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活動組織制度(通用7篇)

幼兒園活動組織制度(通用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活動組織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活動組織制度1

  一、要事先熟悉活動地點周圍的環境,寫好計劃及安全預案。

  二、出發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紀律教育,清點幼兒人數,編好組,檢查幼兒衣物和身體。

  三、必須有夠數量的工作人員跟隨照顧幼兒,行進時工作人員應時刻走在幼兒隊伍的外側和兩頭。

  四、如乘汽車,老師必須在隊伍兩頭照顧,行車時,不讓幼兒將頭、手伸出窗外。下車時,必須有一名工作人員先下車接孩子。

  五、活動時,每換一個活動地點都要及時提醒幼兒注意安全,並清點人數。

  幼兒園活動組織制度2

  1、親子園分管領導深入貫徹上級部門的早教工作精神,及時傳達上級部門關於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指導工作要求。

  2、期初因地制宜制定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指導工作計劃,制定每週工作安排,認真嚴格執行計劃。

  3、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0-3歲嬰幼兒營養、保健、動作發展等業務知識的理論學習、開展模組親子活動、主題親子活動、學科親子活動的研討。

  4、親子園每月開展一次教研活動,教師認真、準時參加教研活動,不無故缺席,並做好過程性資料的積累。

  5、每次活動前研討內容事先告知教師,要求每位教師認真做好充分準備,活動時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努力營造探究、團結的學習氛圍。

  6、鼓勵親子指導教師多渠道收集、設計親子活動方案,形成園本親子活動課程。

  幼兒園活動組織制度3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隨著新課程標準的實施和課改工作的全面開展,師生外出參觀考察、學習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越來越多,為確保外出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使每次活動都順利成功實施,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活動組織者

  要以對活動參與者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精心組織有計劃、有針對性必須的外出活動,堅決禁止不必要的外出活動。

  二、組織者在組織外出前,必須做到下列事項:

  1.認真論證所組織的外出活動是否必須,是否可以用其他更安全、更有效的動形式來達到活動目的。

  2.外出前,組織者應事前對活動路線、場所進行認真地勘察,繪製詳細的線路和活動場地及環境圖,並附詳盡的文字說明。

  3.如外出需乘交通工具,必須對交通工具進行調查、考察,確保交通工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駕駛人員是否持有合法的證件,經驗、技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並作好文字記錄及說明。

  4.外出活動前,思前想後,制定出有效的安全預案,做到心中有數,確保萬無一失。

  5.寫出活動申請書,附上上述資料,按審批許可權要求,逐級上報審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外出。

  三、一經批准,組織者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出發前應對參與者進行安全教育,說明注意事項,提高參與者的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激發參與者團隊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教育參與者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愛護公共財物、保護環境。

  2.隨時清點人數,保證每位參與者安全歸來。

  3.準備常規藥品,以防急需。

  4.組織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整個活動負總責,在活動中,隨時對道路、活動場地、環境狀況、交通工具、所有人員等進行觀察,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甚至撒消活動,確保安全。

  5.如在活動中發生意外,應立即進行緊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並立即報告。

  6.在整個活動中要自覺接受主管部門和各級執法機關的檢查與監督,聽從指揮與安排,接受批評與建議,並自覺整改。

  7.活動終了,應向審批機關報告活動安全情況,並作好所有記錄,儲存好所有資料。

  四、監督與紀律: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編造理由,哄騙審批機關,騙取批准手續。未經批准,不得擅作主張,私自組織外出。

  2.組織者自始至終是安全第一責任者,必須對安全工作負總責,在活動中要高度負責,不得有半點鬆懈。在活動過程中,組織者應紿終與參與者一起活動,也不允許非特殊者離開集體,更不能擅作主張更改審批的活動內容、路線、時間、場地、交通工具等。應按時或提前返回,並立即向審批機關報告出發、返回人數,安全情況。

  3.活動組織者的各級上級領導機關,有權對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有權對組織者的違規、違紀行為提出批評和處分建議,在緊急情況下有權終止活動。對失職、瀆職和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組織者,任何人都有權向組織者的.上級機關報告,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活動組織制度4

  1.幼兒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用交通工具的儘量不用,一般不要組織離開市區的活動。

  2.出去活動前,要向幼兒提出安全保障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幼兒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3.組織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車輛無照執行、帶“病”執行和超員、超速執行,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效能的監督。

  4.到公園、遊覽區、遊樂場等地活動,一定注意其合理的容量、設施的安全,防止倒塌,跌落,擠壓、溺水等事故的發生,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5.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幼兒遵守勞動規則。

  6.商業性慶典活動及其他各類社會慶祝活動,原則上不得組織幼兒參與,必須需要幼兒參與的,須經園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嚴格控制人數,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7.組織幼兒活動的領導、老師應切實負起安全責任,幼兒應自始至終在領導、老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幼兒園活動組織制度5

  一、各專業活動室的使用、管理由輔導老師負責。

  二、活動前十分鐘開啟門窗,使室內空氣流通,讓幼兒及時做好活動前的準備。

  三、幼兒應在活動前帶齊所需學習用品或有關器材到達活動室,按座位依次就坐。

  四、保持室內環境衛生,不亂拋紙屑雜物,不隨地吐痰。

  五、愛護室內各種設施,不準在課桌上、牆壁上亂塗亂畫。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六、遵守活動紀律,認真聽講,積極練習,不影響別人活動,努力提高活動質量。

  七、活動結束後及時做好室內環境整理,每週定期打掃一次。

  八、及時關瑣門窗,室內物品如有損壞,責任人照價賠償。

  九、各活動室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幼兒園活動組織制度6

  1、活動室應遵循兒童發展特點安排活動。

  2、活動室內物品需詳細登記,不隨意挪用物品。

  3、專人負責損耗材料的添置。

  4、各班按時進入多功能室活動,不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負責人說明。

  5、幼兒活動後,教師應帶領孩子及時收拾、整理,保持活動室整潔。

  6、每週五下午由負責人進行全面收拾整理,清點物品。

  7、教師應做好每個班活動時的效果分析,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做好記錄,便於以後修改。

  8、注意活動安全和效果。活動結束時,負責人應協助本班教師組織幼兒回班。

  9、注意妥善保管好室內財物。

  幼兒園活動組織制度7

  1、幼兒園多功能室、遊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遊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開啟。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