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翻譯資格考試資料

全國翻譯資格考試資料

  導語:翻譯工作是我國對外交流和國際交往的橋樑和紐帶,發展翻譯事業也是我國對外改革開放的必然要求。以下小編為大家介紹全國翻譯資格考試資料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全國翻譯資格考試資料

  目前中國的翻譯資格考試分為兩種,一種是教育部與北外聯合舉辦的“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另一種是人事部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在全國實施的面向全體公民的非學歷證書考試。全稱叫National Accreditation Examinations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 (NAETI),主要測試應試者筆譯和口譯能力。目前只有英語一個語種,將來要擴充套件到其他語種。

  全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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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考試中心日前和北京外國語大學強強聯手,推出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是專門對廣大從業人員和在校大學生的外語實際翻譯能力的考試,並嚮應試者提供翻譯資格的權威論證。

  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目前只設英語一個語種的翻譯考試,該考試包含六種證書,分為筆譯和口譯兩大類,各含三個級別,分別是:初級筆譯證書、中級筆譯證書、高階筆譯證書;初級口譯證書、中級口譯證書、高階口譯證書。

  初級口譯或初級筆譯

  透過者雖未經職業翻譯訓練,但可承擔一般性會談的口譯工作或可承擔一般性材料的翻譯工作。考試物件為英語專業大專及本科二年級以上學生、非英語專業透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者和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各類英語學習者(工作者、。

  中級口譯或中級筆譯

  透過者有一定的職業翻譯訓練基礎,可以勝任多種場合的口譯工作,口譯質量較高;或基本勝任各種非專業性材料的翻譯工作,翻譯質量較高。考試物件為英語專業本科畢業生或研究生和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各類英語學習者(工作者、。

  高階口譯或高階筆譯

  透過者受過嚴格的職業翻譯訓練,有一定的.口譯實踐,可以勝任各種場合的口譯或同聲傳譯工作,口譯質量高;或勝任各種檔案的翻譯工作,翻譯質量高。考試物件為英語專業本科優秀畢業生或研究生和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有一定翻譯實踐經驗的各類英語學習者(工作者、。

  考試證書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和北京外國語大學聯合頒發。各個類別和級別的證書都是獨立的,考生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選取考試類別和級別。

  考試須知

  考試日期

  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初級、中級的口譯和筆譯每年考兩次,高階口譯和筆譯每年考一次。。考生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報考,報名時需按要求提供相關資訊,並按規定交納報考費用。

  考試報名須知

  考生報考前須仔細閱讀“NAETI報考須知”,並接受各項規定後,登陸教育部考試中心的相關報名網頁報名。報名成功後,考生在規定的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考點確認。英語四級保留成績的考生網上報單項(筆譯或口譯、成功後,到考點確認時,除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上一次考試的成績單原件。

  1、有效身份證件的種類

  1、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有身份證號的身份證明);

  2、軍、警人員身份證件;

  3、香港、澳門、臺灣同胞證件;

  4、居民戶口簿(適用於未成年考生、。

  2、考生入場

  1、考生入場只准攜帶考試用筆(黑色或藍色水筆或圓珠筆、和單一計時功能的表。其他物品(如電子記事本類、電子字典、尋呼機、行動電話、錄放音機、文字資料等、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帶入的視為違紀。

  2、考生持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入場考試,准考證和有效身

  份證件放置桌上。筆譯考試正式開始30分鐘後,口譯考試正式考試開始後,所有遲到考生禁止入場。

  3、考生須嚴格執行監考人員的指令,不得隨意離座,不得相互交談,不得有影響其他考生的任何行為。

  3、考生中途離場

  筆譯考試正式考試開始30分鐘後,考生要求離場時,監考人員收回全部考試材料後,可以離場。考生離場後,無論題目答完與否,都不準以任何理由再返回考場續考,不準在考場所在建築物內停留。口譯考試正式考試開始後到考試結束前,不準考生離場,以免影響其他考生考試,因特殊原因確需離場的考生,離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場續考。

  4、筆譯考試

  1、考生入坐後,監考人員發試卷。

  2、考生填寫答題紙的考生姓名和考號欄,內容不能超出密封線,否則按違紀處理。

  3、考試不分段計時。答案必須書寫在答卷相應的答題位置,否則無效。卷面書寫力求工整。字跡不清,難以識別的,不予評卷。

  4、考生只准用黑色或藍色字跡的筆答題。

  5、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題,但考生不能離開座位,待監考人員收回全部試卷和答卷並清點無誤後,方允許考生離開考場。

  5、口譯考試

  1、考生入坐後,保持考場安靜,有問題舉手示意。

  2、監考發答題錄音帶後,考生用黑色或藍色字跡的筆填寫答題錄音帶標籤上的考生姓名和考號欄。

  3、考生正確地將答題錄音帶放入錄音機座。

  4、考生戴好耳機和麥克風,調節音量,試聽、試錄。

  5、在正式錄音考試前,考生有5分鐘的時間閱讀口譯考試內容提示頁的內容。

  6、播放到考試結束訊號後,考生不能離開座位,監考人員收回全部錄音帶、提示頁並清點無誤後,方允許考生離開考場。

  6、考生違規行為的處理規定

  1、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違紀,取消本次考試成績:

  ●在試卷規定位置外填寫姓名、准考證號或作任何標記的,答題紙、錄音帶上錯寫姓名、准考證號的;

  ●筆譯考試開始30分鐘後,口譯開考後未到指定座位考試的;

  ●證件不齊者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在考點辦理複核的;

  ●未在規定的考場和座位號上參加考試的;

  ●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聽監考人員警告的;

  ●攜帶電子器材,拒絕放到指定位置的;

  ●未在試卷規定位置上作答的;

  ●未用規定文字作答的。

  ●無理取鬧,擾亂考場秩序,辱罵監考人員或其他考生,威脅他人安全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認定為作弊,取消本次成績,2年內不準參加該項考試:

  ●偷看他人答卷,或者有意給他人抄襲的;

  ●夾帶文字、電子資料,傳遞紙條或偷換試卷的;

  ●攜帶或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的;

  ●請他人替考的;

  7、其他

  1、本考試因特殊原因取消或有關部門宣佈考試無效時,考生可以參加重考,但考試機構不負責由此而導致的其他後果。因其他原因無法向考生提供成績時,已參加考試的考生可以要求全額退回報考費,或者參加安排的重考,但不負責由此而導致的其他後果。

  2、考生對成績有疑問,可以在成績簽發後2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考點提出複查申請,複查成績只限於漏評與登分錯誤。

  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資歷,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並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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