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承諾書

道路施工承諾書

  篇一:20XX道路施工承諾書

  為確保城市環境面貌整潔優美,挖掘城市道路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根據城市管理有關法規要求承諾如下:

  1、挖掘現場懸掛《挖掘道路許可證》;

  2、開工前挖掘現場用高度不低於1.8米的藍色硬質圍欄全封閉。做到施工現場先支撐圍欄後施工。圍欄安裝牢固,對圍欄上的亂貼亂畫等組織人員及時清除,保持圍欄整潔、美觀,並設定明顯標記(如白天掛紅旗,夜間霧天掛紅燈),杜絕傷人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3、挖掘道路需中斷交通施工的工程,應在起點兩端設定不低於1.8米高的封閉圍擋;道路口處要在顯著位置設定標牌,指示車輛和行人行走方向;路面瀝青加鋪和維修等施工工期少於15天的工程,施工現場周邊或沿線必須設定高度不低於1.1米的活動圍擋。施工時,應儘量避開交通高峰期,並指派專人維護交通秩序。

  4、施工期間保持現場周邊環境整潔,不得隨意向周邊排放汙水,及時清運餘土餘渣,所有建築材料和施工工具必須放在擋板內。

  5、需橫破路面施工的,建設(施工)單位必須在路面上加蓋足以保證車輛通行安全的鋼板,且鋼板到達施工現場後方可開挖路面,並委派安全員指揮。夜間必須在其橫破路面的上、下行方向設定透光警示標誌、確保交通和行人安全。

  6、開挖長度超過100米,應分段開挖分段回填,及時通知城-管部門分段驗收並跟蹤修復路面。

  7、進出施工現場的運輸車輛應採取清洗等措施,保證車身、輪胎不帶泥土上路;土方應隨挖隨運,一時難以外運的土方,按規定集中堆放,設定圍擋或加蓋防塵罩防止泥漿流淌和塵土飛揚。

  8、安排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和安全施工管理工作,跟班作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在燃氣設施、管道安全距離範圍內施工作業的,應按監督監護措施實施,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9、工完場清,及時與城-管部門聯絡,及時恢復路面。

  承諾單位(人):

  (章)

  篇二、城市道路挖掘文明施工承諾書

  因需要,我單位需要挖掘 路作業,為確保城市道路挖掘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暢通,我單位鄭重承諾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施工期間減少對市容市貌和交通帶來的負面影響。我單位保證按照下列規定和要求執行:

  一、在施工前必須查清施工區域的地下管線情況,與有關管線單位聯絡,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地下管網。

  二、在施工現場的顯著位置,懸掛《城市道路挖掘許可證》。如因作業需要,需臨時堆放物料的,同時申請臨時佔用許可手續,經許可後方可堆放,並一律禁止直接在道路上攪拌水泥。

  三、嚴格按照批准的期限、面積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合理配置人力機具,避免在交通高峰時段進行施工。

  四、按照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對施工範圍採取圍蔽作業,施工材料、機具等不得超出

  施工圍蔽範圍。

  五、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交通導向標誌、標線,夜間設定警示燈具。對車輛和行人影響較大的工程施工,做好交通疏導措施,並應專人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疏導交通,保證道路通行和行人安全。

  六、大型機械施工作業應安排在晚上10時前完成,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音和施工產生的粉塵。

  七、施工產生的淤泥、廢料等要及時清運,施工產生的泥漿水,應經沉澱處理後排入市政汙水管道,不得向路面直接排放。

  八、嚴格按照鹿城區城-管與執法局的道路修復標準,及時修復挖掘路面。挖掘砼路面的,需整塊面積修復,挖掘其他材料的路面,按挖掘實際面積修復。實施道路質量保修制度,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內出現問題,第一時間予以整改,並將修復和整改情況作為下次許可申請的重要參考內容。

  九、挖掘期間發生任何形式的糾紛和損害責任,由建設單位自行承擔並協調解決。 如有違反上述內容的,除迅速改正外,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違反第一條和第八條的',視情況暫停建設單位今後挖掘申請。

  建設單位(蓋章):              負責人:            聯絡人: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在領取申請表時發放,在提交申請表時送交審批視窗)

  篇三、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承諾書

  致:xx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為確保我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分包的 專案施工安全,施工專案負責人: 鄭重承諾,將依照施工協議對本次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承諾內容如下:

  一、在工程施工期間,嚴格按照道路施工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業主公司安全相關規定,明確安全責任。

  二、確保安全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佩戴、使用。

  三、乙方自覺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生人為的不安全行為,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必須無條件立即整改。甲方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乙方承擔完全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因施工不當等問題造成甲方人員、財產安全受到損失的,照損失程度由乙方全額賠償。

  五、承諾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訓教育記錄,保證施工人員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服從公司監管。

  六、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將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和施工人員身份證影印件交甲方備案,按規定辦理“臨時施工出入證”。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憑證出入施工現場。

  七、承諾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和相關部門解釋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況及

  施工方案實施情況,保證施工人員和甲方及第三方人員、財產安全。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施工方承諾完全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承諾在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施工車輛,嚴禁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車、野蠻駕駛,違章搶行,不按規定讓車,未按規定倒車、調頭或在高速路上逆向行駛。如因違規駕駛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施工方負全部責任。

  九、公司或公司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

  十、承諾施工期間對公司或公司相關部門開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單》接受整改。自覺簽收《安全整改通知單》。承諾施工人員自覺遵守甲方公司管理規定,如發生人為的不安全行為,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必須無條件立即整改,並接受甲方公司及公司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對公司及公司相關部門開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單》的問題堅決整改。 十一、本承諾書是公司對外來施工安全監管的有效證明檔案,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安全問題包括但不僅限於上述情況,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承諾書的條款執行。

  承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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