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裝置管理制度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1

  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使用壓力容器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對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並指定具有壓力容器專業知識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一)壓力容器的技術管理

  1.建立健全容器技術檔案容器技術檔案是掌握容器用.管.修過程中的綜合性記錄,是容器管理的基礎工作。

  2.建立健全容器技術管理規程要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技術特性,制訂容器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安全執行。

  (二)壓力容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

  1.正確使用

  (1)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履行崗位職責制。

  (2)容器載入時,速度不宜過快,避免操作中頻繁大幅度壓力波動。

  (3)嚴格控制工藝引數,嚴禁超壓執行。

  (4)容器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後上崗。

  2.合理維護

  (1)採取塗層.噴塗.電鍍等有效措施,防止大氣與介質對容器的腐蝕。

  (2)堅持絕熱.保溫層良好。

  (3)緊韌體應堅持齊全.完整.緊固.可靠。

  (4)安全裝置.閥門等應堅持清潔.完好.靈敏。

  (5)遇有振動.摩擦等情景,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減輕。

  3.定期檢查按週期有計劃地進行檢驗與檢修。並注意以下要求:

  (1)容器執行時不得對任何受壓元件進行修理與緊固。

  (2)洩壓.降溫要按操作程式進行。

  (3)進入容器檢驗或檢修,要有專人監護並有聯絡訊號。

  (4)容器修理或改造時必須保證受壓元件原有強度和製造質量,其技術方案經過有關主管審批。

  (三)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

  根據勞動部頒佈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在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向當地勞動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取得使用證後方能將裝置投入執行。為此,壓力容器必須逐臺登記.領取《壓力容器登記卡》。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2

  1、嚴格執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2、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執行。

  3、特種裝置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

  4、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齊全,必須實行定期校驗制度,嚴禁超期使用。

  5、特種裝置的檔案、臺帳、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裝置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裝置銘牌應裸露,且不得塗漆。

  6、特種裝置液位計、壓力錶警示標記齊全準確。

  7、特種裝置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嚴禁超期執行。

  8、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爆炸、著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9、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0、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到期時,應提前向安全部門申請複試。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3

  一、裝置責任制

  1、為了加強裝置的維護檢修工作,提高檢修工作的質量,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生產安全,經濟執行,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對裝置管轄範圍劃分至車間,直至劃分班組個人,建立巡檢、點檢、維護,檢修崗位責任制。

  3、車間煤氣管道、維修管道劃分高爐與燒結、豎爐煤氣管道,以高爐煤氣管道出口閥門為界,閥門前管道歸高爐(包括閥門);閥門後至燒、豎爐管道及所轄附屬設施歸燒結。

  4、電氣部分裝置及維護劃分

  ⑴、動力車間負責高爐、燒結、鑄造及園區其它(分廠)車間由高壓進線開關至總高壓配電室開關櫃到高低壓配電室分路開關以上;包括分路開關、變壓器、電容補償櫃;分路開關以下歸各車間。

  ⑵、動力車間監護各車間高壓裝置啟動。

  ⑶、鑄造變壓器低壓套管(包括低壓套管)以上。

  ⑷、質檢計量中心電氣部分、機修車間電氣部分、後勤所有電氣照明、庫房照明維護歸動力車間負責;材料計劃各部門自己負責申報。

  5、全公司儀表、液壓部分由動力車間維護(由各車間配合)。

  6、各車間裝置維護與檢修責任劃分

  ⑴、各車間裝置維護保養搶修由本車間負責,如需其他車間幫助要請示企業技術中心後,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派工單(並下達工時定額)。

  ⑵、各車間技改工程由機修負責,工程專案辦公室開工程專案單,由工程專案辦公室負責主持並組織驗收。

  ⑶、各加工備件機修可完成的交機修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開加工單(並下達工時定額)。

  ⑷、裝置的計劃檢修由機修和各車間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負責主持並組織驗收。

  ⑸、各車間的維修和搶修及計劃檢修後由裝置主任填寫裝置檢修卡72小時報企業技術中心,使企業技術中心能夠建立較完善的裝置技術臺帳。

  7、各車間裝置專責人,應經常瞭解自己所轄裝置,掌握技術情況,把裝置管好、修好,努力提高裝置的健康水平。

  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後巡視所轄裝置,瞭解裝置情況,裝置缺陷等,及時向工段長彙報檢查情況,並做好巡檢記錄。

  如有缺陷,提出處理意見,聽候工段長安排。

  ⑵、裝置專責人是消除缺陷的責任人,對檢修質量負直接責任。

  8、工段長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督促裝置專責人和崗位工巡視檢查裝置,聽取彙報檢查情況,安排裝置缺陷的消除情況。

  ⑵、凡是夜間事故搶修及現場安全的負責人,督促安排搶修工作後及時向車間彙報。

  ⑶、按裝置保養計劃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裝置保養,維修工配合。

  8、各車間主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後巡視車間所轄裝置,瞭解執行情況,檢視裝置缺陷記錄,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

  ⑵、負責所轄裝置的《裝置缺陷處理工作單》填寫,制定施工措施,負責現場安全,並整理原始記錄和工時消耗。

  ⑶、提出改進裝置、提高裝置健康水平的建議。

  ⑷、瞭解庫存備品、配件的情況,每月23日把本車間月材料裝置計劃報企業技術中心,以便保證裝置正常運轉;能維修的可拆下後送機修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據維修加工單,機修負責及時修好備用。

  二、裝置巡迴檢查

  1、各車間維修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對待工作,不斷提高對裝置隱形缺陷的判別能力和巡迴檢查質量,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各車間應根據裝置系統執行特點,制定各崗位巡迴檢查路線、重點檢查專案、檢查週期、並公佈現場。

  3、巡迴檢查時應隨身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檢查時應認真、細緻,根據裝置執行特點,看、聽、摸、嗅、試。

  但必須執行安全規程,關鍵部位必須兩人以上,注意裝置及人身安全。

  4、檢查重點應包括:

  ⑴、檢查試執行中的安全措施;

  ⑵、班中裝置缺陷消除後的執行情況;

  ⑶、執行異常的裝置;

  ⑷、防火檢查。

  5、巡迴檢查中同時督導崗位工進行裝置整潔工作及時加換潤滑油,調整冷卻水等裝置維護工作。

  6、巡迴檢查中發現裝置缺陷時,立即彙報班長、工段長、值班排程;事態嚴重時,應由工段長彙報車間主任,崗位工加強監視;裝置專責人設法消除,防止事態擴大;處理情況及措施應詳細記入專責人記錄本,並向人員交待清楚。

  7、各車間主任,副主任應每天巡視,巡視內容包括:

  ⑴、有重點的檢查裝置執行情況;

  ⑵、值班人員的勞動態度和勞動紀律;

  ⑶、糾正不合理的生產方式和調整操作;

  ⑷、防火檢查。

  三、裝置檢修管理制度1、檢修管理

  ⑴、裝置的檢修是提高裝置的完好率,保證安全,經濟執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裝置規律,堅持以防為主的計劃檢修,反對硬拼裝置;堅持“質量第一”,使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

  ⑵、檢修工作要貫徹挖潛、革新、改造的方針,不斷提高檢修質量,改進裝置,改進工藝,努力做到質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裝置檢修按性質分大修、中修、小修,臨時檢修和維護五大類。

  裝置大修、中修、小修是計劃檢修。

  臨時檢修是計劃以外的檢修,構成事故的叫事故搶修,應儘可能避免臨時檢修,但在執行中發現威脅裝置安全的較大缺陷,必須及時處理時,應經車間同意後才能安排臨時檢修,以避免裝置的嚴重損壞。

  ⑷、我公司裝置大部分在高溫,高壓重負荷,金屬粉塵惡劣條件下連續作業,在執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裝置的原有效能,因此,堅持集中維修,區域負責,點檢定修,操檢並重的方針。

  2、裝置的維修與保養

  ⑴、由於生產裝置環境差,各車間操作的人員要經常對所用的裝置進行擦拭,及時合理的潤滑,減少部分磨損,延長維修週期,增強裝置的使用壽命,提高裝置的作業率。

  ⑵、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操作。

  ⑶、裝置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根據裝置特點定人、定點、定標準、定期、定方法來進行裝置定期維修方法。

  ⑷、建立裝置交記錄,由生產工人填寫,裝置缺陷記錄由巡檢人員和點檢人員填寫。

  ⑸、根據裝置分工加強裝置考核,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範圍。

  3、裝置的檢修準備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準備工作是檢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關鍵,在大修45天前專案工程辦公室應制定大修準備工作進度。

  ⑵、大修專案應根據批准的維修計劃、改進工程計劃、裝置缺陷記錄、事故報告、最近一次小修記錄、上次大修報告、裝置執行試驗結果、機件和零件使用情況,決定採用的合理化技術研究資料來確定。

  ⑶、大修前一個月左右,生產經理組織有關處室和車間參加的準備工作會議,檢查和落實檢修專案、檢修進度、技術措施、勞動組織、材料和備品備件準備、交貨缺件等情況,安排有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15天應由生產經理全面檢查工程準備情況,明確安全、質量、進度、節約等方面的要求;進行技術交底;安排協調檢修工具裝置,人員分配情況。檢修車間負責生產人員的配合協調、負責質量標準,專案工程辦公室主持並組織驗收。

  ⑸、在施工期間應抓好以下工作

  ①、貫徹安全工作規程,保證人身和裝置安全。

  ②、嚴格執行裝置標準、工藝措施和崗位責任制,保證檢修質量。

  ③、及時掌握進度,保證按期竣工,爭取提前。

  ④、節約工料,防止浪費。

  ⑤、及時做好技術記錄,包括裝置技術狀況,系統結構變化,有關資料修後及時整理歸檔。透過檢修,還要進一步校核和補充備品、配件的圖紙。

  4、檢修質量驗收為了保證檢修質量,必須做好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質量檢驗需要檢驗人員嚴格把好五關:

  ⑴、把專案關:不漏項,修一臺,保一臺;

  ⑵、把工藝關:按規程辦事,規規矩矩,乾淨利索;

  ⑶、把質量驗收關:做到檢修質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驗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驗收;裝置不清潔不交工、不驗收;

  ⑷、做好檢修驗收單的填制,做好各項記錄,建立臺帳,能正確反映檢修實際情況。

  ⑸、質量驗收實行班組、車間、厂部三級驗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專案包括:①、提高裝置效率,挖掘現有裝置潛力;②、提高安全經濟執行水平的技術措施和技術革新專案;③、治理廢水、廢氣、揚塵,進行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技術措施;④、提高裝置能力,改善產品質量的技術措施;⑤、裝置更新和房屋建築物的更新;⑥、零星固定資產購置。

  ⑵、各車間和有關處室每年與檢修計劃同時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計劃,交企業技術中心稽核彙總報公司領導研究批准。

  ⑶、技改專案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資產採購計劃由企業技術中心彙總申報。

  ⑷、專案工程辦公室負責技改專案的管理,對技術設計和工程預算進行稽核,並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督促、檢查。

  四、裝置管理制度

  1、裝置管理的規定:各單位裝置必須加強科學管理,確保裝置處於完好狀態,並應達到以下五項要求:

  ⑴、安全可靠,裝置可用率高;

  ⑵、消耗指標低,經濟效益高;

  ⑶、不汙染環境,排放符合環保要求;

  ⑷、維修費用低;

  ⑸、整潔美觀,消除漏氣、漏水、漏塵、漏油、漏風。

  2、裝置缺陷管理

  ⑴、各級生產管理人員都要關心裝置缺陷消除工作,車間主任、裝置主任和檢修人員是具體抓好裝置缺陷消除工作的負責人。

  ⑵、各車間生產崗位設立“崗位交記錄”以便登記和記錄消除情況。

  ⑶、崗位人員發現缺陷時應:

  ①、及時設法消除,若無法消除時,應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同時應記錄在崗位交接班記錄上。

  ②、發現對安全生產有威脅的裝置缺陷時,除加強監視外,還應報告工段長並通知維修人員立即處理。

  對生產影響不大時,除做好登記外,還要向領導彙報,以便安排檢修。

  ③、崗位人員在維修人員消除缺陷時,要主動配合,創造條件,嚴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時如需限制生產、停產、跨班時應向值班排程和車間主任彙報。

  ⑷、生產排程處理裝置缺陷:應迅速命令工段長組織生產人員採取有效措施,嚴防擴大,並通知車間主任。

  ⑸、維修人員定期巡視裝置,檢視《崗位交記錄》,瞭解情況,主動消除缺陷,對暫時不能消除的缺陷記入本班《崗位交記錄》並向工段長彙報。

  ⑹、車間裝置主任領導裝置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視現場,瞭解裝置缺陷及消除情況,分析生產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

  負責《崗位交記錄》的收發和缺陷統計工作,並企業技術中心。

  ⑺、裝置缺陷處理原則: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②、如牽扯到停產或降低生產產量時,應得到企業技術中心的批准(突發性裝置故障除外)。

  ③、對暫時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頻發性缺陷,車間應及時以《裝置缺陷處理工作單》的形式報企業技術中心並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企業技術中心要及時組織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後應由崗位工或生產班長、工段長、裝置主任進行檢查、認可後簽字

  並註明“已消除”。

  五、備品備件的管理

  1、企業技術中心負責車間備件計劃的稽核彙總,物資處負責準時採購。

  不需外購的備件組織相關部門製作。

  備件的驗收由使用單位裝置主任組織。

  2、各車間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貯備計劃,既要滿足生產和事故搶修的需要,又要防止庫存積壓。

  3、物資處以保證質量、數量、時間的前提下,及時和企業技術中心聯絡到位情況,使備件及時就位,以免因備件問題影響生產。

  4、備品備件原則上均應存放在庫房保管,對於精密及電氣備品備件入庫後,做好防鏽、防腐、防止彎曲等措施,同時要注意溫度、溼度、防潮工作,以保證備品備件的質量。

  六、各車間裝置事故管理

  1、裝置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強裝置管理,減少裝置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裝置開動率和生產作業率。

  2、裝置事故管理由企業技術中心歸口管理,各生產車間的裝置事故管理由裝置主任管理。

  3、裝置事故管理的內容與要求:

  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裝置的零件、構件損壞,使生產突然中斷或工業建築物突然倒塌、損壞,不經修理不能運轉或達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裝置事故處理。

  ⑵裝置事故分類及處理按《裝置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4

  一、裝置修理的原則

  生產裝置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裝置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使裝置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二、裝置年度技術狀況的普查鑑定

  1、每年第三季度由裝置管理部門提出全公司裝置普查工作的計劃安排及要求,報裝置生產技術部門、總工程師、同意後,在全廠安排進行裝置普查工作,具體工作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

  2、各車間的普查工作,由各工段主任負責組織有裝置技術員、班組長、維修員參加的車間普查小組查清裝置存在的問題和使用情況。由裝置技術員填寫“裝置技術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裝置申請專案,同普查表一起報生產技術部。

  3、裝置主管人員負責組織成立裝置普查鑑定小組,由裝置管理員、技術員、修理工、機工、電工會同各工段裝置技術人員和維修人員對裝置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裝置逐臺進行技術鑑定。初步確定大、中修專案,並由裝置管理部門普查鑑定小組技術人員填寫普查表內的有關部分。

  三、計劃的編制

  1、為了保證修前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年度檢修計劃最遲應於年前兩個月編制完成。

  2、年度檢修計劃應包括:年度大修計劃(包括精、大、生產主要裝置的區域性大修)中修、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等部分。

  四、檢修計劃的審批及下達

  1、年度裝置大、中修計劃編制後,中修報生產技術部、總工審批,大修需轉報廠長批准,計劃批准後,由裝置管理部門傳送各有關部門(生產、計劃、財務等)和裝置維修單位以及各有關工段執行。

  2、車間維修,有能力承擔中修及二級保養的,則計劃下達到車間,如車間維修只能承擔二級保養而無能力承擔中修的,則中修任務由機修車間承擔,由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合作完成的中修專案,計劃分別下達到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

  3、預防性試驗計劃有裝置管理部門下達到動力檢修和裝置維修單位執行。

  五、裝置修理的技術準備

  1、預檢:在大修前三月左右進行,也可結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級保養同時進行,由裝置科編入計劃。主修技術員、大修鉗工及工段裝置技術員預檢內容有:

  ⑴、裝置主要精度及效能的檢查。

  ⑵、查清裝置存在故障的原因,以便確定修理專案。

  ⑶、電氣部分檢修。

  ⑷、根據裝置磨損情況和資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瞭解內部情況,確定更換或修復零件,以便編制缺損明細表。

  ⑸、測繪必要的圖紙,核對已有修理圖冊和有關資料。

  ⑹、研究關鍵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製造工藝。

  2、複檢:在大修拆機時進行,由主修技術員、修理單位工藝員、維修鉗工及使用工段裝置技術員參加,對預檢做核對和補充。

  3、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

  在預檢測繪後,由主修技術人員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其主要依據是裝置的歷史情況(指歷次大、中修、事故損壞和改裝情況等),修前的裝置技術狀況的各種預檢記錄以及修理組織措施方案。修理技術準備書一式三份,經匯籤後分別交使用車間,承修車間和裝置管理員存檔。

  六、驗收及移交

  1、裝置大、中修、保養後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裝置主修技術員、工段裝置負責人、檢驗員、主修鉗工、操作工參加驗收,驗收後,由主修技術員填寫裝置修理完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送生產裝置管理部門、裝置使用工段、財務部、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各一份。

  2、驗收後由計劃員將有關的修理資料(包括裝置送修移交單、大修技術準備書、缺損件明細表、精度檢修記錄、技術性能試驗記錄、裝置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等),收集整理交裝置管理員和公司檔案室存檔。

  3、驗收運轉三個月內,由於修理質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負責返修,並承擔相應責任。

  4、裝置修理的移交:安排機修車間大修的裝置驗收結束後,由送修車間裝置員填寫“裝置移交單”(一式三份),裝置主管部門、機修車間、送修車間各一份。

  七、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裝置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執行檢查,生產技術部考核,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財務部監督。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5

  化工企業生產易燃易爆,壓力容器、管道、鍋爐、電梯等特種裝置多見,為保障特種裝置的使用安全,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進行管理。

  1.在公司所使用的特種裝置應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應具有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2.公司內的特種裝置由工程部主要負責管理,各使用部門協助管理,工程部與採購部負責向區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3.公司需要委託安裝、改造或者維修特種裝置的,應當委託己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公司特種裝置因故停用半年以上,當向區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己停用的特種裝置,應向區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啟用己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裝置,也應向區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4.特種裝置使用部門應當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b)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特種裝置使用部門或委託具有保養資質單位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公司特種裝置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公司特種裝置使用部門在對用特種裝置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公司特種裝置使用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6.特種裝置使用部門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殊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公司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區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

  9.特種裝置使用部門應當建立特種裝置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求援預案。

  10.電梯的日常維修護保養必須由依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製造單位進行。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11.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保證期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檢查技術性能,並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12.公司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區以上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年審。

  13.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負責人報告。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6

  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裝置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4參加特種裝置安裝驗收及試車。

  1.5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6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8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2.2制定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稽核安全操作規程。

  2.3參加特種裝置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2.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的執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2.5協同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2.6協同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2.7對特種裝置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2.8編制特種裝置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裝置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11參加特種裝置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2.12組織特種裝置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2.13對特種裝置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參加特種裝置安全會議。

  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裝置超負荷執行。

  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裝置能力,防止特種裝置超負荷執行。

  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7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應急救援。

  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4.2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裝置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範,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並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裝置安全教育。

  4.4把員工特種裝置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5.2制定特種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5.3參加新特種裝置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5.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的執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5.5對本部門特種裝置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5.6對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5.7協同做好特種裝置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5.8積極向特種裝置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裝置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5.10報告特種裝置事故,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6、班組長職責

  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鑽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6.3掌握特種裝置的執行引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裝置,完成各項原始資料的記錄。

  6.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以及安全附件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6.5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6.7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7

  三十五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箍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裝置停止執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洩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三十六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執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洩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三十七條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裝置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式和內容向特種裝置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十九條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分廠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裝置狀況,事故傷亡、裝置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四十條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裝置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章附則

  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提出。

  四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保障特種裝置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範圍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3.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裝置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3.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3.1.4參加特種裝置安裝驗收及試車。

  3.1.5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1.6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1.8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2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3.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2.2制定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稽核安全操作規程。

  3.2.3參加特種裝置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3.2.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的執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3.2.5協同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2.6協同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2.7對特種裝置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2.8編制特種裝置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裝置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2.11參加特種裝置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3.2.12組織特種裝置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3.2.13對特種裝置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3參加特種裝置安全會議。

  3.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裝置超負荷執行。

  3.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裝置能力,防止特種裝置超負荷執行。

  3.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3.7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應急救援。

  3.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3.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4.2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裝置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範,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並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3.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裝置安全教育。

  3.4.4把員工特種裝置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3.5部門(車間)領導職責

  3.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3.5.2制定特種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3.5.3參加新特種裝置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3.5.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的執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5.5對本部門特種裝置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5.6對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3.5.7協同做好特種裝置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3.5.8積極向特種裝置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裝置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5.10報告特種裝置事故,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6班組長職責

  3.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鑽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種裝置的執行引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裝置,完成各項原始資料的記錄。

  3.6.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以及安全附件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3.6.5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6.7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7操作工人職責

  3.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7.2努力學習、鑽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種裝置的執行引數,正確操作裝置,認真填寫各項原始資料的記錄。

  3.7.4定期檢查特種裝置以及安全附件的執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3.7.5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3.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7.8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救援。

  4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1為規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裝置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援和配合。

  4.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4.5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複審。

  4.6特種裝置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4.6.1特種裝置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4.6.2特種裝置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4.6.3特種裝置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4.7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檔案、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4.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4.8.1新裝置投產前,由主管該專案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4.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4.8.3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裝置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裝置安全狀況等。

  4.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4.10特種裝置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儲存。每年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裝置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4.11不參加特種裝置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予以處理。

  5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5.1為規範與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5.3特種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5.4特種裝置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5特種裝置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5.6對特種裝置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裝置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5.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5.8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5.9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5.10認真做好裝置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5.11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1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6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6.1為規範特種裝置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公司特種裝置安全會議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起進行,

  6.3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會議,裝置、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並由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並另派人員參加。

  6.4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6.4.1傳達有關特種裝置安全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報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裝置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6.4.3瞭解各部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6.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知識。

  6.4.5佈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6.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6.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路,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裝置安全工作和目標,並透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6.4.8聽取特種裝置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彙報。

  6.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6.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7特種裝置檔案和記錄管理制度

  7.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裝置有關的檔案和記錄,確保檔案和記錄規範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檔案管理

  7.2.1職責

  7.2.1.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稽核特種裝置管理自編檔案。

  7.2.1.2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裝置的管理檔案編制;稽核操作規程;獲取、辨識、

  對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上級檔案。

  7.2.1.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裝置檔案登記工作。

  7.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7.2.2特種裝置法律、法規和上級檔案管理

  7.2.2.1特種裝置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透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7.2.2.2對於獲取回來的特種裝置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並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7.2.2.3對於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透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透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7.2.2.4當公司特種裝置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並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7.2.3公司制定的特種裝置管理檔案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稽核批准。特種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由裝置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稽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

  7.2.4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裝置檔案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5特種裝置檔案由人事部保存於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7.2.6檔案更改由檔案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稽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執行更改。更改後的檔案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檔案,再發放修改後的檔案,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7檔案銷燬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燬。所有作廢檔案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並在儲存的作廢檔案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儲存作廢檔案,若由於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7.2.8檔案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方可外借。

  7.3記錄管理

  7.3.1管理職責

  7.3.1.1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儲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儲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7.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儲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7.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塗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專案,用斜槓“/”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資料或內容,應採用斜槓“/”劃去原始資料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後的資料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儲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儲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裝置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記錄超過儲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燬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後銷燬。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燬;若需要銷燬,應統一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燬。

  8特種裝置應急救援制度

  8.1.1為避免特種裝置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8.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8.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透過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

  8.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

  8.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8.1.7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8.1.8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群求援。

  8.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8.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裝置(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8.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8.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8.2.2.3釋出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8.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群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8.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8.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8.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資訊。

  8.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8.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資訊。

  8.2.3.6裝置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7裝置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8.2.3.9後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後勤服務工作。

  8.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8.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8.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8.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8.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透過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將事故地點、

  物質或裝置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8.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排程,再由公司生產排程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

  8.2.4.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8.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群,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8.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8.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8.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8.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8.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8.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8.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執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執行的裝置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裝置正常執行的行為。

  8.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後,再繼續演練。

  8.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型別、演練效果等。

  8.2.5.8每次演練後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8.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並做好記錄。

  8.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裝置、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8.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9特種裝置事故處理制度

  9.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裝置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種裝置事故按裝置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裝置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洩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9.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裝置停止執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洩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9.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執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洩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9.3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裝置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式和內容向特種裝置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9.4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9.5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安技、裝置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裝置狀況,事故傷亡、裝置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

  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9.6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9.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10特種裝置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儲存。

  10特種裝置定期檢驗申報制度

  10.1特種裝置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10.2每年年初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裝置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並報特種裝置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10.3特種裝置的檢驗週期按特種裝置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

  10.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10.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10.3.3起重裝置: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4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5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週期,但是最短週期不低於6個月。

  10.4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裝置部門和使用部門。

  8.5特種裝置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裝置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種裝置檢驗時,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裝置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10.7特種裝置檢驗後,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裝置存在問題時,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裝置部門和使用部門。

  10.8特種裝置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裝置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並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彙報整改情況。

  10.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10.10特種裝置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裝置,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裝置,還應當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10.11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10.12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10.13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10.14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10.15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0.16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11特種裝置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11.1為做好特種裝置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種裝置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11.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週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裝置(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11.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型別裝置所進行的檢查。

  11.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11.3檢查內容:

  11.3.1特種裝置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11.3.2重點監控裝置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註情況。

  11.3.3特種裝置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11.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1.3.5特種裝置維修、使用情況。

  11.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11.3.8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11.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1.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1.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並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11.5隱患整改:

  11.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後,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11.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

  11.5.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複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12電梯鑰匙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範規定,和電梯安全執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並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2.1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並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裝置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12.2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12.3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12.4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後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並放回原處。

  12.5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轎內檢修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機房鑰匙。

  12.6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2.6.1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當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斷開急停開關,後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後方可上轎頂。

  12.6.3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後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12.6.4檢修完畢後,先下轎頂,然後再將檢修置於執行位置,恢復急停,然後將廳門可靠關閉,再往返執行電梯,觀察電梯執行是否正常。

  12.7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機,應交電梯司機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12.8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9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為明確各部門職責,規範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制度適用於XXXXXX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部.下屬各分廠.部室(使用單位)的特種裝置採購.接收.安裝改造維修.註冊登記及變更.定期檢驗.日常執行及維護.安全檢查.應急處置.停用啟用.登出等流程的安全管理。

  2.2本規定所指特種裝置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電梯及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內所涵蓋裝置(包括安全附件)。

  3特種裝置購置.接收要求

  3.1必須採購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生產製造的特種裝置,具備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不得選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無正式資質廠家生產的裝置。

  3.2特種裝置到貨時,工程部使用單位裝置管理人員應對裝置質量認真檢查,並仔細核對其設計檔案.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製造監督檢驗證書.型式試驗合格證明.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等隨機資料是否齊全,並對資料妥善保管存檔。

  4安裝.改造.重大維修要求

  4.1工程部使用單位提出招投標申請後,招標部門負責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招標,招標部門應對投標單位是否具有國家規定的安裝.改造維修許可進行資質核實,不具備資質的不得參與招投標。

  4.2工程部使用單位應監督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在開工前向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辦理報檢手續,並將“告知單”及“報檢回執”影印件存檔,並留安全部備案。

  4.3特種裝置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取得監督檢驗合格證書,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單位使用。

  4.4對於需進行安裝的特種裝置,裝置隨機資料由安裝單位保管,由安裝單位安裝完成後連同安裝告知書.監督檢驗報告等竣工驗收資料一併交使用單位裝置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交公司檔案室存檔,裝置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對相應資料留有備份。

  5特種設備註冊登記

  5.1特種裝置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的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市級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經委託的區縣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5.2辦理特種裝置登記時,應供給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產品質量證明合格證明書.監督檢驗合格證書.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電梯維修保養合同等有關資料。資料準備好後報公司安全部稽核。稽核經過後由安全部統一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5.3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6特種裝置定期檢驗

  6.1使用單位安全員負責特種裝置定期檢驗的公司內部提報工作。要求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於每年12月20日前將下一年度特種裝置檢驗計劃(含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報安全部稽核。安全部稽核經過後,安全部統一向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檢驗申請,並將檢驗計劃下發各使用單位,各使用單位應按照計劃做好檢驗的準備及配合工作。

  6.2檢驗合格,取得“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後,使用單位應將檢驗報告交檔案室,自我留存影印件,並將“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安置於對應特種裝置醒目處。特種裝置單位在拿到“檢驗報告”5天內,將更新後的最新臺帳報安全部備案。

  6.3特種裝置檢驗週期按附件二執行。

  7日常執行及維護

  7.1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按公司《特種(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要求持證上崗。

  7.2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崗位應按照裝置特點及使用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特種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記錄,維護保養記錄.維修記錄,杜絕特種裝置帶病執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上級及時處理。

  7.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應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單位特種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對檢查情景進行記錄;安全部不定期組織職能部室及各使用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對公司範圍內在用特種裝置進行抽查,並對檢查情景進行記錄。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職責人,涉及費用的要估計費用,並及時對整改情景進行復查。對於無法短時間進行整改的,使用單位要制定可行的臨時措施及監護措施並嚴格落實,確保裝置受控安全可靠執行。

  7.4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安全員應根據本單位裝置及生產特點,組織裝置管理人員.生產和技術人員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預案,明確特種裝置及相關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報告程式及報告資料,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體系,配備救援人員及所需應急物資。預案編制完成後應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定期進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景及時進行修訂。

  7.5使用單位需停用特種裝置(一年以上),應當封存裝置,同時應當取得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准許停用的批覆,然後持有批覆並填寫《特種裝置停用申請表》書面告知安全部,由安全部在封存後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報停,並張貼停用標誌,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儲存。如若重新啟用,使用單位應向安全部提交檢驗申請,安全部統一向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報檢,檢驗合格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6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確需報廢的,使用單位裝置管理人員按照公司裝置報廢程式辦理報廢手續;在裝置報廢后5日內,使用單位持報廢手續並填寫《特種設備註銷申請表》和電子版,提交安全部統一向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7.7使用單位安全員應專人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檔案(不含設計資料和隨機資料.日常檢查記錄.維修記錄.維護保養記錄)”的建立完善工作。安全管理檔案應包含以下資料:

  (1)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2)特種裝置臺帳;(見附件一樣式)

  (3)特種裝置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

  (4)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特種裝置定期檢驗報告(包括安全附件的檢驗報告);

  (6)特種設備註冊登記卡;

  (7)其他裝置資料。

  7.8特種裝置臺帳應及時進行更新,裝置資訊發生變化(如新增.報廢.停用.啟用.取得檢驗報告等)後3日內應及時將最新臺帳報安全部。

  8罰則

  8.1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提報採購計劃時選型不當,造成裝置安裝後無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考核職責人200元臺.使用單位主管領導100元臺。

  8.2採購部門採購特種裝置時未稽核製造單位資質,造成所購裝置為無資質資質過期單位所生產的,由採購部門負責退貨,並按規定完成裝置採購。

  8.3招標部門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安裝.改造.維修合同時未稽核施工單位資質,由無資質單位施工的,不得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造成後果的,追究相關職責人的職責。

  8.4公司各單位部門無相關資質自行設計.製造.安裝任何特種裝置的,考核職責人500元臺.單位主管領導200元臺。

  8.5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接收.驗收裝置時未認真檢查,導致資料不全而影響後續註冊.檢驗手續辦理的,由使用單位自行補辦缺失資料,並考核相關職責人100元臺。

  8.6特種裝置使用單位不及時提報註冊.變更.檢驗申請,導致裝置非法使用或超期未檢的,考核職責人100元次,主管領導50元次。

  8.7安全部接到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註冊.變更.檢驗.啟用.停用申請後,無故拖延稽核.辦理的,考核職責人200元次。

  8.8特種裝置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不落實.未經批准啟停用.因管理不善導致“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檔案”不健全及其他問題的,考核職責人100元次,主管領導50元次,對職責單位按照公司年度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8.9工程專案施工過程發現的特種裝置問題,對相應職責人按照上述罰則考核。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1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裝置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裝置管理機構和裝置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裝置安全效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裝置的註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裝置安裝、維修、執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裝置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裝置監督管理

  3.1特種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裝置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裝置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裝置執行。

  3.5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裝置,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裝置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要保留裝置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影印件備查。

  3.9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裝置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透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稽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裝置(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裝置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裝置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裝置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的專案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裝置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裝置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檔案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11

  為了建立健全我公司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科學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單位檔案管理體制

  1、 本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安監部統一管理本單位的特種裝置技術檔案。

  2、 本單位指定專人管理特種裝置技術檔案工作,保管人必須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並接受必要的培訓。

  二、立卷歸檔制度

  1、檔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歸檔制度上的。特種裝置管理部門將辦理完畢的檔案材料,經過挑選,立卷,定期移交檔案室集中儲存。

  2、歸檔範圍:凡是本單位具有考查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包括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使用證影印件、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特種裝置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裝置執行故意和事故及處理記錄;特種裝置重大修理改造竣工檔案;停用、緩檢的相關申請資料等。以及特種裝置有關往來函件(含傳真、電子郵件等)、照片等各種形式、載體的檔案。

  3、歸檔時間:辦理完畢的檔案,按工作階段性進行歸檔:

  3、1、按年形成的檔案,第二年上半年歸檔。

  3、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檔案材料,一生效就歸檔。

  3、3、凡是有機密性的檔案,隨時形成,隨時歸檔。

  3、4、特種裝置電梯重大維修驗收及年檢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歸檔。

  4、歸檔要求

  4、1、材料完整齊全。

  4、2、系統、條理、保持有機聯絡。凡是歸檔檔案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徵組卷,儘量保持它的內在聯絡,區分它們不同的儲存價值。檔案分類準確、立卷合理。

  4、3、立卷時,要求將檔案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等統一立卷,不得分散。

  4、4、在進行卷內檔案排列時,要合理安排檔案的先後秩序,按時間先後排列。對於同一事情的同一檔案,應統一規定進行,比如:正件與附件,應正件在前,附件在後等。

  4、5、由檔案部門對特種裝置管理部門加以指導,協助特種裝置管理部門共同做好舊檔的組織工作。辦理移交手續,雙方在移交清冊簽字。

  5、歸檔要求

  5、1、編制立卷專案,將辦理完畢的檔案按有關條款歸入卷內,便於次年立卷。

  5、2、檔案按時間順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5、3、一臺特種裝置一個立卷,一個檔案盒。

  5、4、定時交檔案室:檔案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檔案量大的,一年交兩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6、記錄檔案檔案材料須用碳素筆寫。在無特殊情況下,須用A4紙。

  三、檔案管理工作

  1、檔案的管理:區分全宗,正確立檔單位;分類,依據檔案、來源、時間、內容、形式分成若干層次和類別;案卷排列並編制案卷目錄。

  2、檔案保管:本單位設立專用檔案庫儲存檔案。

  3、檔案的鑑定:從檔案的內容、來源、時間、可靠程式、名稱鑑別、檔案價值,確定各類檔案的保管期限,編製成表。

  4、檔案的銷燬編制銷燬清冊;辦理銷燬手續,經總經理批准,方能銷燬;銷燬要有二人以上監銷,並在清冊上簽字。

  四、檔案利用工作

  1、凡需調閱檔案,均須填寫檔案借閱單,依據借閱許可權和檔案密級,經有關領導籤批後方能借閱。借閱檔案應在“檔案借閱登記簿”上登記,註明借閱檔案的名稱、密級、借閱方式、數量、期限。

  2、檔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檔案原件;提供檔案影印件;提供文獻索引資料。

  3、依據國家統計和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本公司檔案統計工作。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12

  有關特種裝置的事故基本都發生在使用過程中,因此,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種裝置的管理重點。特種裝置使用部門(工段)必須對特種裝置使用和運營的安全負責。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使用過程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一、特種裝置的選購

  特種裝置的選購,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有關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出廠標準,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裝置。購置的特種裝置必須附有以下相關檔案:

  (1)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二、特種裝置的安裝

  1、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必須經省、直轄市、自治區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並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等工作。

  (1)有與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市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後方可施工。

  3、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裝置維護部。裝置維護部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

  4、特種裝置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種裝置的使用

  1、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應向市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2、裝置維護部應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裝置使用部門(工段)應對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

  4、裝置維護部應組織維修人員對在用特種裝置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好檢查記錄。

  5、在對特種裝置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7、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工段)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13

  1.目的

  確保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範圍

  適用於對特種裝置購買、使用、維修、保養、報廢管理及對特種作業人員適應崗位要求。

  3.內容

  3.1特種裝置包括鍋爐、起重機械、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

  3.2企業所購買及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必須帶有相應的隨機證明檔案。

  3.3特種裝置的安裝、大修、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省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

  3.4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裝置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3.5安裝、大修、改造後特種裝置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向規定的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並由特種裝置檢測檢驗的機構出具檢測檢驗報告,頒發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後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裝、大修、改造的特種裝置驗收合格後,負責該專案的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檔案和資料等轉交與發包方,存入特種裝置的技術檔案。

  3.7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度,經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執行。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並存檔備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種裝置所在地的檢測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裝置不得使用。

  3.9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裝置或者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當向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3.10特種裝置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採取緊急求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3.11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鍋爐工、焊接工、水處理工、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的專業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後,持特種作業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後,方準上崗。引進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準上崗。

  4.引用檔案

  4.1《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5.記錄

  5.1《特種裝置檢測報告》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目的

  為加強機器裝置的管理,按照科學管理、“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裝置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機器裝置安全執行,保障樓宇及相關設施正常供水、供電、,並依據國家有關裝置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對水、電等裝置設施進行日常維修與養護,特制定物業小區裝置維修及保養管理細則。

  第二章原則

  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維護保養與按計劃維修並重,確保安全、經濟執行。

  第三章適應範圍

  適應小區內所管轄的所有裝置設施。

  第四章裝置管理組織

  一、物業公司設定裝置維修執行部,對所管轄裝置的安全執行、維修進行集中管理,有利於提高執行服務水平和經營效益。

  二、裝置維修執行部設副經理一名,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裝置設施的管理。

  三、物業公司區域內配套裝置設施型別較多,裝置執行維修部下設:強電班、弱電班、水暖班,並分別負責各自分管裝置的執行、養護與維修。

  第五章職責

  一、裝置執行部是在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全面負責對所管轄區內裝置安全執行及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

  二、裝置維修執行部協助物業公司經理與裝置廠家簽定維修保養服務協議,並對質保金的領取出具主導意見。

  三、強電組主要負責(1)發電、配電、供電系統及相應電器的保養和維修;(2)公共區域路燈、草坪燈、應急燈、背景音樂、噴泉泵站等裝置的開、關與保養、維修;(3)共用部位的單元對講門系統,樓梯燈等照明系統的維修與保養。

  四、弱電組主要負責消防系統、電視監控系統、廣播通訊系統等的線路和相應裝置的維護、修理。

  五、水暖組主要負責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噴淋系統和相應裝置的執行、維護和管理。

  第六章裝置管理的注意事項

  一、裝置執行、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

  二、結合樓宇裝置的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三、維護主要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更換易損零部件等,裝置維護時要按規程進行。

  四、如果裝置出現異常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由裝置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五、如屬人為違章拆修造成的裝置事故及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裝置維護、維修所需經費由裝置執行部據實報告預算,由物業公司批准撥付使用,以保證裝置正常安全執行。

  七、裝置維修執行人員對裝置設施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八、為了降低裝置使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避免浪費。

  九、裝置維修應按維修與保養、中修與保養、大修與保養等程式進行。

  十、裝置執行維護人員要認真及時填寫有關裝置執行、維修和保養記錄,即《交接班記錄》、《裝置執行記錄》、《裝置維修保養記錄》等。

  第七章裝置管理檔案

  一、對物業公司接管的小區的裝置應及時建立裝置臺帳和編制檔案並有專人保管存檔。

  二、按裝置執行的要求建立裝置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裝置技術檔案的準確和完整。

  四、特種裝置執行註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後方可執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裝置採購合同或協議,建立售後服務檔案。

  第八章裝置的安全使用及維護要求

  一、裝置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除錯後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剛接管的小區裝置要有廠家的操作、維修、保養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

  三、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使用操作。

  四、裝置的使用人員,負責裝置的日常檢查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第九章裝置報廢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業規定淘汰的及不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的裝置設施實行淘汰制度。

  二、對一些經常壞、維修成本大的裝置設施,報領導批准後,及時淘汰。

  第十章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一、以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種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二、新員工入廠,由班組長牽頭進行安全教育後,方能上崗工作。

  三、工作前應檢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裝置和工作場地,確認安全後,方能開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裝置不得拆卸,都應保證其完好有效、靈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關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關心他人的安全,如遇違章及冒險作業,有權勸阻。

  六、加強裝置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安全工作。

  七、電氣裝置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並應做好記錄,否則責任人在當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八、高壓裝置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裝置不停電的安全距離。該項不做扣2分。

  九、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需班組長批准,並採取安全絕緣防護措施,且要有監護人在現場。該項不做扣2分。

  十、工作時間嚴禁喝酒上崗作業,輕者給於警告,並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並應定期檢查、校驗。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十二、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後,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砂滅火。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十三、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

  第十一章消防裝置及維修保養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和煙/溫感控頭一般委託廠家進行維護保養,配合維保單位檢查和試驗消防系統/裝置的功能,並應填寫登記表。該項不填扣2分。

  二、對各種消防報警裝置需做好定期的檢查、試驗和保養維修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修,並詳細登記,一般要求一週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否則每發現一次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電機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間有保安進行值班,白天有專業人員值班,對裝置每次報警多要到現場察看,確定是否有火情發生,並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和單位,絕對不能隨意消除報警訊號,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第十二章電器裝置、配電室及發電機房的管理

  一、高壓開關櫃停送電操作應填寫好工作單,並檢查各項操作機械完好,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單填寫程式進行操作。該項不填扣2分。

  二、配電室值班員應熟悉配電房開關櫃的各項操作細則及工作程式,做到操作準確無誤。

  三、每週一次對所有配電房巡檢一次,並做好記錄,檢查裝置執行狀況,包括外觀、聲音、氣味、溫度、電壓、電流及開關和指示燈狀態,以及機房照明和附屬設施狀況。該項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統計用電量及電壓變化。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對每層配電箱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該項不做扣2分。

  六、為保障本物業小區緊急情況下正常配電,技術員必須每月進行後備發電機執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電停止後,仍能保持消防系統及汙水泵系統的正常運作。該項不做扣2分。

  七、定期檢視機油、柴油是否滿足使用,出現不足填報申請後及時購買(附發電機檢查表)。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公共區域照明燈具

  一、每兩週一次對公共區域、走廊各照明燈具、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進行檢查,出現損壞及時更換。該項不做扣2分。

  二、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四章消防水泵、排汙泵

  一、每週一次巡視各水泵執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介面有無異常。該項不做扣2分。

  三、每月對消防泵進行試機至少一次,時間不低10分鐘。該項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水池浮球裝置、進/出水閥門及放水閥。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週一次巡視汙水泵執行狀況,檢查控制箱、液位報警裝置工作狀況,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檢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狀況(包括手動、自動和控制箱指示燈),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五章無負壓水泵

  一、每週一次巡視各水泵執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介面有無異常。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三、負責小區內生活用水,若要維修要提前通知住戶,避免影響住戶用水,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十六章弱電監控系統

  一、每週一次檢查電視監控裝置的執行情況,包括攝像機、鏡頭、放錄機、傳輸訊號、接收影象的清潔和調校,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若維修不了,則報請專業公司修理,並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弱電監控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並填寫值班記錄,由保安部負責具體實施。該項不做扣2分。

  三、弱電監控室的工作人員除例行保安監控外,還要對小區內的電梯進行監控,遇緊急情況要及時通知裝置維修人員,並及時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四、值班人員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壞電梯等裝置設施要及時通知保安進行制止或報警,並對破壞的裝置依法賠償。

  第十七章記錄與表格

  一、《材料、裝置購置申請表》

  二、《圖紙裝置檔案》

  三、《裝置日常檢修、保養表》

  四、《裝置報廢表》

  五、《裝置執行日誌》

  六、《裝置修理、保養計劃》

  七、《消防報警系統裝置檢修記錄表》

  八、《柴油機組檢查表》

  九、《消防水泵維修保養記錄表》

  十、《排汙泵檢修表》

  十一、《水泵無負壓裝置維修保養紀錄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記錄表》

  十三、《弱電監控中心值班記錄表》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15

  1.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2.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3.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景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對特種裝置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職責。

  5.特種裝置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6.水位計,壓力錶,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錶安全閥必須經鑑定合格在週期內使用。

  7.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檔案。

  8.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執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執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9.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貼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同解決。

  10.對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週一次,並作好記錄,發現情景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11.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12.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13.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14.經常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的培訓。

  15.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裝置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或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