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通用12篇)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

  一、電工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任。

  二、嚴格執行電工操作規程。

  三、自覺遵守電工崗位責任制。

  四、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停送電操作規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按照停電、驗電、對地放電、掛接地線、停電裝置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等步驟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五、必須熟悉業務範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做到"熟知本崗、牢記系統"。

  六、加強以業務範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的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隊,努力將事故處理於萌芽狀態。

  七、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機電事故,將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八、對供電系統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議。

  九、認真搞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

  十、積極參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動,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

  1、負責落實安全保證計劃中電工作業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控制的規定;

  2、組織班組安全作業,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排生產任務時,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上工前對所使用的機具、裝置、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並根據作業環境和職工的思想、體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生產任務;

  6、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7、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用電裝置的效能;

  8、使用裝置前必須檢查裝置各部位的效能後方可通電使用;

  9、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0、電工作業時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防用品;

  11、嚴禁帶電作業,裝置嚴禁帶病執行;

  12、民工必須嚴格遵守建設部發布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進行作業;

  13、保證電氣裝置、移動電動工具臨時用電正常執行和安全使用;

  14、發生觸電工傷事故,應立即搶救,及時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

  為加強學校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促進各項工作順利展開。電工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優質服務於教學,服務於師生,特制訂本安全制度。

  1、電工應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擅離崗位。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電工對全校教學區、生活區的電路設施要經常檢查、維修,確保校園電路使用安全和暢通。

  3、對各教室、辦公室線路、開關、用電器裝置每週檢查一次,對反映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若因沒有及時整改又沒有上報有關領導反映其原因的,將追究責任。每次罰款50元。

  4、對學生宿舍線路、開關、用電器裝置每週檢查一次,對反映出來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24小時內解決不了的應上報有關領導並說明其原因,若沒有及時完成又不上報有關領導的每次罰款50元。

  5、電工要對機房機械裝置要經常保養,對機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價賠償。機房工具不得私自帶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損壞工具的應及時反映並上報庫房進行更新,絕不能因為工具不付而影響本工作。如出現此情況示情節輕重進行罰款。

  6、對全校用電嚴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電費,杜絕人情用電,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發現學生或教師有偷電現象的,應及時反映有關領導處理。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4

  1、持證上崗,嚴格按照《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作業。

  2、每天檢查配電室及巡查校園內的日光燈、電風扇、飲水機、電視機、樓道路燈和應急照明燈等電器的使用情況,以及巡查校園內洗手檯、廁所等場所的水龍頭和水衝閥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和更換,確保水電安全及時供給和執行。

  3、協助宿舍管理人員檢查宿舍用電、用水情況,嚴禁私接線路、安裝插座、使用自備大功率電器。

  4、落實水電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嚴防電路漏電、短路、電線老化、超負荷,防止漏電、觸電和火災事故發生,消除水路跑、冒、滴、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電安全維護臺賬,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和報告。

  5、對接報的水電檢修任務,應根據輕重緩急,逐一安排檢修。做到隨叫隨到,一般做到一小時內修復,對不能及時修復的要做好解釋工作,不能及時修復但存在安全隱患的則要及時處理。

  6、檢修用零配件必須按需要向倉庫辦理手續領用出庫,並認真記錄好主要檢修材料的消耗和維修情況。注意節約使用材料和零配件,做好修舊利廢和回收再利用殘料工作。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5

  一、按專案部規定及專案經理安排,按時上下班,若有不按時上下班,每次處罰50元。

  二、當班的人員不能離開現場,若有勞務公司或現場人員舉報離開則處罰50—100元。

  三、上班時間各班組起吊材料找不到值班人員,則處罰200—500元。

  四、上班耍小動作,在勞務公司要東西貪小便宜的每次處罰500—1000元,情節惡劣者扣除工資並辭退。

  五、有意把塔吊電氣損壞,處罰500—1000元。

  六、如因不遵守操作規程或工作不負責任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七、操作工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把相關證件交安全辦公室,以備查驗。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6

  一、值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而且證件齊全有效,嚴禁無證上崗。

  二、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操作,正確使用各種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

  三、值班電工必須滿足每班兩人的原則,嚴禁一名電工單獨進行帶電作業。原則上作業時不能帶電操作,特殊情況時必須有保證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並設專人監護。

  四、值班期間不得脫崗、串崗,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五、值班期間要作好巡視,發現問題立即解決整改,嚴禁裝置、電氣、線路帶病執行。

  六、認真填寫臨電值班維修記錄,記錄內容要詳細、準確、具體。內容包括:日常工作記錄、機具維修記錄、及時間、地點、維修內容、採取的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交接斑人員、時間要寫清楚,不能讓人代填寫。

  七、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杜絕觸電傷亡事故的發生,認真安全的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八、值班電工應全面負責起值班期間工地的一切用點管理,確保安全用電有備無患。

  九、參加各項有關的安全活動,對用電人員宣傳電氣安全知識。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7

  1、對班長負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認真遵守和執行電業安全方針,各種規程,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班各種技術學習和安全活動,不斷增強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

  3、按照裝置大修,維護,保養週期,在班長領導和安排下,負責保質保量的完成,並保證施工現場工完、料淨、場地清;

  4、認真完成站裡交給的各項生產任務和臨時性生產任務,做到不折不扣,不應付了事;

  5、嚴格認真地對各生產崗位的.電氣裝置,進行巡迴檢安全生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向班長或站裡彙報,保證電氣裝置處於完好狀態;

  6、負責本崗和生產區各低壓室,低壓盤,動力配電箱,照明配電箱,每兩週一次的衛生清掃,和每月一次的電動閥檢查填卡。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8

  1、對班長負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安全生產責任,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及時按照巡迴檢查路線進行裝置巡迴檢查,發現缺陷及時向班長彙報。按時結算電量,並保證其準確無誤。

  3、負責正確填寫各種記錄、報表,保管好崗位工具、儀器、儀表、器材、鑰匙和備品備件的責任移交工作;

  4、作好後臺機、綜保裝置、事故照明,所用交、直流系統的按時檢查和衛生清掃,室內、外場地清潔衛生和文明生產;

  5、認真學習崗位技術,儘快達到對新裝置、新系統的“三熟三能”。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9

  電工責任制

  1、對所轄範圍內的一切電器裝置負責維護、檢查和監視執行;

  2、所管區內外線小修工作,有條件也可做大修;

  3、做好學校安全管理節約用電工作,負責檢查和對使用者的安全宣傳;

  4、對所管範圍內一切不合理執行的電器裝置或可能造成事故的隱患裝置,有權停止其使用;

  5、當電器裝置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正確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6、樹立一切為教學第一線服務的理念。

  配電室安全規程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按其職務、工種學習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部分,經市電工管理辦公室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和電工證,才能從事規定範圍內的電氣工作;

  2、 任何工作人員發現有違反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者,應立即勸阻,並說明理由。發現違反工作規程,足以危及人身和裝置安全應立即制止;

  3、非電氣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內。如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配電室者,應由電氣工作人員緊隨監護。進入配電室應先警告不許靠近裝置,以確保安全;

  4、非電氣工作人員(包括建築工、油漆工、電話工、電焊工及其他非電氣工作人員)在配電室內外進行工作,必須由電工值班人員監護(安全技術等級不低於三級);

  5、做好防止小動物進入的措施,管好門窗,出門上鎖。

  木工安全生產及防火制度

  安全是學校的頭等大事。為保證學校木工生產場地及工作人員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群防群治,防治結合”和“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工作方針。

  2、生產場地存放材料要垛放整齊。易燃、易爆用品(油漆、稀料等)、備用桌椅、木材要隔離擺放,以防火災。

  3、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場地、車間工作時,要穿工作服,帶安全帽。工作時要思想集中,堅守崗位,遵章守紀。

  4、每天完工後及時清理垃圾(刨渣、鋸末等),確保生產場地清潔。要文明生產,文明維護,做到一施一修一清理。工作時不準打逗嬉鬧。

  5、工作人員工作時,要認真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使用機械前先檢查機械是否正常,用完後及時關閉電源。

  6、對機械裝置(電鋸、電刨等)要一學期一檢修,確保生產和安全需要。

  7、生產場地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8、要備好消防器材。對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確保能夠正常使用,以備火災之患,並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高空作業注意事項

  1、在2米以上工作時,須兩人協作,1人在下扶梯,1人在上工作,並要繫好安全帶。

  2、在兩層以上樓房安裝室外玻璃時,必須繫好安全帶。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0

  實驗室是科協人員工作、學習、研究的場所,良好、有序的辦公環境能夠營造濃厚的工作學習科研氣氛。為把我們的實驗室變得有序、溫馨、潔淨,請大家自覺遵守以下規定:

  一、實驗室環境衛生

  1、保持安靜,不準大聲喧譁,不準追逐打鬧,

  2、注意衛生,不準吸菸,不準亂拋紙屑雜物,不準隨地吐痰。

  3、舉止文明,禁止亂畫亂塗,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物品。

  4、實驗室每天進行一次清掃,每月進行一次大掃除。

  二、實驗室安全工作

  1、實驗室一切人員均要服從實驗室負責人的安排,未經實驗室負責人允許而擅自行動者,發生事故,由擅自行動者自己負責。

  2、禁止隨意開啟電閘箱及擅自拉動電閘開關,防止觸電事故。

  3、最後離開實驗室的人員要關好門窗,關掉電燈,切斷其他用電裝置電源,確保實驗室財產安全。

  4、禁止長明燈,節約用電。

  三、實驗室器材管理

  1、在實驗室,要自覺維護實驗器材,不準浪費、破壞,如有破損需進行賠償。

  2、合理利用實驗室的裝置,發現有故意損壞裝置者,一定嚴肅處理。

  3、不經實驗室負責人的批准,不得把任何實驗室的公有物品拿出實驗室或用於私人目的。

  4、實驗室器件要嚴格分類,用完的器件要放回原處。

  四、實驗室違規處罰

  1、對違反規定者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對拒不服從實驗室規章制度、無理取鬧者,協會外人員送學工處、保衛處進行處理;協會內人員予以退會並送學工處處理。

  2、對實驗室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人員,需按照具體情況進行賠償和處罰。

  此制度從頒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1

  一、加強安全教育

  1、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參與實驗師生的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

  2、學生實驗必須在教師指導下,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準備實驗時要準備防護保險措施,實驗裝置要牢固穩妥。

  4、實驗教師要學習和掌握實驗室傷害救護常識,做好急救工作。

  二、防觸電:

  1、實驗室供電線路的佈設電線截面積和保險絲的選用,要符合安全供電標準,供電要定期檢修和更換。安裝電器裝置要做到電流、電太與用電器的標稱值匹配。一般情況下(有特殊標註者除外)用電器都應接地,並經驗檢查接地是否良好。

  2、實驗室要設總配電盤。裝設漏電保護器,離開實驗室時要將總電源斷開,任課教師要嚴格控制學生實驗用電,儘量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

  3、檢修電源線、用電器及清潔大掃除時必須切斷電源,切忌帶電操作,不能弄溼電源線,不能用潮溼的手觸控正在工作的電器裝置。電線或電器盒破損要及時修復,以免高壓導線裸露傷人。

  4、所有電工工具應用良好的絕緣手柄,所有用電器外殼應接上地線。

  三、防火災

  1、使用電烙鐵、電爐等電熱器時,不可直接放在可燃物上。使用者離開時,應先切斷電源。

  2、易燃、易爆藥品應嚴格按規定存放。當大量酒精、汽油撒落在地面上時,要立即開啟窗戶通風,嚴禁室內明火。不準用汽油代替煤油和酒精作燃料。

  3、配齊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砂、水、水桶等),並能保證應急使用。

  三、防中毒

  1、實驗室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做發生有強刺激或有毒煙霧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使用水銀做實驗,要防止水銀蒸氣中毒。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各種有毒物品侵入人體的途徑(呼吸系統、皮膚、消化系統)。

  3、劇毒藥品應嚴格按規定存放,嚴格領用手續。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如有撒落,應立即採用科學方法處理。

  4、接觸過有毒藥品的手,應及時清洗乾淨。

  四、防創傷:

  1、進行彈、噴、射擊等實驗,不能對著人,以防傷人。

  2、用鑽孔器、錐子、針等切割和穿透物體時,不應以另一隻手給物體作墊層,以免穿透時被機械創傷。

  3、不能把手擠進螺孔或管子裡,以防毛刺刮傷,正確使用玻璃器材。

  4、備好急救藥品箱,配備實驗室一般傷害處理藥品,以便急救之用。

  電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2

  一、水電老闆和現場維護電工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以便聯絡,如開通不接電話或者關機罰100—200元,

  二、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因用電裝置需要維護電工前往時,電工不執行或者拖延時間的,每次處罰200—500元。

  三、晚上加班和澆築混凝土時,電工沒在現場,每次發現處罰100—200元。

  四、水管、水龍頭和球閥等壞了的在漏水,沒有及時更換或時間過長,處罰100—200元。

  五、現場的線路等沒有整理號的每次處罰50—100元。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