及時彙報,認真處理。

  四、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工作崗位,堅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五、採掘供電必須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堅持”,確保安全生產。

  六、機電裝置完好率必須達到90%以上,裝置杜絕失爆。

  七、堅持機電裝置管理制度,加強對五小裝置的管理使用,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八、嚴禁“三違”、遵章作業,不得帶電搬遷裝置,不得帶電作業。

  九、掌握區域內裝置結構、效能、工作原理等,正確使用各種裝置,掌握操作技術要領,確保安全生產。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裝置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裝置進行檢查,認真查閱執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裝置的執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裝置執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裝置。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執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裝置履歷書、機械裝置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裝置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裝置的合理安全執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裝置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裝置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裝置和供電線路,做到裝置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採掘電氣裝置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執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裝置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資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為充分發揮機械裝置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裝置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裝置,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裝置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專案是否符合要求。

  4、裝置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裝置的起動效能、動力效能、經濟效能、操作效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後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並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並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裝置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1、使用電子白板教室裝置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禁止非正常關機,禁止隨意插撥各種連線線。

  2、相關人員不得傳播、複製、編寫病毒程式、嚴禁利用電子白板教室網路釋出、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的資訊。

  3、禁止安裝與工作內容無關的軟體,不得利用電子白板教室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4、加強電子白板教室內用電管理,定期對供電線路配電裝置和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事故;按綜合佈線設計進行用電線路鋪設,不得私拉亂接;電子白板教室用電不得超負荷;每天下班前,須關閉所有用電裝置,關閉總電源,最後關好門窗。

  5、電子白板教室管理人員要熟悉裝置電源、照明電及其他電器裝置開關位置,掌握切斷電源的方法和步驟。

  6、定期檢查、保養電子白板教室裝置,保證執行安全可靠。妥善保管硬體裝置及其他相關裝置的驅動程式、保修卡和重要隨機檔案。

  7、使用人員如發現裝置執行異常,應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絡,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拆開、調換裝置配件,外請人員對電子白板教室裝置進行維修時,學校相關人員應自始自終協同。

  8、完善安全保衛措施,應重點防潮、防火、防盜,下班前管理人員要進行安全檢查。

  9、以上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學校管理部門研究酌定處理。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8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裝置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閉,並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裝置、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裝置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採用低壓36伏,鐵製容器內和潮溼地帶場所為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准,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准,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9

  (一)加強檢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二)檢修專案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排程,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三)找出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前採取預防措施。

  (四)從事動火作業,應先透過動火三級審批後方可實行。

  (五)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企業檢修安全技術規程。

  (六)在易燃、易爆區域的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七)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動火作業前,對動火點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乾淨。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員禁止從事焊接作業。

  (九)進入裝置內之前,必須將該裝置與其它裝置隔絕,並進行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十)嚴禁在作業裝置內外投擲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十一)在裝置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本規定中有關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裝置內。

  (十二)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安全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裝置。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0

  1、設施、裝置的技術檔案管理

  設施、裝置技術檔案是設施、裝置從接收到報廢全過程的歷史記錄,是設施、裝置安全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各使用單位必須逐一建立車輛安全技術檔案。要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和準確,辦理車輛過戶和內部調撥時,檔案必須隨車移交。

  2、投入使用時,必須按總公司規定的式樣,進行編號,並將自編號報總行政部處備案。

  3、設施裝置技術使用

  投入運輸之前,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掌握設施、裝置的技術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維修中的技術資料及注意事項。

  4、加強設施、裝置的技術管理,保證設施、裝置技術狀況良好,準確掌握其實際技術狀況,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設施、裝置技術等級鑑定。

  ⑴設施裝置技術等級劃分為四級:

  一級:完好;二級:基本完好;三級:需維修;四級:停用

  ⑵評定標準:按照各裝置具體由技術部匯同生產共同制定。

  5、設施、裝置裝置封存、報廢

  ⑴設施、裝置封存:設施、裝置功能良好,確因生產需求不足、款式差異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產部提出申請,說明封存原因,期限,報總經辦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暫停使用:凡因主要總成基礎件和零配件損壞,待件以及修理技術等原因,短期內不能參加生產,仍按封存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⑶封存管理:封存設施、裝置,要派專人負責管理,未經總經辦同意,一律不得啟封、臨時動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啟封時,要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作業,經檢驗合格後,方能投入生產執行。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

  一、裝置的大、中、小修都必須按規定,事先提出計劃,然後按計劃組織實施。

  二、各班組每月15日以前,要將每月的檢修計劃報到車間,車間及時制定,落實好檢修任務。

  三、對於老化、報廢的裝置,班組上報車間,由車間統一報到公司,由主管經理批准方能更換。

  四、班組應建立裝置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對車間內的裝置要逐臺登記建卡,做到數量準確,技術資料完備,編號、型號、原值、製造廠、購進時間等添寫齊全、清楚。

  五、每個檢修專案都應落實到專人負責,每個參加檢修人員都要明確檢修任務、內容。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在安全基礎上完成檢修任務。

  六、每次檢修完畢後,要召開裝置檢修總結會。總結經驗和教訓。

  七、各班按規定對潤滑點及潤滑部位進行加油檢查。易鬆動部件及部位,檢查各安全防護及作業系統。

  八、隨時觀察和掌握裝置轉運狀況,保持裝置清潔良好的工作狀況,保證裝置在工作中不發生故障。

  九、下班前清掃擦拭裝置外部及工作場地,清點整理。如工器具和備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十、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可靠,清掃檢查調正各潤滑系統及潤滑部位,按要求填加潤滑油或潤滑脂。

  十一、檢修裝置的電氣系,整修線路,清掃和檢查其它電器裝置要有工作票。

  十二、裝置檢修後,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潔、安全設施恢復原狀。

  十三、檢修地點,要有良好的照明,不允許在黑暗、光線不足的地方作業。

  十四、停車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並在配電箱或櫃處掛上“有人作業不許合閘”的警示牌。

  十五、學徒工在師傅的監護下進行工作,徒工出事故,師傅要負責。

  裝置崗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

  為加強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種裝置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車輛等。

  2.礦所用使用特種裝置的單位應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3.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並安排專人負責。

  4.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進行自檢,做好記錄。

  5.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並做好驗定前準備工作。

  6.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礦特種裝置管理單位,制定特種裝置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

  9.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0.特種裝置的新增、選型、購置必須經礦有關單位嚴格稽核、逐級審批,方可採購。特種裝置應及時註冊、驗收、辦證。

  11.機電科不定期對各使用單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時下達整改單。

  12.各使用單位應根據使用的特種裝置編制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並報管理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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