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承包合同

關於企業承包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企業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鎢和稀土礦資源,確保全省鎢和稀土礦開採總量嚴格控制在年度配額指標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____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根據國土資源部____省廳要求,及時書面通知乙方________年度65%鎢精礦和稀土氧化物指標________噸。

  第二條甲方依法保障乙方開採鎢和稀土礦資源的合法權益,加強與工商、稅務、安監等部門的合作,為乙方提供良好的鎢礦生產、經營環境。

  第三條乙方必須在國家____省下達的配額指標內進行生產。不得超配額指標開採,不得將開採配額指標進行轉讓。

  第四條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礦產品銷售憑證制度,不得銷售無銷售憑證的鎢和稀土礦產品,不得將產品銷售給無鎢和稀土礦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不得收購非法開採的鎢和稀土礦產品。

  第五條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鎢和稀土礦生產、銷售臺帳月、季報制度,並於每月____日前將上月鎢和稀土礦生產、銷售情況如實報送當地市、縣國土資源局。

  第六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經批准的`____區範圍、期限、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進行開採,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資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將採礦權轉讓給他人。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超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生產。每超過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0萬元;

  (二)將鎢和稀土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轉讓給他人。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轉讓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三)將鎢礦產品銷售給無鎢和稀土礦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銷售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四)收購非法開採的鎢礦產品。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收購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五)不報送生產、銷售資料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報送資料弄虛作假的,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影響國土資源部門資訊通報工作的,交甲方違約金5萬元。

  第八條甲乙雙方違反法律規定,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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