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停車場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停車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停車場管理制度1

  一、目的

  透過規範進入商場停車場車輛的通行和停放,確保車輛及設施、人員安全,保證

  車輛停放整齊有序,道路暢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商場停車場各類車輛的進出、停放管理。

  三、職責

  1、當班領班負責監督、檢查車輛出入停放管理工作。

  2、保安當值保安員負責車輛出入、停放管理。

  四、工作程式

  1、車輛進場停放凡進入露天停車場車輛,應按以下程式操作:示意停車取卡、入內;

  1.1當有車輛進場時崗亭保安員應用標準指揮手勢示意慢行,並根據車輛型別指引其開往適合的地點停放;

  1.2員工車輛(腳踏車、摩托車、電動車)由南面坡道進出負一層超市東面門口;

  1.3需臨時停放的貨運車輛,停放於東門收貨平臺處停放;

停車場管理制度2

  1、車輛按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駕駛室、後掛的車門、安全疏散門開啟靈活,門鎖完好。

  3、對車輛所備有的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

  5、進場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規定,禁止場內吸菸,嚴禁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6、在停車場內需按場內規定的時速行駛。

  7、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8、不得損壞停車場內各項設施。

  9、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

  10、停車場內發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應立即向公司領導相關部門報告,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1、如車輛被盜請立即撥打110;

  12、如車輛出現危險情況請立即撥打119、110,後根據要求寫出書面報告;

  13、進出停車場進行安全檢查並進行登記。

停車場管理制度3

  1、指派專人負責停車場的管理工作,無關人員及外單位車輛一律不得入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熟知管理制度、應急處置常識,實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2、停車場內嚴禁煙火,進入人員必須按規定穿防靜電服、安全鞋。

  3、車輛在停車場內的行駛時速不得超過3km/h。

  4、車停車場內應按防水、防火、防爆、防曬及劇毒設立專用停車區,車輛按指定的位置進行停放。駕駛員必須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進行停放,車輛之間的間距為3m—5m。

  5、停車場的消防器材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設定和擺放,消防栓、滅火器、專用設施、裝置、警示標誌等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防止消防器材損壞、遺失。

  6、停車場內必須保持清潔和整齊,不亂堆雜物場內的油汙必須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5、停車場內不得從事車輛修理、試車、裝卸作業。

  6、進出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實行嚴格的登記。停車場內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閒雜人員進入。

停車場管理制度4

  一、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1)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對每一輛出入車輛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車牌號碼、出入場時間,並用“S”和“Y”來區分時租車和月租車。

  (2)車場入口當值人員須制止超出入口限高鐵桿、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況不良、漏油等車輛入場,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車道堵塞。

  (3)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得在行車道上行走,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做好勸阻工作。

  (4)車場出口處當值人員須提示車主先交費後取車,以免因交費面引起車輛阻塞。

  (5)車輛出場時,車場出口處當值人員指揮車輛順序排列,確保車輛正常出入。

  (6)出入車道發生車輛阻塞時,出入口當值人員負責疏通車輛,保持車道暢通。

  (7)出入口讀卡機故障、影響車輛正常出入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迅速通知領班到場處理。若故障一時排除不了,當值領班應拆下攔車臂杆,疏通車道,並報工程部搶修。

  二、車輛泊車與檢查規程

  (1)車場出口當值人員須引導車輛泊位,不得跨位停泊。

  (2)及時提醒客人關鎖好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3)按規定認真檢查車況,發現問題,請駕駛員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三、車場巡查規程

  (1)巡樓保安員每小時對車場及後圍非機動車車庫例行巡查。

  (2)車場出口當值保安員每20分鐘對車場例行巡查。

  (3)保安經理、主任每日對車場及後圍非機動車車庫例行巡查。

  (4)保安領班每次巡崗須對車場例行巡查,早中班不少於5次,夜班不少於8次。

  四、閉路監控規程

  (1)車場實行24小時閉路監控,由消防中心兼監控工作。

  (2)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對監控發現的問題要即時通知巡查保安員處理,必要時定鏡錄影。

停車場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3.內容

  3.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3.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3.2.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3.2.2車輛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

  3.2.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3.3.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牴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匯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3.3.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3.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並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3.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險”標誌。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貼上“危險”標誌。

  3.5.2所有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在有危險貨物。

  3.5.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3.5.4停車場內按消費要求設定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3.5.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5.7停放車輛按順序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定定置線、區域標誌、警示標誌、道路指示標誌、限速標誌、進出口標誌、減速帶等。

  3.5.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菸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3.5.9在停車場內禁止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3.5.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3.5.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3.5.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3.5.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3.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井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3.8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則制度給予處罰。

停車場管理制度6

  一、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四、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專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必須是在公司安全科備案的危化品運輸車輛;無備案的、外來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車輛均不得進入危化品專用停車場。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

  3、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安裝告示牌,標明化學品的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質量、施救方法、企業聯絡電話;在車身兩側和尾部噴塗'毒、'爆字樣;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和兩側貼上反光帶,標示車輛或者罐體的輪廓。

  4、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溼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5、對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罐車推廣使用han阻隔防爆技術。

  6、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行駛記錄儀。

  五、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公司所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分別設定易燃易爆區、低毒區和一般化學品停放區,做到分類停放。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牴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匯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定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隨地傾倒殘液。

  六、公司專用停車場必須接受以下相關部門的相關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停車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門對停車場資質的審批和運輸安全規範的監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門對停車場安全設施配備的監督、檢查及驗收管理;

  4、環保部門對停車場殘液處置及廢水、廢氣處理的監督管理。

  七、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應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八、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貼上“危險”標誌。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定定置線、區域標誌、警示標誌、道路指示標誌、限速標誌、進出口標誌、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菸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公司停車場限速10公里/小時。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九、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停車場管理制度7

  根據《物權法》第73條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74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對於公攤車位物業無權收取停車費,若需要委託物業管理的,可業主委員代表與物業協商小區停車管理費標準,約定到合同中從而避免高價收取停車費。

  廣東省住宅小區停車費的規定,根據省發改委、住建廳《關於放開住宅小區、商業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保管服務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停車服務企業等車場經營者與業主或使用人透過合同或其他方式約定”的檔案規定,小區停車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對業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小區內停車場收費標準也需要經過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才能生效。

停車場管理制度8

  1、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廈停車場,有效地為客戶服務,維護車主的利益,特制訂本規定。

  2、本停車場為室內停車場。停車場對本大廈客戶實行長期租用服務,對商場購物及外來辦事車輛供給臨時服務。

  3、停車場採取非固定車位方式,對車輛實行全封閉式統一管理(保安24小時值班)。辦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戶需先在物管部辦理好車位租用手續,領取ic卡後,方可使用停車場。否則,按臨時停車式收費。

  4、車輛進出停車場時,保安人員認“卡”對車,“車卡號”與車輛牌號不符者,禁止出車。所以請車主(司機)認真保管好本車場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隨身攜帶。“卡”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在第一時間書面報告保安部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後果將由車主自負。

  5、停入停車場的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離開時要鎖好門窗,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6、進入本停車場的所有車輛不允許任何原因衝欄。對於衝欄行為,管理人員將以破壞和盜車嫌疑堅決扣車進行調查、索賠、處罰或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7、進行車場的車輛不得鳴喇叭,應按規定車位停放,並理解管理人員引導,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部門拖車處罰管理辦法》處理。

  8、停放車輛時應堅持謹慎,避免碰撞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否則應主動向值班人員報告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隱瞞不報、擅離現場,經發現、舉報或者其他辦法查出者,除責令其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進行罰款或者禁用本停車場等處理。

  9、裝載易燃、易爆、劇毒或者汙染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本大廈停車場內停放。

  10、不得在車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車位租用者應堅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11、車場巡邏人員對停放在本車場的車輛詳細登記、發現車場有損,及時報告收費人員,詳細登記什麼位置有損壞並登記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重大事件報告主管,填寫《異常事件登記表》。

  12、根據《深圳市經濟特區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本停車場只供給車位使用,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職責,如車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險需求,可另行協商擬訂收費標準,簽署協議。

停車場管理制度9

  為規範管理,保持小區內道路暢通,維護區內交通秩序,有效地為業主及使用者服務,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宅區內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有物業公司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小區內的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業主車輛公司統一發放業主通行證,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離車時車主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小區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小區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小區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汙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小區內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業主的電動車、腳踏車、摩托車統一停放在負一層指定區域。

  13、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停車場管理制度10

  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上停車位收取最高70元/車/月的管理服務費,臨時進入小區的社會車輛第一個小時內不收費,超過1小時的按2元/時收取,連續停放24小時最高收取10元。

  2、對於普通住宅小區內業主產權車位,按業主與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對於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區,住宅小區內車位按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標準,非住宅區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取停車費。

  3、租用地下車位、車庫和機械化立體停車位、車庫的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取停車費。

  4、停車場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得收費,計時單位以價格公示牌公示的內容為準,無規定必須15分鐘,也可以是20分鐘、30分鐘、1個小時,停車時間多餘部分不超過計時單位的不收費。

  最後,小區內公攤車位屬業主共有,物業是無權收取停車費,什麼是公攤車位呢:(1)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政府規定應無償交付給業主使用的,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將建車庫作為開發商的法定義務。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2)又或者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建築面積計算在內。(3)再者是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內。

停車場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夜間停車管理,維護本院停車場秩序,禁止車輛亂停亂放,預防車輛被盜被損等情況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夜間停車管理,禁止在停車線以外停放各種車輛,安排專人負責夜間停車情況。

  2、停車場護管員負責指揮車場內的車輛整齊停放、存放、監護,並在《停車庫車輛進出登記表》上做好記錄。

  3、應確保停車場內的裝置、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4、夜間停車所有客戶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備案。

  5、當有車輛駛入地下車庫時,值班人員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

  6、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並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並將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無車輛停放許可證的車輛不得停放。

  7、每隔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

  8、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班長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發生。

  9、車輛出庫時,仔細核對出庫之車和駕駛員(車主),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擋面前向司機敬禮,再有禮貌盤問。

  10、當停車庫發現可疑人員時,保安崗應急時前往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同時巡視檢查停車所有車輛,有無丟標誌,車輛有無損傷,車門窗、後備箱有無撬痕。

停車場管理制度12

  一、崗位職責

  1、每日到崗時要認真檢查管區內的裝置設施的基本狀況,並清點數量。

  2、嚴格遵守停車場管理制度,認真負責,保證責任區管理車輛的安全;忠於職守、不得空崗、串崗、要勤查、勤看、勤走、勤問、多巡視、多觀察、精力集中。

  3、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崗前、崗上不飲酒,工作期間不脫崗,嚴禁在現場聚集聊天,倚靠,打鬧,喧譁等。

  4、認真做好車輛檢查記錄,記錄要詳細準確無誤。

  5、禮貌待客,遇來訪車輛禮貌詢問客人到訪目的,按規定合理安排車位。並及時將圍擋開啟,用正確的手勢指引停車入位。

  6、指揮車輛的手勢,必須做到標準、無誤。

  7、當管區內的車輛發生刮碰時,要及時通知相關車主,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事故原因,協調解決或及時通知管理處,並及時填寫事故報告。

  二、管理制度

  (一)安全規定

  1、員工須經車場管理公司安全基本常識培訓後上崗。

  2、不得在班上飲酒,班前飲酒者不得上班。管區內禁止吸菸。

  3、主動提醒客人關好車門、車窗,不要把貴重物品放置車內。

  4、做到勤看、勤巡視、勤觀察,發現任何管區內的問題,要立即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5、檢查裝置設施在安全狀態下使用,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管理處,必要時及時現場處理。

  (二)車輛檢查規定

  1、車輛入位後,認真填寫車輛登記表,並注意觀察車輛的基本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車主。

停車場管理制度13

  一、進場規定

  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需要具備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駕駛證、保險單據等。進入車場的司機需要按照進出場各項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把車輛停放在制定的'位置。

  停車場謝絕證件、手續不全及無牌車輛、殘缺漏油、漏水車輛進場停放。

  二、停車規定

  入場車輛停放好後,車主須配合車場管理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上,如有遺失,車場不負賠償責任。

  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嚴禁任何人士在場內學習駕駛。

  進場車輛如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或未按規定行使和停放,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停車場概不負責:若造成他人人身、車輛或車場受損時,該車輛的車主負責賠償,在賠償損失前,車場有權拒絕車輛離場。

  進場車輛必須按標定的交通標誌行使和停放,並把車輛停放在劃定的車位界限內。

  進場車輛必須保持清潔,嚴禁在場內棄置垃圾廢物,嚴禁在車場內亂張貼,嚴禁在場內吸菸。

  進場車輛和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場停放,未經允許嚴禁動用場內的消防系統,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車主負責。

  三、車場保管費

  辦理月報車輛的車主要帶齊證件,在每月指定的時間到停車場管理部門繳納保管費和保險費。逾期不繳納的車主,車場有權收回停車位使用權。

  車場保管費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月保使用者按月交費,臨保車輛則計時交費。車場憑票據放行車輛。

  車場有權在政府規定的限價內臨時調整租金而無需提前通知。

  四:停車場投訴

  停車場員工實行持證上崗,任何使用者對車場及其管理人員有意見或建議時,可口頭或書面向車場辦公室反應。

停車場管理制度14

  一、車場管理

  1、停車場管理服務人員應態度熱情行為規範地履行管理服務職責。

  2、 停車場管理服務人員為停車場現場管理人員,負責本停車場內停放車輛的管理和本停車場內設施裝置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為保持良好的停車秩序,車主/駕駛員請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交通疏導和管理;

  3、停車場實行24小時管理,車位有償使用,收費管理,請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4、車主/駕駛員不得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或非法物品於停車場內,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均由當事人承擔;

  5、停車場內嚴禁加油、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嚴禁洗車和修車,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隨時制止上述現象;

  6、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不得將隨車雜物丟棄在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漏水應及時處理。

  7、車輛進入小區內禁止鳴笛,以免影響小區住戶休息。

  8、自覺愛護停車場內的一切公物及裝置設施。如車主/駕駛員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過程中因失誤或其他不當造成公物、裝置設施損壞的,須照價賠償,對拒付者物業公司有權運用法律手段解決

  糾紛;如對他人人身、財物造成傷害的,由實施人承擔一切賠償及法律責任。

  9、遇有涉及社群內的重要活動,需要對停車場實行特殊臨時交通管制時,各停車場使用者請予以配合。車主/駕駛員不可將此作為索償的理由,但物業辦有責任提前給予通知;

  10車輛在停放期間發生自燃或意外等事故,在有關部門調查結案以後,由責任人進行賠償,停車場管理單位不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車位的使用

  1、車位只限持卡車輛停車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車輛在駛入正確車位後,車主/駕駛員離開車前,應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有紀念價值的物品、貴重物品、重要機密檔案等須隨身攜帶,嚴禁放於車內,如發生偷失,停車場管理單位概不負責;

  3、不得在車位上加建任何暫時或永久性建築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標牌、張貼廣告或懸掛任何物品;

  4、如因工程維護或清潔工作,需臨時改變停車位置,車主/駕駛員請予以配合。

  三、停車場出入卡使用規定

  1、出入卡僅限於停車場出入使用。為保證車輛停放安全,感應卡實行一卡一車制且僅限於登記對應的車輛出入使用。

  2、進出停車場務必進行查驗操作有序駛出/駛入停車場;

  3、車輛在出入停車場時請勿緊隨前方車輛,一定要待前方車輛透過欄杆後再進行透過,確認擋車器抬起後方可通行,以免擋車欄杆砸車;不經擋車器抬起後而緊隨前車通行發生事故的,由車主/駕駛員承擔責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裝置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車主/駕駛員在駕駛車輛進入停車場將車停好後,一定要將出入卡隨身攜帶,做到車、卡分離,禁止置於車內,因出入卡或卡保管不當發生車輛丟失的,停車場管理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5、停車場採用一卡一車制,如人為採用非法方式一卡進入多輛車的現象發生,物業辦將根據本管理規定取消其停車場使用資格;

  6、車主/駕駛員如不慎將出入卡丟失,請立即通知小區物業辦,並於24小時之內辦理書面報失手續,以便及時控制,保障車輛的安全。

  四、其他

  1、本停車場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時。

  2、停車場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個人及無卡車輛不得入內,強行進入發生後果自負。

  3、凡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遵守本停車場管理規定,進入車輛即視為認同上述管理規定並遵守上述制度。

  4、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並執行。

  南陽中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停車場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停車場內的秩序,確保停車場內的裝置、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規範停車場收費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成都華納酒店內停車場

  第三條職責:

  (一)車場收費員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二)車管員負

  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並做好進出場記錄。

  (三)車管負責人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引用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法規。

  第二章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第五條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定、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條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第七條停車場內應設定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定路障和防護欄。

  第八條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第九條停放好車輛後,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第十條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第十一條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第十二條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第十三條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第十四條嚴禁酒後取車啟動機動車輛並駕駛。

  第十五條車輛進出:

  (一)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二)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後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三)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並辦理交接班手續。

  (四)對進入停車場得所有車輛必須做好檢查,登記,當面提醒客人隨身攜帶貴重物品並將車輛門窗鎖好。

  (五)告知客人隨身保管好停車證,憑證取車。

  第十六條巡視:

  (一)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經理處理。

  (二)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數量,確保安全。

  (三)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並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四)車管員負責維護好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場整潔。

  第十七條意外事故的處理:

  (一)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車主,同時逐級報告領班及部門主管和部門經理。

  (二)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並保護好現場。

  (三)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並透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四)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後的報告處理情況。

  (五)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後,車管員應立即彙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後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第十八條崗亭制度:

  (一)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

  (二)不許閒雜人員進入。不許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三)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第三章收費辦法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

  (一)臨時停放:15分鐘內免收停車費。首x小時x元/次,超過x小時,每小時加收x元,連續停放在24小時內最高限額停車費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條優惠範圍:

  (一)購買年卡使用者送一個月免停車費。

  (二)x銀座會所購買年卡x元/月。

  (三)承包單位:全部刷卡計費,優惠方式見下表:(表略)

  第二十一條免費範圍:

  (一)住房客人等免費臨時停放,在前臺登記刷卡

  (二)經公司批准的免費長期停放客戶,須辦理免費id卡

  第二十二條結算方式:

  (一)臨時停放:停車場收款員在出口處按電腦計價器顯示金額收取,並開具票據交予車主。

  (二)年卡及月卡(id卡):保安部收取費用後開具票據,製作相應id卡交與車主使用。

  (三)承包單位:各承包單位每月需按刷卡機讀數與電腦核對後的金額按雙方規定時間向公司結算上繳停車費。

  (四)每星期一,星期五,保安部將收到的款項上繳財務部

  第二十三條押金及工本費用:

  (一)辦理年卡、月卡及免費卡(即id卡)的車主須交一次性工本費x元。

  (二)各承包單位須交納裝置及停車費押金x元方可領取刷卡機。

  第四章收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監督管理:

  (一)停車場系統與財務部聯網,由公司財務部進行稽核、監督。

  (二)免費卡的審批、發放須經公司辦公會研究透過的程式辦理。

  第二十五條停車卡的辦理

  (一)停車場保管車輛分id卡和臨時停車ic卡兩種方式,id卡車輛分按月、年收費及免費兩種形式,ic卡車輛則計時收費。使用者若要辦理id卡,可到保安部辦理,並與保安部簽訂車位租用協議。

  (二)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放id卡給使用者,並收取工本費押金x元。

  第二十六條停車卡的使用

  (一)臨時車輛進入停車場時,發放臨時停車ic卡,出場時主動交回停車卡,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使用者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二)若使用者電子出入卡遺失,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使用者不再租用車位時,電腦將刪除所有資料。

  (三)電子出入卡不得轉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盜,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第二十七條稽核規定

  (一)停車費收費人員,必須根據車輛電子收費系統電腦記錄,如實打印出當班進出各種車輛明細表。

  (二)每個值日班次,根據車輛進出電腦計費明細表,分別簽寫“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一式兩聯,具體反映該班停車費收費及收卡的全面情況。

  (三)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及現金繳款單經收費人員簽字後報保安部稽查員稽核。

  (四)保安部稽核人員,負責對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各具體專案的全面核對工作。認真稽核車輛收費型別、標準、金額,各種優惠卡免費卡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五)保安部稽核人員,根據稽核無誤後的“營業收入”交班表,清收現金、銀行進帳單。在“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上簽字,一聯自存,一聯交停車費收費員儲存。並將現金及時繳存公司財務或銀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員每週將各班“營業收入”報表彙總,連同現金“繳款單”上交財務部稽核。

  (七)財務部在稽核保安部停車費收入彙總表後,並將蓋章後的停車費“繳款單”一聯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財務部編制“停車費收入繳款繳卡情況彙總表”,與保安部“營業收入”彙總表及停車費“繳款單”相核對,核對無誤後由保安部經理、財務總監簽字認可,當月停車費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x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成都xx酒店有限公司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