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模板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模板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模板1

  一、實驗室由科學教師任管理員,並承擔相關責任。

  二、使用實驗室,應提前一天通知管理員,以便做好準備。

  三、進入實驗室,應有良好的秩序,防止碰撞,應保持安靜,嚴禁打鬧喧譁。

  四、實驗前,檢查本組儀器,物品是否齊全完好,如有問題,由實驗組長提出,經核實後,給予調換或補發。

  五、聽到訊號方可開始實驗,嚴格按科學程式和方法操作,嚴禁擅自操作,實驗時不影響他人操作,及時做好實驗記錄。

  六、實驗結束,學生必須整理桌面和儀器,經驗收後方可離開。

  七、自覺愛護裝置、儀器,如有損壞,視情節按規定處理。

  八、保持室內整潔,不亂扔物品和垃圾,及時打掃。

  九、節約用電用水,注意操作安全,一旦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教師。

  十、管理員做好防火、防電、防塵、防盜等安全工作。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模板2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櫃存放,櫃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誌,並加雙鎖保

  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

  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

  ,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

  器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

  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後果應負一切經濟法律責

  任。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模板3

(一)各種儀器、標本、模型都要分類、編號,要按國家教育部頒佈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標籤、實物的統一。每學期清點一次,每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做到物物有帳,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儀器裝置應分科分類存,定位入櫃陳列有序。按儀器效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損壞的儀器要及時維修,使儀器裝置經常處以完好狀態。

  (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設專室、專櫥或地窖保管,專人專鎖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品管理使用制度。

  (四)對於新添置的精密貴重儀器,要透過學習,弄清效能方可使用,並建立使用、維修跟蹤記錄卡,以備查。

  (五)對儀器和標本要定期保養,及時維修。臘葉標本、剝製的鳥類,哺乳動物標本,每年放入適量的衛生球,以防蟲蛀。浸製動植物標本,玻片標本,每年要檢查封口,及時補充固定液。金屬品定期塗凡士林。

  (六)對不宜用溼布擦的生物模型,應用雞毛撣拂試,拂試不到的深凹處用橡皮球吹去灰塵。

  (七)一切儀器、藥品、實驗材料的領用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對於損壞丟失的儀器按有關規定處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使用。

  (八)除教學活動外,教學儀器一般不外借。外單位借用應經校長審批,出據借條,定期歸還。對私人一律不準外借。

  (九)任何教師使用演示實驗,分組實驗,應提前一天與一週填交實驗通知單,實驗員應按時準備好實驗器材、藥品,並作必須檢查,確保實驗成功。

  (十)按教材要求,開足實驗。

  (十一)實驗人員如有變動,學校領導應當場監交,按帳點物,逐件交接,由三方簽字才算交接完畢。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模板4

  1、所有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有標籤,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籤不相符的藥品。

  2、禁止使用實驗室的器皿盛裝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裝藥品,更不要用燒杯等當茶具使用。

  3、濃酸、燒鹼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切勿濺到皮膚和衣服上,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皮膚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後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採用)或5%硼酸溶液(鹼腐蝕時採用)沖洗,最後用水沖洗。

  4、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將熱電爐放入實驗櫃中,以免發生火災。

  5、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淨。空試劑瓶要統一處理,不可亂扔,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6、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墊墊好,若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軟後開啟,嚴禁用錘砸、打,以防破裂。

  7、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先輕搖動以後取下,以免濺出傷人。

  8、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布時應墊有棉布,兩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將玻璃導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9、開啟高壓氣瓶時應緩慢,並不得將出口對人。

  10、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不準吸菸或動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噴燈時,應先將氣孔調小,再點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後應及時熄滅酒精燈。

  11、嚴禁用溼手去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凡漏電儀器不要使用,以免觸電。

  1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

  13、發生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好現場。

  14、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裝置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後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5、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模板5

  一、科室必須成立質量控制小組並設質量監督員一人,質量監督員必須做好有關質量管理日常工作記錄,科主任全面負責質量控制管理工作。

  二、質量控制小組由科主任、質量監督員、質量管理員組成,監督實驗室整個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進行。

  三、由科主任或質量監督員組織質控小組每月召開一次“質量控制監督會”,並作好記錄。

  四、質量監督員負責執行檢驗過程的各項指標的質量控制程式和對本科室室內質量控制、室間質量評價進行分析和處理。

  五、各專業實驗室質量管理員負責本室室內質控是否按照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程式檔案和作業指導書有關要求進行工作。

  六、室內質量控制:對檢驗科開展的檢驗專案檢驗程式進行質量控制,以保證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一)技術負責人負責批准室內質控規則和檢驗過程的質量控制程式;

  (二)各組組長負責制定本組室內質控規則和檢驗過程的質量控制程式;

  (三)檢測人員負責執行檢驗過程的質量控制程式和對本崗位室內質控進行分析和處理;

  (四)質量監督員監督本組內是否按照程式檔案和作業指導書有關要求進行。

  (五)檢驗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樣本進行驗收和不合格樣本處理;樣本接收人員收到樣本後,要及時分發樣本至相應專業組,相應專業組及時對樣本進行處理,並採取合適的方式進行儲存;檢測人員對所有的樣本進行規範化的編號,防止檢測過程中或檢測後出現錯號;在血液樣本分離過程中要正確選擇離心速度和時間,儘可能避免樣本溶血。樣本採集後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檢測。

  (六)對所用檢測方法、校準品、試劑、質控品及儀器等進行選擇和評價。

  (七)檢驗人員的資格和經歷必須能夠滿足相應崗位的要求。

  (八)檢測人員根據檢驗專案及對質控的要求,選用合適的質控物,與常規樣本在相同條件下進行測定,分析質控結果。若失控,則不能發出該分析批次的病人結果。糾正失控狀態,重新分析當批次的病人樣本。

  (九)室內質控結果失控後由具體操作人員分析原因,總結經驗,編寫室內質控小結、質控報告,以及制定不合格專案處理措施一併交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文件管理員存檔,並在《歸檔記錄控制清單》上記錄。

  七、室間質量評價:參加省級檢驗中心組織的臨床檢驗室間質量評價,按照常規臨床檢驗方法與臨床樣本同時進行。對檢驗科參加室間質量的全過程,包括室間質評計劃的制定、質評專案的確定;質控樣本的接收、分發、檢測、結果報送、結果回報後質評結果的分析以及不合格項的處理等進行控制,以保證檢驗結果的可比性和準確性。

  (一)檢驗科主任批准質評計劃和質評專案。

  (二)技術負責人負責質評計劃的制定和質評專案的確定。

  (三)各專業組組長負責組織本專業組質評樣本的接收、分發、檢測、結果報送和質評報告總結。

  (四)質量監督員監督本專業組質評過程。

  (五)各專業組組長根據本組工作情況,選擇參加室間質評的專案;技術負責人根據各組計劃,確定本科參加質評的專案,制定質評計劃,並報檢驗科主任批准。

  (六)各專業組組長協助檢測人員按常規樣本完成室間質評專案的檢測,填寫報告並簽名。然後,交技術負責人稽核,經科主任簽字後送報結果。原始結果由各專業組負責儲存。

  (七)室間質評結果回報後由組長分析原因,總結經驗,編寫室間質評小結、質控報告,以及制定不合格專案處理措施一併交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文件管理員存檔,並在《歸檔記錄控制清單》上記錄。(八)質量監督員監督本專業組質評樣本的接收、分發、檢測、結果報送、質評報告總結、整改等過程。

  八、實驗室間及實驗室內部比對評價:對省級臨床檢驗中心未組織室間質評的專案,應該積極開展實驗室室間的比對。建立和實施實驗室間及實驗室內部比對計劃和程式,以確保實驗室間及實驗室內部應用不同的程式或裝置,或在不同地點,或以上各項均不相同時同一專案的檢驗結果具有可比性。

  (一)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討論並確定比對方案的實施計劃,準備實驗材料等,檢驗科主任負責審批,並確保比對計劃按時執行。

  (二)各專業組組長具體負責比對計劃的實施以及不具有可比性專案的整改。

  (三)質量監督員負責比對試驗的實施和全過程質量監督。

  (四)相關檢驗人員負責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儀器裝置的維護與保養,並完成樣本的檢測和上報。

  (五)原則上常規生化專案、血細胞計數、凝血項檢驗專案、化學發光等檢驗專案等實驗室間的比對每年進行兩次,其他專案視具體情況每年進行一次。

  (六)如果某個檢測系統進行維修或校準等,則在兩個檢測系統間進行比對實驗,每季度進行一次。

  (七)根據需要選擇透過實驗室認可的單位或權威檢測單位進行比對試驗,比對方案由參加比對單位協商解決。

  (八)實驗資料的收集和處理。

  (九)以CLIA’88法規對室間評估的允許誤差和/或根據生物學變異確定的偏倚為判斷依據,由方法學比較評估的系統誤差(SE)或相對偏差不大於CLIA’88允許誤差的二分之一和/或根據生物學變異確定的.偏倚,認為不同檢測系統間的系統誤差或相對偏差屬臨床可接受水平。

  (十)比對結果臨床不可接受時,首先應該查明原因,如果需要對檢測系統進行校準的話,應及時校準。校準方式有:利用目標檢測系統測定新鮮血清結果來校正其他自建檢測系統;用迴歸方程的截距和斜率作校正因子校正其他檢測系統;用混合血清作為共同校準品校準各檢測系統等方式。不同實驗室應根據自身情況,經驗證後決定使用何種校準方法。

  九、建立質量控制內審小組:為了保證ISO15189標準在檢驗醫學質量管理中的全面落實,真正做到“寫你應做的,做你所寫的,記你所做的,查你所記的,改你所錯的”。確保科室能夠按照有效的檔案體系執行,成立檢驗質量內審小組,進行嚴格的審查並督促落實是一個重要的手段。為此,檢驗中心就內審小組的成員資格和組成職責,計劃等作有關規定。

  (一)內審小組職責:

  1、負責科室程式檔案的討論和制度,報科主任審批簽發,並監督科主任對制定檔案和制度的執行。

  2、對科室程式檔案的修改提出申請,並重訂,報科主任審批簽發。

  3、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科室有效檔案體系執行狀態,定期為半年一次。

  4、按年度計劃,定期對某一專業實驗室進行全面的質量稽核。

  5、負責每日的檢驗報告單稽核及科室的考勤狀況、水電、安全等。

  6、向科主任提供改進質量的有關措施和建議,並反饋審查意見。

  (二)內審小組工作計劃:

  1、年初制定年度審查計劃,通知有關專業實驗室作好迎審準備,按計劃進行年審,一般一年兩次年審。

  2、科室程式檔案的編制、修改和有效檔案體系執行狀態的檢查可定期或不定期進行。

  3、每日稽核按科室由內審小組排班執行,包括總值班制度(考勤、安全等),在科主任不在時,全面負責當日的行政事務工作。對檢查的情況記錄在專門的記錄本上。

  (三)成員資格及組成:

  1、內審小組長由質量監督員擔任。

  2、年度稽核由質量管理員負責實施。成員:__、__、__、__、__。

  3、每日對檢驗報告的結果審查一般由各專業實驗室組長及任職主管檢驗師參加,嚴格雙簽名,對有疑問的結果,有權向檢驗者提出或令其複檢等。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模板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範、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於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於開展並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最佳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⑴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⑵負責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⑶負責儀器裝置、試劑、耗材的申購;

  ⑷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裝置安裝、除錯、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⑸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⑹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稽核、監控研發、測試的資料和結果;⑺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件管理;

  ⑻負責實驗專案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⑼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⑽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⑾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⑴負責儀器裝置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⑵負責儀器裝置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週期檢定;⑶負責儀器裝置在檢定週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⑷負責辦理儀器裝置的送修和返回;

  ⑸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裝置的除錯與準備;

  ⑹負責對儀器裝置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⑴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⑵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⑶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⑷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⑸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裝置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批准,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

  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准同意後,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並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裝置。實驗室儀器裝置的租借應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於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裝置,使用該儀器裝置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並按儀器裝置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櫃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製上牆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咳嗽幣細裰蔥脅⒍醬僂飫慈嗽弊袷亍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效能並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範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後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裝置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菸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範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製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後,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並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後應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裝置及其耗材的採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週提出並報批。對採購回來的儀器裝置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並做好儀器裝置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執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型儀器裝置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裝置,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准。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後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裝置。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裝置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經批准後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並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裝置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後、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裝置,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稽核後,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裝置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裝置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帳冊,藥品試劑購進後,及時驗收、記帳,使用後及時消帳,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採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製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製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製,應貼上標識,註明試劑名稱、濃度、配製時間、有效期及配製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註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脾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⑴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鹼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噪電源、明火等。

  ⑵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⑶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⑷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籤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⑸酸和鹼,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⑹揮發性藥品試劑應於陰涼避光處儲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⑺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

  ⑻易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衝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

  ⑼使用有揮發性強酸、鹼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⑽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澱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⑾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後剩餘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⑿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籤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籤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蝕標籤;瓶塞開啟後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汙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⒀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餘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譁、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嚴格按《技術中心科技樓衛生區域責任劃分表》落實衛生責任制。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淨、地面無可見汙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檯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後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裝置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乾淨,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恆溫(20~25℃)、恆溼(相對溼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後用鹽水洗淨,並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鹼或其它鹼性藥物傷害時,先用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溼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塗以硼痠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鹼性物質濺傷眼睛後,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量乾淨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後用生理鹽水沖洗,並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傷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後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試行。在試行過程之中發現問題則另行修訂、完善。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模板7

  為了保證實驗室儀器裝置正常執行,和工作人員、學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裝置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物品,必須按物品性質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存放地點、位置安全可靠,數量清楚,並指定專人負責。

  7、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8、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9、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10、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1、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裝置、電熱裝置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12、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一旦發生火情,便於疏散和滅火。

  13、實驗室內不準吸菸和吃食物。

  14、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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