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裝置規章制度(精選9篇)

機械裝置規章制度(精選9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機械裝置規章制度(精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機械裝置規章制度1

  一、目的:為了調查弄清裝置事故原因真象,及時採取合適的補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損失,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讓所有員工從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度發生。

  二、原則: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及員工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

  三、事故定義:凡是由於裝置非正常損壞和人為原因而引起裝置故障均為裝置事故。

  裝置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為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的為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處理程式:

  1、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採取必要安全及應急措施,保證必要的生產所需。並及時通知上級組長和主管以及技術工程師,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以便進行原因分析。

  2、事故搶修:組長、主管、技術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後應於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裝置當事人要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會同工程師、上級進行原因劃定。並配合組織搶修,力爭以最短時間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

  a、事故處理完畢後,相關人員首先要配合上級或工程師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按要求如實將事情的經過、原因作出書面報告以供參考。(書面報告在事故當日按上級要求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b、由組長、主管和技術工程師透過公開討論,對事故的調查作出結論。由工程師作出事故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經過、原因、及採取措施和處理意見等內容。(書面報告在事故調查的三日內向上級主管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五、教育及再培訓:針對事故發生原因,組長、主管及技術工程師應視情況組織現場會,對員工進行教育及再培訓。在一個月內由主管或工程師組織,完成對所有員工以事故為案例的公開討論和培訓,並做記錄和準備相關內容考核。

  機械裝置規章制度2

  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裝置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裝置事故按裝置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裝置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洩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裝置停止執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洩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執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洩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3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裝置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式和內容向特種裝置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5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安技、裝置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裝置狀況,事故傷亡、裝置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6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特種裝置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儲存。

  機械裝置規章制度3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裝置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裝置進行檢查,認真查閱執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裝置的執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裝置執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裝置。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執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裝置履歷書、機械裝置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機械裝置規章制度4

  為確保生活水泵、消防水泵良好及正常執行,按規定週期維修、保養並做記錄。

  一、生活泵每週輪換執行。

  二、消防水泵每星期試執行一次(每次2分鐘)。

  三、消防水泵、噴淋泵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保養,對磨損零件及時進行更換。

  四、消防水泵每季度全面保養一次。拆卸軸承清潔,加潤滑油,對磨損零件更換。

  五、按規程檢查盤根是否良好,泵體無滲水、溢水,泵軸滲水有無流到地面。

  六、按規定時間檢查水泵軸與電機軸在同中心線,手盤轉動靈活,無卡殼,機座緊固,螺絲墊片無鏽。

  七、按規定時間用搖表測量電機絕緣電阻(R≥0、5MΩ),用接地電阻儀測試電機,繞阻值正常,三相電阻平。

  八、按規定時間檢查閥門,開閉靈活,關閉嚴密,內外無漏水,手柄完好。閥杆潤滑好,外觀整潔。

  九、按規定時間檢查壓力錶,指標靈活,指示準確,錶盤清晰,水泵、電機外觀整潔,銘牌清晰,各部位緊固。

  十、控制櫃內元件齊全,控制系統正確可靠,表面整潔。

  機械裝置規章制度5

  為加強供水管理、保證飲水安全、預防疾病、保障用水衛生,特對二次供水裝置的清潔、消毒、維護、保養等管理製作如下標準。

  一、露天水箱入孔均應加蓋鎖好,室內水箱房應加鎖,鑰匙統一保管。

  二、水箱清洗人員均須有有效的“健康證”方能進入水箱操作。

  三、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後取水樣檢查色度、濁度、有無異味、沉澱、測試其PH值,並做好清洗記錄;如不合格應重新按標準清洗。

  四、每年三季度清洗水池後,送地下室水池水樣交防疫部門檢驗並取得合格證書。

  五、清洗工作程式

  1、所有清洗物品及人員裝備均須事先消毒。

  2、清除水池(箱)內淤泥、雜物和鏽塊等。

  3、清淤後投藥消毒30分鐘。

  4、放水沖洗2~3遍以清除異味。

  5、重新灌水並恢復正常供水。

  六、使用中如發現水質異常現象,應馬上組織人員查詢原因並進行清潔處理。

  機械裝置規章制度6

  一、機械裝置使用管理歸納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充分發揮機械效率,優質、高產安全、低耗完成施工生產任務,為企業提高經濟效益。

  二、加強使用管理要做到管用結合,合理使用,要求施工部門與裝置部門密切配合。

  三、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合理選用機械,做好機械的調配和組織工作。

  四、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機械使用計劃,應從施工進度、施工工藝、工程量方面儘量做到合理裝備。

  五、不要大機小用,多要少用,而要合理排程,及時進退場。

  六、結合施工進度,利用生產間隙,安排好機械的維護保養,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使機械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能隨時投入使用。

  七、對於使用完畢或暫時不用的機械裝置,及時通知裝置部門進行調配,提供給其他部門使用或對外出租,充分發揮其效能。

  八、嚴格按照機械裝置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使用機械。

  1、機械裝置有其不同的使用效能和要求。即使同工種裝置由於製造廠在結構、工藝、材料上有所差別,因此必須嚴格按說明書來使用。

  2、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的'法規,必須嚴格遵守。是保證機械裝置安全、保證機械操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基礎。

  3、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做到“四會三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和會操作、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4、對於大中型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應經過考核,取得崗位合格操作證後方可上機獨立操作。

  九、正確選用燃潤油料,搞好機械裝置潤滑,是正常工作的重要條件。

  1、機械裝置使用的油料(燃料油、液壓油、潤滑油),都必須嚴格按照原機說明書規定的品種、數量、潤滑點、週期加註或更換。

  2、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定點、定量、定質。

  3、在特殊情況下采用代用品,必須經過有關技術部門許可。

  十、協調配合,為機械施工作業創造必要條件。

  1、施工中,抓好機械能力配套,保證機械配件供應以及勞動力的合理組織和調配,為機械充分發揮其效能。

  2、按規定間隔期對機械進行保養,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3、合理組織施工,縮短停工時間,增加作業時間,提高時間利用率。

  4、培訓司機,提高技術水平和熟練程度,定人定機,有證操作。

  5、配備適當的維修人員,及時排除故障。

  機械裝置規章制度7

  為充分發揮機械裝置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裝置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裝置,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裝置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專案是否符合要求。

  4、裝置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裝置的起動效能、動力效能、經濟效能、操作效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後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並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並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裝置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裝置規章制度8

  機械裝置事故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範圍: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裝置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鑑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於本公司的裝置事故管理工作。二、管理內容:2.1、裝置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

  一、範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裝置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鑑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於本公司的裝置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內容:

  2.1、裝置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類機械、設務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機械、裝置或裝置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使施工生產突然中斷者,均為裝置事故。

  2.2、高備事故分業表(按直接經濟損失分類):

  事故分類 一次事故經濟損失金額(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裝置事故與防範管理:

  3.1、裝置事故管理必須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

  3.2、堅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任”的原則,公司各級領導,裝置管理部門,物質管理部門及公司全體員工都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努力做到對裝置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

  科學檢修,防止機械、裝置事故發生。

  3.3、加強公司全體員工對機械、裝置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查裝置隱患活動,並加強全休員工的技術培訓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水平,增強全體員工預防機械、裝置事故的預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裝置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裝置事故的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範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裝置事故的分級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

  3.5.3、裝置事故與鑑定:

  3.5.3.1、發生事故的單位,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各類機械、裝置事故必須向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公司物質管理部門上報,發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須在30分鐘之內向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接到彙報後,應立即組織有關裝置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裝置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根據調查分析情況以書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裝置管理領導彙報。

  3.5.3.2、裝置事故報告書的主要內容:發生裝置事故的主要原因、發生時間、發生地點、當事人、發生的經過、事故的性質、責任者、損失金額、處理意見、整改意見、預防措施。事故報告書必須有參加事故鑑定人員和責任者及裝置事故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3.5.3.3、裝置事故的調查、鑑定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分別進行組織調查、鑑定。

  3.3.5.4、參加資產保險的裝置,事故單位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檢視事故現場,確定損失情況和裝置損失經濟價值。

  3.4、事故的處理:

  3.4.1、裝置的責任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按照分級管理許可權進行處理。大型裝置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裝置責任事故根據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裝置責任事故,根據裝置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記過,降級,留廠檢視,開除廠籍,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情節惡劣者追究刑事責任等。

  3.4.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領導責任:

  3.4.2.1、由於安全生產規章制和操作規程健立不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裝置事故者。

  3.4.2.2、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教育,安排無證人員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經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崗操作造成裝置事故者。

  3.4.2.3、裝置超負荷運轉,超期使用,對存在事故隱患不採取有效措施,造成裝置事故者。

  3.4.2.4、違章指揮,強令員工違章操作裝置,造成裝置事故者。

  3.4.2.5裝置發和故隱瞞不上報者。

  四、裝置事故直經濟損失計算方法:

  裝置事故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裝置修復的各種費用,修理期間的裝置提取折舊費用等。

  4.1、能夠就地修復的按實際修理費用和裝置提取折舊費用計算。

  4.2、需要進廠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計算:

  4.3、裝置運轉已超過大修週期而發生裝置事故,按大修期間直接發生的各種材料、配件費用計算。

  4.4、由於裝置事故造成裝置報廢,按裝置實際淨值計算。

  機械裝置規章制度9

  一、龍門吊機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參加施工的有關人員必須接受入場前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2、進入現場的施工龍門吊機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並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操作。

  4、開工前負責人應組織施工,技術安全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後方可開工。

  5、施工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按要求做好記錄。

  6、現場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工器具,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

  7、高處作業時施工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的固定位置應安全可靠,並儘量高掛低用。

  8、爬梯、平臺、通道等必須牢固可靠,臨空面、懸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網。

  9、施工裝置、工器具等應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

  10、起重、運輸裝置操作人員作業前應對裝置的安全效能進行檢查,確保裝置安全執行。

  11、轉運及起重作業前應對起重或捆綁用具及設施進行檢查,正確選擇和使用,並嚴格執行“十不弔”規定,確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裝必須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統一指揮,協同配合。

  13、構件對接時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電氣系統通電除錯時,必須有兩人同時作業,其中一人監護。

  15、起重作業應設專人指揮並佩帶袖標,並且指揮明確,訊號清楚統一,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統一行動。

  16、安裝部位應設定安全作業警戒線,並派設安全警戒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17、施工現場應懸掛必要的安全標識牌。

  18、安全人員應堅持現場巡視,發現違規必須及時制止和處理。

  19、安裝作業中,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雨、雪、大霧時應停止作業。

  二、具體控制指施。

  1、技術交底。

  2、由專案總工程師組織進行技術交底,使參與安裝專案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瞭解本起重裝置的特點、結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工期進度計劃要求,並對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防止因施工人員不熟悉施工工藝而造成各類傷害。

  3、在安裝過程中可以組織多次技術活動,但無論何種形式的技術交底都必須做好“施工技術交底記錄”並在生產過程中檢查落實,避免施工人員技術上工藝上的失誤造成人為傷害。

  4、工程技術人員應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在施工中督促落實,確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術人員應當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深入現場檢查,對直接威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及時組織處理,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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