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備案承諾書模板彙總

國土備案承諾書模板彙總

  篇一:土地承諾書

  申報的設施農用地位於 村 寧臺村白仲 村民組,總面積其中耕地平方米。在該養殖場用地經批准備案後,我鄉(鎮)政府將切實承擔起以下監管義務:

  一、其用地不得改作其他非農業建設使用。

  二、養殖終止後,督促其一個月內拆除其全部附著物,復墾為耕地;

  三、如果養殖戶業主未能履行上述責任,本鄉(鎮)承諾承擔全部責任。

  郜臺鄉人民政府

  篇二:土地承諾書

  同意用位於使用權面積平米,為公司 萬元貸款向擔保單位保定市中小

  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提供反擔保抵押財產。 戶主簽字:愛人簽字:日 期:注:需要夫妻雙方本人簽字和按手印。需準備資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

  2、 結婚證影印件;

  3、 房產證影印件。篇二:土地權屬承諾書 承諾書

  該土地開發工程加快我村向建設美好家園環境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為使涉及我村的土地開發專案能夠順利實施,我村群眾特作出如下承諾:

  一、專案涉及我村 的土地,同意對土地權屬進行調整。在土地權屬調整工作中,我村將在村民委員會的領導下,自行召開村民大會商議決定,並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意願確定決議事項。

  二、我村同意專案實施期為 年 月至 年月底,在施工期間不在專案區內從事任何活動,施工前專案區內建設的房屋,因施工需要致使部分群眾利益受損的,我村不要施工單位和各級各部門承擔責任。

  三、在土地開發專案實施過程中,我村將積極配合施工單位搞好專案建設,決不對施工作業進行阻礙和干擾。

  四、如村民對工程建設有意見或建議,我村將集中村民的.意見或建議後,由村幹部或村民代表向村民委和工作組反映,不管反映的建議施工單位採納與否,我村都將充分尊重縣國土資源局的決定,決不以此為由干擾施工單位施工。

  五、在土地權屬調整工作中,如因我村對權屬調整方案商議不定,致使土地權屬調整不能順利開展,影響到工程建設的,全部責任由我村自行承擔。 以上是我村全體村民的鄭重承諾,全體村民將嚴格遵守此份承諾,保證土地開發專案穩步推進。

  此承諾書一式五份,其中本村小組一份,村民委員會一份,市人民政府一份,縣國土資源局一份,施工單位一份。 承諾人(村小組)簽字(蓋章): 年 月篇三:土地承諾書 承諾書 彌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我公司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工作安排,出資建設“慶來學校教師週轉用房”,專案規劃總佔地面積7694.76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8500平方米。 該專案為支援地方教育事業,解決學校教師短期住房需求而建設,我公司承諾不銷售,不開展贏利性活動。

  此承諾

  雲南紅河投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篇四:土地承諾書

  晴隆縣大廠鎮全論煤礦為甲方,土地戶嚴成碧為乙方,經甲乙 雙方協商。甲方承諾給乙方。一、全論煤礦的煤遠出時,由乙方平 煤。二、運煤車子排隊人員,乙方參加一個人員月工資3000元,年度獎金4000元,從發煤開始執行。乙方送給甲方的主井處土地 費折價40萬元,負井的土地費折價40萬元,合計人民幣捌拾萬元 整。如甲方不按照承諾執行,一次性付給乙方土地費捌拾萬元整。 有效時期,資源開了為止。

  晴隆縣大廠鎮全論煤礦

  2009年11月29日

  篇五:臨時用地承諾書臨時用地承諾書

  會東縣國土資源局:

  承諾人:

  地址:

  我公司向縣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臨時用地42.5畝,土地坐落於******,用於探礦臨時堆場,就臨時用地鄭重做出以下承諾:

  一、 以上臨時用地面積,我公司承諾不蓋建任何永久性建築,使用 期限內,若遇國家建設、公益事業需要,無償拆除。

  二、 以上使用面積,我公司承諾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不超佔,不改變用途,若有違反自願接受法律的處罰。

  三、 以上臨時用地使用期為2年,使用期限後,我公司自願拆除並 恢復土地原狀,若還需使用,我承諾重新辦理臨時用地手續,若使用期滿未拆除,也未重新辦理臨時用地手續,自願按違法用地接受處罰。

  篇三:承 諾 書 -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開發區分局:

  我司屬於境外(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企業,現申請競買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在競得後成立公司作為專案公司(投資人、投資額、投資比例等詳見附件)負責開發該地塊,現承諾如下:

  一、成交後及時與廣州市南沙區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在《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10日內補齊地塊出讓價款50%的競買保證金;

  二、我司將嚴格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有關准入手續,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專案公司成立、工商註冊登記、外商投資房地產備案及外匯管理方面等手續,並定期向貴局函告進展情況。

  三、專案公司完成工商註冊及依法具備結匯支付條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市國土房管局南沙開發區分局簽訂《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清全部出讓價款。

  如未滿足上述要求, 我司將承擔出讓檔案規定的違約責任,我司繳交的該宗地的競買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本承諾書與成交確認書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諾。

  附件: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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