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精選18篇)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精選18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精選1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1

  一、定時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工作指示,結合轄區實際情況,研究安排工作。

  二、對轄區火災隱患部位經常進行檢查,總結經驗,改進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三、按照部署組織好轄區每年一度的消防活動日,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達到一定的效果。

  四、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開展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依法保護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針對社群實際,開展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消防活動。

  六、根據不同的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消防安全教育。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2

  一、自覺遵守社會消防公德,不人為留下火災隱患,配合社群消防管理,參加社群消防活動。

  二、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洩漏,用後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線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氣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電爐電熨斗等電加熱器具用後,應及時切斷電源,置於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氣助動車(摩托車)停放於安全地方,儲油器具、儲油點要安全可靠;不亂扔菸蒂,不躺在床上吸菸;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關愛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弱勢人員,防止發生意外火災事故。

  六、不佔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樓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雜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暢通。

  七、不損壞、挪用、圈佔、埋壓消火栓、水噴淋、水帶、水、滅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繩等公共消防設施、裝置。

  八、制止身邊發生的消防違法違規行為,並向居會或派出所舉報;發現火警立即撥打“119”報警。

  九、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購買偽劣煙花爆竹。

  十、不在樓道內、步梯間、首層門廳、靠近燃氣管線的位置為電動車充電。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3

  一、居會、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向居民家庭、社群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群內要設立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並及時更新內容,使宣傳貼近居民、貼近現實。

  三、社群消防教育活動室要經常向社群居民群眾開放。

  四、社群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五、社群發生火災後,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社群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活生生的教訓,教育居民群眾。

  六、針對本社群的實際,開展社群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八、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轄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舉一三,吸取教訓。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4

  一、社群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社群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群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節日、重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三、社群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檢查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檢查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並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告知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派出所報告。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5

  一、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發出消防檢查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落實整改措施。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接到社群消防組織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後,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社群消防組織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並在業務上給以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填寫《火災隱患跟蹤報告表》,每月向上一級社群消防組織報告備案。

  五、社群消防組織對火災隱患整改物件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儲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並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6

  一、社群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社群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重問題或突發性事件,各級消防組織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對策和措施。

  二、社群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由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定社群消防計劃,解決重消防問題,佈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群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佈置本月工作。

  四、小區消防工作組每週召開一次例會,彙報上週工作情況,安排下週工作。

  五、每半年召開一次社群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員會、社群居民代表、消防志願者、社群單位等通報社群消防建設情況,徵求社群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社群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六、每次消防會議都要做好會議記錄,遇重問題可發會議紀要。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7

  一、社群內的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人員,應作為消防安全弱勢群體的管理物件,加強重點監護,形成街道(鎮)、居會、家庭、鄰居、朋友共同參與的消防監護網路。

  二、消防安全弱勢人員的家庭、親屬是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直接監護者,應採取各種措施,阻止弱勢人員違消防法規行為,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弱勢人員的周圍鄰居、朋友要經常細心留意他們的.行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不要玩火、不要臥床吸菸,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鎮)、居會應落實專人,對弱勢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並建立消防安全聯絡卡,經常與監護者、鄰居等進行溝通,瞭解其行為動向,以利於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燃。

  五、發現弱勢人員有違消防安全的行為時,應及時制止;當無法阻止時,要立即向派出所、居會等報告。

  六、弱勢人員家庭的門口可張帖醒目標誌,有條件的可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圍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為。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8

  一、物業管理企業、社群單位應根據建築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應包括: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人員疏散路線、滅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職。

  二、參加演練的居民群眾應瞭解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數量、疏散逃生路線和方向、逃生設施位置、滅火器材擺放位置,並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帶和預防煙氣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鎮)、派出所和居會等部門要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社群單位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

  四、物業管理企業、社群單位要定期組織居民群眾進行演練,透過演練不斷修改、完善預案。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9

  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對本管轄範圍內或受託管理的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鎮)和居會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簡易水噴淋、消火栓、火災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器材、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的原理、效能和維護要求。

  四、每年對市政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水噴淋管網上的閥門、噴頭和壓力錶作一次檢查,並開啟末端放水閥,釋放鏽水,防止管網蝕而影響噴淋頭正常工作;每季度對火災報警設施聯動功能進行一次檢測和試驗;每季度對消防水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滅火器材等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五、消防設施發生故障,需停水搶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防範措施,並告知居民。

  六、每次檢查、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都要進行記錄,並對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購置時間、有效期限等登記造冊,建立檔卡。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佔、埋壓、拆除、損壞、停用、挪用消防設施或器材。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10

  一、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洩漏,用後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線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氣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吹風等電加熱器具用後,應及時切斷電源,置於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氣的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於安全地帶,儲油器具、儲油地方應安全可靠,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險物品時,應開窗通風,落實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購買多少,不應超量儲存,現場應配備滅火器材。家中儘量不儲存汽油、油漆等危險物品。

  五、使用香燭時要有看管,防止香燭倒塌引發生事故。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11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協調開展社群消防工作;將社群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社群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群消防工作會議。

  二、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物業管理企業、社群單位、居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組織進行考核評比。

  三、組織開展社群消防宣傳教育,開設社群消防宣傳陣地,不斷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認真處理群眾消防舉報,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五、指導、督促社群消防工作站、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社群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群消防檔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八、積極開展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12

  一、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協調、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社群單位開展宣傳、檢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設立滅火點,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設施,維護消防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檔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約。

  五、落實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監護措施,主動上門宣傳消防常識。

  六、指導、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和消防志願者、居民樓組長等開展消防宣傳、檢查工作。

  七、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社群單位開展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

  八、認真做好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13

  一、積極開展小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居民群眾自覺遵守居民防火公約,重點做好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動上門宣傳教育,落實消防監護人和監護措施。

  二、對居民住宅樓和小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樓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積極做好公共消防設施和滅火點上的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發動居民群眾積極參與消防宣傳和滅火逃生演練等群眾性消防活動。

  五、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維護火場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業管理企業、社群單位和居民代表參加的義務消防隊,開展社群消防宣傳、撲救初期火災。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14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並建立檢查記錄。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檢查、維護管理區域內公用部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居民和社群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違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落實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承擔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和善後處理工作。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15

  一、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具體負責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社群居民、物業管理企業和社群單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滅火逃生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能力。

  三、做好消防教育室、消防宣傳欄的日常維護管理和內容的更新工作。

  四、組織物業管理企業消防安全員、居民樓組長、社群消防志願者等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宣傳,落實整改措施,並督促跟蹤整改。

  五、檢查物業管理企業、社群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六、經常檢查轄區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和器具是否完好有效,並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八、負責制定和完善社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建立社群消防工作臺帳。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16

  一、自覺接受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基本常識,提高服務社群消防的能力。

  二、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做遵紀守法的模範,發現有違規定的消防行為時應立即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三、主動參與社群組織的“社群消防志願者活動”等各項社群消防公益活動,積極協助做好社群消防宣傳、檢查等工作。

  四、積極參加社群組織的夜間消防巡查、夜間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覺保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佔用防火間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報警,參加撲救初期火災,並配合做好火災調查處理工作。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17

  一、組建義務消防安全檢查隊伍,目的是透過群防群管,使社群的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落實與街道安監辦簽訂的年度安全責任書各項工作,促進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三、對社群居民和經營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編制工作計劃,在街道安監辦和消防部門的指導下采用多種形式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提高社群居民和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

  四、社群消防安全委員會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對社群開展消防安全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發出安全隱患告知書,督促其整改,組織社群各大經營單位進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檢查,檢查結果定期向街道安監辦和消防部門彙報。

  五、每年至少組織社群單位進行2次消防演練,透過演練,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滅火實戰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實際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檔案,透過“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彙報”形式,向上級管理部門反映社群消防安全狀況,並做好年度工作總結。

  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制度18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社群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建立良好的社群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社群居委會和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民政部門、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群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 社群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群組織機構,發揮管理、教育、服務和保障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 社群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社群居委會、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的主要領導對管理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群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 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群居委會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所轄社群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 社群居委會應當建立由居委會主任、責任區民警、駐社群單位有關人員組成的社群消防工作小組,組織開展社群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條 社群居委會興辦公共消防事業,可以向社群單位和居民協商籌集經費,並充分利用社群單位的現有資源,保障消防工作同社群建設同步發展。

  第八條 街道辦事處在社群消防安全工作中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群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群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群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社群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定期開展社群消防安全檢查,提高社群防範火災的能力;

  (三)定期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

  (四)組織開展社群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提高社群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社群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簽定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第九條 社群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

  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諮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材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疏散周圍群眾,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並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事故原因。

  第十條 公安派出所在社群消防安全工作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設定社群警務室,開展轄區單位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二)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社群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三)幫助社群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四)指導社群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群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五)把社群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群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六)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事故原因。

  第十一條 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所轄社群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社群居委會依照本規定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

  (二)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三)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及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 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督促單位整改,對單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應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區(市)公安消防部門通報。

  第十二條 社群居委會、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對轄 區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檢查:

  (一)結合查水、電、氣表等工作對居民家庭進行防火提示;

  (二)將社群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消防車道、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納入治安巡查的重要內容進行檢查;

  檢查(巡查)應認真填寫記錄,內容包括檢查(巡查)的時間、內容、部位、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三條 街道辦事處、社群居委會和物業管理單位應

  當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一)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二)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在居民樓道設定消防警示牌等,營造社群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四條 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 防火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檔案;

  (二) 消防宣傳教育及消防會議檔案;

  (三) 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群居委會簽定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四)年度考評檔案;

  (五)其他有關檔案。

  第十五條 社群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 消防設施建設及消防器材配備檔案;

  (二)防火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檔案;

  (三) 火災統計檔案;

  (四)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五) 其他有關檔案。

  第十六條 對在社群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群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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