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房安全管理制度

站房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站房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目的

  為確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重點站房的安全,嚴防火災、爆炸、觸電等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企業船舶建造重點站房的安全管理。

  3定義

  重點站房是指氧乙炔站、天然氣站、自備發電站、空壓站、變配電站、油庫、化學危險品庫、木庫等站房。

  4管理制度

  4、1非站房工作人員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入內。

  4、2因工作需要進入站房的人員必須出具相關證件(專業檢查標誌、工作證)進入。

  4、3檢修人員須經值班人員許可後,方可進入站房工作。

  4、4進入重點站房的人員,必須遵守該站房的有關安全、消防、保密保衛等各項規定。

  4、5除站房內工作人員外,任何人進入重點站房,一律要進行出入登記。

  4、6站房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應保證安全設施、工具儀表等齊全良好,並做好相關記錄。

  5上崗操作人員須經安全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6站內設定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

  7變配電站管理

  7、1必須做好“四防一通”,即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動物,保持良好通風。

  7、2配電櫃前的操作通道上鋪設高壓絕緣墊。

  7、3配電裝置的裸線導電部分離地高度如低於2、2米,應加裝不低於1、7米高度的隔離欄或護罩。

  7、4變配電裝置應保持色標鮮明,裝置及絕緣用具應定期進行測試並做好記錄。

  7、5防雷設施及保護接地應保持完好有效,接地電阻值應定期測定,符合安全要求。

  7、6嚴格遵守電氣安全規程,需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裝置上工作,應先將裝置斷開電源,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合閘”的警告標誌。

  7、7變電室的門應上鎖,並掛“高壓危險”的警告牌。

  7、8操作人員應正確站位,如導電部分在人員的後面或兩側,則不允許進行工作。

  8氧乙炔、天然氣站房管理

  8、1氧乙炔、天然氣站與熱工作業點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

  8、2氧乙炔、天然氣管道應採用無縫鋼管並有可靠接地,裝置及管道應經常作漏氣檢查並定期作水壓和氣密試驗,若因冰凍堵塞,只允許用熱水或蒸汽解凍,禁止用火烘烤。

  8、3乙炔庫房等禁火區內不得裝設電話等能產生火花的電器或儀表,照明及電氣線路應選用防爆器材,開關安裝在室外,值班室與乙炔庫房之間的玻璃應保持密閉。

  8、4氧氣管道應按規定使用天藍色,乙炔、天然氣管道應按規定使用銀白色,並有表示介質流動方向的白色或黃色箭頭,具體按《中遠船務一目瞭然工程標準管理手冊》執行。

  8、5裝置、管道須設防靜電積聚的放電裝置,電阻應小於10歐姆。

  8、6氧氣站內嚴禁堆放油脂及其它無關物品,操作人員所用工具、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及與氧氣接觸的裝置、管道、閥門等嚴禁沾染油脂。

  8、7液氧儲罐嚴禁在超壓、負壓情況下執行,裝置或系統洩漏時,必須停機檢修,嚴禁帶壓擰緊螺栓。

  8、8排放液氧時,要有專人監護,並在安全區域內設明顯的警告標誌,排放加熱氣體應由專人操作,加熱氣體必須從排出閥透過專用排放管排放,排放口附近人員不得停留和置放物體。

  8、9壓力錶、安全閥、回火防止器必須保持靈敏、完好、有效,安全閥、壓力錶應定期校驗。

  8、10乙炔、天然氣裝置、容器及管道進行檢修時,在動火修理前,應作充氮吹掃,氮氣純度應大於98%,吹掃口乙炔、天然氣含量低於0、5%、空氣中乙炔、天然氣含量低於0、2%時方能動火。乙炔、天然氣站房內原則上不允許動火維修,如確需動火必須根據規定進行特殊審批,其它管道動火修理按規定進行動火申請,專人監護並採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加強通風。

  8、11氧乙炔氣瓶貯運、使用中嚴禁野蠻裝卸,防止猛烈撞擊。

  8、12氧乙炔、天然氣站房內要保持良好通風,在站房外必須有明顯的禁火、禁止使用手機、禁止使用高頻的'警告標誌,嚴禁帶入火種。站房內操作人員不得穿帶鐵釘鞋入站。

  9油庫管理

  9、1油庫要保持良好通風,油庫外必須有明顯的禁火、禁止使用手機、禁止使用高頻的警告標誌,嚴禁帶入火種,油庫周圍20米內嚴禁熱工。

  9、2油庫內的電氣裝置都應採用防爆型,不得裝設電話等可能產生火花的電器用具,不準使用裸露導線供電,開關應設定在室外,管理人員不得自行拆裝修理。

  9、3儲存或運輸中會產生靜電的裝置、容器及管道,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禁止使用滲漏或油封不嚴的容器,不同油品分類存放,並有明確標籤,註明油品名稱、特性、數量。

  9、4油庫必須建立和健全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人員應熟悉防火知識,熟練運用安全設施和消防器材。

  9、5油庫區域必須設定避雷設施,責任部門應定期檢查避雷設施的完好性,每年應由當地避雷檢測中心進行檢測合格。

  10空壓站管理

  10、1 站內一般不貯油料,若要存放,不得大於一週的油量。

  10、2 站內外管道應塗上規定色標,並標明介質的流向。

  10、3空壓機系統的壓力錶、溫度計、安全閥等必須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定期檢測合格,空壓機組旁的緊急停車按鈕保護裝置應保持正常可靠,外露的傳動裝置必須設定防護罩或護欄,不得隨意拆除。

  10、4電氣裝置應有良好接地,檢修所用的移動式、固定式照明燈具,電壓不大於36v。

  10、5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注意壓力錶指標的變化,禁止超壓超溫,工作完畢後,除規定貯氣外,應將貯氣罐內的餘氣放出,冬季應放掉冷凝水,以防凍裂。

  10、6裝置帶壓或機器運轉中不得進行任何修理工作,運轉中若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待檢修好後方準啟動。

  11化學危險品庫管理

  11、1化學危險品倉庫應有明顯的禁火標誌、每種危險化學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足夠的消防水源、裝置,通道、走道等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裝置和水源的道路須保持暢通。

  11、2庫房應標明化學危險品的名稱、效能、滅火方法等,各種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其性質、分類、分堆儲存,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同庫儲存,劇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庫(櫃)中,並有隔離、清洗、消毒和現場急救的安全設施。

  11、3儲存和運輸過程中,有可能產生靜電的裝置、容器或管道,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11、4加強入庫檢查,詳細核對品名、重量、規格、容器包裝等,如發現問題立即移至安全地點,不得進庫或裝車運走,對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變質的物品,應定期測溫化驗,並做好記錄,散落的物品必須隨時清除,妥善處理。

  11、5不準在庫房內進行分解、打包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不安全操作,對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生火花的工具裝置。

  11、6裝卸化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磨擦、重壓或傾倒。

  11、7倉庫、儲蓄室嚴禁煙火,並設定警告標誌。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動火時,應按規定動火申請,採取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11、8工作結束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火險隱患,關閉門窗,切斷電源後方可離開。

  12自備發電站的安全管理

  12、1值班操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柴油發電機組的效能和執行操作規程。

  12、2柴油發電機組啟動前必須認真檢查曲軸箱內油麵、水箱中水位、燃油箱內燃油油位,柴油機地腳連線的穩固情況及柴油機與從動裝置的連線情況,蓄電池液麵高度及起動線路連線要緊固,各部件螺釘不能鬆動,各部分接線確保正確,接地線保持良好。

  12、3發電機組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運轉後,應隨時注意有無機械雜音,異常振動等情況。確認情況正常後,調整發電機組至額定轉速,電壓調到額定值,然後合上輸出開關,向外供電。負荷應逐步增大,力求三相平衡。

  12、4發電機組並聯執行必須滿足頻率相同,電壓相同,相位相同,相序相同的條件才能進行。準備並聯執行的發電機組必須都已進入正常穩定運轉。接到“準備並聯”的訊號後,以整部裝置為準,調整柴油機轉速,在同步瞬間合閘。

  12、5並聯執行的發電機組應合理調整負荷,均衡分配各發電機組的有功功率及無功功率。執行中的發電機組應密切注意發動機聲音,觀察各種儀表指示是否在正常範圍之內。檢查運轉部分是否正常,發電機組溫升是否過高。並做好執行記錄。

  12、6停車時,先減負荷,按順序切斷開關,最後停止發電機組運轉。

  12、7並聯執行的發電機組如因負荷下降而需停車一臺,應先將需要停車的一臺發電機組的負荷,全部轉移到繼續運轉的發電機組上,然後按單臺發電機組停車的方法進行停車。如需全部停車則先將負荷切斷,然後按單臺發電機組停機辦理。

  12、8發電機組在運轉時,即使未加勵磁,亦應認為帶有電壓。禁止在旋轉著的發電機引出線上工作及用手觸及轉子或進行清掃。運轉中的發電機組不得使用帆布等物遮蓋。

  12、9發電機組經檢修後必須仔細檢查轉子及定子槽間有無工具、材料及其它雜物,以免運轉時損壞發電機組。

  12、10機房內一切電器裝置必須可靠接地。

  12、11機房內禁止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值班人員外,未經許可禁止其它人員進入。

  12、12房內應設有必要的消防器材,發生火災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送電,關閉發電機,並用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撲救。

  13本規定由安監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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