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委員會章程

家長委員會章程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章程,章程起著保證組織內部的管理功能正常執行的作用。我們該怎麼擬定章程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家長委員會章程,歡迎大家分享。

家長委員會章程1

  第一章 家長委員會的宗旨

  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密切學校與家庭的聯絡,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督作用,成為學校發展的智囊團和後盾。宣傳國家有關教育政策法規,加強學校的管理,把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有機的結合起來,提高家長教育子女的水平,促進學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第二章 家長委員會的產生

  第一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由關心孩子成長,熱心教育,熱情支援學校或班級工作的七中在校學生家長組成。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的組成必須能代表各個層面家長,由各年級組長或班主任推薦候選人,經學校政教處研究,徵求個人意見後確定,並由學校發給聘書。

  第三條 班級家長委員會成員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學生家長推舉產生,由3至5人組成,班主任負責各委員之間的聯絡組織工作。

  第四條 年級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推舉產生,由7至10人組成。年級組長負責各委員之間的聯絡組織工作。

  第五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學校提出建議,從各年級家長委員會中推舉七名成員組成。政教處負責各委員之間、家長委員會與學校之間的聯絡組織工作。

  第三章 家長委員會成員條件

  第六條 瞭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具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關心學校的發展與建設,能為學校的教育教學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 具有良好的行為規範,有比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驗和較好的教育效果。

  第八條 能熱心聽取並各學校積極反映家長們所關注的問題。

  第九條 能主動為學校事業發展和改善辦學條件提供一定的支援和幫助。

  第十條 具有某方面特長,能為學校開闢第二課堂拓寬渠道並提供幫助。

  第四章 家長委員會職責

  第十一條 家長委員會有責任宣傳學校。積極配合和支援辦好家長學校。

  第十二條 廣泛蒐集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和要求,協助班級、年級和學校定期召開家長會議,交流家庭教育的情況和經驗。

  第十三條 透過參與學校的重大活動或組織聽課、關心瞭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方向、教育育質量、教師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的評價,實行必要的監督。

  第十四條 大力支援學校工作,對學校開展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可能的幫助和宣傳,做好學校與家長的.協調工作。

  第十五條 力所能及的協助學校解決辦學中的困難,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爭取支援、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株洲市第七中學政教處。年級家長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年級組長辦公室。

  第十八條 家長委員會直接與各年級主任、班主任、政教處、主管校長、校長聯絡工作。

  第十九條 原則上各級家長學校每年為一屆,可連任,學生畢業後自動卸任。

家長委員會章程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城南小學學生家長委員會是以家長為主人,協助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促進教育質量的全面提高,實行社群教育的群眾性組織。

  第二條本會宗旨是: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參與學校德育工作。支援學校教育改革,營造良好的學校內部環境,努力促進城南小學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

  第二章任務

  第三條本會的任務是:

  1、宣傳"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的思想,使尊重人才,尊師重教,熱愛學生的社會風氣進一步發揚光大,形成良好的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結合的育人環境。

  2、促進社群教育,做好學生的保護工作,關心學生的課餘生活,熱心支援學生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會實踐,為學校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方便。

  3、指導學生家長開展家庭教育,協助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預防和控制在校學生違紀事件的發生。

  4、從物質和精神上積極支援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為促進教育改革,提高社會聲譽而努力。

  第四條定期聽取學校工作的介紹,發揮對學校工作的檢查、督促和協調作用。

  1、定期聽取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介紹,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2、協助學校宣傳和表彰教職工中教書育人的先進事蹟,宣傳表彰學生家長中尊師重教,積極幫助辦學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宣傳和表彰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先進班級集體。

  第三章組織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員若干人,上述成員由學校邀請和家長自願產生,委員的分工由家長委員會全體會議透過。如學生畢業,該學生家長自動離職。

  第六條本會委託學校校長主持日常工作和制定學期工作計劃草案,提交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透過並執行。

家長委員會章程3

  第一條 家庭教育是對學生進行教育的重要渠道。為了進一 步最佳化育人環境,完善學校育人體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 的教育網路,促使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特成立家長委員會。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是我校學生家長自願參加,配合學校年級、班級做好育人工作的校內群眾性教育組織。

  第三條 我校家長委員會分班級家長委員會、年級家長委員會二級,一般以班級家長委員會為主,分別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負責組織。

  第四條 班級家長委員會由熱心教育事業、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教育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組織活動能力比較強的家長5—7人組成,由班主任推薦、全班家長會討論透過產生;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人選由班級家長委員會協商產生。

  第五條 年級家長委員會由本年級各班的家長委員會民主推選一位委員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由年級組長推薦。年級家長委員會協商產生。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的職責:

  1、根據黨的教育方針,緊密配合學校、教師積極開展對學生的教育工作,關心學生的全面發展和整體素質的提高。

  2.分析家庭教育現狀,研究家庭教育方法,交流家庭教育經驗,創造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家庭教育環境。

  3.調查瞭解本班、本年級學生思想動態、行為習慣及學習。體質等情況,協助學校和班主任、年級組長對學生進行教育,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4.收集、反映家長、學生和社會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學校改進工作。

  5.支援、參與班級、年級和學校開展的各項教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聯絡工作。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會議,分別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根據實際情況,與家長委員會主任商定召集,一般每學期舉行1-2次。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在協助學校做好育人工作中成績突出者,由學校整理材料,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和新聞單位,供表彰和宣傳,並通報學生家長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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