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範本(通用9篇)

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範本(通用9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範本(通用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1

  一、總 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 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 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儲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 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 考勤設定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辦事。

  (6) 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 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准後擇時頒行。

  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2

  一、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親自打卡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員工如果因特殊情況外出等無法打卡,應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當天考勤上簽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辦公室負責考勤卡的發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員工上下班出入必須佩帶工作證,並隨時按受檢查,如有遺失,作罰款處理,且由本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五、員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時間,應早於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上崗,中午11:30~12:00為輪換就餐時間,服務型員工每月4天帶薪休假,休假時間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員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門經理報至辦公室。

  六、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

  七、忘記打卡而確定能夠證明正常上崗者,以遲到處理。

  八、酒店視以下行為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上班;

  2、員工超假,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3、上班時間未經批准,私自外出的;

  4、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的;

  5、委託他人或受委託為他人打卡偽造出勤紀錄的。

  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達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20%,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十、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兩次,立即辭退。

  十一、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由總經理批准,並交至辦公室備案。

  十二、員工請假程式:員工請假必須向部門經理遞交書面申請,並報辦公室稽核備案;2天以下由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十三、員工結婚享有三天帶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計算,三日以上不計薪,員工事假不計薪。

  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3

  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遲到、早退每分鐘按1元罰款,超過30分鐘當日按曠工處理)

  2、凡超過上班時間1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須經部門領導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口頭x告處理,半小時以上嚴重x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範圍:未經部門主管批准,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一小時者;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x者;病假未開具x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半天,扣一天x;曠工一天,扣二天x,曠工二天,扣四天x;曠工三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5、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班長或本部門領導。上班後補交醫院急診x,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主管簽字後,交到部門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部門領導處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主管簽字,交部門辦公室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部門主管簽字後交部門辦公室備查。

  ④未獲批准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部門辦公室備查。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主管或本部門領導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後持相關x(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x等)到部門辦公室填寫?請假單?。由部門主管簽字後,交部門辦公室備查。此假以單位認定x為準,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x: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x。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單位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部門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不允許借休)

  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5

  為了進一步規範教職員工的行為儀表,和出勤工作。於10月13日對《教職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行了再學習。透過學習,認識到嚴格學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學校管理制度是實現學校各項職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考勤工作作為學校一項基本的常規工作,沒有嚴格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學校便無法對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學校各項工作就無法正常開展。透過學習特將心得體會總結如下:

  一、加強制度教育是手段,執行制度是關鍵

  學院長期以來十分重視制度建設、教育、執行,公佈實施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具體到每個教職工來說,能否堅決執行尤為重要和關鍵。出勤考核為其中一項,也是教職工隊伍建設中重要的一項,必須嚴格執行。

  二、加強制度教育,構築防線

  防止違紀發生是根本目的在紀律教育學習活動中,我們要明確紀律教育學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持之而恆的工作,要學好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構築防線。凡事講自覺,規章制度面前一視同仁,單位的制度制訂執行上對己要嚴,做到嚴以律己,對待人、財、物上公平合理,自覺接受監督,做到有錯必糾;其次,作為普通班主任,愛崗敬業,在行使職權,腳踏實地,自覺杜絕不良作風,敢於與不良的言行作堅決的鬥爭,從我做起,糾正不正之風,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透過對考勤工作進行細緻的規定,使考勤工作的實施有了具體依據,而獎懲也與教師的利益掛勾,教師能否按時到位,遵守勞動紀律,切實履行職責,不僅關係學生和學校的發展,也直接影響個人的利益。

  三、執行制度,重在監督

  對於紀律,人性既有自覺的一面,也有不自覺的一面,僅僅要求人們自覺去執行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在紀律建設、紀律教育、執行紀律的全過程中,實施有效的監督。互相監督是保障紀律教育、紀律執行的重要一環,是各項措施得到落實的最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

  良好的工作紀律是一個學校良性發展的保證。考勤制度直接關係到教師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果,只有當個人認識到遵守制度是教師起碼的職業道德,是利校利已的事,才不會產生牴觸情緒,從而自覺遵照考勤制度規定的程式辦事,一個學校才會出現制度管人的良性迴圈。

  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範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准。

  (3)緊急事故,經事後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准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准。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7

  為了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後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後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後,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鍾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籤卡確認(逾期無效),籤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籤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籤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並獲得批准,未獲得批准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並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佈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8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 8 點半到下午 6 點,午休為 1 個半小時 (12 : 00-13 : 30 ) 。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籤。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准,併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准,併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 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 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 8 : 45 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 17 : 45 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裡,允許二次遲到 ( 不晚於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 。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裡,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遲、早退 0-1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遲到、早退 16-30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2% ;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遲到 30-4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3% ;

  D : 9 : 30 以後上班, 17 : 00 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 30 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 6 天( 48 小時)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於每月 5 日前交至財務部。

  員工上下班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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