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經費管理使用制度(精選5篇)

幼兒園經費管理使用制度(精選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經費管理使用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經費管理使用制度1

  1.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 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記帳、算帳、報帳工作。

  3. 堅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則,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 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

  5. 學校財務工作係指學校行政及工會的工作,學校財務人員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6. 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需要,設定會計、出納財產管理員崗位。

  7. 會計人員要做好學校財務預、決算工作,準確做好學校帳務、結算上報工作,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表表相符,認真執行會計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8. 學校出納人員要認真管理好學校的現金、票據、保險箱。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出納崗位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9. 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稽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填寫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帳,不設帳外帳,不設小金庫。

  10. 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影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11. 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並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辦法,不擅自購買控購商品,執行政府採購制度。

  12. 在財務會計工作方面取得顯著成績者、在維護財務制度或財經紀律有成績者、在財務管理理論有創見並促進學校財經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損失浪費有成績者由學校及上級部門給予獎勵。

  13. 不遵守財務制度,工作失職,造成學校經濟或其它損失者,由學校及上級部門給予懲處。

  幼兒園經費管理使用制度2

  為了加強財務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益,確保資金運用,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購買教育材料,必須由教師制訂計劃、由年級組長填好購物清單交園辦。凡購買辦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先報總務,由總務統一填寫購貨清單,經園領導批准後方可購買,必須由專人驗收,統一保管並建帳,辦理領用手續。

  二、各種原始憑證的報銷,必須由經辦人簽字,然後由園長、財務稽核或驗證人簽字後,方可報銷。

  三、對於報銷的原始憑證,財務人員必須認真稽核,發票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大寫與小寫金額是否一致。

  四、100元以下使用現金,超過100元必須使用轉帳支票,使用前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單,寫明對方單位全稱,購物名稱,金額數,經園長同意後才可領取轉帳支票或匯票。

  五、教職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費,按有關規定限額。出差人員填制好報銷單憑證,由財務人員稽核,經園長審批後方可報銷。

  六、經常核對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帳簿記錄,根據業務發生需要,不定期地進行核對,發現差錯,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七、印簽章分人保管,下班前認真仔細檢查箱門是否關好,必須上鎖加密碼。

  八、現金收入必須及時送存銀行,做到不坐支,不得設立“小金庫”。

  九、專控物品,上報主管部門,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採購。

  幼兒園經費管理使用制度3

  一、關於財務管理體制

  1、園長要對本單位的財務工作全面負責。

  2、單獨設定財務機構的幼兒園,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幼兒園財務活動在園長的領導下,由上級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沒有單獨設定財務機構的幼兒園,實行"集中管理,分園核算"的體制。園內設會計、出納各一名,記流水帳,在園長領導下,管理園內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帳。

  3、幼兒園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有權要求本園所有人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有權參與本單位經費編制計劃、簽訂經濟合同等有關財務活動,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及財產保管等情況。

  二、單位預算管理

  幼兒園應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每學期的經費預算。

  1、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幼兒園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幼兒園本身財力可能、幼兒園正常教育活動和發展計劃,妥善安排其他各項必需支出。

  2、預算編制的審批:

  每學期初幼兒園財務領導小組成員商討透過將本學期的經費預算情況作詳細安排。(人員工資,大型維修及裝置,日常開支),報上級財務主管部門稽核批覆並備案。重大事件需調整預算經透過財務領導小組討論並上報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學費收入,其他收入(捐資助學、固定資產出租、利息、興趣班收入等)。

  2、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幼兒園收入帳戶,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兒園支出是指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內容包括: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公務費、修繕費、業務費、裝置費、其他費用等。

  2、幼兒園支出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章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另附),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幼兒園結合本園情況規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按預算正常執行,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

  對於大型的維修及裝置購置應預先經財務小組協商簽字,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方可支出執行。

  幼兒園應加強工程專案的預算,把好質量管理等環節,防範決策失誤等有關舞弊行為。工程結束後,報請審計部門審定,工程款項由局與施工單位核算。

  五、資產管理

  幼兒園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等。

  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及應收、暫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兒園應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的內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對貨幣資金收支保管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應相互制約,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

  ②審批人應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

  ③幼兒園因公個人用款時應按照提交用款申請、支付審批,支付複核,辦理支付等程式執行。會計、出納應按簽字齊全、票據規範、支出合理等認真複核後方可辦理支付手續。

  ④單位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中決策和審批,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單價滿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滿2000元的裝置或維修專案)。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汙,侵佔,挪用貨幣資金的行為。

  ⑤對於大額的支出應使用轉帳支票,不得以現金直接支付。

  ⑥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於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

  ⑦以幼兒園為單位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⑧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帳,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帳外設帳,嚴禁收款不入帳。

  2、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幼兒園應根據: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結合本園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目錄。幼兒園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盤點,一般的報廢、轉讓經財務領導小組批准後核銷,大型、貴重的裝置應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批准後核銷。

  幼兒園經費管理使用制度4

  (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會計法》,遵守國家的各項財經法規、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二)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學校領導要為財務人員的'業務提高提供有利條件。

  (三)會計人員要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嚴格履行財務審批手續。

  (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五)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及其它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會計人員必須按規定使用、登記會計憑證、帳簿,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準確、完整上報各種財務報表,定期向領導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七)對於不合理的票據和不合法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

  (八)財務印章和領導印鑑不得由財務一人保管,印鑑必須分開管理。

  (九)學校的固定資產要定期盤點,新購入和調配的要及時入帳,報廢的要及時上報申請報損,固定資產必須作到帳帳、帳物相符。

  (十)開展增收節支工作,各項開支要有計劃,不得盲目支出、佔用、挪用專項資金,收入要入財政專戶。

  (十一)會計檔案要及時歸檔,不得丟失、損壞。

  (十二)會計人員變動時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出納員交接可由本校會計或領導監交,會計交接由教育局主管人員參加監交。

  幼兒園經費管理使用制度5

  一、幼兒園財產必須具備有效的適用性,計劃添置調撥財產必須適用於幼兒園的發展需要。對具有復、長期使用的財產,應當注意保養維修,延長使用期。

  二、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有計劃地充實與更新教學裝置,根據需要與可能不斷添置各類財產。

  三、養成幼兒愛護公物的的良好習慣,抵制各種侵犯公共財產的行為,減少和避免財產的損失,維護財產的安全,損壞公物要賠償。

  四、加強財產管理,貫徹“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管理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遵守制度,責任到人,對低值易耗品,幼兒園也要加強管理。嚴格按照《貴州省中小學物資管理暫行辦法》管理幼兒園各類財產。

  五、每年按時進行財產清查,做到、帳實相符,對盤盈虧的,查明原因,按規定入帳。對損壞的財產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領導批准。貴重的應由主管部門批准後,再做妥善處理。

  六、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或調離,要將經管的財產逐一清點造冊。帳實相符後,向接辦人員逐一交待清楚,雙方在清查表上簽字,並由財產主管負責人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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