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訊管理制度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資訊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使企業在管理上跟上時代的發展,適應資訊社會及網路經濟下的市場競爭環境,運用先進的管理手段提高工廠的工作及管理效率,必須藉助於網路及計算機等現代化的環境及工具,這就要求企業本身要注重資訊化的發展,而資訊化的健康發展就必須有一個好的管理制度來保障,籍以創造及鞏固企業好的資訊化發展的軟環境及硬環境,因此,特制定《X公司資訊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條

  資訊化工程是一個長期的系統管理工程,必須做好系統測試、執行及維護工作,系統持續改善。

  第二章:資訊化工作管理

  第三條

  嚴格按工廠發展規劃及年度資訊化發展計劃開展工作。

  4、按工廠年度宣傳計劃,協助宣傳部門搞好企業資訊化宣傳材料的準備工作,針對不同層次做到由淺入深,趣味多變。

  5、按工廠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協助教育部門搞好教材、教師、教學環境的準備工作。

  6、搞好企業資訊化發展的外部環境,與各級政府及組織保持良好的關係,盡力爭取經濟政策上的支援。

  7、搞好企業各應用系統的選型、採購工作,其中軟體的選型要從企業實際需求出發,多比較,強調軟體原廠商及實施商的技術實力與發展軟體產品的適應性,追求軟體的價效比。實施時,與軟體原廠商、實施商、技術依託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多交流思想認識,克服各種阻力。另外發揮各業務部門的主觀能動性,以業務部門為主,樹立服務的思想。硬體的採購到貨比三家,追求價效比、實用性、安全性及擴充性等等。我訂有效合同,搞好驗收等把關工作。

  8、系統的軟、硬體維護、管理及調配由資訊中心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維護工作做到系統的正常執行,管理工作做到賬物一致,調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發揮系統軟、硬體的效率。

  9、辦好企業網站,維護企業網頁,同時對與internet的連線把好安全關(防火牆)。

  10.搞好企業內部網的防毒作用,網路用機嚴禁私接光軟碟機,私自安裝軟體,尤其是遊戲軟體。

  11.嚴禁拆換網路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的零部件。

  12.把好企業上internet關,各部門確因工作需上網查詢、釋出資訊、收發電子郵件,填寫申請書,需經廠領導或資訊中心主任批准後方可進行。

  13.資訊中心搞好網路管理工作,企業內部網必須把好使用者及密碼的關,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虛網劃分及管理。

  14.各部門對硬體裝置的使用,必須必須按相關裝置操作規程進行,嚴禁帶電撥插計算機及相關裝置,不得私拉網線,軟體的使用嚴格按操作指南進行,不得任意刪改系統檔案及別人的檔案。

  15.各單位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管理應實行單位領導負責制,由各單位主管領導負責,並指定人員真心專管,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對涉密的計算機要經嚴格審查,並由經崗位保密培訓的人員專門負責,其計算機要設定口令。

  16.網路及其他單元系統用機的軟體安裝及維護必須由資訊中心相關管理人員確認以後進行。

  17.資訊系統的開發由資訊中心主持進行,儘量減少資訊化孤島,開發的平臺應結合網路系統實際來定,避免孤立行事,將開發納入資訊化發展正常渠道,對於有難度的開發由資訊中心確認後可派專人進行。

  18.資訊中心人員應指導、教授業務部門人員有關係統的應用,保證業務部門人員能正確使用系統。

  19.IT人員搞好自己理論學習工作,平常有時間多看書,多交流,作好學習總結。

  20.資訊中心搞好全廠計算機及相關裝置(軟、硬體)的調研、選型、採購、實施、管理、維護(修)、調配等工作。

  21.資訊處理中心負責解答業務部門在使用網路及計算機過程中碰到的任何問題並協助處理好問題,搞好工廠宣講工作,提高企業員工對工廠的認識。

  22.定期進行裝置的清查工作,尤其是裝置調配之後,保證配置的完整性並作好封記,更新管理賬目。

  23.計算機及相關裝置採購嚴格按需求或計劃進行,驗收時嚴格按合同裝置配置清單執行,認真作好驗收記錄,對不合格品負責退換。

  24.資訊中心負責裝置的入庫或轉固定資產工作,任何採購件必須轉固定資產或入庫,只有這樣後才能持相關票據到財務處報賬,任何領用品必須開增值稅發票,增增稅發票及入庫單辦理賬務。

  第三章:內部電腦安全管理

  隨著企業生產節奏的加快和辦公現代化,我廠使用電腦的車間、處室越來越多,現有電腦安裝部位普遍存在防範措施薄弱,安全隱患突出。而近期以來,地區高校內部和有關電腦經營公司均相繼發生電腦被竊案件,給國家和集體財產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從案件性質分析,電腦已經成為犯罪分子重點侵襲的目標。因此,為安全使用電腦,防止各類案件的發生,結合工廠情況,特重申加強內部電腦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凡配有電腦部門的領導要從思想上重視電腦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並負責對使用和管理電腦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電腦管理和使用人員必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完善電腦檯帳,電腦軟體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帶出和外借,自覺做好保密、防盜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電腦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三、電腦室內必須加強對火種、電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動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電源必須保證安全,人員離開後應切斷電源。

  四、電腦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完善,應做到人員離開後能夠關窗鎖門。

  五、嚴格外來人員管理,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進入電腦室或操作電腦。

  六、此通知下發後,各部門要對電腦部位進行認真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防範措施是否完善,對存在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市場資訊溝通工作,對市場資訊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公司對市場的動態變化做出迅速反應,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一、市場資訊溝通方式

  資訊溝通管理工作由市場部負責,銷售分公司協助完成。市場部及銷售分公司要嚴格執行資訊反饋制度。銷售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映到市場部,以便公司針對市場動向做出迅速調整。

  (一)日常情況:口頭、電話、傳真。

  (二)緊急情況:口頭、電話。

  (三)定期溝通:依照《銷售人員資訊反饋表》、《顧客意見徵詢表》、《客戶回訪記錄表》填寫相關內容。

  二、資訊反饋制度

  1、《銷售資訊反饋表》

  針對整個市場的調查,由銷售分公司協助市場部完成。分為周、月、季度進銷售資訊反饋。營銷人員在各階段中定期進行資料整理統計及資訊蒐集,如實填寫相應表格,按要求送交市場部。市場部在一週內將資訊分析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下達上級批示的執行意見。

  2.《顧客意見徵詢表》

  針對一般顧客的調查,由銷售分公司協助市場部完成。每季度進行一次。在各季度中不定期進行調查,並於每季度末前一星期內送交市場部。(重大問題須隨時報告)。專賣店及商場銷售人員將以書面或口頭提問的方式知道顧客填寫《顧客意見徵詢表》後傳遞給市場部。市場部在一週內將資訊分析彙總,填寫《顧客意見處理報告》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下達上級批示的執行意見。

  4、《客戶回訪徵詢表》

  針對代銷商以及酒店客戶的調查,由市場部完成。每季度進行一次。定於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月末5日內完成。市場部人員可以透過登門、電話或信函等方式對客戶進行回訪,填寫《客戶回訪徵詢表》,並在一週內將資訊分析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下達上級批示的執行意見,填寫《客戶意見處理報告》。

  三、資料管理

  資訊反饋制度所形成的各方面資料,市場部由專人管理。

  四、資訊溝通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凡對資訊溝通工作不重視、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的,對市場和客戶反映的問題不及時上報,出現嚴重問題的,要通報批評,追究責任。

  五、資訊溝通考核制度

  (一)提出“行銷新構想”而為公司採用,一年內使公司獲利者,年終酌情獎勵。

  (二)主動反映可開發的“新產品”而為公司採用,一年內使公司獲利者,年終酌情獎勵。

  (三)提供競爭廠商動態,被公司採用為政策者,年終酌情獎勵。

  六、本制度每年修訂一次。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資訊化專案管理,規範資訊化專案實施流程,確保實現資訊化專案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資訊化專案是指以計算機、通訊技術及其它現代資訊科技為主要手段的資訊網路、資訊保安、資訊資源、資訊應用系統等新建、擴建或者改建工程專案。

  第三條公司資訊化專案按照投資估算額分一般資訊化專案、大型資訊化專案和重大資訊化專案,

  (一)投資估算額小於等於50萬元為一般資訊化專案;

  (二)投資估算額大於50萬元小於等於1000萬的為大型資訊化專案;

  (三)投資估算額大於1000萬元的為重大資訊化專案。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涉及資訊化專案管理的有關單位及個人。

  第二章資訊化專案管理職責劃分

  第五條運營改善部職責

  (一)全面負責資訊化專案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按照資訊規劃組織專案預算提報以及專案立項工作。

  (三)按立項通知書要求開展專業工作,負責編制招標技術檔案,組織資訊化專案招標工作。

  (四)負責資訊化專案合同的簽訂工作。

  (五)負責組織建立業務專案組,並指派專人參與專案建設。

  (六)負責資訊化專案資料的歸檔。

  (七)負責組織專案實施後評價工作。

  (八)負責資訊化專案管理制度的修訂、培訓與檢查工作。

  第六條資訊化專案申請單位職責

  (一)按立項通知書要求開展專業工作,參與資訊化專案招標工作。

  (二)指派專人進入業務專案組全程參與專案建設。

  (三)參加資訊化專案實施過程的管理,協調解決資訊化專案實施與生產組織之間的矛盾。

  第七條資訊化專案其他涉及單位職責

  (一)指派專人進入業務專案組全程參與專案建設。

  (二)參加資訊化專案實施過程的管理,協調解決資訊化專案實施與生產組織之間的矛盾。

  第八條計財部職責

  (一)負責對資訊化專案立項請示中涉及本專業的問題進行審查。

  (二)負責按照專案立項的批覆意見及精神,下達公司內部專案立項批准通知書。

  (三)參與資訊化專案招標及合同的審查工作。

  (四)負責資訊化專案階段性費用結算及後評價工作。

  第九條裝置部職責

  (一)負責對資訊化專案立項請示中涉及本專業的問題進行審查。

  (二)按立項通知書要求完成相關專業工作;配合、協調完成資訊化專案中施工現場各種計量、自動化、通訊網路節點、資料介面的聯接工作。

  第十條黨群工作部職責:參加有關招投標工作並對招投標過程進行監督,做好專案宣傳工作。

  第十一條人力資源部職責:負責專案培訓組織與考核工作。

  第十二條後勤部職責:負責專案實施後勤保障工作。

  第十三條業務專案組職責

  (一)全面負責專案實施各階段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組織專案各種業務問題討論與處理。

  (三)負責組織專案各種實施方案的討論與確認

  (四)負責組織專案硬體裝置的安裝、除錯與確認。

  (五)負責組織專案階段性驗收工作。

  (六)指派專人兼職專案文件員參與專案文件收、發、歸檔工作。

  (七)負責組織專案使用者測試、系統培訓以及許可權收集工作。

  (八)負責協調解決專案實施過程中各種後勤保障問題。

  (九)負責專案資金計劃提報工作。

  第三章資訊化專案立項、招標

  第十四條運營改善部依據《公司專案管理制度》和資訊化年度計劃分別開展資訊化專案立項請示、審批、上報工作。

  第十五條專案審批通過後,由計財部進行專案立項,由運營改善部、專案申請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以及上級部門要求組織專案招標;涉及企業核心機密的資訊化專案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對於需要招標的資訊化專案,由運營改善部編制招標技術檔案,並組織發標工作。

  第十七條招標過程中把握的原則,投標人應具備資訊化專案實施能力與資質,公開招標投標人不得少於3家;邀請招標投標人不得少於3家,其他招標方式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自招標檔案開始發出之日到投標人提交投標檔案截至時間控制在二十日以上;對已發出的招標檔案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在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檔案收受人。

  第十九條評標工作由運營改善部、專案申請單位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運營改善部、專案申請單位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技術、經濟等方面不得少於2/3,成員總人數為5人以上的單數。

  第二十條評標委員會在黨群工作部監督下完成對投標檔案的綜合評定後,提出綜合評標意見,確定候選單位,公佈評標結果。

  第二十一條專案實施方確定後,運營改善部經請示主管經理後簽訂專案實施合同。

  第二十二條對於客戶化開發的系統,專案實施合同須明確界定原始碼歸公司所有。

  第二十三條專案實施合同簽訂前專案實施方須提供詳細的《公司XX資訊化專案實施服務合同工作說明書》,該說明書包含且不僅限於:

  (一)專案實施範圍

  (二)專案實施前提條件

  (三)專案進度安排

  (四)專案團隊結構、人員分工管理

  (五)專案支援服務與質量保證

  (六)專案變更管理

  (七)專案驗收要求

  第四章資訊化專案實施準備

  第二十四條資訊化專案合同簽訂後,運營改善部、專案申請單位組織召開專案啟動會,建立業務專案組,業務專案組成員應包括:

  (一)資訊化專案申請單位主管領導為業務專案經理;

  (二)運營改善部主管領導為業務專案副經理;

  (三)涉及單位主管領導為業務專案副經理;

  (四)申請單位、涉及單位以及運營改善部骨幹專業為組員;

  (五)專案維護相關人員為組員;

  (六)運營改善部專案管理相關專業為組員;

  (七)專案實施包含硬體採購以及網路鋪設的業務專案組組員還包括運營改善部相關硬體專業以及硬體涉及單位相關專業。

  第二十五條對於重大資訊化專案要求業務專案組成員脫產進行專案建設。

  第二十六條業務專案組及專案實施方辦公環境安全保密措施由運營改善部安全專業組織設計。

  第二十七條專案實施方撰寫《公司XX資訊化專案專案實施章程》,並向業務專案組彙報確認,該章程包含且不僅限於:

  (一)專案整體概述

  (二)專案組織機構

  (三)專案實施里程碑計劃

  (四)專案實施策略及方法論

  (五)專案文件管理

  (六)專案問題管理

  (七)專案計劃管理

  (八)專案保密管理

  第五章資訊化專案需求調研

  第二十八條由專案實施方按照《公司XX資訊化專案XX周雙週滾動計劃》(模板見附件一)牽頭組織業務需求調研工作,調研確定的業務流程圖由專案實施方繪製,業務流程圖必須經過業務專案組確認。

  第二十九條需求調研過程中牽涉到跨部門、跨專業的業務問題由業務專案組綜合組織討論確認。

  第三十條業務問題討論過程中形成的結論採用《公司XX資訊化專案XX會議紀要》形式釋出(模板見附件二)。

  第三十一條專案實施方綜合整理需求調研情況,形成詳細的《公司XX資訊化專案需求規格說明書》,該說明書應包含且不僅限於:

  (一)需求範圍

  (二)業務流程

  (三)功能需求

  (四)效能需求

  (五)執行需求

  第三十二條《公司XX資訊化專案需求規格說明書》必需經過業務專案組討論確認,並由涉及單位、運營改善部以及專案申請單位主管領導稽核簽字認可。

  第六章資訊化專案設計

  第三十三條專案實施方在確認的《公司XX資訊化專案需求規格說明書》的基礎上,對該資訊化專案進行概要設計和詳細設計,制定《公司XX資訊化專案概要設計說明書》和《公司XX資訊化專案詳細設計說明書》。《公司XX資訊化專案概要設計說明書》包含且不僅限於:

  (一)專案概述

  (二)需求描述

  (三)架構描述

  (四)業務元件定義

  《公司XX資訊化專案詳細設計說明書》包含且不僅限於:

  (一)專案概述

  (二)資料設計

  (三)元件設計

  (四)使用者介面設計

  (五)事務型別及其管理

  (六)錯誤處理

  (七)限制、侷限、約束

  第三十四條《公司XX資訊化專案概要設計說明書》、《公司XX資訊化專案詳細設計說明書》應符合公司的整體資訊化發展規劃需要,滿足長期規劃,強調標準統一與業務系統間的縱向貫通與橫向整合。

  第七章資訊化專案開發管理

  第三十五條資訊化專案開發應滿足資訊系統安全保護等級要求。

  第三十六條資訊化專案開發過程中,專案實施方面臨的各種業務問題透過專題會、協調會方式討論研究解決,討論形成的方案透過《公司XX資訊化專案XX會議紀要》形式釋出。

  第三十七條對於專案實施過程中涉及使用的軟、硬體工具由專案實施方負責進行培訓。

  第三十八條專案實施牽涉到與第三方系統介面的,由業務專案組協調第三方系統供應商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九條專案實施牽涉有硬體購置或者網路鋪設的,由業務專案組相關硬體專業組織對裝置進行到貨驗收和安裝除錯驗收。

  第八章資訊化專案測試管理

  第四十條在完成資訊化專案的各項功能後,由專案實施方進行內部測試,內部測試完成後由業務專案組與專案實施方制定該專案的使用者系統測試方案,並組織系統功能測試。測試情況透過《公司XX資訊化專案測試報告》以及《公司XX資訊化專案問題跟蹤表》(模板見附三)進行釋出。《公司XX資訊化專案測試報告》應包含且不僅限於:

  (一)測試概述

  (二)測試環境

  (三)測試過程

  (四)測試結果

  (五)測試評價

  第四十一條對於測試中發現的各種問題,由專案實施方詳細記錄《公司XX資訊化專案問題跟蹤表》並落實問題處理計劃,對於測試中業務提出的變更需求由業務專案組與專案實施方依據資訊化專案需求變更流程辦理。

  第九章資訊化專案許可權收集與配置

  第四十二條資訊化專案使用者測試的同時,由專案實施方設計系統許可權收集模板,由業務專案組下發使用者單位進行許可權收集以及許可權模板的填寫。

  第四十三條業務專案組收集各單位使用者許可權收集模板,彙總轉交專案實施方,由專案實施方進行使用者許可權批匯入,匯入完成後由業務專案組通知使用者許可權測試。

  第十章資訊化專案培訓管理

  第四十四條專案實施方制定系統操作手冊,並編制專案培訓計劃,大型和重大資訊化專案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系統培訓,一般資訊化專案由運營改善部與專案申請單位組織系統培訓,系統培訓後由培訓組織方組織考核,對於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許上崗操作。

  第四十五條使用者培訓中所提的問題由專案實施方記錄《公司XX資訊化專案問題跟蹤表》並落實問題處理計劃;對於使用者所提的需求由業務專案組與專案實施方依據資訊化專案需求變更流程辦理。

  第十一章資訊化專案上線及試執行管理

  第四十六條資訊化專案完成既定的設計、開發、測試、培訓任務後由專案實施方編寫《公司XX資訊化專案上線策略》,該策略包含且不僅限於:

  (一)上線組織體系及職責

  (二)上線業務範圍

  (三)上線準備工作情況

  (四)上線時間及工作安排

  (五)上線支援流程及問題處理

  (六)上線應急預案

  (七)人員聯絡方式

  (八)後勤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條由專案實施方設計期初資料匯入模板,由業務專案組組織期初資料收集,由專案實施方清空生產機資料後匯入期初資料,並鎖定生產機。

  第四十八條系統上線試執行前,由專案實施方解鎖生產機,由專案業務組通知涉及單位系統上線試執行。試執行期間,專案實施方7*24小時支援系統業務開展,試執行問題透過《公司XX資訊化專案問題跟蹤表》跟蹤處理,各單位所提需求依據資訊化專案需求變更流程辦理。

  第十二章資訊化專案驗收及後評價管理

  第四十九條依據專案實施合同,業務專案組與專案實施方分階段共同組織專案驗收工作,專案驗收分軟體驗收和硬體驗收。

  第五十條專案軟體驗收材料由專案實施方準備,準備材料包含且不僅限於:

  專案啟動階段:《公司XX資訊化專案實施章程》、《公司XX資訊化專案里程碑計劃》、《公司XX資訊化專案組織機構及通訊錄》。

  專案需求階段:《公司XX資訊化專案需求規格說明書》。

  專案上線階段:《公司XX資訊化專案概要設計說明書》、《公司XX資訊化專案詳細設計說明書》、《公司XX資訊化專案資料介面文件》、《公司XX資訊化專案培訓計劃》、《公司XX資訊化專案測試報告》、《公司XX資訊化專案上線策略》、《公司XX資訊化專案問題跟蹤表》。

  專案終驗階段:《公司XX資訊化專案實施總結》、《公司XX資訊化專案雙週滾動計劃》、《公司XX資訊化專案會議紀要》。

  第五十一條專案軟體驗收過程中,首先由專案實施方向業務專案組兼職文件員提交專案驗收材料以及《公司XX資訊化專案驗收報告》(模板見附件四),經專案組稽核通過後,由專案實施方持《公司XX資訊化專案驗收報告》按照專案涉及單位、運營改善部以及專案申請單位主管領導先後順序簽字確認驗收,對於不具備驗收條件的由專案實施方依據稽核意見進行整改。

  第五十二條專案硬體驗收由業務專案組以及專案實施方共同組織,首先專案實施方提交所有隨硬體採購的軟體及授權,經業務專案組硬體專業核實無誤後由專案實施方持《公司XX資訊化專案裝置到貨安裝除錯驗收報告》(模板見附件五)到業務專案組硬體專業以及業務專案經理處簽字確認驗收。對於公司自採的專案硬體,由業務專案組組織相關專業與供應商進行到貨驗收。裝置安裝、儲存在專案涉及單位管轄區域的,由專案涉及單位負責裝置的保管。

  第五十三條專案最終驗收前,由專案實施方與專案維護方做好專案維護交接,交接完成後,由業務專案組組織對專案實施情況與《公司XX資訊化專案實施服務合同工作說明書》中KPI指標進行審定驗收。

  第五十四條專案階段性驗收後,由業務專案組依據合同向計財部提出專案資金計劃,由計財部安排專案資金。

  第五十五條專案最終驗收後由運營改善部組織專案涉及單位依據《公司專案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專案評價。

  第十三章資訊化專案需求變更

  第五十六條對於已經確認的需求,後續系統設計、開發、測試過程中因業務、技術等各方面原因需要變更的,由變更方提出《公司XX資訊化專案需求變更申請表》,經過變更方領導簽字後提交業務專案組綜合評審確認,確認無誤後由業務專案經理簽字後提交給專案實施方。

  第五十七條專案實施方收到需求變更申請後,進行技術、成本、計劃的評估,評估可行的,由專案實施方專案經理簽字確認生效,同時更改與該需求變更所涉及的所有驗收文件。

  第五十八條對於專案實施方評估有異議的需求變更申請,由專案實施方組織相關專案實施人員與業務專案組綜合討論協商解決。

  第十四章資訊化專案文件管理

  第五十九條所有資訊化專案文件按照《公司檔案體系管理制度》要求編制、管理。

  第六十條專案實施方提供給業務專案組的文件必須經過專案實施方專案經理簽字確認。

  第六十一條所有專案公開發布文件必須經過業務專案經理簽字確認,並由業務專案組兼職文件員整理收集。

  第六十二條專案最終驗收後由業務專案組兼職文件員將所有專案過程文件提交運營改善部專案管理專業歸檔儲存。

  第十五章資訊化專案質保期管理

  第六十三條專案實施方與專案維護單位分別安排專業技術人員7*24小時參與專案質保期問題處理,做好專案實施到維護的過渡,質保期內系統應用問題透過《公司XX資訊化專案問題跟蹤表》進行跟蹤解決。

  第六十四條資訊化專案質保期中各單位所提需求依據資訊化專案需求變更流程辦理。

  第六十五條如專案質保期問題較多,質保期內無法全面解決,業務專案組與專案實施方共同商議後續解決方案,商議不妥的按照合同條款處理。

  第十六章獎勵與考核

  第六十六條資訊化專案獎勵申請原則:

  (一)按照專案階段要求,完成專案建設,並取得預期效果,對相關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對專案實施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給予單獨獎勵。

  第六十七條資訊化專案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問題時,對涉及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考核意見:

  (一)專案實施過程中未按要求配合專案工作,影響專案實施進度或質量,對相關責任單位每次處罰500-20xx元,對主要責任人每次處罰100-1000元。

  (二)由於專案實施方原因影響專案建設或者未達到專案預期目標的,按合同條款處理。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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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草諮詢為實現上述目標,為培訓機構、培訓學員提供了多種形式的優惠和增值快樂的政策和手段,可以提供開具培訓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作為企業,儘管有薪資方案,但假如“薪資方案”以不變應百變取守勢,不論對吸引人才還是對企業形象來說都是不好的,但假如以變迎合求職者的要求,本來的薪資方案就失去作用,並會在企業內部產生“地震”。因此有藝術地把握“薪資方案”,儘可能地把企業所需要的`人員吸引進公司才是上上之策。一般的技巧有:

  先發制人,問對方的薪資要求是多少?一般企業也常用此招,但要注意一點:有些求職者因工作難找而怕真實的薪資要求被拒絕,所以採取“低姿態”,這種人是有隱患的,尤其是應屆大學生會為將來的離職埋下伏筆,因而思忖一下求職者的動機、行情或他原單位的薪資水平,太偏離反而有問題。另外,有些求職者善於踢皮球,“按貴公司的薪資規定辦,我沒意見”,其實現在的社會對薪資要求到“隨便”的狀態是不太可能,說“隨便”其實最不隨便,這較具隱蔽性而已。因而在薪資上雙方一定要討個說法,先說個價再討價還價為好。

  有些員工開的價遠遠超過“內定”的價,一種可能是他原單位的薪資,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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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他的理想值,還有一種可能是他漫天要價,但不管是哪種可能,首先要問清楚他原單位原崗位具體做得怎樣,如工作量、崗位職責等,印證與我企業的要求差不多還是差很多,若差不多,則明確跟他講,業務範圍差不多,但目前還達不到這樣的薪資,雖然,你們的並從兩個企業的規模、發展前景比較,尤其針對他離職的原因及他的價值趨向(如穩定、路近等)方面論述,供應聘者綜合比較;若相差很多,則從該崗位在企業的地位、職責範圍等方面論述,從而明確告知定位問題不統一,在薪資方面也很難協調。

  假如對薪資水平沒問題,那再討論福利等方面的內容,儘管這方面政策性很強,但有必要強調說明一下以便給應聘者一種踏實感。同時由於公司的差異性,對公司的內部福利也是應聘員工所關心的內容,如工作餐、制服、旅遊等,儘管這些不是薪資內容,但這是企業的人力成本並分攤在員工身上的,有利於吸引應聘者,應聘者甚至透過這些內容來判斷你公司的“正宗與否”、有無人情味、凝聚力、對員工的重視程度等,而這些只能在談判薪資時才說。

  應聘者怎樣估價自己的薪資

  每位畢業生在求職時都會關心自己的薪資水平。由於缺乏社會經驗,可能對社會上的薪資水平不太瞭解,這樣有可能會過高或過低地估計了自己的薪資水平。如果不能對自己的薪資做正確的評估,你就無法瞭解招聘單位的薪資水平是否合適,從而會影響自己的決策。下面是評估自己薪資水平時的常用方法和應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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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薪資評估方法

  1.市場參考價

  最近幾年,一些大城市的人才交流中心都進行了各職業的薪資調查,有些地方將調查結果已經公佈了出來。留意當地的人才市場參考價,市場參考價一般有一個最低價、最高價和平均價。這些對評估自己的薪資水平非常有幫助。

  2.往屆情況

  瞭解同校同專業往屆畢業生在畢業分配時的薪資待遇也非常重要。這些資訊可能對你更直觀,更實用一些。這些資訊可以向繫上負責畢業生分配的老師查詢。

  3.招聘單位的平均值

  由於近幾年,就業市場的作用越來越大,每年的薪資水平可能會由於市場原因有所波動。所以要了解當前的狀況,向招聘單位詢問薪資也是很重要的。這些招聘單位僅限於你有把握應聘上的單位,將這些單位的資訊彙總後平均,基本上就可以估計出自己的薪資水平。

  二、應注意的問題

  專業相同、能力相同的兩位畢業生,在不同的地域,或不同的行業可能會有不同的薪資水平,有時這種差異甚至會很大。這個問題,在評估自己的薪資時一定要充分考慮。

  1.地域差異

  由地域帶來的薪資差異非常顯而易見。以碩士生為例,沿海,北京,上海等地的薪資會比西北地區的薪資高出一倍以上。本科生則會平均高出50%以上。發達地區的薪資高於欠發達地區,同時,發達地區的消費也高於欠發達地區。這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範和杜絕各種洩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及直屬公司全體員工,每個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洩密的權利。

  三、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洩露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機密級: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洩露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3)秘密級: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洩露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保密範圍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戶資訊、貨源情報、產銷策略;

  7)公司技術水平、技術力量、技術潛力、產品動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廠家技術資料、光碟、書籍、文件;

  9)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10)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及相關資料;

  11)其他經公司確認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檔案不屬於保密範圍。

  3、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檔案、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年度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廠家技術資料為機密級;

  3)公司合同、協議、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為秘密級。

  4、屬於公司秘密的檔案、資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門依據本制度第三項“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中的第1條密級劃分、第3條公司密級的確定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曉範圍

  1)公司秘密(絕密、機密、秘密)總公司副/總經理有權全部知曉;2)絕密級只限總公司副/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

  3)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

  4)秘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2、保管備份

  1)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允許摘抄或複製,確需摘抄或複製者須經總公司副/總經理批准;

  2)機密級、秘密級資料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摘抄或複製;3)保密資料不得私自複製,影印件應視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證件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影印或借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可影印);

  5)各公司指派專人負責秘密檔案、資料的保管,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6)若發現或發生洩密情況,應立即向總公司領導報告,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五、責任與獎懲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獎勵:

  1)及時舉報洩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2)非責任人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洩密造成損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洩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獎懲具體標準參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釋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資訊化建設,規範公司資訊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資訊化硬體、軟體、耗材、系統、資料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路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範裝置和耗材採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資訊化系統健全完善和資料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方案。

  第三條公司資訊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職能管理系統資訊化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系統資訊化管理參照執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成立資訊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資訊小組),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資訊化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資訊化管理的規章制度;審查《資訊化工程方案》,稽核《資訊化裝置的配置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公司各部門資訊化建設、執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六條辦公室是公司資訊化管理常設機構。負責組織擬定公司資訊化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辦公司資訊化裝置的採購、調配與回收,組織資訊化裝置的安裝、除錯及技術支援,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0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資訊資源管理工作,統籌公司資訊保安管理,組織公司資訊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第七條公司各部門分別負責許可權內資訊化裝置設施的日常使用、維護管理和軟體系統維護及資訊收集、彙總、整理、申報及資訊保安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資訊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軟硬體管理

  第九條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計算機及其他裝置,應先根據專案情況和公司計劃管理規定編寫《資訊化配置需求計劃》,計劃應詳細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軟體情況、配置計算機及外設數量、裝置設施配置標準。提交到辦公室稽核後,履行公司及中煤龍化公司採購計劃審批程式。

  第十條需求計劃經批准後,公司許可權內採購依據公司管理分工和採購規定,硬體設施採購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軟體由申請部門會同辦公室辦理,所有資訊化裝置設施的型號、效能資料、廠商、供貨商、購買日期等詳細資料及軟體資訊,各使用部門均應以書面的形式提供給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各使用部門應加強資訊化裝置設施(含軟體)的管理,落實專責制,嚴禁私自處置。

  第十二條公司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算機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裝置在使用期內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計算機及輔助設施在使用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損失由當事人所在的科室進行賠償或由當事人賠償。

  第十四條公司各個科室因工作需要,新增或更換裝置,應向辦公室提交《資訊化配置申請》,經辦公室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後,辦公室負責組織購置或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室的計算機及輔助設施變更後,辦公室應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公司計算機裝置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維修和更換部件相關費用列入申請部門費用。

  第十七條辦公室應維護計算機及裝置的註冊資訊和分佈資訊,確保每一裝置的資訊真實可查。

  第十八條資訊裝置的淘汰、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稽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辦公室負責淘汰或報廢裝置的回收、處置。

  第十九條公司資訊裝置耗材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發放。辦公室應根據公司耗材儲備情況和各個部室的需求情況,在每個季度初擬定《耗材採購季度計劃》,按公司規定程式審批後,組織採購和發放工作。耗材供應應及時、充足,保證經營管理需要。

  辦公室應根據各部門消耗情況,核定耗材定額,並根據實際需求及時調整。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員應按部門、品類設定耗材使用臺賬,詳細登記各部門耗材使用情況,並根據定額定期考核。

  第四章0a系統管理

  第二十條辦公室是公司oa系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oa系統資源分配,系統日常維護和管理。公司oa系統管理執行《中煤龍化公司辦公自動化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對計算機裝置、伺服器要定期對其作業系統和檔案進行檢查,經常查殺病毒,保障裝置正常執行。負責伺服器執行日誌記錄工作。

  第五章網路管理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負責公司內部區域網的網路通暢,網路共享和網路安全。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搭建公司的遠端訪問平臺,確保平臺7x24的不間斷的網路服務。對網路資料流進行安全過濾,應用防火牆和安全策略進行入侵監測和病毒監測。

  第六章資料及申報管理

  第二十四條資訊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公司資料進行異地備份,並保證備份資料安全,確保資料丟失後,可以透過備份還原資料。養成時時備份資料的習慣。

  第二十五條辦公室應協助各部門設計備份策略,綜合使用日誌備份、差異備份和完全備份來維護資料庫的資料安全,以便資料損壞後可以成功的恢復資料。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資訊系統使用部門負責許可權內資料資訊的收集、稽核、彙總、整理、審批和按時申報工作。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條資訊系統管理人員應加強密碼管理,並定期更換。系統登入密碼不得相互洩漏。

  第二十八條操作人員操作完畢應及時退出應用程式,以防他人非法進入系統。

  第二十九條涉密檔案以紙質方式傳送,不得以電子公文形式在網上傳遞。對網上處理資訊應執行“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制度,堅決杜絕發生洩密、盜取資訊等現象。

  第三十條公司全體工作人員對資訊化裝置有管理和維護的責任。來訪人員或非本部門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公司裝置,時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盜。下班之後操作人員應按照正確程式關閉辦公自動化裝置及電源,要及時關閉門窗,防止失竊。

  第三十一條資訊化裝置的具體使用者為該裝置的第一責任人。對於每臺計算機中儲存的檔案、資料等保密資訊,第一責任人負保密責任。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調閱非共享資訊。

  第三十二條操作人員應有強烈的病毒防範意識,使用u盤、光碟及網路資訊準用儲存裝置時,首先須對其進行防毒操作,確認其未帶病毒後才可在系統上使用。定期進行防毒處理,發現計算機遭受計算機病毒感染時應立即隔離,儘快防毒。工作資料要經常做備份,檢查、防毒後備用。

  第三十三條任何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資訊系統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資訊系統或使用公司資訊系統資源;

  (二)未經允許,對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經允許,對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或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五)任意方式對資料的惡意操作,如篡改、刪除、轉移等。

  (六)未經授權查閱其他人的電子郵件,冒用他人名義傳送電子郵件。

  違反本規定,公司將視情節和公司獎懲相關規定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對公司資訊披露工作實行有效管理,統一公司資訊披露的渠道和程式,規範公司的資訊披露工作,接受股東和社會監督,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資訊是指本公司經營、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產品資訊;

  2、投資資訊(包括對外合作等);

  3、經營資訊(經營方針、經營計劃等);

  4、財務會計資訊(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盈利預測);

  5、股東大會情況(通知、公告、決議);

  6、董事會情況(通知、公告、決議等);

  7、監事會情況(通知、公告、決議等);

  8、總裁辦公會內容(決定等);

  9、股權變動情況。(配股、增資);

  10、股東狀況(股東變動情況);

  11、本公司涉及的訴訟情況;

  12、對外擔保情況;

  13、股權擔保情況(是指本公司的股東以持有的本公司股權對外質押的情況);

  14、上市申請檔案(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

  15、重要合同;

  16、本公司聘請的中介機構變化情況(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管理顧問公司等);

  17、關聯交易情況;

  18、本公司分紅派息情況;

  19、下屬公司經營情況。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資訊披露是指將本辦法規定的資訊向給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公開的行為。

  第四條公司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章程、本辦法的規定,及時披露有關資訊。

  第五條資訊披露應當遵循真實、準確、完整和公正的原則。資訊披露的程式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本公司章程和本辦法的規定。

  第六條資訊披露應當遵守本公司保密制度的規定,注意保守本公司的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

  第二章資訊披露的管理

  第七條董事會秘書是本公司資訊披露的代表,負責協調和組織本公司的資訊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關資訊披露制度,參加本公司所有涉及資訊披露的有關會議,及時知曉本公司重大經營決策及有關資訊資料。

  第八條證券管理部是本公司資訊披露的管理部門,在董事會秘書的領導下,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行使本公司資訊披露管理的各項職權。

  第九條董事會秘書負責披露下列資訊:

  1、招股說明書和配股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

  3、臨時報告;

  4、本公司對外的各種公告;

  5、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決議;

  6、應當由董事會秘書披露的其他資訊;

  應當由董事會秘書披露的資訊,本公司內部其他單位不得披露

  第十條證券管理部是本公司資訊披露的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行使公司資訊披露管理的各項職權。證券管理部行使下列職權:

  1、協助董事會秘書進行資訊披露工作;

  2、負責本公司各單位資訊披露的前置審批;

  3、負責本公司各單位資訊披露的備案;

  4、根據總裁的授權和決定,依照法律、法規、本公司章程和本辦法的規定,負責披露除由董事會秘書負責披露的其他資訊

  5、收集、整理本公司各單位報送的資訊;

  6、應當由證券管理部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條本辦法規定的資訊披露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公告;

  2、新聞釋出會;

  3、招聘啟事;

  4、新聞報道;

  5、商業廣告;

  6、印刷品、宣傳品;

  7、展覽;

  8、接待來訪、回答諮詢、聯絡股東)。

  第十二條本公司下列情形的資訊披露應當經過審批:

  1、公告;

  2、新聞報道;

  3、新聞釋出會、產品釋出會;技術鑑定會;

  4、展覽;

  5、商業廣告;

  6、宣傳品、印刷品;

  第十三條資訊披露應當經過下列程式:

  1、提出申請,並將申請連同與所披露的資訊有關材料在需要披露之日前3日內報至證券管理部。

  2、證券管理部收到申請和材料後應立即報送至董事會秘書審批。

  3、董事會秘書審查後簽署意見並由證券管理部將意見反饋給申請單位。董事會秘書應當在收到證券管理部轉報的申請和材料後2日內做出意見。

  4、董事會秘書對披露的材料有疑問的,申請披露單位應當做出解釋;董事會秘書要求修改的,申請單位應當在做出修改後重新上報審批。

  5、審批完畢後,證券管理部將申請和有關材料備案儲存。

  第三章資訊的彙集和整理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將本辦法第一條資訊所列的資訊在發生的當月最後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和電子資料的形式報送至證券管理部備案。各單位報送的資訊應當由本單位負責人簽字。證券管理部應當由專人對各單位報送的書面資訊進行簽收。

  第十五條發生重大事件時,各單位應當及時、迅速將資訊報送至證券管理部。重大事件是指下列事件:

  1、公司訂立重要合同,該合同可能對本公司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中的一項或者多項產生顯著影響;

  2、公司的經營政策或者經營專案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發生重大的投資行為或者購置金額較大的長期資產的行為;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

  5、公司未能歸還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6、公司發生重大經營性或者非經營性虧損;

  7、公司資產遭受重大損失;

  8、公司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要變化;

  9、新頒佈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等,可能對公司的經營有顯著影響;

  10、董事長、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董事或者總經理發生變動;

  11、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

  12、公司進入清算、破產狀態。

  第十六條證券管理部應設專人對彙集的資訊進行儲存,並且對資訊進行分類整理,以便於及時對外進行資訊披露。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本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後生效。董事、監事、總裁、副總裁、董事會秘書以及本公司其他單位和員工受本辦法約束。

  第十八條公司的全體發起人或者董事必須保證公開披露檔案內容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付連帶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本公司證券管理部負責解釋。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8

  崗位職責:

  1、專業人員職位,在上級的領導和監督下定期完成量化的任職要求,並能獨立處理和解決所負責的任務;

  2、協助財務預算、稽核、監督工作,按照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及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並報送相關部門;

  3、負責員工報銷費用的稽核、憑證的編制和登帳;

  4、對已稽核的原始憑證及時填制記帳;

  5、準備、分析、核對稅務相關問題;

  6、審計合同、製作帳目表格。

  7、每月核算員工薪資。

  任職要求:

  1、財務、會計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持有會計證;

  2、有教育培訓行業工作經驗優先考慮

  3、熟悉會計報表的處理,會計法規和稅法,熟練使用財務軟體;

  4、良好的學習能力、獨立工作能力和財務分析能力;

  5、工作細緻,責任感強,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精神。

  薪酬會計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

  1.根據公司制定的薪酬檔案,負責核算總部及各分公司的薪酬、提成及績效工資;

  2.領導交代的其他財務相關工作

  任職要求:

  1.男女不限,年齡在25--35歲之間

  2.有1-2年財務相關工作經驗;

  3.理解能力強,對數字敏感度高;

  4.工作責任心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信託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信託貸款、股權投資、財產權等固定收益類和證券投資類信託專案的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成估值及申贖確認,按月編制財務報表。

  2.負責根據信託合同約定傳送費用支付資料至相關部門,督促其及時發起費用支付指令,並在指令流程節點進行審批;發起收益分配方案,完成專案存續及清算期間收益分配。

  3.負責按期編制與信託專案有關的費用及收益計提表、收入預測表、業務資料統計表、監管報表等。

  4.負責領用收據、利息單及溢價單等收款類單據,並對存根聯進行保管。

  5.負責定期與保管行、券商、信託資金組及信託專案其他相關方進行賬務核對,保證雙方賬賬、賬證、賬實一致。

  6.負責會計憑證及賬簿的整理、裝訂、歸檔,編制專案未盡事宜明細表,及時催收信託專案原始憑證。

  7.協助監督信託資金使用情況,協助公司相關部門控制信託資金運用風險。

  商業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及稅務管理工作,管理監督基礎財務的工作質量;

  2、建立公司的會計核算體系,制定會計核算制度及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3、編制實施企業預決算、財務收支和資金籌措計劃,負責成本核算和控制;

  4、確保資金的有效管理,加速資金週轉,考核資金使用效果,規避資金和債務風險;

  5、完成各項財務結算、會計核算,上報財務執行情況,為管理層提供分析資料;

  6、全面負責帳務問題處理及稅務的協調工作,維繫好與銀行及稅務機關的關係;

  7、負責部門團隊建設及員工培養,制定財務內部相關指標,做好績效考核管理。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9

  第一條 行政部為公司資訊管理系統和網際網路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條 行政部網管負責全公司資訊管理系統、內部電話、網路的架設和維護檢修工作。

  第三條 未經行政部審批,嚴禁其他部門私自架設網路、對外電話。違者記行政小過一次,並扣50元/次。

  第四條 公司建立了內部溝通郵箱和企業QQ,部門間在傳遞資訊時,嚴禁傳遞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違者記小過一次,並扣款50元/次。

  第五條 嚴禁上班時間觀看網路電視、電影、聊Q,看小說、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記小過一次,並扣款50元/次。

  第六條 嚴禁上班時間登陸無關網站和私人QQ,違者記警告一次,並扣款20元/次。

  第七條 嚴禁利用公司網路資源從事商業活動謀取私利或傳播公司商業機密(如股票、購買cp等)。

  違者無薪開除。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10

  日常工作制度

  員工用機是指由公司統一購買併發放給員工使用的臺式計算機、膝上型電腦等計算機裝置(包括其外圍裝置)。

  員工用機的軟硬體標準和配置由公司統一制定。使用者應自覺愛護。員工不得擅自拆卸計算機或自行安裝更換硬體裝置。不得安裝盜版軟體,不得自行安裝internet上下載的免費軟體。資訊中心將伺服器上提供一些可以安裝的免費軟體。

  資訊系統保密管理

  每一位員工應對自己使用的計算機的資訊保安負責。如果機記憶體放保密資料且作業系統為win98或win95等無安全認證機制的系統,應設定cmos開機密碼。開機密碼由使用者自己設定和保管。密碼遺忘,使用者自行負責。員工離開公司時,應事先取消密碼,並通知資訊中心核實後方可籤離。

  每一位員工應牢記自己登入公司網路的密碼。密碼不應放置在別人易於獲取的地方,不得將使用者名稱及密碼轉讓他人使用。涉及保密檔案的使用者應每兩個月改變密碼一次。員工進入公司時,應填寫上網申請記錄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由資訊中心開設網路登入帳戶,電子郵件信箱和共享目錄許可權。

  員工離開公司時,應到資訊中心籤離。經資訊中心主任確認所有網路許可權取消並簽字後,員工方可離開公司。

  每一位員工應積極主動的檢查所使用的計算機內是否有病毒。資訊中心將在所有客戶機上安裝防毒程式。每位員工在開啟外部發送來的檔案之前應檢查是否存在病毒。在向公司網路伺服器上複製檔案之前,應確認檔案不含有病毒。

  內部網路系統的使用

  每個人都有一個電子郵件信箱,地址及命名方式由資訊中心統一制定。

  電子郵件信箱應作為公司內部和與外部進行業務交流的主要工具之一。

  各部門的公共資訊將放在企業內部網站的共享欄內。希望您在第一時間閱讀其中的檔案,這將會幫助您更快地得到所需資訊。

  各部門內部檔案放在本部門共享的網頁內,許可權設定由相關部門填寫“網路資源申請單”後經由資訊中心設定。

  所有計算機都連線網路列印,可隨時進行列印。如有安裝設定問題請與資訊中心聯絡。

  資訊中心機房是內部網路的管理中心,未經資訊中心許可不得入內。

  員工在使用計算機和任何網路資源時,如需幫助,可致電資訊中心技術支援熱線:xxx。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安全資訊管理,暢通安全資訊渠道,及時掌握現場安全生產動態,準確處理各類安全資訊和資料,切實提高對安全資訊的分析、統計、處理能力,更好地發揮用安全資訊指導安全生產和預防安全隱患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公司安全資訊管理網路,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的安全資訊係指在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行車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特種裝置事故、生產安全隱患、裝置隱患、治安事件、管理問題、職工違章違紀及其它影響安全生產的資訊。

  第三條安全資訊管理必須遵循的原則

  1、真實性原則。凡反饋的安全資訊,必須做到件件真實、來源可靠、實事求是,具有可追蹤性,杜絕虛假資訊、失效資訊、重複資訊,保證安全資訊的真實性。

  2、準確性原則。各類安全資訊的資料統計和綜合分析,要做到全面、客觀、準確,避免錯、漏資訊的發生。

  3、時效性原則。安全資訊的反饋要及時、快捷,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週期提報,不得人為拖延,影響資訊暢通。

  第四條充分利用辦公資訊系統網路資源,透過資訊交換中心,傳真電話等方式,及時傳遞安全資訊,逐步實現安全資訊網路化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要完善安全資訊管理辦法,對安全資訊的報道、反饋、處理等環節應作出具體規定,形成安全資訊工作管理的閉環。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領導職責: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超前預測、超前防範,及時處置安全生產重要資訊,組織解決危及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公司安委會等監督檢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單位、主管部門和貴州鐵路實業集團公司,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處理突發安全生產重大事件,稽核或直接向貴州鐵路實業集團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或通報發生的安全重要資訊。

  分管領導:負責監督指導分管部門安全資訊管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門及時掌握現場安全生產動態,確保資訊渠道暢通;稽核分管部門日常向貴州鐵路實業集團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或通報安全重要資訊;按規定參加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分析會議,對分管部門安全資訊進行分析,查詢傾向性、關鍵性問題,指導分管部門制訂整改措施,掌握整改措施實施進度,督促危及安全的傾向性、關鍵性問題得到及時解決和整改。

  第七條安委會職責:公司安委會是公司安全資訊管理的監督部門。負責公司安全資訊的收集、統計、綜合分析,跟蹤處理領導督辦的資訊,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安全情況及重要資訊,按規定向集團公司安監部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報送、反饋安全資訊,按規定對公司各部門安全資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

  第八條部門職責:公司各部門是安全資訊的主體單位,負責本單位安全資訊的收集,按規定時限和要求向公司安委會報送、反映、通報安全生產資訊。

  第九條資訊主要來源:

1、安全事故資訊;

2、領導幹部監督檢查資訊;

3、公司安委會監督檢查資訊;

4、公司各部門檢查發現、反饋的資訊;

5、上級通報的資訊;

6、其他資訊(群眾舉報,新聞媒體等)。

  第十條資訊分類:安全資訊分為生產安全事故資訊和其他安全資訊

  事故資訊包括:行車安全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特種裝置事故,火災、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資訊。

  其他安全資訊包括:嚴重威脅行車安全,勞動安全和特種裝置安全的重大隱患;未構成事故,但對於行車安全有影響,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資訊;特種裝置發生故障影響正常使用,運輸不暢,裝卸車多,卸車困難;公司佈置的安全工作重點落實情況;安全監督檢查情況;上級通報的資訊;各種安全報表資料;明確要求上報的材料(活動安排工作小結,整改結果等)和其它有關影響安全生產的資訊。其中:事故資訊為重要資訊。

  第十一條事故資訊傳遞要求

  1、行車安全事故資訊

  凡施工裝卸作業、調車作業、軌道車輛故障中斷行車的資訊,貨場部發生或收到後,要認真做好記錄,立即報告公司安委會,公司安委會在事發12小時內將事故發生地點、事故概況、初步影響範圍、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報集團公司安監部,詳細情況24小時內書面上報。

  2、人身傷亡事故資訊

  在生產過程中,生產區域內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不論原因、責任、傷亡人員歸屬情況是否屬於工傷事故,相關部門都應認真做好記錄並立即通知公司安委會,安委會電話速報集團公司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和黨群工作部(工會)。

  3、特種裝置事故資訊

  發生嚴重以上的特種裝置事故(有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裝置、事故或有人員傷亡的裝置爆炸事故)。貨場部立即報告公司安委會,公司安委會立即報告集團公司安全部、質量技術部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並同時報告裝置使用註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

  4、火災、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資訊

  1)火災、爆炸一般以上事故,治安事件、交通(涉及人員輕傷)、中毒事故,公司安委會事發2小時內電話報集團公司安監部。

  2)發生較大治安事件、交通安全事故(重傷及以上嚴重事故苗子和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公司安委會電話速報集團公司安監部,並於2日內書面上報。

  3)發生急性中毒事故、火災大事故、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及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含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特種裝置事故,公司安委會電話速報集團公司安監部並於20小時之內書面上報。

  4)發現或收到事故資訊,除立即報告主管上級部門外,應向駐站民警通報和報案。

  第十二條其它資訊傳遞要求

  1、發生或收到未構成安全事故,但對行車安全有影響,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資訊,公司安委會要認真做好記錄,必要時,應形成專題報告上報並在公司交班會上通報。

  2、集團公司佈置的安全重點落實情況、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安全通報資訊,公司安委會在規定時間內反饋;上報資訊處理情況。

  3、集團公司明確要求上報的材料(活動安排、工作小結、

  整改結果等),公司安委會必須按規定時期上報。

  第三章綜合分析處理

  第十三條資訊的綜合分析

  1、公司安委會定期對本系統安全資訊進行綜合分析,按照等級管理和時效管理要求,納入本系統安全問題庫。

  2、公司安委會結合公司的安全資訊、監督檢查資訊和上級通報的資訊定期進行綜合分析。

  3、公司安委會每月定期對安全資訊進行綜合分析並形成月度安全分析報告(紀要)。

  4、公司把安全生產資訊納入日交班、周大交班等會議及時進行分析。

  第十四條資訊處理

  1、公司各部要充分利用安全資訊的預測功能、許價功能、導向功能,把資訊作為安全決策的重要依據,運用資訊正確指導安全工作。

  2、對安全資訊做到三不放過的原則:不弄清責任不放過;不分析管理原因不放過;不制定措施不放過。

  3、針對安全資訊反映的傾向性問題採取加強管理、加大投入、強化控制等多種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對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各部門反饋的安全資訊及時調查、處理、反饋。

  5、建立安全問題庫,從資訊的收集、分析到處理形成動態的閉環管理,保證安全資訊暢通和有效利用,對上級通報、反饋的安全資訊,公司各部要按要求及時上報調查處理及整改結果。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資訊中心,任何部門、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對安全生產資訊進行隱瞞、遲報、越級上報,一經發現,將追究責任人責任。

  未按規定上報的資訊分為漏報、遲報、錯報。凡未上報視為漏報;凡超過規定時限上報,視為遲報;不符合完整、準確、質量要求者,視為錯報。

  第十六條公司安委會對各部門安全生產資訊管理情況進行抽查檢查,並將抽查檢查情況納入季度考核、獎懲。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資訊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公司安委會按公司安全管理考核辦法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加強檔案資訊管理,充分發揮檔案資訊的作用,有效儲存和應用檔案資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檔案資訊是指工程建設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技術的、商務的、綜合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批件、標書、紀要、圖紙、照片圖片、測繪資料、影片、簽證、信函、通知、報表等,包括紙質資料、電子版資料和多媒體資料等。

  第三條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工程類檔案資訊的收集、整理、報送、存檔、應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條排程員、測繪員、施工管理員、監理工程師、招標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公司執行管理部門是檔案資訊資料的來源,負責相關資料的繪製、記錄、編輯、修改、整理、裝訂、稽核與報送工作。

  第五條各種檔案資訊資料應按要求分類編碼儲存,要注意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適當的通風。具體要求參照公司綜合檔案管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應在歸檔的同時向生產執行相關部門及時提供。

  第七條舊管網改造時,由規劃建設管理部進行現場測繪,及時繪製改造後的圖紙並向相關部門提供。涉及排程地理資訊系統資料更新的,應同步更新。

  第八條檔案資料的借閱執行綜合檔案相關條款。

  第九條檔案資訊需要同時向綜合管理部歸檔的,應按要求歸檔。

  第十條儲存三年以上的工程類檔案資料應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統一儲存,需要留存備用的可留影印件。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執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13

  一、崗位職責:

  1.工資的稽核及分析;

  2.工資異常部門找相關人員溝通處理;

  3.人力資源系統的跟進;

  4.阿米巴報表及分析彙報。

  二、任職資格:

  1.大專及以上學歷;

  2.做事細心,有責任心。

  薪酬專員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1.負責公司薪酬核算

  2.修改完善和執行公司薪酬方案和績效考核等

  3.薪酬和績效考核資料統計與分析彙總

  任職要求:

  1.人力資源相關專業畢業,電腦操作熟練,具有一定的會計基礎知識和計算機運營能力

  2.工作認真負責,做事沉穩踏實

  3.有一年以上的人力資源和薪酬相關工作經驗

  出納兼薪酬會計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

  1.支付各種款項,做現金賬

  2.每月做工資

  3.打資金申請

  4.領導安排其他臨時工作

  任職資格:

  1.中專以上學歷,財務專業或者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2.年齡20-40之間,有吃苦精神

  3、有團隊合作精神。工作認真負責

  工資會計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

  1、嚴格稽核工資計算的有關憑證,對人事部門上報的當期工資變動情況表、各部門上報的各種代扣款項的通知單都嚴格稽核,確認無誤後,正確的編制出當月人員的工資發放表。

  2、負責員工工資事宜查詢和解釋。

  3、完成本部門安排的其它任務。

  崗位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會計相關專業。

  2、1年以上工製造業工資核算經驗。

  3、熟悉運用函式公式。

  4、電腦辦公軟體熟練操作。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14

  證券程式碼:831829證券簡稱:同方軟銀主辦券商:中投證券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訊披露工作,加強資訊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資訊披露”是將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資訊,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規定的媒介上、以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佈,並送達相關部門備案。

  第三條 公司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資訊(以下簡稱“重大資訊”),並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章 資訊披露的內容、範圍及要求

  第四條 公司披露的資訊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為定期報告。

  第五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最近兩年主要財務資料和指標;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係;

  (五)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於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審計意見和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專案的附註。

  第六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報告期內主要財務資料和指標;

  (三)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係;

  (五)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於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專案的附註。

  第七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公司定期報告按時披露。董事會因故無法對定期報告形成決議的,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方式披露,說明具體原因和存在的風險。公司不得以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有異議為由不按時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經董事會審議透過的定期報告。

  第九條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及時向主辦券商送達下列檔案:

  (一)半年度報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審計報告(如有);

  (三)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書面確認意見及監事會的書面稽核意見;

  (五)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製作的定期報告和財務資料的電子檔案;

  (六)主辦券商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檔案。

  第十條 公司財務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在向主辦券商送達定期報告的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一)董事會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所做的專項說明,審議此專項說明的董事會決議以及決議所依據的材料;

  (二)監事會對董事會有關說明的意見和相關決議;

  (三)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專項說明;

  (四)主辦券商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檔案。

  第十一條 臨時報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釋出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並由公司董事會發布。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臨時報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觸及下列任一時點後及時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事會作出決議時;

  (二)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無論是否附加條件或者期限)時;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階管理人員)知悉或者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生時。

  第十三條 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於籌劃階段,雖然尚未觸及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的時點,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應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該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事件已經洩漏或者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生異常波動。

  第十四條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義務時,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資訊披露細則》規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制定的臨時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編制公告時若相關事實尚未發生的,公司應當客觀公告既有事實,待相關事實發生後,應當按照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項進展或變化情況。

  第十五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的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資訊,視同公司的重大資訊,公司應當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及時將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決議(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決的董事會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董事會決議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資訊,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決議涉及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經股東大會審議的收購與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的,公司應當在決議後及時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條 公司召開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及時將經與會監事簽字的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資訊,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臨時公告方式向股東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洩漏未公開重大資訊。

  第十九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兩個轉讓日內將相關決議公告披露。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

  第二十條 對於每年發生的日常性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披露上一年度報告之前,對本年度將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披露。對於預計範圍內的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予以分類,列表披露執行情況。如果在實際執行中預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本年度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的,公司應當就超出金額所涉及事項依據公司章程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並披露。除日常性關聯交易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公司應當經過股東大會審議並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與關聯方進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一)一方以現金認購另一方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四)公司與其合併報表範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發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涉案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及時披露。未達到前款標準或者沒有具體涉案金額的訴訟、仲裁事項,董事會認為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或者主辦券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申請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訴訟,公司也應當及時披露。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透過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後,及時披露方案具體內容,並於實施方案的股權登記日前披露方案實施公告。

  第二十四條 股票轉讓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於次一股份轉讓日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果次一轉讓日無法披露,公司應當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股票暫停轉讓直至披露後恢復轉讓。

  第二十五條 公共媒體傳播的訊息(以下簡稱“傳聞”)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及時向主辦券商提供有助於甄別傳聞的相關資料,並決定是否釋出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條 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相關規定,並履行披露義務。

  第二十七條 限售股份在解除轉讓限制前,公司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披露相關公告或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5%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達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標準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通知公司並披露權益變動公告。

  第二十九條 公司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披露承諾事項的,應當嚴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未履行承諾的,應當及時披露原因及相關當事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未履行承諾的,公司應當主動詢問,並及時披露原因,以及董事會擬採取的措施。

  第三十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公司實行風險警示或做出股票終止掛牌決定後,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第三十一條 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佔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六)公司減資、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式、被責令關閉;

  (七)董事會就併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記憶體在受有權機關調查、司法紀檢部門採取強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稽查、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收到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資訊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構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發生違規對外擔保、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方佔用資金的公司應當至少每月釋出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違規對外擔保或資金佔用的解決進展情況。

  第三章 資訊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人員和機構:公司董事會秘書和資訊披露管理部門、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公司監事和監事會、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他負有資訊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實施,董事會秘書負責具體協調和組織本公司的資訊披露事宜。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秘書的任職及職業經歷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備並披露,發生變更時亦同。上述人員離職無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一名高階管理人員負責資訊披露事務並披露。

  第三十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負有資訊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公司定期報告以及臨時報告的及時、準確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是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資訊報告第一責任人,負責向資訊披露事務管理部門或董事會秘書報告資訊。

  第三十五條 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與審議程式:

  (一)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階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工作;

  (二)董事會審議和批准定期報告;

  (三)監事會應當對定期報告進行稽核,並以監事會決議的形式提出書面稽核意見;

  (四)董事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五)董事會秘書負責將董事會批准的定期報告提交公司股票掛牌的證券交易所和相應的證券監管機構,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相關證券監管機構指定的網站或報刊上釋出。

  第三十六條 臨時報告的編制與稽核程式:

  (一)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負有資訊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在知曉本制度所認定的重大資訊或其他應披露的資訊後,應當立即向董事會秘書通報資訊;

  (二)董事會秘書在獲得報告或通報的資訊後,應立即組織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相關部門或資訊報告人有責任配合資訊披露工作,應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書面與電子版),所提供的文字材料應詳實準確並能夠滿足資訊披露的要求;

  (三)臨時報告涉及日常性事務、或所涉及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透過的,董事會秘書負責簽發披露,其他臨時報告應立即呈報董事長和董事會,必要時可召集臨時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並授權予以披露,並由董事會秘書組織相關事項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資訊披露的實施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秘書應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資訊披露細則(試行)》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推薦主辦券商的規定,安排公司的資訊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司披露的資訊應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指定資訊披露平臺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資訊披露平臺釋出,在其他媒體披露資訊的時間不得早於指定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三十九條 公司披露重大資訊之前,應當經主辦券商審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經主辦券商審查的重大資訊。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的規定進行修改,並報公司股東大會審批,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透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0日

公司資訊管理制度15

  一、薪資制度

  1、基本原則

  1.1評定原則:以能力、貢獻、責任為基礎,按工作崗位和能力差異,確定工資級別;

  1.2綜合核定原則:員工薪資考慮人才市場行情、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等因素綜合核定;

  2、薪資體制

  2.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按該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綜合評定。

  2.2薪資結構: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三部分構成。(公司創業初期,未進行績效考核前採用固定薪金制。)

  2.3薪資體制:員工薪資採用月薪制,以當月公司規定的應考勤天數為基數,根據員工當月實際考勤天數算出月工資。

  本月工資=(月應發工資總額/ 21.75)實際考勤天數;

  2.3.1應考勤天數的定義:按公司規定,應到公司上班的天數。

  2.3.2實際考勤天數的定義:員工實際到公司上班的天數。

  2.3.3員工請假或加班按公司相關考勤管理制度核算員工工資。

  2.4給付時間:每月8日發放上月1-30/31日薪資;遇節假日順延或提前發放;

  2.5下列各項金額可以從每月薪資中直接扣除:考勤扣款、社會保險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個人所得稅、未結清的借款、公司墊支款項等;

  2.6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下談論和詢問他人工資,如發現工資洩密事件,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200-500元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立即辭退;

  3、員工崗位工資

  3.1公司員工崗位工資對照表,附表1;

  3.2工資表模板,附表2;

  4、獎金

  4.1個人貢獻獎,員工如對公司有特別的貢獻,公司根據貢獻的大小,酌情給予員工一定數額的個人貢獻獎;

  4.2年終雙薪,公司按員工個人能力,貢獻大小及公司效益情況,在年終酌情給員工發放年終雙薪,發放的具體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

  4.2.1年終雙薪由公司在春節前統一發放,不得提前發放;

  4.2.2在年終雙薪發放之前離開公司的員工,含辭職與辭退的員工,不予以發放當年的年終雙薪(內部調動除外);

  4.2.3年終雙薪的審批流程與工資表的發放流程相同;

  5、工資表的製作與審批

  5.1工資表統一由人力崗位的員工製作,為了統計與歸檔的方便,統一採用《工資表樣版》格式;

  5.2人力人員對當月員工工資異動情況和總部有關工資的通知檔案及時作好備忘錄,根據備忘錄製作工資表;

  5.3工資表於每月6日報公司財務負責人稽核,總經理審批後公司於每月8日按審批後的工資表進行工資的發放(如遇節假日,則順延);影印件報財務部備案

  5.4外地分公司負責人於每月5日前上報薪資檔案到總部人力部進行稽核,經總部人力總監、財務總監、總經理籤批後生效。分公司於每月10日按審批後的工資表進行工資的發放,遇節假日順延;一份列印,總部人力部經理簽字後存檔;一份各公司彙總表總部人力部經理簽字後報總部財務部備案;

  5.6公司透過銀行卡發放工資後,財務人員保留銀行發放記錄;

  5.8各人力崗位的員工必須作好工資表的列印版與電子版的檔案保管;

  6、個人所得稅

  6.1按照國家稅法,公民的收入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稅,各分公司必須根據當地個人所得稅的繳交規定製作工資表,讓員工如實繳交個人所得稅。

  6.2公司與員工所定工資標準,均為稅前工資標準,個人所得稅由員工自己繳交,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7、通訊費

  7.1目前只適用於銷售人員,銷售員如因業務需要申請通訊補貼,需向部門主管提交申請報告經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生效。

  二、福利制度

  1、社會統籌保險

  1.1公司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管理局的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統籌保險;

  1.2繳納時間:自簽署勞動合同後,由公司人力人員為入職人員辦理國家統籌的社會保

  險;因個人原因未能及時將社會保險相關手續轉移至公司者,公司將自其轉移至公司之日起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自員工離職之日起,為其停繳;

  1.3辦理險種:險種為當地社保局規定企業必繳的社會保險險種,一般包括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公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

  1.4繳納比例:繳納比例由公司與個人繳納比例共同構成,繳納比例按當地社保局規定執

  行,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公司在工資中扣除,實行代扣代繳;

  1.5審批流程

  1.5.1各地新註冊的公司,應及時將有關當地的社會保險政策與辦事流程調查清楚,

  如社保局規定企業必繳的險種、繳費比例、最低繳費基數等有關內容,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調查的結果及分公司的實際情況,向總部提交《關於***公司社會保險辦理的方案》,經總部人力部,(副)總經理批准後予以辦理,具體辦理流程按當地的社會保險局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1.5.2如當地的繳納險種、繳納基數、繳納比例等政策發生變化,向總部提交《關

  於公司社會保險辦理的方案》並附當地社保局有關檔案,經總部人力部,(副)總經理批准後予以辦理,具體辦理流程按當地的社會保險局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1.6調動

  1.6.1員工因系統內調動,產生編制歸屬變化時,可申請辦理社保關係的轉移;

  1.6.2由新編制歸屬公司人力負責人向總部提交《關於***社會保險辦理的方案》,經總部批准後予以辦理;

  1.6.3如編制變動,保險關係未轉移,則由總部人力部通知其新編制歸屬公司其原保險繳納的險種和比例明細,由新編制歸屬公司在製作、發放工資時予以扣除,雙方公司定期進行有關賬務處理;雙方人力人員在勞動合同檔案、社保檔案中分別按要求進行記錄。

  2、體檢:

  2.1目的:為促進員工健康加強疾病預防;

  2.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2.3體檢專案:常規體檢;(肝功五項、胸透為必備專案)

  2.4新員工入職體檢:

  2.4.1新員工入職體驗:員工入職,必須在上班第一個工作日,提交個人最近半年內的體檢表;

  2.4.2新員工入職體檢的內容為:胸透、肝功能、乙肝的體檢;

  2.4.3新員工入職體檢醫院必須為區級以上醫院或公司人力部指定的醫院;

  2.4.4新員工入職體檢費用由員工自己承擔;

  2.4.5體檢不合格的,公司不得予以錄用;

  2.5公司正式員工的健康檢查;

  2.5.1公司每年第三季度組織正式員工進行體檢;

  2.5.2當年三月以後入職的員工可申請不參加體檢;

  2.5.3常規體檢、胸透、肝功能、乙肝為必檢專案,每年由公司人力部對具體專案進行規定;

  2.5.4由公司統一組織的體驗費用由公司承擔;

  2.6檢查結果的應用:檢查結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收取、存檔,檢查結果彙總後報公司人力部,人力成員對檢查結果負有保密責任;員工的體檢結果如有疾病,應早期治病;

  3、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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