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1

  1.非專業電器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裝置。

  2.各操作人員操作各種電器裝置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聽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部門、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證人員進行電器裝置的安裝、維修工作。

  4.全體教師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建議。

  5.專業電工必須認真執行電器工程安裝標準的各項規定,嚴禁違章作業。

  6.各部門的配電盤及總閘所控制的負荷標準應清楚準確,安裝的插座燒損後絕不允許繼續使用。

  7.未經允許,嚴禁使用大功率的電熱器。

  8.照明線路不能在暖氣、水管上鋪設。

  9.學校防火小組兩個月檢查一次各部門的安全用電情況,發現故障、隱患由防火小組下整改通知單,限期改進,過期不改,學校有權採取措施。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2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式。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式

  1、檢修組織

  (1)較大專案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稽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

  (3)檢修計劃編制,專案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專案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採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專案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裝置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裝置,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裝置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採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裝置,清洗後,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裝置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裝置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並由裝置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裝置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裝置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裝置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裝置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後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3、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專案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裝置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並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裝置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採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溼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裝置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裝置帶壓不拆;

  b.傳動裝置電源未斷不折;

  c.裝置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並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裝置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溼、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採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裝置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並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裝置。

  (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溼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並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採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後,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淨,場地清後,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專案、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後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裝置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儲存,其儲存期限不應少於三個月。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3

  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後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痺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所有車輛均實行憑證上崗制度,除擁有可駕駛本車的駕駛證外,還必須憑區紀委頒發的公務車輛準駕證上崗駕駛,並且只能駕駛本準駕證指定的車輛。

  三、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四、下班後,所有車輛要在單位指定地點停放,未在指定地點導致車輛被盜或損壞的,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五、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局辦公室、局主要領導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對事故負有責任者,視情節嚴重扣發安全獎。對私自出車發生事故者,不論責任大小,除扣發安全一獎外,並須賠償一定的損失。

  六、因違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損失的,另行處理。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4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定。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裝置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在現有額定的電容量範圍內計劃用電,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專案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變電房、配電房、配電箱和各類機房要關閉上鎖,要防水,防潮,防小動物侵入,周邊保持乾燥通風。

  四、電氣裝置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人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執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氣故障等原因引發火災。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五、對於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效能的電器產品和燃氣用具,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維修和部分更新,確保其安全效能後方能使用。長期不使用的電器、燃具,應確認其安全效能有效後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間斷連續執行的電器裝置,應當有專人管理,並定期維修保養。空調機、脫排油煙機等裝置和各類機房設施應當定期清潔、保養。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後立即拆除。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

  八、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組織自查並會同各部門進行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九、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水電管理中心或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誌,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定,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十、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5

  一、作場所主要出入口應設定安全公告欄(板):張貼本區域主要工作內容、本區域安全管理責任人姓名,職務、職責和聯絡方式。

  二、對本企業主要區域主要通道張貼本區域工作內容和注意事項。

  三、工作場所主要出入口張貼本區域應急疏散線路示意圖。

  四、廠區內應保障消防、疏散等通道暢通。

  五、車間內應在地面劃了安全通道並保持暢通。

  六、主要生產裝置和特種裝置上張貼裝置安全管理責任人姓名和注意事項。

  七、生產場所工業垃圾、廢油、廢水吉廢物應及時清理乾淨。

  八、生產場所地面應平坦、無絆腳物。

  九、生產場所的工位器具、工具、膜具、夾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穩定,防止墜落和倒塌傷人。

  十、工件、物料擺放不得超高,堆垛的支撐穩妥,堆垛間距合理,便於吊裝。流動物件應設定墊塊楔牢,任何時候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十一、易燃、易爆、易腐蝕、易揮發等對人體和周圍環境有毒、有害的物質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項使用手續。對購進、裝運、儲存、和使用等各個環節進行監控監管,相關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操作和應急等安全知識培訓,並經過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十二、相關設施、裝置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使用標準並經過有資質機構驗收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十三、凡屬危險作業,由下達任務管理人員和執行任務班組共同研究作業方案和具體的安全保護措施細節。

  十四、明確現場監督作業指揮責任人。

  十五、由作業現場的負責人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並安排專人監督指揮。

  十六、凡進入危險作業場所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十七、危險作業應作為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重點。

  十八、各級管理負責人對危險作業人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對危險崗位作業環節和隱患進行分析排查。制訂明確有效的預防措施並監督所有人嚴格執行。

  十九、嚴肅處理違規違章的危險作業行為,嚴罰違規作業人員。

  附:常現的危險作業:

  ①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在高處有固定操作室的除外);

  ②在有觸電危險的環境作業或帶電作業;

  ③在易燃易爆區域進行明火作業;

  ④進行爆破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⑤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險的作業;

  6.有塌方、坍塌危險的土石方或拆除工程作業。

  7、裝置、設施安裝、檢修作業。

  8、起重、吊掛作業。

  9、運輸、裝缷作業。

  10、化學品保管、運輸、裝填料使用作業。

  11、壓力裝置(氣瓶、鍋爐、管道)作業。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6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定。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裝置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在現有額定的電容量範圍內計劃用電,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專案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變電房、配電房、配電箱和各類機房要關閉上鎖,要防水,防潮,防小動物侵入,周邊保持乾燥通風。

  四、電氣裝置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人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執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氣故障等原因引發火災。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五、對於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效能的電器產品和燃氣用具,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維修和部分更新,確保其安全效能後方能使用。長期不使用的電器、燃具,應確認其安全效能有效後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間斷連續執行的電器裝置,應當有專人管理,並定期維修保養。空調機和各類機房設施應當定期清潔、保養。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後立即拆除。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

  八、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九、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誌,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定,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十、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7

  一、建立健全設施、裝置技術檔案,按規定時間進行維護和保養。

  二、操作人員應對設施裝置做到“三會”,即會操作使用、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操作人員應對設施裝置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結構、懂效能、懂用途,且能熟練操作使用。

  四、設施、裝置出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按操作規程採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五、保證設施、裝置上的各種儀表、液位計、安全閥等器具的準確完好,損壞的器具禁止使用,並應及時更換,保證車輛設施、裝置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檢查裝置配備的輔助器材,使之達到完好狀態,以備急用。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8

  隨著學校用電範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充套件,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電、用水及相關設施裝置安全管理,保障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經研究,特做如下決定:

  一、學校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自來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

  二、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外用水、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為防止亂接電線,各辦公室需要臨時用電時,事先寫出申請,經校長室批准方可用電,須由學校電工接電,個人不得擅自接電、不得私拉、私改用電線路。

  四、不得私自使用電爐、微波爐及其大功率電器,一經查出,除沒收電器外,還將做出一定的處罰。

  五、要愛護水電公共設施,積極配合學校維修、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聯絡。

  六、外來施工、維修人員用水電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水電管理人員安裝、焊接用電時,應將易燃物品隔離,以確保作業現場的安全。

  七、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後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

  八、提倡節約用電,天氣好時各班級教室、辦公室儘量不要開燈。

  九、電腦、電視機在使用時開啟,用後要及時關閉。

  十、學生離開教室,如做課間操、上體育課、美術課、音樂課,或到實驗室上課,應該把燈、電風扇全部關閉,做到人走電停。

  十一、節約用水,洗拖把、抹布,不要過量用水,用水後要關閉擰緊水龍頭,以免漏水,發現水龍頭滴水,要主動擰緊。若發現水龍頭損壞,要及時向總務科保修。

  十二、加強用電、用水管理。電器裝置、管道的設計安裝,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專業人員實施。進行電焊、氣焊以及強電作業等有火災危險的人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核發的上崗證,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作業。

  十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9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效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裝置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裝置、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10

  一、作場所主要出入口應設定安全公告欄(板):張貼本區域主要工作內容、本區域安全管理責任人姓名,職務、職責和聯絡方式。

  二、對本企業主要區域主要通道張貼本區域工作內容和注意事項。

  三、工作場所主要出入口張貼本區域應急疏散線路示意圖。

  四、廠區內應保障消防、疏散等通道暢通。

  五、車間內應在地面劃了安全通道並保持暢通。

  六、主要生產裝置和特種裝置上張貼裝置安全管理責任人姓名和注意事項。

  七、生產場所工業垃圾、廢油、廢水吉廢物應及時清理乾淨。

  八、生產場所地面應平坦、無絆腳物。

  九、生產場所的工位器具、工具、膜具、夾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穩定,防止墜落和倒塌傷人。

  十、工件、物料擺放不得超高,堆垛的支撐穩妥,堆垛間距合理,便於吊裝。流動物件應設定墊塊楔牢,任何時候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十一、易燃、易爆、易腐蝕、易揮發等對人體和周圍環境有毒、有害的物質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項使用手續。對購進、裝運、儲存、和使用等各個環節進行監控監管,相關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操作和應急等安全知識培訓,並經過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十二、相關設施、裝置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使用標準並經過有資質機構驗收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十三、凡屬危險作業,由下達任務管理人員和執行任務班組共同研究作業方案和具體的安全保護措施細節。

  十四、明確現場監督作業指揮責任人。

  十五、由作業現場的負責人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並安排專人監督指揮。

  十六、凡進入危險作業場所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十七、危險作業應作為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重點。

  十八、各級管理負責人對危險作業人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對危險崗位作業環節和隱患進行分析排查。制訂明確有效的預防措施並監督所有人嚴格執行。

  十九、嚴肅處理違規違章的危險作業行為,嚴罰違規作業人員。

  附:常現的危險作業:

  ①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在高處有固定操作室的除外);

  ②在有觸電危險的環境作業或帶電作業;

  ③在易燃易爆區域進行明火作業;

  ④進行爆破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⑤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險的作業;

  6.有塌方、坍塌危險的土石方或拆除工程作業。

  7、裝置、設施安裝、檢修作業。

  8、起重、吊掛作業。

  9、運輸、裝缷作業。

  10、化學品保管、運輸、裝填料使用作業。

  11、壓力裝置(氣瓶、鍋爐、管道)作業。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職工。

  3職責

  3.1生產部經理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是本公司裝置安全管理的主要負責人;

  3.2總經辦、各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3.3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定期組織裝置安全產檢查,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跟蹤驗證;

  4管理內容

  4.1培訓

  4.1.1新進廠員工在培訓內容中,應包括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採取如下方式:

  a、總經辦的'理論培訓;

  b、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和車間主任的再場操作培訓。

  4.1.2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必須持有國家、行業或政府頒發的操作證書,經總經辦驗明其有效性後(必要時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2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

  按公司“裝置管理程式”及“裝置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實施。

  4.3生產現場的安全

  4.3.1所有設施和生產裝置,必須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除錯。

  4.3.2對各種裝置和儀器,操作者嚴格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執行,特別是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向車間主任或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報告。

  4.3.3工作現場佈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高速運轉在操作面的皮帶輪,必須具備皮帶罩;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3.4生產現場要求: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要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12

  1.非專業電器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裝置。

  2.各操作人員操作各種電器裝置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聽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部門、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證人員進行電器裝置的安裝、維修工作。

  4.全體教師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建議。

  5.專業電工必須認真執行電器工程安裝標準的各項規定,嚴禁違章作業。

  6.各部門的配電盤及總閘所控制的負荷標準應清楚準確,安裝的插座燒損後絕不允許繼續使用。

  7.未經允許,嚴禁使用大功率的電熱器。

  8.照明線路不能在暖氣、水管上鋪設。

  9.學校防火小組兩個月檢查一次各部門的安全用電情況,發現故障、隱患由防火小組下整改通知單,限期改進,過期不改,學校有權採取措施。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13

  一,概述

  為了加強公司低壓電氣裝置管理,保證公司內電氣裝置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恩姆易機公司的低壓電氣裝置維護人員

  三,低壓電氣系統安全管理制度和裝置管理制度

  1,低壓電氣工作人員應由電力部門和恩姆易機公司認可,經勞動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的人員擔任.

  2,為了維護公司的正常生產次序,確保安全用電,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海地區低壓使用者電氣裝置安全規程.

  3,非電氣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拆裝電氣裝置,以防發生電氣裝置故障和人員傷亡事故.

  4,電氣工作人員在檢查或安裝電氣裝置時,必須做到安全用電,一切電氣裝置在未經檢查證明無電以前,均視為帶電.

  5,電氣工作人員在檢修裝置時,必須將檢修裝置的總電源開關斷開,並掛警視牌,條件許可在電氣開關上鎖.

  6,長期沒使用的電氣裝置(如電動機,風扇,電動工具等)在使用前,應按裝置檢修要求進行檢修,並做絕緣測試;完整填寫檢修,測試報告後方可使用.

  7,對於新安裝的電氣線路和裝置,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按上海地區低壓使用者電氣裝置規程要求進行施工.

  8,對於新安裝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裝置應做絕緣測試,接地連續性測試;並認真填寫相關的測試報告.

  9,主要電氣裝置維護保養應按照主要電氣裝置檢修週期表的規定來執行;並做好相應的維護保養記錄.

  10,主要電氣裝置和移動工具應建立裝置執行檔案,各類技術資料要分類歸檔;妥善儲存.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學校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裝置的安全執行,延長設施裝置的使用壽命,特制定學校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設施裝置包括的內容

  1、學校房屋建築設施;

  2、水、電、氣設施;

  3、實驗儀器、教具裝置;

  4、計算機、多媒體教學及圖書等裝置。;

  二、檢查機構

  建立學校設施裝置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分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組成。

  三、確定常規檢查時間

  1、學期開學前和結束後定時檢查;

  2、每月中旬例行檢查;

  3、大風、大雨後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裝置安全檢查內容

  1、房屋是否有損壞、開裂、傾斜、變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統是否通暢;

  4、門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設施是否完好;

  6、用電線路、開關、插座是否損壞;

  7、防火設施是否符合規範,滅火裝置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氣裝置是否有隱患;

  9、溝、梯、欄、蓋、路是否有安全隱患;

  10、防盜措施是否落實。

  五、檢查記錄

  每次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彙總檔案。

  六、整改落實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校區總務處必須及時整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

  七、平時管理

  1、帳物清楚。各種設施裝置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執行專人負責管理。

  2、科學管理。各類教學儀器要按順序依次進行定位存放、一目瞭然。

  3、維修保養。對各種設施裝置要進行常規保養,及時維修,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蝕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專櫃存放。貴重裝置要有必要的防盜措施。重點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還。裝置的領用、借還要嚴格辦理借還手續,借出裝置到期後應及時歸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佔用,不準將學校設施裝置私自外借。

  6、損壞賠償。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責任人要按價賠償。

  7、鑑定報廢。裝置設施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鑑定,履行審批手續,批准後在有關帳目上登出。

裝置安全設施管理制度15

  為加強企業內部機械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裝置設施的安全執行及相關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機械裝置設施臺賬和檔案

  (1)、建立裝置、設施臺賬

  (2)、裝置部建立機械裝置設施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3)、機械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4)、機械裝置的定期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5)、機械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6)、機械裝置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7)、機械裝置的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機械裝置作業人員管理

  (1)、企業對機械裝置作業人員進行裝置結構、效能教育和培訓,使作業人員掌握維護、保養等知識。

  (2)、操作人員對自己的使用的裝置班前進行點檢、潤滑。

  (3)、重要裝置由車間裝置管理人員進行班前點檢和潤滑並做好記錄。

  (4)、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嚴格遵守相關機械裝置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5)、作業人員在作業中發現機械裝置存在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相關作業、並上報裝置部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修。

  3、機械裝置設施管理

  (1)、售後部定期對裝置設施進行檢查、維護

  (2)、售後部和車間安全員每天對操作人員點檢情況進行檢查。

  (3)、進行機械裝置檢修時,對相關機械裝置進行斷電,確認其運轉徹底停止,方可進行檢修作業,並懸掛“禁止合閘”等安全警示標誌,設專人進行監護。

  (4)、機械裝置設施檢修結束後,檢修人員全部撤離相關機械裝置,方可取牌合閘,進行試運轉。

  (5)、機械裝置傳動部位設定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危險部位應設定擋(蓋)板、護欄及安全警示標誌,不得隨意拆除機械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

  (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因素較大的機械裝置作業場所,如需進入,經售後部或安全管理人員批准,確保安全後方可進入。

  (7)、對危險性較大的機械裝置或專用的機械裝置,專人操作,不具備作業條件的人員嚴禁動用。

  4、裝置設施購置

  (1)企業購置新裝置設施由裝置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其先進性、安全性等方面進行論證評審後報總經理批准。

  (2)新裝置設施試執行後,由售後部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方可投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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