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對學生資訊管理制度(精選6篇)

學校對學生資訊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對學生資訊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對學生資訊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強化安全責任,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資訊上報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訊上報的層級

  學生——教師——班主任——年級組領導——校長——主管部門

  二、資訊上報的種類

  1、學生考勤資訊上報

  (1)、班主任負責進行班級學生的考勤工作,並及時上報年級組。班主任要嚴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幹部認真填寫學生考勤記錄,若發生學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離校情況,班幹部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要儘快和其監護人取得聯絡,如果聯絡不上其監護人,或事態嚴重,必須向年級組報告。

  (2)、上課期間學生出勤情況,由該節課任課教師負責,學生10分鐘不到班,任課教師要報告班主任,班主任要迅速瞭解情況,儘快和其監護人取得聯絡。

  (3)、如發現有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報告年級組;如發現有學生無故一天不到校,年級組應報告校長;

  2、學生事故資訊上報

  (1)、學生在校發生矛盾,班主任應立即化解並將情況上報年級組。若矛盾衝突較嚴重、影響較大的要及時上報校長。

  (2)、學生在校不管何種原因受傷害,首遇教師要對學生實施救治,並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同時上報校長,班主任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

  (3)、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後,學校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部門。

  3.特異學生資訊上報

  (1)、班主任要對本班特殊群體學生進行摸底,建立檔案,對本班特殊群體學生的基本情況做到了如指掌。並將檔案報送政教處一份。

  (2)、對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等異常行為的學生,班主任要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3)、班主任在平時的工作中,如果發現學生身體和心理出現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在及時告知其監護人的同時,必須上報年級組、政教處。

  三、資訊上報的有關要求

  (1)、各班廣泛建立資訊員制度。要讓各種資訊透過資訊員能迅速傳遞給班主任。

  (2)、關於考勤,要嚴格學生請假制度,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學生或家長應及時書面(含簡訊)請假;保安無班主任簽名臨時出入證明嚴禁學生外出。

  (3)、跨班跨年級學生矛盾須報年級組政教處協調處理。

  (4)、上報資訊要完整,要具備何時、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5)、將資訊上報上級部門或者接受新聞媒體採訪須經校長批准。

  四、資訊上報的失職處理

  學校對於隱瞞、漏報相關資訊的班主任或者其他責任人將視情節輕重和所造成的後果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分為口頭批評、全校通報批評、罰款、辭退等。

  學校對學生資訊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做好學生出勤資訊通報

  1、學校應將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以及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共同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讀由班主任負責進行班級學生的晨檢工作,把學生到校情況及時上報學校。上課期間學生出勤情況,由該節課任課教師負責,在規定的考勤表中記載缺勤學生姓名,並在下課時向班主任通報。

  3、嚴格學校學生請假制度,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學生或家長應及時書面請假。教師要及時瞭解學生缺勤原因,如沒有書面請假一時聯絡不上,可以先報告學校,由學校安排人員聯絡。學校和班級認真記載,及時彙總,建立檔案。

  4、如學生家長電話號碼因變更暫時聯絡不上,可採取與其工作單位、家庭所在地居委會、派出所聯絡等方式,並做好相應記錄,以備將來用作相關依據。

  5、如學生在一天內無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報學校。

  二、學生事故資訊通報

  1、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後,學校應及時處理和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2、學校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採取措施救護受傷害學生,同時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並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

  3、報告的資訊必須是真實記錄。

  4、學校成立調查小組迅速收集有關事故資訊,並做好相應的記錄,注意做好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的儲存工作。

  5、做好傷害事故及處理工作的分析、總結、存檔工作。

  學校對學生資訊管理制度3

  為規範資訊傳遞制度,保證傳輸渠道的暢通,對各類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控制,切實維護學校師生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推動學校的改革與發展,學校特制定以下四團小學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㈠實驗室事故處理:

  ⑴火災事故按火災事故處理預案進行處理:報警、疏散等。

  ⑵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立即送學校醫務室,若情況嚴重則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或撥打120電話。

  ⑶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如實告知情況。

  ⑷保護現場。

  ⑸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向區教育局、安全辦公室作書面彙報;重大事故必須立即向區教育局辦公室、安全辦公室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⑹通知上海平安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

  ⑺進行善後處理,接待學生家長,進行理賠或補償協商。

  ㈡體育活動事故處理:

  ⑴在場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報告在場老師、保健老師和班主任,緊急或情況複雜時還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有關教師應立即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遇到重傷的或不能判斷傷情的,應及時送醫院檢查、急救或打120救護電話。

  ⑵及時通知家長及其他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並作好安慰工作。

  ⑶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⑷重大的傷害事故要及時上報區教育局辦公室和安全辦公室。

  ⑸事故發生在課上或因學校設施原因造成傷害的,根據《上海市中小學生學校傷害事故處理條例》有關規定,中小學校應承擔責任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報上海平安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

  ⑹前往醫院探視,隨時掌握傷者身體康復情況。

  ㈢學校校外集體活動事故處理:

  ⑴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家長。

  ⑵一般事故三天內學校及活動承辦機構書面報告區教育局綜合教育科;重大事故及時將情況報告區教育局辦公室和安全辦公室。

  ⑶一旦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並配合導遊人員、學校教師,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⑷因駕駛員交通違章造成學生傷害,會同車隊進行處理。

  ⑸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⑹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則參照《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進行處理,若中小學校因學校管理不當造成傷害的,則在第一時間通知上海平安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則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進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設施所造成的,則由學校與活動承辦機構、活動場所進行交涉,達成合理的處理意見。

  ㈣學校校車交通事故處理:

  ⑴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⑵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⑶有秩序地指揮學生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學生安全保護。

  ⑷報區教育局辦公室、安全辦公室。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後作書面彙報。

  ⑸通知受傷學生家長。

  ⑹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㈤校園暴力事件的應急預案:

  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發現情況的任何師生應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向學校領導報告,並儘可能做好應急處理。學校在接到情況彙報後立即成立領導小組,一般由校長擔任指揮。特殊情況下保衛處或其他部門負責同志可以臨時擔任指揮。領導小組成員一般由校長、書記和在校的所有中層幹部組成。

  ㈥師生食物中毒事故處理:

  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在2小時以內向區教育局、區衛生監督所報告。

  ⑵學校主要領導應召集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研究情況,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⑶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區衛生監督所、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區衛生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⑷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⑸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學校對學生資訊管理制度4

  1、學校應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2、學校應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長。

  4、學校因組織活動需要調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長。

  5、學校因組織活動需提前或推遲放學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長。

  6、學校某部位確有安全隱患的,應有相關部位書面告示,並由教師教育學生不擅入危險區域。

  7、學生未正常到校上課的,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瞭解未到校原因。

  8、學校建立學生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瞭解學生身體情況,合理安排其活動量。

  9、班主任在新學年開始時向監護人瞭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應如實說明清楚,並附醫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具體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並書面通知有關課程的老師。

  10、各學科老師組織教學中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活動量。

  11、學生在學校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時,所有現場或知情教職工和學生都有進行緊急救護和報告學校的責任,第一知情者為第一責任人。

  12、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在場的老師和學生應該立即護送被傷害者到就近的醫院,或者撥打120電話求助,同時知情師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導處報告,情況嚴重時立即報告校長室。

  13、班主任、教導處、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後,應該首先安排被傷害學生的救護醫療和通知監護人,然後調查事發的經過和主要原因。教導處負責學生一般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傷害事故校長參與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應該按照國家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

  14、學校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協助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學校對學生資訊管理制度5

  為及時瞭解學校教學的動態資訊,充分發揮學生參與教學管理的作用,實現教學全過程的有效監督,進一步完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促進教風、學風和校風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教學資訊員的選聘

  學生教學資訊員在在校生中選聘,應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熱心參與教學管理,認真負責,實事求是;

  2.成績優良,學有餘力;

  3.團結協作精神強,善於與老師和同學溝通,能夠代表同學反映意見;

  4.有較強的觀察、綜合、分析能力和一定的寫作能力。

  5.學生資訊員的選聘由教務處具體實施,一般每個教學班產生1名教學資訊員。

  二、學生教學資訊員的工作職責

  1.教師教學方面資訊的收集和反饋,包括教師調(停)課情況、教學進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運用的情況;教師為人師表及是否有在課堂教學中透過各種形式和方式出現違反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的言行等方面的情況。

  2.學生學習方面資訊的收集和反饋,包括學習態度、學習方法、學習紀律、學習負擔以及學習中的問題和困難等資訊。

  3.教學管理方面資訊的收集和反饋,包括學生對學校教學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實施、教學活動的組織、教學質量管理、培養計劃執行情況及本專業課程設定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學生對改進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等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等。

  三、學生教學資訊員的管理

  1.教學資訊員的工作是學校完善教學管理工作的一項舉措,各學院(部、中心)及教師和學生應對資訊員工作給予支援,不得刁難和干擾資訊員履行職責。

  2.教學資訊員管理由教務處及各學院(部、中心)共同負責。

  3.每學期定期或不定期由教務處召開學生資訊員會議,以便及時瞭解教學情況。

  4.教學資訊員在評優、評先、考核中可享受校級學生幹部的待遇。

  四、本意見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試行,原相關檔案同時廢止。

  學校對學生資訊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資訊登記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對學生的家長姓名、家庭住址、聯絡方式等各方面情況逐一進行詳細登記,做到學生家庭情況熟,底子說得清。

  2、學校對患有先天性疾病和重大疾患的學生,建立檔案,如實記載,並在教育教學活動和社會實踐中進行重點監護,防止學生因參加不適宜的活動而造成意外傷害。

  3、做好學生出勤資訊情況登記,對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學生家長應及時填寫書面假條交班主任處,由班主任及時上報學校,學校作出統計。

  4、學校將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非正常缺課或擅自離校、以及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登記,並將處理資訊做好記錄。

  5、學生在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後,學校應及時做好詳實記錄,做好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的儲存工作。

  6、做好學生安全資訊登記工作的分析、總結、存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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