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承諾書

消防安全管理承諾書

  為了加強本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本場所將嚴格履行以下承諾: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以及改建、擴建、重新裝修的,經消防部門行政許可後,方可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三、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營業期間堅持每兩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營業結束時組織全面檢查,消除火種。

  四、營業期間不使用明火,不動火施工,不進行裝修改造。

  五、場所內不設定員工宿舍,不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

  六、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定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誌,並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七、營業期間堅決不佔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接電線,不違法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營業期間堅決禁止在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

  九、場所內不採用聚氨酯泡沫塑膠等易燃材料或未經阻燃處理的軟包、地毯、沙發、窗簾等進行裝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裝設容易誤導疏散的玻璃、鏡子等。

  十、定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和滅火疏散演習,不斷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自防自救常識和引導顧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嚴格按照核定人數營業。

  本場所未履行以上承諾的,自願接受消防部門的處罰,發生火災事故的,自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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