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工程施工安全承諾書3篇

實用的工程施工安全承諾書3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承諾書對我們的作用越來越大,使用正確的寫作思路書寫承諾書會更加事半功倍。那麼一般承諾書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施工安全承諾書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1

  為確保***********一期室內和室外裝飾、門窗安裝、欄杆安裝和電梯安裝等工程專案施工安全,乙方施工承包人:

  鄭重承諾,將依照對本次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承諾基本內容如下:

  一、承諾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安全繩。佩戴工作卡。分包單位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如在施工遇到非拆不可的,分包單位應提前向總包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後方可施工,並在施工完後恢復原樣,否則一切由此產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負責。

  二、承諾在施工期間,嚴格現場總包單位的要求,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安全責任,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服從總包單位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三、承諾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訓教育記錄,保證施工人員不違反總包單位安全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服從現場總包單位的監督。

  四、承諾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制定嚴格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施工人員和公司及第三方人員、財產安全。如因施工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員傷亡,分包單位承諾完全負責,與現場總包單位無關。

  五、承諾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其按照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

  六、承諾施工人員自覺遵守現場總包單位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生安全隱患,必須無條件立即整改。總包單位安全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分包單位必須接受總包單位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總包單位相關部門開出的“不合格項整改通知單”的問題,分包方必須堅決整改。若分包單位違反有關規定,必須接受總包單位的罰款。

  七、承諾分包單位用電必須自帶電錶,由總包單位指定接線,電錶由總包方專業人員讀數記錄後方可使用,若需移動電源必須經總包單位電工同意。分包單位應加強對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成品保護,若損壞必須賠償損失及恢復原樣,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必須做到工完料清。

  八、本承諾書是現場總包單位對外來施工安全監管的有效證明檔案,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承諾方如有違反,按第四條意見處理。

  九、安全問題包括但不僅限於上述情況,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承諾書的條款執行。

  本承諾一式三份。(公司專案部一份,總包單位一份,承包人一份,施工完成由承包人將此承諾書做為結算憑證。)

  承包人: 身份證號:

  現場負責人: 身份證號:

  日 期: 日 期:

工程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2

  甲方:

  承包人: 身份證號: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承包人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承包人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承包人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電話或口頭安全整改,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週記東 同志負責與承包人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承包人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承包人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承包人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承包人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所造成的違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二條 承包人安全責任

  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人,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承包人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承包人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施工能力證明、歷史業績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承包人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承包人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承包人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承包人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承包人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7、開工前,承包人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承包人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名單、身份證影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時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

  9、開工前,承包人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承包人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承包人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進入與施工無關的場所,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承包人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臨時電源線、裸線或直接在電源插座上以及使用電爐子等。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承包人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承包人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

  14、承包人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承包人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承包人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5、承包人不得僱傭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員、勞改、勞教、少管人員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取保候審、保外就醫、刑事拘留等人員,進入校園施工。

  16、承包人在施工中應杜絕赤膊光腳等不文明現象,施工人員要搞好個人衛生,不得蓬頭垢面,不得隨地大小便。

  17、承包人在施工現場嚴禁吸菸,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施工人員及施工負責人進行處罰。

  第三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電話等書面或口頭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四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承包人的安全保證金。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承包人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承包人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承包人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承包人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採取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承包人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5、承包人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承包人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承包人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承包人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承包人人員無故到施工區域以外的地方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承包人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承包人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整改不及時,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一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承包人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承包人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3、承包人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承包人編制的專案施工組織設計;

  5、甲、承包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蓋章)

  承包人:(蓋章)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3

  為切實防範和杜絕工程建設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我公司就貴州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清鎮新校區建設專案特作如下承諾:

  一、保證在施工現場進出口醒目處設立施工安全(警示)標識。 工程建設中安全管理的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等處都要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備工程建設專案專兼職安全員,並認真落實各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三、所有工程建設施工作業人員都要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操作培訓,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須有相應的技術資質證書。

  四、建築施工中需要的各種輔助材料(裝置)要有產品合格證書,輔助裝置的安裝、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五、確保安全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佩戴、使用。

  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標準、規範的要求,制定防範措施,保障各環節符合安全要求,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範措施。

  七、工程建設施工期間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我公司願承擔相應責任。

  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專職安全員(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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