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通用11篇)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通用11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1

  1、醫院所有醫療裝置必須建立檔案,檔案有醫院裝置科統一建立,並設專人專職管理。大型精密儀器裝置就萬元以上貴重裝置必須單獨建檔。

  2、檔案資料必須完整,不得外借、遺失;有關科室需借閱時,應事先徵得有關領導同意。各科影印的資料應妥善保管,未徵得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不得外借。

  3、儀器裝置檔案內容包括:科室申購報告、訂貨合同、發票影印件、出入庫憑證付聯、驗收記錄、產品樣本說明書、安裝除錯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零配件耗損及補充記錄以及其它有關的一切技術資料。

  4、建立儀器裝置管理卡,作為建立管理帳的依據。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儲存,作為清點和管理本科室儀器裝置的依據;一份存放在裝置檔案內。

  5、保持檔案的完整,加強儀器裝置使用管理,對於每一件貴重精密儀器均設立一本儀器裝置使用維修記錄,每次換用新冊時,應將舊冊存入檔案。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2

  1、各科室要加強對醫療裝置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專人,並定期維護保養,要求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懂效能會操作,非專門人員禁止操作。

  2、醫療裝置要落實專人保管,如因失職損壞、丟失,除及時報告外要按價賠償損失,對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報廢者,需經使用科室、裝置管理人員和院部討論後填寫報廢單,經院部批准方可執行。

  3、各類醫療裝置出現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時向器械科報修,以免影響工作,需請廠家維修者,修理費科室要簽字證實並做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種醫療儀器裝置和器械不能轉讓和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填寫申請,經業務院長審批方可執行。

  5、院部有權根據全院情況調整各科醫療裝置。

  6、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裝置操作程式及維修軟體和硬碟格式化。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7、按照儀器裝置的環境要求做到無塵,溫度、溼度符合。保持儀器表面清潔,無灰塵、無汙垢。

  8、凡是進入醫院的醫療器械(包括購買、試用、實驗、贈送、借用及臨床驗證等),必須報裝置處備案。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3

  一、裝備處裝置維修部負責全院醫療儀器裝置的維修維護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裝備處裝置維修部維修技術人員應定期對所負責的儀器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醫學裝置出現故障時,由使用人員及時向裝置維修部報修,說明裝置所在科室、裝置名稱、故障現象等情況。

  四、裝置維修部設有專人值班,負責接待日常業務和應付緊急維修任務,值班人員接到報修任務,要做好報修記錄並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對急修裝置、搶救裝置優先處理,做到隨叫隨到。

  五、維修人員接到維修任務,根據裝置故障情況帶好維修工具儘快到現場維修,裝置修復後,由使用人員驗收裝置正常工作,填寫儀器維修記錄單,裝置交付科室使用。

  六、對現場不能修復的大型、急救裝置,維修人員及時逐級上報組長和裝置維修部負責人,組織人員搶修,需要外修或購置特殊配件時,由使用科室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報批執行。

  七、對裝置常用的零配件、易損件等,裝置維修部制定配件目錄,組織論證、比價後由裝置管理科統一採購、入庫,根據科室需要按招購置/領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維修技術人員應對所修理的醫學裝置做出鑑定,凡屬使用科室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要及時上報,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未經裝備處批准,任何人不得維修醫院裝置,因私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十、醫療儀器裝置因老化或不能修復等原因需報廢時,按照醫院報廢制度執行。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4

  1、凡是有醫療裝置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隨時開機可用,並保證帳、卡、物相符。

  2、新進儀器裝置在使用前要由裝置科負責驗收、除錯、安裝。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其瞭解儀器裝置的構造、效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後,方可獨立使用。儀器裝置的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裝置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儀器裝置(包括說明書)必須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失靈配件,未經裝置科檢驗不得任意丟棄。

  4、凡屬臨床科室的儀器,科室間需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所屬科室科主任批准。

  5、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准,方可借出。

  6、各種儀器裝置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裝置科建立檔案,並負責保管。各科室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維護需經常使用的,可以影印副本。

  7、儀器裝置屬於公用資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於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裝置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裝置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8、儀器用完後,應由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檢查、關機。若發現儀器損壞或發生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務科和裝置科,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翫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裝置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中的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生後,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醫療裝置科組織使用者和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責任事故分析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及制定防範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5

  為規範醫療裝置及醫用耗材的管理,加強集體決策,防範和化解醫療裝置和醫用材料採購、管理中的風險,醫院決定將原有的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會更名為醫療裝置與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並對原有人員進行調整,現就其組成、職能和工作規則做如下規定。

  (一)性質

  醫療裝置與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是對我院醫療裝置和醫用耗材的採購、管理、維修、保修、更新等事項進行論證的醫院決策機構,以定期和臨時會議為主要工作形式,會議由裝置科負責召集,並負責日常工作。

  (二)組成

  由院領導、裝置科、醫務科、物價醫保科、財務科、護理部、院感科、醫技科室及臨床科室專家代表組成。具體名單由裝置科擬定,經主管院長同意後,報醫院黨政聯席會議批准後公佈。

  (三)職責

  1、對我院醫療裝置和醫用耗材採購重點、更新換代原則等事項進行討論,提出意見。對醫院技術裝備發展的策略、遠景目標和實施方案提供諮詢。

  2、對擬購置的20萬元以上的醫療裝置,就其合理性和計劃資金及其來源進行論證,確定購置方案,報醫院黨政聯席會議批准。

  3、對醫院現有的“醫用耗材目錄”進行論證,提出修正和調整意見。

  4、對各科室上報的在我院未使用過的醫用高值耗材(未開展的新專案由醫務科或護理部組織相關部門先進行專案可行性論證),就其引進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進行論證,確定是否需要引進。

  5、對醫療裝置的年度維修預算進行論證。

  6、對裝置科在裝置、材料、維修、保修等購置、管理中發生的問題,經主管院長同意,提交醫療裝置與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進行討論,提出意見,供院領導決策時參考。

  7、對正在執行的100萬元以上的醫療裝置(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狀況、經濟效益、存在的問題,進行年度考核,提出處理意見。

  8、對本院儀器裝置管理工作中的技術問題和重大決策,進行評價諮詢。

  9、院領導認為需要醫療裝置及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進行論證的其他事項。

  (四)議事規則

  1、醫療裝置與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每年不少於兩次會議,開會前3個工作日,由裝置科徵詢各位委員能否到會,確定到會人數,根據專家到會情況確定會議時間,並及時通知各位委員。

  2、每次參加會議的專家不得少於醫療裝置與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成員的三分之二。

  3、根據會議的內容,可以邀請相關專家、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

  4、裝置科應在會前向各位參會者提供會議議程和相關材料。

  5、必要時,經主管院領導同意,裝置科可以召集臨時會議,且不受上述規定限制,但有表決權的人數不得少於7人,臨時會議僅限於論證院領導認為必要的或臨床急需專案。

  6、會議一般由主管院長主持,首先由使用科室或裝置科具體負責人彙報裝置、醫用材料採購、使用和管理的有關情況,然後由參會委員提問、討論,使用科室負責人離席迴避,最後由參會委員進行口頭或書面無記名錶決,已超過二分之一的多數為透過。會議記錄中必須記錄不同意見,供院領導參考。

  (五)工作紀律

  1、論證委員所在科室的專案時、論證專案的供貨方與委員有直接的利害關係時,該委員需迴避。

  2、本會委員不得接受相關商家的任何饋贈,不得向任何商家透漏任何會議資訊。

  3、本會委員不得將討論、表決的任何資訊向未參加會議的任何人員透漏。

  4、對違反紀律的委員,經本管理委員會表決後取消委員資格,造成明顯影響者,按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6

  凡臨床不能使用的,符合醫療裝置報廢條件的,應予以報廢。

  (一)醫療儀器裝置的報廢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裝置應按報廢處理:

  1.嚴重損壞無法修復者;

  2.超過使用壽命,基礎件已嚴重損壞或效能低劣,雖經修理仍不能達到技術指標者;

  3.技術嚴重落後,耗能過高(超過國家有關標準20%以上)、效率甚低、經濟效益差者;

  4.機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無法補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設計不合理,工藝不過關,質量極差又無法改裝利用者;

  6.維修費用過高,繼續使用在經濟上不合算者;

  7.嚴重汙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者;

  8.計量檢測或應用質量檢測不合格應強制報廢者。

  (二)醫療儀器裝置的.報損條件

  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裝置由於人為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喪失其使用功能的,按報損處理。

  (三)醫療儀器裝置報損、報廢的處理原則

  1.需要報廢報損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裝置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並填寫"報廢、報損固定資產審批單",經由技術鑑定部門鑑定確認無法修復使用的,再由醫療裝置科稽核(對十萬元、二級醫院為五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裝置須經醫院儀器裝置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報主管院長同意後,由財務部門負責填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報衛生行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2.凡減免稅進口的醫療裝置,除以上規定外還應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

  3.對於可供家用裝置的報廢處理,應加強稽核,嚴格控制。

  4.待報廢固定資產在未批覆前應妥善保管,已批准的報廢的大型醫療裝置應將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價入賬,入庫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可辦理財務減賬手續。其殘值收益應列入醫療裝置更新費、改造基金專案專項使用。

  6.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裝置,使用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處理,一律交回裝置主管部門統一處理。如有違反者應予追查,交主管部門處理。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7

  1、凡屬醫療、教學、科研所需用的儀器、裝置、衛生材料、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均由相關部門統一負責採購,供應、調配和維修。採購工作應嚴格遵守相關法規,依據招標後中標結果定點採購。招標範圍以外的商品,須經院領導批准透過政府招標採購後,方可進行採購。

  2、根據院年度工作要點和規劃,編制採購預算。

  3、應成立專門的組織負責大型儀器裝置的論證、報批、招標、商務洽談等工作。

  4、一般醫療用低值易耗品、物資材料等,根據院內工作需要和庫存量制定月採購計劃,進行定點採購。

  5、所有采購商品,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質量標準和檢測標準。採購人員要認真查驗註冊證、合格證、檢驗證等相關證明檔案。

  6、採購員和保管員要嚴格遵守入、出庫驗收制度。每月匯同會計核對盤點一次。年底全面盤點一次,製表上報。

  7、庫房物品要按性質分類保管,作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8

  (一)根據能級配置、安全有效、效率及經濟原則,制定醫院儀器裝置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購置計劃,以滿足醫療、教學、科研和預防保健等遠期發展和近期的工作需要。

  (二)嚴格執行招標採購制度。

  (三)制定並執行醫療裝置各項管理制度,確保醫療裝置的使用安全有效。

  (四)做好醫療裝置的應用質量管理:包括安裝除錯、驗收;制訂操作規程;日常維護保養;預防性維修和故障維修;計量檢定;裝置效能檢測;醫療器械可疑不良事件的報告等。

  (五)做好醫療裝置的資訊和檔案管理,在醫療器械的分類和程式碼應用、名稱規範化方面不斷創新。

  (六)重視和加強醫療裝置的效益分析和評估,確保醫療裝置資源充分利用。

  (七)做好器械庫房的環境和帳務管理,不得在庫房積壓醫療裝置,定期盤點在用醫療裝置,確保賬物相符。按規定做好醫療裝置的調劑和報廢工作。

  (八)遵紀守法,嚴禁在醫療裝置購置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和不正之風,並自覺接受監督約束。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9

  一、目的

  本公司為求增進經營效能,為了保證客戶的利益得到切實體現,加強售後服務的工作,提供“專業、高效、規範、熱情”的服務宗旨。以創造品牌經營,提高企業知名度,促使顧客滿意的服務準則和服務政策,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本著“一切追求高質量,使用者滿意為宗旨”的精神,以“最快捷的速度、最周到的服務、最可靠的產品質量”的原則。嚴格按合同要求及產品技術規範為客戶提供周全服務,以最大限度滿足使用者需求。透過嚴格的服務規範、加強售後服務隊伍建設,強大的技術支援力量和全面的服務承諾,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辦法包括投訴渠道及方式、檔案記錄、調查與評估、處理措施、反饋和事後跟蹤等。

  三、職責

  1、技術部要以身作則、管理有序帶頭做好部門的職責。

  2、部門人員和新員工做好產品知識培訓、技術培訓指導。

  3、公司及各地區經銷商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4、負責公司所銷售產品的售前宣傳和售後服務工作。

  5、兌現公司對客戶承諾的售後服務體制,並建立好服務檔案。

  6、及時把客戶和行業的各種資訊反饋給公司,及時蒐集和釋出各種相關信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10

  1、為加強車輛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車輛係指公司的客、貨車輛。

  3、車輛應由專職司機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盡駕駛人責任,但不得交無駕照人員駕駛,否則發生一切後果由專職司機負責,並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專職司機負責車輛的檢查、保養與維修,確保行車安全。

  4、與車輛相關的證件、保險卡等資料由駕駛人員保管。如有遺失,由此產生的費用由駕駛人員負責。

  5、車輛行駛途中應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若違規罰款由司機承擔。

  6、各部門用車,應事前申請,經總經理同意,統一安排、排程。杜絕一人一車、一事一車的浪費現象。

  7、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客戶例外。

  8、司機根據行車裡程、時間,以及用車部門,準確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以保證車輛的節能降耗。

  醫療裝置的維護管理制度11

  一、倉庫要建立並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組織,經常開展活動,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工傷事故、防自然災害、防黴變殘損等工作,確保人身、醫療器械和裝置的安全。

  二、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嚴格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六防”工作。

  三、倉庫防火工作實行分割槽管理,分級負責的制度,並指定各庫、各級防火負責人,定期檢查,消除隱患。

  五、倉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指定專人負責定期保管、檢查和維護,並做好記錄,不準在消防裝置區域堆放各種雜物。

  六、倉庫必須嚴格管理電源和水源。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菸、用火。倉庫電器裝置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要求,每次作業完畢和每天下班前要將庫房的電源切斷。

  七、對倉庫所用消防設施和裝置每季進行檢查、維護。每年進行年檢。

  八、倉庫實行逐級負責的安全檢查制度,保管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對本人負責庫、區各檢查一次,院領導、裝置科長要定期檢查,遇有惡劣天氣,或特殊情況,要隨時抽查,在汛期、黴雨、夏防、冬防等時期和重大節日前,醫院領導要組織力量對倉庫進行全面檢查。

  九、非工作時間和非倉庫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開庫門和進倉庫,倉庫內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倉庫內商品要按照規定進行分類,分垛存放。庫區內要整潔、安全,走道暢通。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