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證明信的格式範例合集

各類證明信的格式範例合集

  戶籍證明信

  家裡到當地派出所補辦身份證,同時辦一個臨時身份證寄給你,戶籍證明信。因為你過去辦過居住證,辦居住證的地方是有留底的,你持臨時身份證到那裡去補居住證也是可以辦的。帶好你的戶口本,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出具就可以了,三分鐘搞定!好像要收取10元的工本費,不同的地方可能不一樣。

  直接去派出所,告訴派出所你把證件都不小心丟了,並將自己的身份證號碼等告訴他們,希望得到警-察同志的幫助,打個證明。態度要好。一般這種情況下我們都會幫忙的,幫你解決。

  一般是指“集體戶”的居民,需要戶籍資料時,憑本人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可列印戶籍證明。一般常住居民憑戶口本可對外辦理各項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況需要戶籍證明的,居民憑身份證公安機關會出具的。

  辦理戶籍證明拿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辦理。

  戶口辦:

  , ,學號 ,系 學院

  專業學生,因 需申領護照(通行證)。

  經稽核,同意其借用本人戶口。

  保衛處政保科

  (蓋章有效)

  200 年

  直接去派出所,告訴派出所你把證件都不小心丟了,並將自己的身份證號碼等告訴他們,希望得到警-察同志的'幫助,打個證明。態度要好。一般這種情況下我們都會幫忙的,幫你解決。

  一般是指“集體戶”的居民,需要戶籍資料時,憑本人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可列印戶籍證明。一般常住居民憑戶口本可對外辦理各項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況需要戶籍證明的,居民憑身份證公安機關會出具的。

  辦理戶籍證明拿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內容,並根據您所申請的公證事項提供相應的證明信:

  北京市公證處:

  我單位XXX申請赴XX國探親(或定居、工作、留學……。如果申請人已離境,要註明離境的時間)現介紹到你處辦理公證並提供如下證明:

  1、出生證明:

  XXX(性別)於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出生。XXX的生父是XXX,生母是XXX.

  2、結婚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與XXX(性別,出生年月日)於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登記結婚。

  3、夫妻關係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與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系夫妻關係。

  4、未婚證明(僅限於二OO三年十月一日前從未結婚和至今未達到法定婚齡者辦理):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北京市XX區)至X年X月X日止未曾登記結婚。

  已離境者:XXX(性別,出生年月日,原住北京市XX區)至X年X月X日在中國居住期間未曾登記結婚。

  5、喪偶、離婚後未再婚證明(僅限於二OO三年十月一日前未再婚者辦理):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與XXX(性別,出生年月日)於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登記結婚, 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縣)經XX部門登記(或調解、判決)離婚。(XXX於X年X月因何原因在何地死亡),XXX至X年X月X日未再登記結婚。

  6、工作經歷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於X年X月至X年X月在XX單位(應寫明全稱)從事何種工作任XX(職稱或職務),戶籍證明《戶籍證明信》。

  7、在職證明:

  (注:需要同時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及“在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同上,“在職證明”格式為:標題“在職證明”,內容同“工作經歷證明”,證明信左下角貼本人免冠近照一張,照片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證明信右下角蓋單位行政公章。

  8、未受刑事處分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或原)住北京市XX區)至X年X月X日止(已離境者請註明至X年X月X日離境之日止)在中國居住期間沒有受過刑事處分。

  9、域外親屬關係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北京市XX區)是居住在XX國 XX市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的XX(相互關係)。

  10、親屬關係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的配偶是XXX(出生年月日),子(或女)是XXX(出生年月日),父親是XXX(出生年月日),母親是XXX(出生年月日),哥哥是XXX(出生年月日),弟弟是XXX(出生年月日),妹妹是XXX(出生年月日)。

  11、國籍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原)戶籍地在北京市XX區XXX路XX號)具有中國國籍。

  12、年收入證明:

  茲證明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現住址)XX年個人稅前年收入為人民幣XXXX元。

  (XXX免冠二寸照片)

  13、學歷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於X年X月入XX大學XX系XX專業學習,學制X年,於X年X月X日畢業。

  14、在校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於X年X月入XX學校XX系(高中等)學習,學制X年,現在是X年級學生。

  15、曾用名、別名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的曾用名(別名)是XXX.

  16、死亡證明:

  XXX(性別,出生年月日,生前住北京市XX區X路X號)於XX年X月X日在XX地點因XX(死因)死亡。

  17、離(退)休證明:

  茲證明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XX省XX市XX街XX號,於X年X月X日從XXXX(原工作單位全稱)離休(或退休、退職)。

  XXXX(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開信人:

  XXXX年X月X日

  注:(1)證明信由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如人事、組織、勞資部門、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根據申請人檔案的記載或掌握的真實情況負責書寫,並寫明出處,由書寫人簽名,加蓋人事、勞資、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門的專用章。凡由當事人本人寫的證明信一律無效。

  (2)證明信為二頁以上的,需加蓋騎縫章。

  (3)申辦哪種公證,提供哪種內容的證明,不辦的不必提供。

  (4)證明信在開出後十天內有效。

  (5)公證申請一經受理應即時繳納公證費。

  戶口辦:

  , ,學號 ,系 學院

  專業學生,因 需申領護照(通行證)。

  經稽核,同意其借用本人戶口。

  保衛處政保科

  (蓋章有效)

  200 年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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