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執仗是褒義詞嗎

明火執仗是褒義詞嗎

  明火執仗,貶義詞,形容明目張膽地為非作歹,毫無顧忌 。

  一、基本解釋

  【成語】: 明火執仗

  【拼音】: míng huǒ zhí zhàng

  【解釋】: 明:點明;執:拿著;仗:兵器。點著火把,拿著武器。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幹壞事。

  【舉例造句】: 有一夜,無端被強盜明火執仗的搶了進來。 ★清·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29回

  【用法】聯合式;作謂語、定語、狀語;含貶義。

  【近義詞】明目張膽

  【反義詞】鬼鬼祟祟

  【常用程度】 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 貶義成語

  【成語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定語、狀語;含貶義

  【成語結構】 聯合式成語

  【產生年代】 古代成語

  【成語正音】 執,不能讀作“zhǐ”。

  【成語辨形】 仗,不能寫作“杖”。明火直(執)杖(仗)

  【成語辨析】 明火執仗和“明目張膽”;都形容毫無顧忌地公開做壞事。但明火執仗偏重在“十分公開;毫不隱蔽”;“明目張膽”偏重“非常大膽;肆無忌憚。”

  二、成語出處

  1.【出處】元·無名氏《盆兒鬼》第二折:“我在這瓦窯居住,做些本份生涯,何曾明火執仗,無非赤手求財。”

  2.柯巖《我的爺爺》詩:“爺爺說:‘嗯,明火執仗,來勢洶洶,這哪裡是什麼派性,這是要顛覆無產階級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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