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譯過程中能遇見的耳熟能詳的詞語

在翻譯過程中能遇見的耳熟能詳的詞語

  在翻譯中,我們經常能遇見一些大家都耳熟能詳的詞語,但是有時候可能正是因為熟悉,翻譯起來更有困難。如何能貼切的翻譯從而傳神的表達出中文詞語帶給我們的感受來,讓老外也能身臨其境,這恐怕是很需要功底的。下面是一個簡單的例子。

  * 上網

  天天上網,看似簡單,但用英語到底如何表達?

  在做留學材料時,尤其在客戶提供的個人陳述和學習計劃裡面,經常會有“透過上網我瞭解到”,“透過瀏覽該學校的網站”等之類的句子,我個人在翻譯中常常使用的翻譯版本是surf the Internet,而且需要注意的是Internet首字母要大寫。我也曾查詢過一些翻譯網站,發現還有一些如下翻譯:

  Connect to the Internet

  Browse in the Internet

  Browse online

  Surf the Internet

  Web surfing

  Web browsing

  等等。

  我認為surf,指網上衝浪,也是上網的意思。但在正式點的`文章裡,不妨用:

  Access to Internet

  Internet access

  類似於browse in the Internet,browse online這種說法用來說在網上瀏覽很不錯。可上網不一定要用瀏覽器啊。比如,用聊天軟體聊天,上聯眾等網站下棋、打牌,還有炒股等,都可能會用專用軟體。但關鍵是要連通Internet。如果不是在口語中,而是一些正式檔案中,比如在飯店管理中說:每間客房都要提供上網的條件。這類的句子,最好用Internet access,或Internet connection. 如果是在口語中,“我正上網呢!”用surf, browse等,都可以。

  當然,翻譯有時候也要注意符合英語的表達習慣,忌諱機械直譯和死譯,下面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例:兩年的研究表明,上網次數多的人與較少的人相比,即使是一週僅上網幾小時也會經常地感覺到沮喪和孤獨

  Even people who spent just a few hours a week on the Internet experienced more depression and loneliness than those who logged on less frequently, the two-year study showed. (http://www.dict.cn/search/?q=%C9%CF%CD%F8)

  在這個句子中,雖然有明文的“上網“兩個字,但是我們大可不必絞盡腦汁分析語境把握尺度專門找出一個自認為合適的版本然後再放回句子中,這樣做反而是費力不討好。像上面提供的翻譯中那樣,在英語中是很平常很普通的表達,但卻很傳神很到位地傳達了原文的意思, 一個好的譯文總會讓人眼前一亮.

  還有一個問題,學英語的人都知道,英語中的單詞很少有隻有一箇中文意思的,通常一個單詞會有很多個意思,而且有時候幾個意思大相徑庭。 在翻譯中,尤其要結合語境和文體,有時候選擇合適的詞語就有些困難。但是,我們也能從中受益,翻譯一箇中文詞語也可以有不同的選擇,從而避免重複,讓我們的語言精彩紛呈。比如,“得到”這個詞語,我們比較熟悉的就有get, gain, obtain, acquire等,再加上相關的短語組合,更是數不勝數了。

  英語為什麼常常一詞多義?我認為,其原因就是英語受到拼音文字本身詞彙量的限制。

  當一個新事物出現時,由於漢語一個單獨的字就可以表達一個意思,所以,兩三個字便可以組成一個新詞來表達這個新事物。

  例如,當剛剛出現一種新的人機對話工具時出現時,漢語馬上出現了“滑鼠”這個詞。而英語怎麼辦呢?可以採取的方法無非有下列三種:

  1、造一個新詞,用不同的字母拼起來。

  2、用組合詞,例如,把其稱為:mousepointer.

  3、沿用mouse這個詞。第一種方法不易為大眾所接受,第二種方法不符合英文簡練的習慣,而德文則可能這樣做。因此,只能第三種方法:把滑鼠和老鼠都用一個詞:mouse.

  再比如,2003年沸沸揚揚的“非典”事件,全稱非典型性肺炎。英語中為SARS ,也就是Serious Acute Respiration Symptom的簡寫。說出中文很簡單,但是要說出英文全稱來恐怕要費一番工夫吧。但是老外也是很懂得走捷徑的,所以才成就英語裡的簡寫市場。記得上大學學習語言學時,簡寫方面還是獨立成章來學的。

  個人認為,過多的一詞多義必然造成語言的混亂。從這方面也可以看出英語的缺陷和漢語的豐富和與精煉。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